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 (全文)
黄光裕:大案疑云

黄光裕:大案疑云作者:魏雅华来源:《检察风云》2009年第01期这就像缺少了张文中的“物美”走得更加稳健,缺少了黄宏生的“创维”,依然在运行得正点安全。
也许,黄光裕案会给“国美电器”带来一次新的升级换代,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大结局。
新闻事件2008年11月21日,一条极具爆炸性的消息,在网上如风骤起,来势汹汹,而且越刮越疾,越刮越猛。
该消息说,国美电器集团主席黄光裕涉嫌违规资本操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传。
有律师分析案情后说,如属实,黄光裕有面临最高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可能。
说这条消息“极具爆炸性”,是因为在2008年10月才刚刚新鲜出炉的《2008年胡润中国百富榜》上,黄光裕以430亿元财富,加冕胡润版“中国首富”王冠。
这已是黄光裕第三次“荣登”《中国富豪榜》的首富地位了。
而中国也只有黄光裕享受过如此殊荣。
黄光裕拥有香港上市公司“国美电器”35.55%的股份,同时拥有零售类非上市公司100%的权益。
在房地产投资方面,黄光裕创立了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鹏润大厦、鹏润家园、国美第一城、明天第一城等地产项目,均是黄光裕的大手笔。
其实,关于黄光裕的传言,私下早已纷纷扬扬,此前便已有一条手机短信,在业界圈内到处传播。
这条短信中说:“消息绝对可靠:国美老板黄光裕和财务总监周亚飞,已于周一(11月17日)夜里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至今无下落。
黄的老婆杜鹃和一主要财务人员已潜逃,涉及多起重大案件。
”还有可信度更高的传闻说,从10月份开始,黄光裕及他的财务总监周亚飞,便已被“限制出境”,11月17日,二人被有关方面约谈,11月20日,二人正式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
11月23日,“国美电器”终于发表声明称,为避免媒体进一步发布未经核实的指称,导致市场混乱及本公司证券发生波动,从11月24日上午9:30起,“国美电器”的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暂停交易,并将维持暂停交易直至另行通知。
同一天,中国A股市场有传闻,被“国美电器”重组的“中关村”及“*ST金泰”也宣布停牌。
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代价干掉刘强东

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代价干掉刘强东黄光裕图片来源网络刘强东图片来源网络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一切代价阻京东上市拖垮刘强东“某东,放过苏宁,打价格战找我!”在2013年“6·18”电商文案大战中,国美的这条挪用网络热门事件的微博极为出彩,极具情商,让人意识到了国美的存在。
而之前,大家似乎已经遗忘了这位曾经的霸主。
其实早在这一年的清明节,国美高级副总裁牟贵先便对外发表了《电商悼词》,指责电商们“年年亏损却还不知疲倦地挥舞价格的屠刀”。
不久后,国美在线对外证实,其CEO韩德鹏已经辞职,由牟贵先暂时接掌。
阵前换将,必有大动作。
系列的举措背后,透露出明显的“黄氏风格”。
没错。
国美近年来在行业竞争中日益被边缘化,扰乱了狱中黄光裕的“清修”。
据传闻,对今日江湖上的电商大战,黄忧心忡忡。
国美高管去看望他时,黄给出的锦囊之计就一个字:“拖”。
黄光裕高度重视后起之秀刘强东,指令国美保持现金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京东上市,企图拖垮京东,他觉得此事关乎国美生死。
真是十年河东又河西啊。
2004年10月,黄光裕以105亿的身价高居胡润百富榜榜首,一跃成为中国内地首富。
年轻、草根、奋斗、财富……这些词汇汇集到他身上,他一夜之间万人瞩目,成为十年前当之无愧的“Chinese Idol”(中国偶像)。
当时,黄光裕的对手名单上,只有张大中、陈晓(微博)、张近东、张继升等人,根本没有刘强东。
随后的两三年时间内,他开动并购战车、按图索骥,将这些对手的公司几乎全部收归囊中。
如今,在狱中回首,他应叹惜当时犯下的三个错误:一、将陈晓收归自己阵营;二、将张近东留在了阵营外;三、忽略了刘强东的存在——就在黄光裕风光无限的2004年,刘强东创建的京东正在他眼皮之下孕育,正式从实体店经营转为做电子商务。
我是最早报道黄光裕家庭背景和发家历史的财经记者,消息主要来源于黄光裕二妹黄秀虹及其他一些知情人士。
在北京霄云路鹏润大厦某层的北京国美总经理办公室内,质朴的黄秀虹通过两次长谈,向我透露了黄家兄弟在潮汕地区穷乡僻壤不为人知的成长经历,以及创业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黄光裕案件分析(范文大全)

