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

合集下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土地出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09
•【字号】盘政办发[2010]15号
•【施行日期】2010.04.0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土地出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高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老颜武(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郭树林(市监察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张志焕(市规划办主任)、王正准(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宏观调控全市土地供应,审批全市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经营性用地计划和储备土地计划;研究确定全市土地储备政策和土地收益分配政策;审批土地一级开发方案,审批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底价;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赵佐宇(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九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6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6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组长高科市长副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XXX 市政府秘书长成员袁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邵炳南市政府副秘书长苑秀娟市政府副秘书长孙雅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坚市政府副秘书长贺清录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王宁市法制办主任官伟市行管办主任(二)主要职责在各县区、经济区及市直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经济区相关工作,督促推进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服务百姓事项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评估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15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1
【实施日期】2016.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盘政办发〔2016〕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邵炳南市政府副秘书长
官伟市行管办主任
成员:尤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
王尚君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辉市经信委主任
宋全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庆国市民委主任
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长印市监察局局长
王春明市民政局局长
王秀英市司法局局长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何敏市人社局局长
袁宏志。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5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0
【实施日期】2016.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英俊副市长
1 / 1。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1•【字号】盘政办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解决日益突出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切实做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确保建设用地供给,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专项治理活动,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

为确保如期完成此次治理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高科(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沈铁冬(副市长)、马新华(副市级领导、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杨居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秀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杨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郭树林(市监察局局长)、盖林(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主任)、张志焕(市规划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杨斌(盘山县县长)、孙洪军(大洼县常务副县长)、王政准(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张志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协调指导开展此次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林秀海(兼)。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成土地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盘政办发[2013]5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盘政办发[2013]5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的通知
正文: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3〕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鉴于原盘锦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盘锦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高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XXX 市政府秘书长
郭长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
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王宁市法制办主任
谷洪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长玲市编委办副主任
刘毅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克成市人社局副局长
沈国刚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王贺市法制办副主任
纪复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越市纪委绩效管理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办公室主任刘建平(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结束——。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17)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7)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97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7
【实施日期】2017.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郝春荣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编委办、监察局、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郭伦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物价、法制、实绩督查考核、行政审批、资源型城市转型、辽东湾新区工作,协助市长分管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绩效考核办)、发改委(开放办、沿海办、物价局)、财政局(债务管理办)、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国资委、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局(行管办)、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项目办、公共采购交易监管办、市行政学院、辽东湾新区,协助分管市编委办、监察局、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联系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和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

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53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24
【实施日期】2017.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郝春荣市长
副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
王永威副市长
索乐民市政府秘书长。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金融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26
•【字号】盘政办发[2013]43号
•【施行日期】2013.08.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盘政办发〔2013〕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蹇彪市长
副组长:
王庆良副市长
成员:
孙雅娟市金融办主任
黄明市人民银行行长
朱生辉市银监局局长
毛延红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建中市经信委副主任
崔健市财政局副局长
甘永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延宁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春生市农委副主任
沈国刚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王立远市环保局副局长
游庆国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家有市国土储备中心主任、市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
刘钊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
赵建华市消防局副局长
杨凯盘山县常务副县长
张焕庆大洼县常务副县长
杨壮力双台子区常务副区长
葛立军兴隆台区常务副区长
全光辉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可玉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孙雅娟(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8.29
•【字号】盘政办发〔2024〕8号
•【施行日期】2024.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9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5
【实施日期】2017.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邵炳南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尚君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毕研增市委机要局局长高鹏市委保密局局长
李长玲市编委办副主任
曹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