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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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一、概述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指对新生儿进行系统性的疾病筛查,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为目的的一项工作。

早期发现和干预可以减少儿童发生严重疾病的风险,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本制度旨在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筛查范围1.全面筛查: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筛查,包括遗传代谢性疾病、遗传性耳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2.高危筛查:对有家族史、母婴传播疾病或其他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筛查。

三、筛查方法1.筛查项目:根据筛查范围确定需要进行的筛查项目。

2.筛查工具和设备:使用高精度的筛查工具和设备进行筛查,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3.检测方法:根据筛查项目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进行筛查,包括血液检测、听力筛查、甲状腺功能检测等。

4.检测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筛查项目的检测标准,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筛查人员1.筛查人员: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组成筛查团队,包括儿科医生、检验师、听力师等。

2.筛查人员培训:筛查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筛查技能和专业知识。

五、筛查工作流程1.登记和预约:新生儿出生后,家庭应及时到医疗机构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并预约筛查时间。

2.采样和检测:在筛查时间到达后,筛查人员根据筛查项目进行采样和检测。

3.结果分析和通知:筛查人员对筛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将结果通知给新生儿家庭和相关医疗机构。

4.高危儿童管理:对筛查结果阳性的儿童,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机制,进行长期随访和干预。

六、筛查结果1.阳性结果:筛查结果异常的儿童,应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并建立相关的随访和管理机制。

2.阴性结果:筛查结果正常的儿童,应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监测,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七、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措施:制定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评价、质量监控、质量数据分析等。

2.质量评估:定期对筛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一、岗位职责1.听力筛查师要负责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完成每日听力筛查任务;2.负责婴幼儿听力筛查仪器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及时记录筛查结果,准确填写相关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4.配合工作组其他成员进行相关工作,保证听力筛查工作的高效进行;5.参与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学习和实施,不断提升专业技能;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时间1.听力筛查室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00为工作时间,中午12:00至13:00为午休时间;2.加班工作需要提前请示领导,并完成相关的加班手续;3.周六和周日休息,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1.每天早上到岗签到后,检查筛查仪器是否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报修;2.按照排班表,根据工作安排完成每日听力筛查任务;3.在筛查过程中,仔细观察婴幼儿的表现和反应,并记录相关信息;4.根据筛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分别记录正常和异常儿童的情况;5.在工作结束时,整理和归档该日的听力筛查记录,准确填写相关报告;6.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寻求帮助;7.在工作期间,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并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8.不得将工作区域及工作设备借给其他人使用,确保工作的私密性和机密性。

四、工作要求1.具备相关听力筛查师从业资格证书;2.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听力筛查仪器的使用和操作;3.具备爱心和耐心,对新生儿和婴幼儿有良好的亲和力,能够与其有效沟通;4.具备良好的观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记录和分析筛查结果;5.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协调和配合工作组成员的工作;6.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情况;7.做事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8.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和交接班事宜。

五、违纪处罚违反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将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处理。

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制度

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制度

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制度
1. 落实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筛查前,向儿童家长告知儿童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征得儿童家长的同意。

2. 严格遵守检测仪器操作规范,保持高度责任心,检查前校对好仪器,动作要轻柔、规范,清洁受检者外耳道。

3. 对于产科出生的正常新生儿出生后三天在产科病房进行耳声发射听力筛查。

4. 对于高危新生儿应在新生儿科进行耳声发射及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进行听力筛查。

5. 详细告知家长听力检测结果及意义,初次筛查未通过者,告知家长在四十二天左右体检时再次进行听力复筛。

6. 对于听力复筛仍未通过者,在三至六月龄时转至耳鼻喉科进行听力诊断。

7. 负责地区儿童的所有听力复筛工作,做好筛查结果登记,保存好资料。

每月总结一次,负责听力筛查结果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8. 做好所有听力初筛、复筛、转诊儿童的随访工作,对确诊听力障碍的儿童做好语言发育的监测。

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相继下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新生儿(儿童)听力筛查网络及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全县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定期组织筛查网络机构人员进行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听力筛查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阳性患儿的确诊、干预和随访工作;做到筛查、诊断、干预康复和质量控制流程要规范、完整,尽早实施听障儿童康复的计划。


五、认真做好筛查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广泛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儿保8项工作制度3项职责-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儿保8项工作制度3项职责-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遵守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不迟到、早退,不空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筛查人员应对院内出生后72小时的新生儿,以及住院的高危患儿出院前进行常规听力筛查,不得疏漏。

3.耐心向新生儿家长解释筛查注意事项,以便取得协作。

筛查前清理耳道时动作轻柔,筛查后及时消毒耳塞,防止交叉感染。

4.保持测试环境安静,严格按操作常规进行操作。

5.及时出具筛查报告并登记,筛查结果的解释科学适当。

6.若新生儿第一次未能通过筛查,书面告知家长42天来院进行复查。

如复筛仍未能通过,应当给家长发转诊单,并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市新生儿(儿童)听力诊断中心进行进一步确诊。

