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
包头轻轨现状分析报告

包头轻轨现状分析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为了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包头市开始考虑建设轻轨交通系统。
本文将对包头轻轨的现状进行分析,旨在为包头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包头轻轨的发展背景包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副省级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交通压力不断增加。
包头市政府认识到传统交通方式无法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于是决定建设轻轨交通系统。
轻轨交通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环保的交通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大城市。
三、包头轻轨建设情况包头轻轨交通系统的建设于20xx年启动,第一条轨道线路于20xx年正式运营。
目前,包头轻轨交通系统共拥有3条线路,总长度为xx公里,在市区的交通网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轻轨交通系统的建设经过多年的规划和施工,面临的技术、资金等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四、包头轻轨的优点1. 减少交通拥堵:轻轨交通系统能够快速、高效地运输大量的乘客,减少了道路交通压力。
2. 提高出行效率:轻轨交通快速便捷,相较于传统交通方式,能够缩短出行时间,提高市民的出行效率。
3. 降低环境污染:轻轨交通系统采用清洁能源供给,减少了尾气排放和噪音污染,对城市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五、包头轻轨的问题与挑战1. 技术难题:包头轻轨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解决轨道布局、车辆设计、信号控制等一系列技术难题。
2. 资金压力:轻轨交通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头市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财政筹资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运营管理:轻轨交通系统的运营管理需要严格执行,包括车辆维护、线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要求较高。
六、对包头轻轨的展望包头轻轨交通系统在短短几年内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但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未来,包头市政府应加大对轻轨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持续推进轻轨交通系统的建设。
同时,还需注重市民的出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轻轨线路设置和站点布局,提高轻轨交通系统的覆盖面和便利性。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包府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2021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5日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及孟凡利书记各项批示要求,在编制完成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五年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围绕全市各界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结合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
一、主要任务2021年,重点围绕市政管网、道路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人居环境、环卫设施和精细管理等方面实施“六工程两片区一行动”,计划安排城建项目九大类、123项,估算总投资126.6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9.56亿元。
——按建设性质划分:续建项目79项,估算总投资87.9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2.38亿元;新建项目44项,估算总投资38.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18亿元。
——按投资类别划分:政府投资54项,估算总投资56.5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1.59亿元;社会投资69项,估算总投资70.1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97亿元。
——按实施主体划分:一是市本级组织实施项目93个,估算总投资74.68亿元,其中:市住建局实施项目45个,估算总投资46.32亿元;新区办实施项目36个,估算总投资22.97亿元;北梁棚改办实施项目12个,估算总投资5.39亿元。
“十三五”城轨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批文

特别报道 / Special report“十三五”城轨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批文文/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部2016年1、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3~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83号)2、关于印发安徽省芜湖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311号)3、关于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3~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909号)4、关于印发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1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145号)5、关于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493号)6、关于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494号)7、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814号)8、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914号)9、关于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36号)10、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37号)11、关于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331号)12、关于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639号) 2017年1、关于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499号)2、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498号)3、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617号)2018年1、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148号)2、关于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748号)3、关于调整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734号)4、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5~2019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757号)5、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778号)6、关于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831号)7、关于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888号)8、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915号)2019年1、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599号)2、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049号)3、关于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071号)4、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04号) 2020年(截至9月25日)1、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05号)2、关于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431号)3、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484号)4、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36号)5、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050号)注:仅统计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规划方案调整情况36。
史谈包头规划

1 2 年京绥 铁路通 车到 包头 以后 ,包 头成 为皮 3 9 毛、药品、日用杂品的集散地 ,商业发展更趋繁荣。从 1 2 年至 1 2 年 间,包头市的城市人 口猛增至十万人 4 9 9 9 左右 ,工商户达一千余家 ,商业进 出口货物总价值达两
千余 万元 。
其草木之饶 ” ,在城市布局上要求 “ 邑立城 ,制里割 营
包头市 城 市 的总体 布局 定 型于 “ 一五 ” 时期 ,当时
配合 “ 一五”时期的重点建设项 目所作 的规划布局还是 相 当成功的。从新区的角度来看 ,道路系统是合理完善 的。但从新旧市区总体布局上看 ,新市区距旧城区 ( 东 河 区 )区间距离 1 公里 ,城 市用地 布 、 呈带状 ,南 2 局 北不通 、东西不畅 ,尤其是过境交通穿越市区 ,仅靠一 条 巴彦塔拉 大街 贯穿 ,城市的东西方 向大部分交通集 中于此 ,十分拥挤 。而且 ,市区的部分道路集商业、生 活 、交通干道于一体 ,城市的道路功能混乱。从而形成 合理 的用地布局 与城市局部不配套的城市道路骨架之间 的矛盾。
路照 明总 长度 2 02 公 里 ,建成 桥梁 1 座 ,较大 型立 交 1 l6 8
的工业 以重工业为主 ,在工业 中又 以大中型企业为主 , 与地方经济关系不密切 ,所 以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 济发展相关度很低。处于地域流通 中心的包头市 ,并没
桥3 座。市三区绿地约 1 6 公顷,人均21 平方米 ,绿化 7 .5
为 了 在 未 来 城 市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逐 步 解 决 以 上
农牧 业人 口6 万人 ,全市 总面积 已达9 9 平方公 61 7 9 1 里 ,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达 1 69 平方公里。城市投资 .1 1
包头地铁规划