黄光裕案件分析(范文大全)第一篇:黄光裕案件分析黄光裕个人简介:黄光裕,17 岁随其兄弟来到北京,用 3 万元的贷款开始了家用电器的经销。
1987 年 1 月~1997 年 7 月,国美电器任总经理;1988 年 7 月~1992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一分院学习;1997 年 7 月~现在,鹏润投资公司任总裁。
到今天,鹏润投资的国美电器连锁已占有国内家电分销市场的 35%,2002 年 10 月 26 日,黄光裕重新执掌国美。
2003 年,黄光裕只以仅仅 5800 万港元的成本控制了一只原名“京华自动化”(493HK)的香港股票,并在后来改名为“中国鹏润”。
2004 年 6 月,黄光裕让市值只有 2 亿的“中国鹏润”掏出 88 个亿,来收购他全资拥有的国美电器 65%的股权。
这项收购之前,胡润把黄光裕所有财富定格在 46 亿,而此次交易后,黄光裕的账上财富迅猛飙升近一倍。
2004 年 9 月 10 日,“中国鹏润”正式更改为“国美电器”。
2004 年9 月底,黄光裕卷土重来,再次配售3 亿股。
配售价每股 3.98 元,“国美电器”融资成功高达 12 亿港元的现金。
专题: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案件缘由的三大猜测在黄光裕事件爆发后,各家媒体一直在“寻找”黄光裕,并通过各种关系求证黄光裕究竟是否已被拘查以及其背后真正的原因。
目前,黄光裕控制的国美电器(0493.HK)中关村科技、(000931)以及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 金泰(600385)都已停牌,等待进一步公告,相信水落石出的日子不会太久。
猜测一:“涉嫌操纵股价” 记者从有关人士得知,黄光裕此次所涉及资本市场违规之事与 ST 金泰无关,而是涉嫌操纵另外一只股票股价。
分析人士认为,国美电器是香港上市的公司,如果黄光裕在香港操纵股价,应该由香港警方介入,而不是内地公安机关。
因而,这位分析人士认为黄光裕操纵股价也应该将国美排除。
在“鹏润系”中,仅三联商社没有停牌,这表明三联商社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约束要求,那么三联商社应该与操纵股价无关。
很经典 案件:黄光裕

黄光裕案背后的制度风险: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权力与资本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郑少东们似乎在揭开一个崭新的思路:利用手中的法规制定权,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黄光裕案背后的制度风险在黄光裕被调查接近5个月时,其案所涉官员的“重量级”被再次刷新。
4月16日,中纪委向媒体证实: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双规”,案由是“严重违纪”。
媒体后来证实,二人之“违纪”均与黄光裕案有关。
这标志着,黄光裕案所涉官员级别,已由此前的副部级,提升为正部级——此前涉入该案的最高长官,是公安部前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
这一次“升级”,据说给看守所内的黄光裕带来了巨大压力。
此前有报道称:4月底,黄曾在看守所谋求自杀,被及时发现而未遂。
有推测认为,黄光裕的压力,不仅来自已经归案的官员,可能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隐秘。
“落水”的逻辑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公安系统连破“东星轮”千万港元抢劫案、“世纪贼王”张子强案和“长胜轮”海上抢劫杀人案,威震寰宇,被外界誉为“逢大案必破”。
这些显赫战绩的背后,有两个主要操盘手:一个是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的陈绍基,另一个是他的得力爱将、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长的郑少东。
陈绍基涉案,让不少广东人唏嘘。
从1991年起,陈绍基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从1993年起主政广东省政法委9年。
在这11年间,他以彪炳的业绩为自己赢得了“南粤政法王”的美誉。
但腐败的种子或已在此埋下。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绍基、郑少东,以及广东省前任纪委书记王华元的“落水”,可能都与“公海赌王”连超有关。
作为当时最具规模的五星级豪华游轮“海王星号”的主要投资人,连超在内地官场关系熟稔,经常邀请一些官员上船小试身手。
在办案中与连超多有交集的陈绍基们,被连超请上船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而此时的黄光裕,早已是“海王星号”上的常客。
2008年1至10月份的航空记录显示,黄光裕曾十余次往返于内地与港澳之间。
关注黄光裕“调查门”——黄光裕或因涉嫌“操纵*ST金泰股价”被拘查

、
使其承担 民事赔 偿责任 。 黄光 裕 事 件 表 明 ,证 券 市 场 是 以投 资 者 为本 的市 场 ,保 护投 资者 是证券 市场 各级 监管部 门的责任 ,也是
本文转载 自中国 证 券 翻
● 法 眼看 焦 点
口 侯水 平
从 媒 体 披 露 的信 息 了 解 到
,
中国 首 富
”
、
国 美集 团
券 交 易 价格 行 为
的
,
”
,
是 指 以 获 取 利 益 或 者减 少 损 失 为 目
、
董 事 局 主 席 黄 光裕 因 涉嫌
*
“
操纵 市 场
,
具 体 系 指对其
行为 实 施 者 利 用 其 具 有的 资 金
J
明确。但综合 《 证券法》、 《 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以及 其他相 关 的行政 法规 、沪深 两证 券交 易所 的相关规 口 定等 ,追究 违法 行为 人的 民事责任 还是 有法 律依 据 的。
而且 ,按照 《 证券法》第27 0 条所确立的 “ 民事责任优
陈 先 ”原则 ,追究 证券违 法行 为人 的财 产责任 时 ,应首 先
,
信 息等优 势 或 者 滥
,
兄 黄 俊钦 控 股 的 S T 金 泰 股 价 进 行操 纵 以及 其他 违 法 行
用职 权
影 响 证 券 交 易 价格
,
制造 证 券 市 场 假 象
诱导
,
为
,
目前 正 接 受警 方调 查 。
投 资 者 在 不 了 解 事 实 真相 的情 况 下 作 出 投资证 券 决 定
2 00 6 年
第一小组国美黄光裕案分析

