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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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20年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 XX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 , 伤寒 ,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 , 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 4 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 .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建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示。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食品企业人员的健康,确保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结合食品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质量控制工作的员工,以及与食品相关的辅助岗位人员。

三、健康管理内容1. 体检管理(1)入职体检: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均需进行体检,包括身体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等。

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2)年度体检:所有员工每年都需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保障食品安全。

2. 疫情防控管理(1)员工健康监测: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档案中。

如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呼吸道疾病症状,立即向上级报告。

(2)疫情防控培训: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3)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健康防护制度,包括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 饮食卫生管理(1)员工食堂管理: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用餐的食品安全。

(2)禁食禁用品管理:禁止员工食用禁食食品和饮品,并严禁员工在生产区域内食用食品和饮品。

4. 职业病防护管理(1)职业病体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从事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

(2)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特定岗位的员工,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口罩、防护服、手套等。

5. 健康教育和培训(1)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知识和生活习惯,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2)培训管理:组织对员工进行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卫生意识。

四、责任与监督1. 管理责任(1)食品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员工的健康管理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2. 内部监督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巡视、抽查等方式,监督员工的健康管理情况。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商洛市畅腾潇湘影城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5.建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6.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3.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卫生。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作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篇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材料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文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材料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文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XXX有限公司目录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二、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 (2)三、索票索证制度 (3)四、进货查验制度 (5)五、召回制度 (7)六、食品停止经营制度 (9)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0)八、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2)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十、食品经营过程和控制制度 (14)十一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维修保养制度 (15)十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6)十三、废弃物处置制度 (17)十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8)十五、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20)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创造一个有利食品质量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们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3、内容3.1公司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2公司员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

3.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悬挂营业场所内,以备检查。

3.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晰无效。

二、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1、目的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3、内容3.1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3.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3.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公司员工负责每日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3.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3.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3.6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存储,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备设施,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3.7,对损坏的卫生设备设施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3.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三、索票索证制度1、目的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指的是为保障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患病、控制传染病传播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该制度涵盖了对食品从业人员体检、职业健康教育、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将就此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中应包括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定期体检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对食品卫生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定期体检,可以及时发现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防止他们将疾病传染给食品或消费者,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体检项目可以包括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等相关检测,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态符合相关标准,从而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

其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还应包括职业健康教育的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应该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了解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学习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等。

通过职业健康教育,可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预防食品污染的发生。

此外,职业健康教育还可以帮助食品从业人员了解常见的食品传染病和预防措施,以及个人卫生的重要性,有助于他们在工作中合理使用防护措施,避免传染病的传播。

此外,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和在职期间应该接受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了解关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这样可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认识,并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管理食品,预防食品污染和安全问题的发生。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方面的知识。

最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应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穿戴整齐的工作服、戴帽子、佩戴手套等。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避免食品从业人员将细菌、病毒等污染物带入食品,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综上所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效劳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效劳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催促以上“五病”的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格标准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标准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的行为。

7.食品经营效劳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知识培训,研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知识,明确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专兼职管理人员应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效劳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效劳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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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单位:
年度: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操作规》
14.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下同)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4.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
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1.3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

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4.1.4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使用说明:
一、将所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如实填写《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表》中。

二、每天由管理人员对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并将晨检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
三、若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处理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四、在晨检时应同时检查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年月)
填报说明:√—健康,○—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皮肤损伤,+—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

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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