有关建议修订《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内风险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8•【文号】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各中央企业:《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资委第325次党委会议、第4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资委2020年9月28日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有效推动中央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的工作部署,围绕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中央企业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促进中央企业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各项政策制度。
深化企业改革,服务企业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助力中央企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
二、强化统一管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实用版】目录1.企业管治守则的背景和目的2.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主要内容3.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总结正文1.企业管治守则的背景和目的企业管治是指企业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系统,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
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企业管治对于维护企业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管治守则是一系列原则和规定的总称,旨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管治框架。
2.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主要内容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是根据国际最佳实践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设立、职责和运作方式。
(2) 董事和监事的职责与行为:要求董事和监事遵循诚信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3) 内部控制系统: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股东权益保护: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运作方式、股息政策等。
(5) 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3.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企业管治守则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 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遵循企业管治守则,上市公司可以向投资者展示其良好的公司治理状况,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
(3) 降低企业风险:企业管治守则可以帮助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降低企业风险。
(4) 提高企业竞争力: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
4.总结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是根据国际最佳实践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
香港创业板《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附录十五《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本《守则》订明良好企业管治的原则及分两层次的有关建议:(a) 守则条文;及(b) 建议最佳常规。
发行人应遵守守则条文,但亦可选择偏离守则条文行事。
建议最佳常规只属指引。
发行人亦可以其认为合适的条文,自行制定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
发行人须在其半年报告(及半年摘要报告(如有))及年报(及财务摘要报告(如有))中说明其于有关会计期间有否遵守守则条文。
各发行人须仔细研究各项守则条文,如有任何偏离守则条文的行为,须在以下档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a)如属年报(及财务摘要报告),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及(b)如属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摘要报告):(i)就每项偏离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或(ii)在合理和适当的范围内,提述载于上一份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详细说明任何转变,并就未有在该年报内申报的任何偏离的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
有关提述必须清楚明白,不得含糊,有关半年报告(或半年摘要报告)不能只列出相互参照而对有关事宜不作任何论述。
本交易所鼓励发行人说明有否遵守建议最佳常规,并且就任何偏离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但这并非一项强制规定。
《企业管治报告》发行人必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81 条在其财务摘要报告(如有)以及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44 条在其年报中,列载由董事会编备的《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所有在本附录第G至P段所列载的资料。
发行人若不符合此规定,将被视作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
在合理和适当的范围内,载于发行人财务摘要报告内的《企业管治报告》可以是年报所载《企业管治报告》的摘要,并可同时提述载于年报的有关资料。
有关提述必须清楚明白,不得含糊,有关摘要亦不能只列出相互参照而对有关事宜不作任何论述。
有关摘要必须至少包括一项叙述声明,说明发行人有否全面遵守守则条文,并指出任何有所偏离的情况。
关于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探讨

二 、 内部 控 制 与 风 险 管 理 中 的作 用 关 系
内部控 制 工作 的 不断 加 强能 够促 进 现代 企业 经营 的 规范 化 和 合 法化 , 保 证企 业 运行 规 避 风 险和提 高 经 济效 益 的重 是
做 好会 计基 础 工作 是 改善 经营 管理 、促进 经济 健康 持 续稳 定 择 , 定 良好 的用 人 政 策 , 格 招聘 程 序 , 收有 较高 能 力 的 制 严 吸 应规 范各 部 门、各 环 节 、各 岗位 的 发 展 的 需要 。随 着 经济 的 发展 , 会计 工 作在 公 司 中的地 位 日 人 员 执行 内部控 制 制度 , 趋 重要 , 会计基 础 工作 又 是会 计工 作 的基本 环 节 。试想 , 而 如 职 责权 限 , 出企 业 内部控 制 人 的 因素在 内部控 制 中的 重要 突 果 发票 没有 按 规定 审 核 、会计 凭证 填 制不 合规 范 、会 计账 簿 地 位 , 企业 管 理者 对 内部控 制 的 自觉 控 制意 识 和行 为 是 内部 同时 还必 须 充分 发挥 内部 设 置不 合 理 , 么 会 计 报表 就 不 能及 时 、真 实 、客观 、完 整 控 制 实施 与 否 的更 为 关键 的 因素 , 那 的反 映 一个 单位 的 经营 成果 , 会影 响到 经营 者 的决 策 , 响 审 计 的 作 用 。 就 影 ( ) 立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外 部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 加 大 社 会 监 二 建 到 会计 资 料 使 用者 对 会 计 资料 的 及 时 了解 和 利用 , 影响 到 会
( ) 立 优 化 内 部 控 制 系 统 三 建 对 于 每 个 发展 中 的企 业 来 说 , 善 内部 控 制 体 系 , 完 建立
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风险管理已经普及到大中小企业,在各企业均建立有风险管理机构,设立专门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顾问等,由他们专门负责企业各种风险的志别、测定和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风险管理机构已经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与企业的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一样,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换言之,风险管理的地位已经不容忽视。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欢迎阅读。