第一小组国美黄光裕案分析
竺稼—“中国并购大王”
姓名:竺稼 身份:贝恩资本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状:正常工作 简介: ➢荣获康奈尔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于2006年加进贝恩资本亚洲有限公司前 ➢曾任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的董事总经理及中国业务的首席执行官 ➢亦是于港交所上市的中视金桥国际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早在2005年,竺稼时任摩根士丹利中国区CEO时,作为永乐香港上市 的承销商,竺稼就与当时永乐电器的创始人陈晓第开一始小接组国触美。黄光裕案分析
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到场投票的股东
比例为62.5%),使得三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没有获
得通过。随后,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
董事会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
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
否决了股东投票,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
入国美董事会。这一闪电变局成为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之争”起因
国美股东会之乱 大股东否决贝恩董事 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
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 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与董 事局主席陈晓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 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 董事(所谓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资,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第一小组国美黄光裕案分析
“国美之争”冲突
黄光裕狱中投票反对,贝恩三股东依然连任 由2008年中国首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 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但董事会一致 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 (Ian Andrew Reynolds)、王励弘三人继续担任 董事。
黄光裕同案不同判的悬疑

黄光裕同案不同判的悬疑作者:李秀江来源:《中国民商》2017年第06期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
文件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并首次提出,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意见》中备受瞩目的一条是: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
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很多人认为,这一轮的产权保护必然伴随着一批错案冤案的平反和纠正。
但是现在,《意见》公布时过半年,诸多“社会反响较大、存在较多疑点”的案件,比如顾雏军、吴英案、黄光裕案等等,都曾经引起巨大争议,并引发了全社会尤其是民营企业界的关注和讨论。
迄今为止,这些著名的历史大案疑案尚没有破冰之迹象,他们的案子是否是冤案,哪些案子应予平反,仍有待司法机关的清查、甄别。
而谁将会成为“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被“依法予以纠正”的第一个案子?本期,我们以黄光裕案为蓝本,在“产权保护顶层设计”的大背景下,从非公有制产权和司法制度的视野与角度,从该案发生的土壤、企业家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把脉民营企业家社会生态。
回顾黄光裕案2010年5月,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获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因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这一案件,因黄光裕从草根创业到蝉联三届大陆首富的特殊身份而受世人瞩目;其刑案后的所谓官商交织背景曾被过度解读;而随后上演的国美集团控制权的“黄陈大战”更成为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研究的一个典型标本。
基于如上背景,黄光裕案落锤之后,就争议不断,虽然黄光裕已经服刑过半,但是因为其在民营企业家案件中的标杆性意义,围绕其罪与非罪的争议从未平息。
黄光裕案件分析

--内幕交易
黄光裕简介
黄光裕,广东汕头人,1969年5月生, 企业家,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 现代潮商代表人物之一。2004、2005、2008年 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在2006年福 布斯中国富豪榜亦排名第一。2013年,身陷囹 圄的黄光裕仍以人民币200亿元资产,名列胡 润百富榜第39位。
内幕交易的防治
1、完善立法,健全制度 2、加大查处力度 3、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 鼓励社会公众的监督、完 善内部监督机制
4、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增 加内幕人的失信成本
Thank you!
内幕交易的构成条件
(1)构成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 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在本案中,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直接参与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 司资产重组、置换等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让自己或者他人从中牟利的 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本案中,黄光裕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 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显然是故意行为。
证券违法行为
(1)虚假陈述
(2)内幕交易
(3)操纵市场 (4)空买交易 (5)违规运作
而黄光裕则犯了其中的内幕 交易罪,那么什么是内幕交易呢?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 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 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 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 议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 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 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
黄光裕案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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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2010年05月19日22:11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上诉期截至5月28日。
期间,若无被告上诉,该判决书生效;任一被告上诉,均可启动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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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判决书全文,但为保护证人隐私等原因,对一些人名作了技术处理。
----编者注
(略:出庭人员名单)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一、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祥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一)被告人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于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拟将中关村上市公司与黄光裕经营管理的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龙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股票代码000931)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
币9310万余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时,6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48万余元。
(二)被告人黄光裕于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间,在拟以中关村上市公司收购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
(三)被告人杜鹃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协助管理上述79个股票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等事项,并直接或间接向杜薇、杜非、谢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代传交易指令等,79个股票账户累计购入
“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
(四)被告人许钟民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调拨资金,并指使许伟铭(另案处理)在广东地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共计30个。
上述股票账户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