6条地铁线路,总长165公里,共设站约120座,其中换乘站17座。
(线路名称,里程,设站,编组,起点终点)1号线,35公里,26站,6*B,包头钢铁公司-古城湾;2号线,27公里,18站,5*B,包头火车站-背锅窑子;3号线,33公里,20站,6*B,新型工业基地-永和窑;4号线,34公里,28站,6*B,包尔汉图-包头机场;5号线,17公里,13站,4*B,南排村-上窝土壕;6号线,19公里,15站,5*B,进步道-黄河大桥。
本方案是根据包头市总体规划作出来的。
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大城市,本方案在整个包头都市圈区共设计有6条地铁线路,总长165公里,共设站约120座,其中换乘站17座。
全网络设计远景年日运送旅客为300-350万人次,约可承担50%比例公交出行。
所有线路建议最高速度80-100公里/小时,平均速度35-45公里/小时。
全部线路具体如下:(线路名称,里程,设站,编组,起点终点)1号线,35公里,26站,6*B,包头钢铁公司-古城湾;2号线,27公里,18站,5*B,包头火车站-背锅窑子;3号线,33公里,20站,6*B,新型工业基地-永和窑;4号线,34公里,28站,6*B,包尔汉图-包头机场;5号线,17公里,13站,4*B,南排村-上窝土壕;6号线,19公里,15站,5*B,进步道-黄河大桥。
------------方案作者:李小龙(lisihua)plan0004@ 版权所有2010.11号线是整个都市圈的东西向干线轨道线路,依次连接西部新城,新都市中心区,九原区,东河旧城区,是所有线路中最重要的一条线路。
1号线西段远景可继续向西延伸至萨拉齐。
2号线是连接主城中心区和西北郊区的轨道线路,在主城内部(西部新城)起到南北向中轴轨道线路作用。
3号线为整个城市西南东北向干线轨道线路,主要起到连接主城和西南部新型工业区和哈林格尔乡的作用,在西北段则跨过机械厂服务到阴山南麓各个乡镇区。
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

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试行>〔附录〕术语、名词解释及计算规则1、基地面积:指用于某建设项目或某一基地范围的地块面积。
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用地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得计算。
2、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规则:(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屋顶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不计。
(2)半地下室的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米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A1=KA式中:A1一折算的建筑面积,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3、建筑密度:指建筑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
4、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m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至三层。
5、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10m,小于等于24m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八层。
6、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m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指八层以上(不含八层)。
7、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
8、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
目前本市城市规划区面积界定为885平方公里(东起磴口永富村,西至哈达门沟;南到黄河,北至大青山)。
9、道路红线:是道路用地和两侧建设用地的分界线,即道路横断面中各种用地总宽度的边界线,道路红线内的用地包括车行道、步行道、绿化带、分隔带四部分。
10、河湖水系蓝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长期保留的河岸规划线。
11、文物保护紫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长期保留的文物保护规划线。
12、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建筑物外檐顶标高的高度。
计算规则:〔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
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试行>(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
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各类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应符合本标准。
第二章建筑容量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筑用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高、多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编制总平面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附表一规定的指标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用地。
对混合类型的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规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八条对未列入附表一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场管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规范执行。
第九条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㈠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500平方米。
㈡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为2500平方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01•【文号】发改基础[2016]1914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914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为支持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同意包头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指导包头市统筹城市开发、项目建设以及财力、技术保障等,稳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并落实好设备国产化相关要求。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
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区域内的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等的规划衔接,深化研究与包头站、包头东站的换乘方案。
换乘设施工程应一次建成,可分期投入使用。
重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配套换乘设施,尽量实现同站或立体换乘。
五、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处置。
按照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六、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每半年向我委报送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
(2016~2022年)
一、线网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远景规划由6条线路组成,总长182.5公里,设车站125座,其中换乘车站18座。
预计2020年,公共交通系统占城市全方式出行比例达到20%,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达到35%。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至2022年,建设1号线工程和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总长42.1公里。
1号线工程自包钢至二里半机场站,线路长约27.8公里,设站22座,投资201.9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1年。
2号线一期工程自新贤城至沼潭南站,线路长约14.3公里,设站11座,投资103.6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8~2022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采用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的B型车,6辆编组。
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05.52亿元。
其中资本金占40%,计122.21亿元,由包头市财政资金筹措,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
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包头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包头市城市综合管廊试点,统筹规划、协调建设,避免相互制约。
与铁路部门保持沟通,尽早稳定城市轨道交通下穿工程和与铁路客运站的换乘衔接节点。
注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
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重视沿线物业开发,创新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探索设立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努力提高运营效率,提升项目整体收益;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附: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示意图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