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背景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在中标后作为保证项目履约的资金保障。
为了规范管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流程,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和退还流程。
三、保证金的缴纳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后的指定日期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缴纳。
2. 缴纳金额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金额。
3. 缴纳方式包括电汇、现金等。
四、保证金的管理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由项目管理部门专门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违规使用将按规定处理。
五、保证金的使用1.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有合同履约问题需要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应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 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执行相关程序,确保使用合规。
六、保证金的退还1. 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商。
2.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项目履约情况,确保无争议。
3.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填写相关退还手续,保证金应原路退还至承包商指定账户。
七、风险控制1. 保证金管理涉及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管理规范。
2. 如有风险事件发生,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资格等。
以上内容为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工程合同履约金条款

工程合同履约金条款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规定执行履约金的相关事宜:
一、履约金的定义与目的
履约金是指乙方为确保其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向甲方缴纳的一笔资金。
该资金旨在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担保,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各项指标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履约金的数额与支付
1. 履约金的数额通常为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金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履约金,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三、履约金的退还条件
1.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金。
2. 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余额退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程延期、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履约金中扣除违约金。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退还履约金。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的履约金条款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结语:
以上条款仅为范本,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编号]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项目部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并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部。
三、定义1. 履约保证金:指项目部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向合同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对合同履约的保证。
2. 甲方:指项目的发起方,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的使用方。
3. 乙方:指项目部,为合同中约定的提供服务的一方。
四、保证金缴纳1.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双方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也可以是以银行保函、保证人担保等形式提供。
具体缴纳方式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保证金管理1. 保证金应存放于项目部的专用账户,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稳定和有效使用。
3. 项目部应对保证金的存量和增减情况进行定期核对和监管,确保保证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如项目部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 如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保证金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项目部。
六、保证金监管1.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保证金存放证明给甲方,保证金的存放证明需包括保证金存放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存款证明等信息。
2.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的保证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3. 如发现项目部使用保证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挪作他用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项目部返还相应金额,并可对项目部采取相关措施。
七、附则1. 如项目部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项目部返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并可对项目部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所有,并在必要时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总承包公司保证金(押金)、保函管理办法

总承包公司保证金(押金)、保函管理办法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各类保证金业务管理,提高资金运转效率,防控资金周转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保证金、押金业务。
1.3 管理原则日常按照“财务管账,主责部门或项目部管请、用、退”的原则进行管理。
1.4 术语定义本办法所涉及的保证金、押金包含公司对外缴纳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农民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金等及各类押金和收取的分包、分供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 职责分工2.1 市场营销部:负责牵头办理项目中标前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投标保函、押金等事宜,按《保证金(押金)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批,确保提供准确信息传递给财务资金部及时缴纳,并负责办理以上保证金、保函的及时退回,通知财务资金部确认。
2.2商务合约部:负责分供、分包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约定事宜,负责在合同中约定分包、分供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和退还的时间和条件。
2.3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参与分包商履约保证金返还的审核工作。
2.4 各项目部:负责办理中标后缴纳履约保函、农民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押金等事宜,按《保证金(押金)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批,确保提供准确信息传递给财务资金部及时缴纳,并负责办理保函、保证金、押金的及时退回,通知财务资金部确认;负责在安排分包款项时及时扣缴履约保证金。
2.5 财务资金部:负责办理投标、履约保函手续;协助市场营销部缴纳、收回投标、诚信保证金、投标保函及押金;协助各项目部缴纳、收回履约保函、保证金、农民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押金;负责协助收取和退还分包、分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 管理内容3.1 缴纳与退回3.1.1 投标保证金:市场营销部应至少提前1天以《保证金(押金)支付申请表》形式提交拟缴纳保证金(押金)的事由、账户信息、金额、时间,财务资金部安排资金并办理网上审批流程,市场营销部负责取得收据交给财务资金部;市场营销部负责投标保证金(押金)的退还事宜,并及时将退还信息通知财务资金部进行查收确认。
公司工程保证金制度