转诊单上,必须明确标明详细地址电话等信息。

7.做好阳性病例复查及登记备案工作。

8.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和日常保养检修,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工作制度1.听力筛查专职人员应对院内出生后三天的高危室及母婴同室的新生儿进行常规筛查,不得疏漏。

2.筛查前做好准备,包括对新生儿家长的解释,以便取得协作。

3.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操作常规进行操作。

4.测试结束应及时出报告并存入病历。

5.保持安静环境,确保测试正确。

对第一次测试未能通过者应通知家属复查并督促复查。

6.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及时检修。

7.做好筛查结果登记,协助随访。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定期深入组、户开展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进行疾病防治知识宣传;2、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课堂);3、开展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建设,定期更换宣传内容;4、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实施专项健康教育活动;5、针对急、慢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主要场所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6、开展不同人群健康教育调研和监测,推进健康教育计划的实施和评价工作;7、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保健科主任职责1、负责指导全乡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科研、教学、技术培训及业务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并指导科承担的各项项目工作,定期对项目工作进行评估,解决项目开展中的疑难问题。

3、指导本科医务人员做好各项保健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三基训练。

4、安排并担任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专科门诊工作。

6、常入基层保健机构指导业务工作开展。

7、积极总结经验指导保健工作,开展新技术,研究和解决专业工作中的新方法与疑难问题。

8、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常规。

9、运用预防保健医学理论,安排、审查指导全科的科研工作计划,实施。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1、在科主任和主管医师指导下,参加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

2、担任妇女儿童保健普通门诊和专业门诊工作。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并收集整理资料。

3、对妇女儿童进行正常体检、咨询、评价和指导工作。

4、参加基层保健指导工作,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一、遵守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不迟到早退,不空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筛查人员应对院内生后72小时的新生儿,以及住院的高危患儿出院前进行常规听力筛查,不得疏漏。

三、耐心向新生儿家长解释筛查注意事项,以便取得协作。

筛查前清理耳道时动作轻柔,筛查后及时消毒耳塞,防止交叉感染。

四、保持测试环境安静,严格按操作常规进行操作。

五、及时出具筛查报告并登记,筛查结果的解释科学适当。

六、若新生儿第一次未能通过筛查,书面告知家长42天来院进行复筛,如复筛仍未通过,应给家长发转诊单并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市新生儿(儿童)听力诊断中心进一步确诊。

转诊单上,必须标明详细地址电话等信息。

七、做好阳性病例复查及登记备案工作。

八、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和日常保养检修,确保工作顺
利进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婴儿能够健康地出生。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新生儿听力问题。

据统计,全球新生儿中约有3-4%的婴儿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听力问题。

这对孩子的成长、学习和生活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因此,听力筛查工作的开展对于早发现和及时干预新生儿听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而行之有效的听力筛查管理制度则更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二、制度目的本《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确保筛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实施效果和公众健康水平。

三、制度主体本制度针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依据《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实行全面、落实详细的管理制度,具体主体如下:1. 负责单位医院听力门诊部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有关部门。

2. 组织机构设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是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工作小组是落实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包括以下人员:•领导小组成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操作员:按照《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记录员:负责记录筛查过程和结果的人员3. 职责本制度规定各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负责听力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制定听力筛查工作计划,确保听力筛查工作能够按时、按质量和按需求进行。

•对听力筛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督导,并对筛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对失筛、漏筛的新生儿实施二次筛查(统一的异常筛选指标是:65dB SPL 4声频ABA型v波潜伏期延长)。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定新生儿听力筛查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准确、标准的听力筛查。

•暂停、中止或终止新生儿听力筛查,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决定。

•针对筛查工作中的问题或反映进行调查处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跟踪整改。

(3)操作员•负责根据《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听力筛查操作。

•严格按照要求操作,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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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专人负责。

指定人员负责在本院内出生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标本采集、保存、传递工作。

血片采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宣传告知。

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宣传,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意义、条件、方式等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并并签定《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三、筛查时间。

新生儿出生48小时以后,要接受初次听力筛查。

未通过初筛者,通知在42天左右时到麻栗坡县妇计中心接受复查。

42天复查仍未通过者,由妇计中心负责转至上级医院检查。

四、阳性病例管理。

对听力初筛不通过新生儿立即告知其监护人并建档立卡管理,同时提供健康教育,告知42天左右复筛,对复筛再次不通过者转至上级医院检查。

1.新生儿听力筛查阳性转诊单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包括编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联系电话、地址、母亲姓名、转诊单位等基本信息。

2.对确诊为听力障碍患儿要提供治疗援助、医学干预,跟踪和随访,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3.对确认为听力障碍患儿的档案资料(包括每次通知或访视记录)至少保存10年。

四、仪器养护。

听力筛查前,应先对仪器进行校准,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拆卸仪器。

遇到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

五、信息档案管理。

按规范要求认真填写筛查台账、知情同意书、复筛通知、随访记录、每次筛查的信息记录、仪器质控报告等,并妥善保存,不得丢失。

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报表、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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