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是广西教育系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绩效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与调整。
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是作为高校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激励与评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广西是一个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师的积极性与工作热情,也关系到广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深入研究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现状、特点、影响因素、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对于提高广西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广西高校绩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探析,可以进一步了解其优势所在,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广西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2000字】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分析其特点和影响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通过对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现状进行研究,可以为高校领导和管理者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高校管理体制的优化和创新,推动高校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提升。
通过对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优势和发展趋势进行总结和归纳,有助于为未来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广西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高高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效率。
2. 正文2.1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现状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现状可以说是比较复杂和多元的。
在广西的高校中,各个学校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这些方案主要受到学校规模、财力状况、教学科研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一些大学可能会更加偏向于教学业绩的考核,而另一些则更注重科研成果的评价。
在广西高校中,通常会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管理水平等因素来进行绩效评估。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摘要】本文探讨了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包括其背景介绍和研究意义。
在文章详细介绍了核定方案的概述、制定过程、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及改进建议和实施效果评估。
结论部分强调了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重要性,同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该方案的深入探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当前教育领域中的挑战,并为未来改进提供指导和建议。
【关键词】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概述、制定过程、问题和挑战、改进建议、实施效果评估、重要性、发展方向、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当今社会,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广西是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其高校在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激励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应运而生。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绩效工资成为广西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绩效工资的核定方案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也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对于激励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不仅涉及到政策法规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广西高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
只有充分考虑到广西高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教育政策,制定出符合广西高校实际情况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才能更好地激发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 研究意义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激励性具有重要意义。
这有助于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更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从而更公平地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通过制定合理的核定方案,可以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推动高校的整体发展。
对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有助于高校及时调整和完善绩效工资核定机制,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绩效水平和工作质量。
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一篇: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附件1:广西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根据《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全校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70%,减去全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作为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根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进行计算后拨款,同时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以合理解决分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问题;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
(一)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计算1.按教学与科研的权重系数为0.7:0.3计算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全校综合当量总值(Ns),以当量学生总数表示,按教育部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折算比为1: 1.5:2。
Ns=全校本科生数+全校硕士生数×1.5+全校博士生数×2(1)单位教学当量总值(Nsi)计算公式Nsi=单位本科生数+单位硕士生数×1.5+单位博士生数×2(2)单位科研当量总值(Nki)计算公式Nki= Ns×(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全校教学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3)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值(Ni)计算公式Ni=Nsi×0.7+Nki×0.3 2.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计算公式K=(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学单位总人数×70%-全校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Ns 3.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给教学单位拨款额(Ci)计算公式Ci=Ni×K4.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各单位之间承担的交叉课程(含全校性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交叉课程学生综合当量值、各单位每年所承担的交叉课程学分占学生毕业年均学分的比例进行计算后拨给,并从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额中核减。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近年来,随着高校绩效工资制度逐渐完善和实施,各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不仅关系到高校的经济利益,更直接影响教师的福利待遇和激励。
在中国高校,绩效工资是激励教师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
近年来,中国高校按照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方面考核,将教师分为不同层次,不同层次享有不同等级的绩效工资。
广西高校也不例外,绩效工资逐渐成为衡量教师质量和促进教师发展的重要标志。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校事业的发展,广西各高校纷纷提出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具体方法,往往涉及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
