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安全为前提,优质、高效、环保、文明为目标。
第四条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负责建筑安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建筑施工项目应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九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十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二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责任人心中明白。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由施工单位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操作和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项目涉及高空作业、电焊、起重等特殊作业时,必须经过专门的操作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或管理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物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物的结构、设备和使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安全。
第二章建筑物基本信息和责任分工第四条建筑物所有者应当对建筑物进行登记注册,并提供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如建筑物用途、结构类型、建造年份等。
第五条建筑物所有者应当委派专人负责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三章建筑物安全审查和检测第七条建筑物所有者在竣工验收前应当申请建筑物安全审查,由有资质的安全审查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建筑物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建筑物的结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持相关检测记录。
第九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聘请专业的建筑物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第四章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隐患整改后应进行复查,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台账,记录隐患的整改情况和复查结果。
第十二条建筑物所有者和管理单位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封闭、限制使用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建筑物日常维护和保养第十三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维护和保养的制度和计划,合理安排维修和保养人员。
第六章建筑物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五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建筑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单位进行配合和协调。
第十六条建筑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措施、人员疏散、火灾扑救、救援和医疗救护等内容。
第十七条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建构筑物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构筑物的使用、维护、检修、拆除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 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建构筑物安全。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建构筑物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内容1. 建构筑物使用管理(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构筑物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要求、使用期限等。
(2)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整改。
2. 建构筑物维护管理(1)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构筑物维护制度,确保建构筑物设施完好、功能正常。
(2)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巡查,发现损坏、老化等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建构筑物检修管理(1)检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构筑物检修制度,确保检修质量。
(2)检修单位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检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整改。
4. 建构筑物拆除管理(1)拆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构筑物拆除制度,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
(2)拆除单位应当对拆除现场进行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安全教育培训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检查工作。
七、奖惩1. 对在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建构筑物安全管理是保证人们在建筑物内外工作和生活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提高建构筑物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和管理体系1.1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和解决建构筑物安全管理中的重大事故和风险隐患,并定期向相关单位报告。
1.2 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和落实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上。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和考核机制,确保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2. 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2.1 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阶段,要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测。
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风险的随时掌握和应对。
2.2 安全风险预防措施的落实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预防措施。
例如,在建筑物设计阶段,要优化安全疏散通道并设置适当的安全标志;在施工阶段,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建筑物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3.1 建筑物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检测建筑物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设施、电梯、疏散通道等。
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检测制度,定期对这些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2 建筑物安全设施和设备应急演练建筑物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应急演练是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关键。
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和开展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操作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1、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临猗分公司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____分厂设备处负责分公司各分厂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3.2各分厂负责所管辖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3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4、工作流程:4.1所在车间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拆除。
4.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处批准方能进行。
4.3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
并根据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协助进行抗震加固工作。
4.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隐患提出措施,及时处理。
4.5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
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水等情况时操作工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建筑物等。
____室内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以及其它浸蚀性溶液,必须经常清扫、中和、冲刷,保持干净。
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等,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4.7禁止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离建筑物近的屋顶和墙脚处,以防止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4.8厂内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各种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经设备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4.9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报设备处批准后,方可在厂内道路上行走或拉运。
4.10为确保厂区地下设施不受损坏,保证安全生产,因工程和生产需要动土时要办动土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11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设备处的人员参加。
建_构_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建构筑物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实现建构筑物安全零事故;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3. 保障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运行。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负责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2.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3. 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培训(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3)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2. 设备设施管理(1)对建构筑物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3)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性能。
3.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1)保持建构筑物内整洁、有序,确保通道畅通;(2)对建构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3)对建构筑物内的电气线路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4. 应急预案(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火灾、地震、停电等;(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3)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投入使用。
5. 安全检查与考核(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
建构筑物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建构筑物管理,确保建构筑物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厂房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物业管理部为本单位建构筑物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构筑物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
(三)负责建构筑物设施的维修、更换工作。
(四)负责建构筑物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建构筑物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的工作,共同维护建构筑物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巡查与维护第六条物业管理部应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建构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巡查内容包括:(一)建构筑物结构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二)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是否齐全有效。
(三)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情况。
(四)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使用情况。
第八条物业管理部应根据巡查结果,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维护保养。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部应建立设施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施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安装日期、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十一条设施设备的更换、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五章安全保卫第十二条物业管理部应加强建构筑物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建构筑物及内部设施的安全。
第十三条制定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安全保卫人员职责。
第十四条加强对进出建构筑物人员的登记、核查,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环境卫生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应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加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绿化养护工作,保持绿化植被生长良好。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构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地保护建构筑的完整,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部门:全厂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规划处。
第三条管理部门职责:规划处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四条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
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
第五条因特殊原因,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须提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规划处论证审核,作出允许变更申请后,方可改变。
第六条规划处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重要护坡、山岩及河床点,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
第七条每年的____月至____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护坡、堡坎、山岩、河流、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八条规划处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
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
第九条根据国家对建构筑物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遵照国家建设规范,对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改变使用要求,或有承重变化的要求,规划处有审核签定权,并对安全负全责。
第十条每半年规划处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十一条对全厂建构筑物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
第十二条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第十三条对全厂建构筑物按月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
⑴有无裂缝;⑵有无沉降;⑶有无倾斜;⑷有无腐蚀;⑸有无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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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构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地保护建构筑的完整,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部门:全厂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规划处。
第三条管理部门职责:规划处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措施
第四条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
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
第五条因特殊原因,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须提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规划处论证审核,作出允许变更申请后,方可改变。
第六条规划处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重要护坡、山岩及河床点,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
第七条每年的5月至9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护坡、堡坎、山岩、河流、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八条规划处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
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
第九条根据国家对建构筑物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遵照国家建设规范,对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改变使用要求,或有承重变化的要求,规划处有审核签定权,并对安全负全责。
第十条每半年规划处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十一条对全厂建构筑物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
第十二条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第十三条对全厂建构筑物按月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
⑴有无裂缝;⑵有无沉降;⑶有无倾斜;⑷有无腐蚀;⑸有无变形。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监督整改,即时消除隐患。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规划处。
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