一、加强我国企业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企业风险管理已经普及到大中小企业,在各企业均建立有风险管理机构,设立专门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顾问等,由他们专门负责企业各种风险的志别、测定和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风险管理机构已经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与企业的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一样,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换言之,风险管理的地位已经不容忽视。
实施企业的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资源的最佳组合:①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损耗,促使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安全稳定的企业环境,保障企业目标的实现。
②通过系统的处置和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使企业的决策科学化和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③为企业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积极的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
二、我国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企业管理层本身的风险的意志淡薄,忽视对企业未来风险的预测在对风险管理的认志过程中,既存在过去计划体制下的完全漠视风险,又有目前强化风险管理和问责制度下过度规避风险,两种倾向并存,使得管理层不能正确地对待风险,疏忽了风险管理预测,其中包括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风险预警机制和人员的培训等。
企业预警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发生前的预防,而非发生后的处理,由此可见,缺少风险预警机制的中国企业在经营中只会举步维艰。
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控制和应对的过程。
它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并应对可能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种风险,以保护企业的目标和利益。
然而,目前企业风险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首先,企业风险管理的意识和文化方面存在问题。
一些企业仍然存在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认为风险管理只是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而忽视了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
这种短视的风险管理观念容易导致企业在面对突发风险时无法有效应对,造成重大损失。
建议企业应树立风险管理的积极意识,将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并建立起风险管理的文化。
其次,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工具方面存在问题。
现有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主要侧重于定量分析,忽视了定性分析的重要性。
在面对复杂的风险时,仅凭定量分析难以全面评估风险的潜在影响。
建议企业在风险管理中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全面评估风险。
此外,企业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方面存在问题。
一些企业在风险管理中缺乏及时获取和分析相关信息的能力,导致无法准确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
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分析体系,通过有效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测。
另外,企业风险管理的沟通和协调方面存在问题。
风险管理需要涉及不同部门和层级的人员合作,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沟通不畅,导致风险管理工作受阻。
建议企业加强沟通和协调机制,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共享,并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工作。
最后,企业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方面存在问题。
一些企业在初次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后,存在停滞不前的情况,缺乏持续改进和创新的动力。
建议企业建立起持续改进的机制,定期评估和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引入新的方法和工具,以应对新的风险挑战。
总之,企业风险管理存在问题主要包括意识和文化、方法和工具、信息收集和分析、沟通和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和文化建设,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强化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加强沟通和协调机制,以及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
对国企公司风险内控管理工作的建议

国企公司风险内控管理工作建议一、引言国企公司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
在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下,国企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就国企公司风险内控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国企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二、加强风险意识1. 建立健全的风险意识教育体系。
国企公司应注重员工风险意识的培养,通过组织专业的培训课程和开展风险意识教育活动,使员工充分了解风险的存在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激发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建立风险意识宣传评台。
国企公司可以利用内部员工刊物、公司全球信息湾等宣传评台,定期发布有关风险防范和管理的知识和案例,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认知和警惕性。
三、完善内控规章制度1. 建立健全内控规章制度。
国企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内控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和修订,确保内控规章制度与公司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2. 加强对内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公司应加大对内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四、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1. 充分调动员工参与风险管理。
国企公司应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吸引员工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形成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局面。
2. 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评估各类风险,为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和数据支持。
五、增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1. 加强对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工作。