以广西某高校为例,该校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1.教学方面该校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主讲二级以上课程、公开课及校内外专业课程竞赛等项目的教师,按照其获得的教学荣誉和成绩等级,给予一定的绩效工资奖励。
2.科研方面该校将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和校级科学技术奖项、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教师,按照教师的业绩等级,给予对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3.社会服务方面该校将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反哺社会、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教师,按照教师的社会服务等级,给予对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以上三个方面的绩效工资奖励,根据该校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按照一定比例加总计算,作为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基础。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它可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
另一方面,它也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对于提升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组织严密性不够、考核标准不明确、基础数据统计存在争议等等。
因此,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不断完善,应该加强组织和计算的规范化和合理化过程,为高校的发展和教师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激励。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作者:沈晴来源:《商业经济》2020年第05期[摘要] 为顺利有效地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探索更加合理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式,现对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基层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研究,并从高校实际出发,以广西Y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为例,从绩效工资控制线标准、高层次人才占比、年度考核、高校自主权和地区生活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此建构全新的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指标体系,以期对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进行公平、动态地管理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中图分类号] F24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5-0190-04近年来,随着绩效工资在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和其他行业事业单位的相继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中处于关键环节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仅成为政府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杠杆,而且直接关系到各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水平的高低,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绩效工资改革推进落实的过程中,广西现有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式逐渐显现出问题与不足。
因此,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激励作用并符合高校自身特点的绩效总量核定体系,不仅能增强广西高校核心竞争力,还能实现绩效工资改革的目的。
一、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构成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一)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构成广西高校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单位类别以及岗位职责等因素[1],由政府部门设置相应岗位和等級的发放标准,高校只需按此标准每月发放即可。
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及贡献大小等因素[1],由各高校依据考核结果按年或月自主分配。
(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所谓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是指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单位工作特点等多方面因素,对年度内可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进行核定,从而实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控收入分配水平等目标[2]。
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实施绩效工资,理顺学校收入分配关系,完善学校薪酬管理体系,发挥科学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导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各类人才努力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业绩酬金构成。
岗位津贴是按教职工岗位责任设立的工资收入;业绩酬金是按教职工工作业绩设立的工资收入。
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我校职工工资统一规范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业绩酬金五项内容。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学校统筹,二级分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业绩酬金五项内容中,前四项由学校统一发放,业绩酬金由学校和学院(部门)共同负担,既坚持学校统筹,又充分尊重学院(部门)的分配自主权。
(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坚持岗位责任大小和绩效工资多少的对应统一,以岗定薪,按责计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注重效率,兼顾公平强化绩效工资的效率导向作用,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兼顾公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四)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与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政策保持适度延续,逐步实现新老收入分配制度的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总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额度核算。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1、学院岗位津贴:由学校统一制定标准,按月发放。
业绩酬金:由学校划拨经费和学院创收收入构成,年度发放额度由学校在上年末核定。
按照核定总量和学院实际,各学院自主制定业绩酬金分配办法,合理确定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科研奖励在业绩酬金总量中的比例关系,按月预发,年底结清。
广西大学学生委员会绩效考核方案

广西大学学生委员会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学校规定与校学生会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广西大学学生委员会期末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校学生委员会所有委员(干事)应当充分认识期末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加期末考评,在考核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定量指标为主,考评各部门、各委员(干事)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考核考评,充分调动委员(干事)的积极性,激活创新精神,提升校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顾问:唐兴、唐平秋、冼季夏、袁涛。
常委组成考核小组:卢聪、张小卫、林忠华、林丽丽、周军、周黎、高永吉。
办公室主任周军负责组织与协调,各部门具体实施。
三、期末考核(一)期末考核对象及有关事项期末考核对象为校学生会委员、干事长、干事,其中干事为部分考核。
所有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学工部(处)、校团委,反馈到委员(干事)所在学院学工组,作为调整换届时该委员(干事)的参考依据。
(二)考核内容、基本要求1、部门副部长以下(包括副部长)综合绩效分数由以下二部分组成:综合考评分数(占70%)、民主测评(占30%的权重)。
2、各部长综合绩效分数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综合考评分数(占60%)、民主测评分数(占30%的权重)、本部门遵章守纪综合考评(占10%的权重)。
3、常委综合绩效分数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综合考评分数(占60%)、民主测评分数(占30%的权重)、主管部门遵章守纪综合考评(占10%的权重)。
各项考核具体说明如下:(1)综合考评分数由考评小组将委员(干事)本学期的有关记录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考评,分勤、能、绩、纪四个方面,主要是考核委员(干事)日常出勤、创新工作、多做贡献、遵章守纪等情况。
优秀(90分以上):该档分数属于工作能力强,工作表现优秀,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委员(干事)。