公司工程保证金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在工程合同中的收取和管理工程保证金,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公司在工程项目中的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收取、管理工程保证金的行为,其中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保证金金额1.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工程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5%。
2. 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风险程度、工程规模等因素,灵活调整工程保证金的比例,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3. 工程保证金一般应该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的30天内返还给承包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应当及时告知承包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保证金使用1. 公司收取的工程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返工的,可以使用工程保证金进行支付。
2. 工程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不得挪用工程保证金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工程保证金账户,明确工程保证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透明。
五、保证金返还1.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应当及时返还承包方交纳的工程保证金。
2.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需要扣除工程保证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向承包方书面说明扣款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3. 承包方有权要求工程保证金的返还,如公司未能按时返还的,将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未按规定收取、管理或使用工程保证金的,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受到罚款、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罚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 如因公司的过错导致工程保证金遗失或挪用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返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在行使工程保证金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1. 介绍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交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并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2. 目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合理、公正、透明,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发包人利益的最大化。
3. 保证金的交纳和使用3.1 保证金的交纳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交纳的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现金或银行票据等方式进行,保持交易的可追溯性。
3.2 保证金的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情况:•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导致项目进展受阻或发包人产生损失的;•承包人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承包人提前终止合同,且未履行相关终止合同的义务的;•其他经发包人认定需要使用保证金的情况。
3.3 保证金的使用程序保证金的使用应经过程序:•发包人提出保证金使用申请,并向承包人发送书面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对于保证金使用的解释和辩解;•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决定是否使用保证金及使用的金额;•如决定使用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人,并按照约定进行操作。
4. 保证金的退还4.1 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主要包括几种情况:•项目顺利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承包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责任和义务,但已经履行相关补救措施,且未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没有其他需要使用保证金的情况的。
4.2 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保证金的退还应经过程序:•发包人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并向承包人发送书面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对于保证金退还的解释和辩解;•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如决定退还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进行退还。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怎样约定(一)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怎样约定(一)在建设施工领域,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和合同的履约,很多合同中会约定承包商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保障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设项目的风险,并保障业主的利益。
那么,在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合理合法。
履约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其金额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风险程度、合同价款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如5%至10%。
然而,在具体约定时,还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以确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过高也不过低。
其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应明确清晰。
在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可以分期缴纳,即按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划分,按比例逐步缴纳。
另外,还可以约定一次性缴纳,即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全部金额。
无论采取何种缴纳方式,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加以具体规定,以免引发争议。
还有,履约保证金的用途和退还方式应明确约定。
履约保证金的用途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用于弥补承包商违约造成的损失;二是用于支付给业主因承包商违约而引发的第三方索赔费用;三是用于抵扣承包商尚未结清的款项。
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
另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时,履约保证金应及时予以返还,并约定退还的方式和期限。
最后,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应严格执行。
为了确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应由业主管理,并专门设立监管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保证金。
业主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并及时做好相关的账务记录和报告。
综上所述,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应遵循合理合法、明确清晰、用途退还规定明确以及严格管理和监督等原则。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基层各单位、项目经理部:为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对化建发2011年70号《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现予下发, 望遵照执行。
项目管理处2011年9月30日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1.收取时间与收取程序1.1合同签订以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不足部分10日内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财务补足。
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 财务部门通知分包方重新办理。
1.2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 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不得以扣除工程款的方式抵缴履约保证金。
2.收取金额2.1合同价款低于1000万元时, 收取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1000万元时, 收取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2.2合同履行中, 如果合同价款变化幅度大于20%, 应按照变化后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
增加时由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通知分包单位补缴, 降低时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预算中心同意后, 退还降低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退还条件1.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 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1.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 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 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2.退还程序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 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明。
2、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应如实评价合同履约情况, 提出退付意见,如有扣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涉及多个专业时应增加相关专业工程师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分包单位或个人履行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履约保证金操作过程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由分包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并在施工完成时予以退还。
它是防止分包单位或个人违反合同约定使总承包单位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制度,是保护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督促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的一种有效措施,主要担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符合合同的约定。
分包单位或个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全额返还;如果分包单位或个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项目部制定履约保证金具体收取额度
1.水电暖通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0.5万元;
2.装饰装修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3万元;
第四条管理细则
1、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项目部负责,依据现场施工情况予以不定期考核,并报项目经理、主管领导签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现场扣、罚款时,不足部分从其结算金额中扣除。
2、检查考核人在签发现场问题处罚单时必须列清时间、地点、责任人、违反事由或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可以附带现场影像资料,处罚单必须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并送达被处理人或单位。
3、报送财务部门的处罚单及相关资料等证据链完整齐全,不发生扯皮等纠纷。
凡因检查人的主观原因造成处罚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时,每次扣罚检查人100-500元。
4、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办理齐全以下资料:①退还申请书②竣工报告③验收合格报告④保证金押金条原件⑤合同规定的其他需要完成的工程内容。
5、履约保证金执行时限:自安全合同、综治维稳协议书签订之日(或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毕。
第五条项目部可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公司管理规定出具处罚通知书,对施工单位因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等违约行为处罚的违约金,项目部留取影像资料后有权直接从缴纳的违约金中扣除。
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合同约定依约支付违约金: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不合格设备,或因技术、管理等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受到主管单位处罚;
2、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问题的;
具体要求如下:
①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造成自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③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④乙方在工作中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
⑤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乙方有义务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共同进行治理,严禁隐瞒不报、侥幸应付;
⑥乙方在业余时间可自行安排生活,但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制度,不得赌博、酗酒、夜不归宿,时刻要有安全意识,外出注意交
通安全,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在业余时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任何自身事故,个人负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3、不能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详见工作联系单);
4、拖欠民工工资的;
5、其他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情形的。
第六条遵守综合治理相关规定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综合治理管理规定;
2、牢固树立综合治理安全意识,不发生治安案件,如因乙方违反法律或甲方有关综合治理规定,造成自身伤害和综合治理案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3、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综合治理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管理。
4、对工作中出现的综合治理隐患,乙方有义务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共同进行治理,严禁隐瞒不报、侥幸应付;在生产及生活中要认真落实执行“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
不在宿舍做饭,不私用大功率电炉。
5、乙方在业余时间可自行安排生活,但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制度,不得赌博、酗酒、夜不归宿,时刻要有安全意识,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任何自身事故,个人负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从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个人签订之日起执行。
总包单位:**公司
现场管理部门:**项目部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分包单位或个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