国企公司应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风险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2. 建立健全的风险处理机制。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类风险事件,减少风险事件对公司的损失和影响。
六、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国企公司应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核,发现和纠正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0.19•【文号】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施行日期】2019.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各中央企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资委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资委2019年10月19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对中央企业强基固本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管控效能(一)优化内控体系。
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
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管、严问责”和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促使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集团管控。
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控体制机制,中央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是内控体系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涵盖各级子企业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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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議修訂《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條文的問卷聯交所誠邀公眾就《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的諮詢文件》(《諮詢文件》)提供意見,諮詢文件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下載:/chi/newsconsul/mktconsul/Documents/cp201406_c.pdf本問卷包括私隱政策聲明;甲部:回應人士的基本資料;及乙部:諮詢問題。
請於2014年8月31日或之前填妥本問卷甲部及乙部,然後透過下列任何一種方式遞交:送交聯交所:郵寄或專人送遞:香港中環港景街1號國際金融中心一期12樓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企業及投資者傳訊部有關: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的諮詢文件傳真:(852) 2524-0149電郵:response@請在郵件「主旨」欄內註明:有關: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企業管治條文的諮詢文件有關提交意見方面的查詢,請致電香港交易所:(852) 2840-3844。
我們可能會向公眾披露提交意見人士的姓名連同其意見之全部或部分內容。
若回應人士不欲公開其姓名資料,請於本問卷甲部清楚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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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包括在實物具體上、技術上及程序上的適當安全措施,確保只有經授權人士才能取用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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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根據該《條例》,閣下有權查明香港交易所是否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取得資料的備份及更正任何不確資料,也可以要求香港交易所通知閣下其持有資料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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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有效聯絡詳情的回應意見可能會被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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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回應人士不希望公開其身份,請在以下方格加上「✓」號:☐本人/本公司不希望向公眾披露以上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如屬公司意見,請蓋上公司印鑑)乙部諮詢問題請在適當的方格填上「X」號以示選擇。
回答以下問題時,請按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chi/newsconsul/mktconsul/Documents/cp201406_c.pdf下載的《諮詢文件》所載的各項修訂建議表達意見。
如問卷預設的位置不敷應用,請另頁填寫。
1.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將《守則》C.2節的標題改為「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是否請說明理由。
2.是否同意原則C.2條的修訂建議,界定董事會與管理層的角色,並訂明管理層應向董事會保證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建議措辭的用意是否足夠清晰?是否請說明理由。
3.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引入修訂後的建議最佳常規(C.2.6條),訂明董事會可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其已收到管理層有關發行人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有效性的保證?建議措辭的用意是否足夠清晰?是否請說明理由。
4.是否同意守則條文C.2.1條的建議修訂,列明董事會應持續監察發行人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建議措辭的用意是否足夠清晰?是否請說明理由。
5.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提升現行建議最佳常規C.2.3條(列明董事會每年檢討應包括事項)至守則條文?是否請說明理由。
6.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提升現行建議最佳常規C.2.4條(列明發行人《企業管治報告》內應就報告期內其遵守內部監控守則條文的情況而披露的具體資料)至守則條文?是否請說明理由。
7.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修訂建議守則條文C.2.4條的措辭,以簡化規定並刪除模糊的詞語,清晰表述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乃為管理風險,而非消除風險而設?建議措辭的用意是否足夠清晰?是否請說明理由。
8.就建議守則條文C.2.4條而言,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提升現有有關發行人披露其處理及發布內幕消息程序及內部監控的建議(現行第S節第(a)(ii)段),修訂為將處理「遵守其他監管規定的風險」包括在內?是否請說明理由。
9.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將下列與內部監控有關的現行建議披露的資料(第S節)提升為強制披露:(a) 發行人是否設有內部審核功能;(b)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管系統檢討的頻次以及所涵蓋期間,如發行人於年內不曾進行檢討,須作出解釋;(c) 表示已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有效性的聲明,並說明發行人認為該等系統是否有效及足夠;及(d) 審核委員會提出的任何重要意見或建議?是否請說明理由。
10.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將發行人披露重要關注事項詳情的現行建議(第S節第(a)(ix)段)移至新的建議最佳常規C.2.7條,並修訂該條文,刪去有關「對股東構成影響」的方面之提述,拓寬應用範圍?是否請說明理由。
11.是否同意我們的建議,刪去建議最佳常規C.2.5條(列明發行人應確保所披露的是有意義的資料,而且沒有給人有誤導的感覺)?是否請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