称职(76-89分):该档分数属于工作表现良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委员(干事)。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探析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是根据广西高校人事管理政策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广西高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进行核定的方案。
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确定绩效工资的总量,激励广西高校教师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教学水平。
该方案的核定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确定绩效工资总量的目标和原则。
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应当以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学术水平为依据,充分体现贡献和绩效的价值。
还要充分考虑到广西高校的经济实力和财政预算的限制。
明确核定的指标体系和权重。
绩效工资的核定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标,并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因素,确定相应的权重。
然后,进行数据采集和审核。
根据核定方案的要求,广西高校需要收集和整理教师的绩效工资相关数据,包括教学和科研的成果、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教学评估和学生评价等,同时对这些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按照核定方案进行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
根据核定方案的要求,广西高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需要按照指标的权重和教师个人的绩效情况,计算每个教师应该获得的绩效工资总额,并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广西高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确保核定过程的公正和透明,避免出现一些利益输送和权力滥用的问题。
二是要合理设置指标体系和权重,充分考虑到广西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避免简单追求数量指标而忽视质量。
三是要加强对核定结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情况。
通过逐步完善和优化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广西高校可以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动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为广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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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
根据《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全校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70%,减去全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作为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根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进行计算后拨款,同时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以合理解决分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问题;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
(一)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计算
1.按教学与科研的权重系数为0.7:0.3计算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
全校综合当量总值(Ns),以当量学生总数表示,按教育部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折算比为1:1.5:2。
Ns=全校本科生数+全校硕士生数×1.5+全校博士生数×2
(1)单位教学当量总值(Nsi)计算公式
Nsi=单位本科生数+单位硕士生数×1.5+单位博士生数×2
(2)单位科研当量总值(Nki)计算公式
Nki=N s×(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全校教学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
(3)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值(Ni)计算公式
Ni=Nsi×0.7+Nki×0.3
2.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计算公式
K=(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学单位总人数×70%-全校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Ns
3.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给教学单位拨款额(Ci)计算公式
Ci=Ni×K
4.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
各单位之间承担的交叉课程(含全校性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交叉课程学生综合当量值、各单位每年所承担的交叉课程学分占学生毕业年均学分的比例进行计算后拨给,并从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额中核减。
因承担交叉课程任务只涉及课程教学工作,因此,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为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的70%,即取交叉系数为0.7。
(1)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计算公式
Kjc=K×0.7
(2)交叉课程经费(Cjc)计算公式
Cjc=交叉课程学生当量数×教学权重0.7×Kjc×(交叉课程学分÷课程跨年数)÷(188÷4)
5.各单位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核拨总量(Q)计算公式
Q=Ci+Cjc(本单位承担的交叉课程经费)-Cjc(其他单位承担本单位的交叉课程经费)
(二)教学单位年终考评拨款计算
根据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进行拨款。
年终考评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
各单位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经费计算
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因学费收入与学校已有分成,不考虑当量拨款。
非招生单位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政治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经费,由招生单位从分成所得经费中支付,经费(Czy)计算公式为:
Czy=招生单位年分成经费×(公共课程学分÷公共课程跨年数÷专业学位毕业年均学分)×交叉系数0.7
具体经费数额由研究生处核算后,经承担交叉课程单位与学生所在单位签字确认,报财务处办理经费划拨。
二、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全校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58%,减去全校教辅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直接拨款;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年终考评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
(一)90%直接拨款额(Q)计算公式
Q=(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辅单位总人数×58%-全校教辅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
(二)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
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教辅单位年终考评奖励拨款,由学校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可考虑核拨一定补助经费。
三、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全额负担。
管理部门所得收入全额纳入学校校级财务管理,各单位不得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以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拨款操作规程
(一)教务处、研究生处,每年11月底向人事处提供各教学单位本年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全校性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情况等相关统计数据。
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人数以博士点所在单位与博导所在单位的0.5:0.5比例折算后统计,校外兼职博导和在校内管理部门工作的博导所带博士生人数全部统计到博士点所在单位。
(二)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每年11月底向人事处提供上年度各教学单位到校科研总经费统计数据。
(三)财务处,随时监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负责筹集学校负担经费,每年12月25日前向人事处提供各单位全年自有经费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统计数据。
(四)人事处,统筹全校绩效工资的实施。
根据以上数据和本年度11月底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情况计算下一年度拨款量、调节量及发放情况,及时向学校汇
报实施情况。
对新进校人员涉及按人头核拨经费的,从报到的下月起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