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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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以下是一些实施细则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执法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

执法对象库应包括所有可能
接受行政执法的对象,执法人员库应包括所有可能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

这些库应定期更新,保证库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建立科学的随机抽取机制。

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应基
于科学的抽样方法,确保随机性和公正性。

可以利用电子随机数发生器或
其他随机抽取工具进行抽取。

三、制定明确的公开方式和内容。

公开方式可以采用网站公示、公告、公开信等形式,公开内容应包括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结果、执法过
程和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开内容应准确、详尽、及时,方便公众监督
和参与。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

官方媒体、社交媒体等平台应加大对双随机一
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相关执法部门
应定期组织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的理解和操作能力。

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

通过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执法
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举报,及时查处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

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

通过以上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的维护做出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通过随机抽查和公开公示的方式,对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等进行监管,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不公平待遇和不合理处罚的情况发生。

为了更好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

一、监管对象的确定二、监管内容的确定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检查、风险评估、质量监督、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的选择,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和针对性。

三、监管方式的确定监管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风险排查等。

监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监管方式,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和合法。

四、监管结果的处理监管结果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要向被监管对象公示。

公示内容应包括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监管事项和处理结果等,同时要确保公示工作的准确和及时性。

五、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要求监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评价和考核机制,激励监管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

六、监管工作的监督监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和回应相关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七、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监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同时,还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提高,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总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果,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切实执行这些细则,不断完善监管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最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

最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

最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原则1】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检查事项,尽量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

第五条【原则2】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执法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第六条【原则3】
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统筹机构】
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省局及各设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背景
1、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全国实施,以更加公正、公开、透明的监督
手段,激发行政机关的积极性,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公共服务管理更清廉、更规范。

2、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健全全国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
实效、公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效遏制行政执法机关的跑私、营私行为,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及时、准确实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切实降低行政执法机关与公众的接触门槛,
确保社会正当权益的有效保护。

3、坚持历史责任,全力维护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各项行政职能的公
正性、透明度、客观性、权威性。

4、坚持科学精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科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三、实施原则
1、聚焦公众关心,坚持重点突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效性。


据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的重点
领域、重点办事程序,强化公众参与。

2、建立专门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农业系统监管执法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隨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的<农业部推广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发〔2015〕4 号)、》(农政发〔2015〕4号)、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4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农业部门依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执法支队受市农委委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四条执法支队结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实际,分别建立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连云港市农业信息网公开,并根据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五条开展监督检查时,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随机抽取 2 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调整的原则,执法支队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将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分别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在连云港农业信息网公开,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重点对种子、肥料、农药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

第八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所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全市相关部门根据事先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随机抽查相关业务标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以及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

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严格监管。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

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检查。

二、监管工作平台第三条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一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和抽查检查信息的共享应用。

各地、各部门自建有相关监督检查业务系统的,要与省“互联网+监管”监管平台整合融合,共享监管结果数据,原则上停止应用原系统,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第四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抽查事项清单公告、抽查计划制定公布、检查对象名录库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抽取、具体检查任务下达、检查前预查比对、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及公示、后续处置与考核管理、数据存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均应当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操作实施,确保高效便捷、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第五条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中产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检查结果信息,自动共享交换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均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由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自动统计并生成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年度抽查计划执行、具体任务实施、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置措施等工作开展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一、简介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双随机)是指在履行公共职责时,政府部门在抽取监督对象时,具有随机性和公开性的一种抽查方法。

双随机是把采取的抽查措施细分成两种:随机抽取和选择性抽取,在流程中增加了监督活动的透明性,提高了可追溯性,使政府部门在履行公共职责时,在双重牵制下更加努力,从而实现职责落实、资源优化、效率提高的目的。

二、目的
双随机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政府职责的履行,使政府部门更加尽责,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消除违规争议,促进政府部门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三、范围
双随机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履行公共职责的抽查行为,包括监督检查、稽查检查、抽查检查、历史检查等。

四、内容
(一)抽查采取双随机的原则:抽查行为的实施必须根据选择性抽取和随机抽取的原则,即在一定数量内抽取的单位必须具有随机性,抽取的方式必须具有公开性;
(二)抽查时间:抽查办法的实施时间应当经常性、定期性地进行;
(三)抽查范围:抽查范围要全面。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一、活动目的和背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的目的是推动执法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约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背景是近年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同时也带来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二、活动原则和机制1.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是活动的基本原则。

执法检查应当遵循法律、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机制:活动采用双随机机制和一公开机制。

双随机机制,即选择、组织执法检查的时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既保证了检查对象的公正性,也提高了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

一公开机制,即活动过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保证执法检查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三、活动程序和内容1.程序:(1)信息公示:相关执法机关应当事先公示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2)随机抽取:依照双随机机制,执法机关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执法检查对象。

(3)组织实施:执法机关应当统一组织、指导检查工作,保证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记录备案:检查工作应当有完整的记录和备案,以备查阅和追溯。

2.内容:(1)执法依据:执法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执法方式:执法检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方式进行,以便获取真实、可信的信息。

(3)执法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检查结果,包括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等。

四、活动评估和监督1.评估:执法机关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活动的效果、瑕疵等方面的评估,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检查工作。

2.监督: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申诉等方式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监督,相关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执法检查工作的进行而制定的,符合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可以真正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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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科学监管方式,指导执法检查行为,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

一、主要目标
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二、任务安排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监管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程序
(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县应急局持证人员是随机抽查的主体。

从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一组执法检查人员一般由1名副局长带队、其他具备执法资格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1-2名安全专家组成。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求,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作为监督检查的对象。

(三)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前,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明确具体的现场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和同类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实施检查。

同时,要按照一企一册原则,建立隐患整改档案。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对执法检查的结果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内容的规定,通过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示。

对构成重大隐患的的问题,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检查人员职责分工
检查组所有人员分工协作,履行各自职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执法人员
1、按照《问题汇总表》下达执法文书,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及时进行跟踪复查;
2、负责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问题整改。

(二)安全专家
1、要对照检查标准开展检查,所有问题必须明确相关依据,并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汇总表》;
2、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拍照或者协调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取证。

(三)专职联络员
具体负责执法保障、执法配合等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与被检查企业联络,安排检查行程,安排执法车辆等。

五、执法程序
一、检查准备
(一)制作现场检查方案。

各小组应提前制作《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时间、内容、工作分工。

(二)准备好检查标准、执法证件、执法装备和执法文书。

二、检查实施
(一)出示证件与表明来意。

执法人员主动向受检企业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介绍检查来意,将检查的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告知受检企业。

(二)实施检查。

按照预先确定的分工,两名安全专家分头开展检查,对检查方案中列出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要全部检查到。

执法人员要陪同安全专家到现场检查,当场采集时效性照片、视频等证据。

安全专家也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取证。

查阅资料时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注意当场固定证据。

(三)问题汇总。

检查完所有内容后,检查小组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核对,明确相关依据,制作《问题汇总表》,并以此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落实执法措施。

(四)现场反馈。

检查小组执法人员、安全专家要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问题处置意见和工作建议,对各检查中提出的专业方面、执法方面的争议,会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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