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案始末
国美股权之争事件回顾

重 选 ln An rw a d e Renod y ls 为 国 美非 执行 董事
权之 争 正式爆 发 。
在5 6天的 争 斗 中 , 体 战 、 持 牌 、 援 境 外 资本 、 诉 与罢 免… … 陈黄 双 方 花样 频 出 . 潮 媒 增 求 起 高 不断 , 场 现代 版 的“ 这 商业 大戏 ” 引发 了几 乎 所 有 的企 业 家 、 理 人 、 东 、 费者 的 “ 赏 ” 关 , 经 股 消 欣 和
48I %赞 成 .J 即 时 撤 销 孙 一 丁 作 为 本 公 司 执行 董 事职 务
4 .3 … 5 . %反 对 81 %赞成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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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赞 成 81 7 即 时 委 任 黄 燕 虹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执行 董 事
6 商评 2 界论
施 的 实行 。 光裕 意识 到 必须将 控 制 权 牢牢握 在 手 中, 荆权 之 争逐 步 浮 出水 面 。 黄 控
在21 0 0年 5月 l 1日的 国 美电器股 东周年 大会上 ,黄 光裕 与 国美董 事会 及 管理 罢 免 陈 晓 ,01 01 黄 2 0年 8月 5 日 , 美 电 器 正 式 起 诉 黄 光 裕 。 美 控 制 国 国
赞成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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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时 撤 销 本 公 司 于 2 0 年 01 5 月 l1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通 过 的 配 发 、 发 行 及 买 卖 本公 司 股份 之一 般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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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格力国美分手事件

2004年格力国美分手事件2004年3月的“格力国美分手”事件,起因就在于2月在成都国美的6间店在相关媒体上刊发广告,把格力两款畅销空调的价格大幅度下降,零售价原本是1680元的1P挂机被降为1000元,零售价原本为3650元的2P柜机被降为2650元,降价幅度可谓之大。
格力认为国美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大幅降低了格力品牌空调的价格,破坏了格力空调在市场中长期稳定、统一的价格体系,并有损其一线品牌的良好形象,因此要求国美“立即终止低价销售行为”,在交涉未果时,格力决定正式停止向国美供货,这也是格力首次公开对商业连锁巨头国美说“不”!3月9日,国美北京总部向全国销售分支发布了“把格力清场、清库存”的决定,国美、格力事件进一步升级,恶化,导致僵局的形成。
据国美透露,导致本次事件恶化的间接原因是格力与国美在2004年度的空调销售政策上未能达成共识,擅自降价事件恰恰成了导火线。
国美总部要求各地清理格力空调从广州国美获悉,广州国美3月10日已接到北京总部“关于清理格力空调库存的紧急通知”,通知称,格力代理商模式、价格等已不能满足国美的市场经营需求,要求国美各地分公司在当天中午12时以前将格力库存及业务清理完毕。
广州国美企划部副经理王曙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国美的销售模式与格力的代理商模式有很大冲突,如果格力不调整其渠道模式,“广州国美在现有库存销售完后不会再向格力进货”。
格力供货价格国美拿不到“便宜”不过记者了解到,格力方面的态度却很坚决:如果有违格力自身的营销规则,格力宁愿退出。
事实上,格力一直是中国家电业的一个另类,在国美、苏宁等全国性连锁大卖场势力渐大的今天,格力电器依然以依靠自身经销网点为主要销售渠道。
据北京格力电器内部人士透露,格力是从2001年下半年才开始进入到国美、苏宁等大型家电卖场中的。
但与其他家电企业完全依赖大卖场渠道不同的是,他们只是把这些卖场当做自己的普通经销网点,与其他众多经销商一视同仁。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小组成员:彭方才、朱薿、祝字文李楚、邢栋、栾凯2010年9月28日,一场历时近两个月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公布: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撤换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孙一丁动议,未获通过;黄光域推荐的邹晓春、黄燕虹两位替代人选也未能进入董事会。
超半数股东支持了黄提出的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之动议。
在黄光裕输掉的四项提案中,每项议案的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3个百分点。
一、国美之争主角背景简介1、黄光裕:国美电器的缔造者黄光裕,国美创始人,于1987年创办国美电器;2008年11月19日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2010年8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
现在仍是国美电器最大股东。
其创业奋斗过程简概:1986年承包北京珠市口东大街420号国美服装店,开始创业。
1987年将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家电零售业。
1999年国美进军天津,此后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
同年,创办了总资产约50亿元的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2001年12月,国美在12个城市共拥有49家直营连锁店及33家加盟连锁店,总资产达到5亿元。
2003年资产达到18亿元,在胡润富豪榜上排名第27位。
2004年6月,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
国美实现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黄光裕资产突破百亿元,成为中国首富。
2004年12月,国美电器直营门店达200家,并准备向海外进军。
2004年黄氏兄弟同上胡润富豪榜,黄光裕问鼎内地首富2005年黄氏兄弟投资20亿元打造国美家电工业园2006年黄氏兄弟因涉嫌违规贷款被调查2007年国美先后收购永乐电器、大中电器2008年黄光裕以430亿元问鼎内地首富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2、陈晓:曾经的永乐创始人陈晓,上海永乐家电创建人,于1996年创建永乐家电;2005年10月14日,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2008年11月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起,出任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国美案 黄光裕

国美案黄光裕,陈晓之争(一)人物:黄光裕:创业22年,铺就零售网络。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09年4月有消息称,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的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因不堪压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内自杀,幸被警员及时发现,后康复。
2009胡润慈善榜(第60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
2011年7月11日,黄光裕竞购英国退役航母,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陈晓:陈晓于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5年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7月,国美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9年他又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2011年3月,陈晓将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
2011年4月底,陈晓称国美存在财务漏洞,其股价已经涨到顶端,而很多机构已经选择了撤出,这样的股票在投资价值上没有前途。
(二)国美案①18日凌晨,黄光裕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1.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公司的控制权和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2.联手贝恩资本,和他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接着,又笼络了某些高管人员,意图控制整个公司;他不顾及国美的任何历史和感情,不顾一切地推行“去黄光裕化”。
3. “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
4.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5.做法却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野心。
为此,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践踏中国传统最基本的道德底线!②2010年08月20日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1.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一、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始末2010年国美电器创始人兼大股东黄光裕和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的控制权之争甚嚣尘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美电器是由黄光裕在1987年白手起家创办起来的家电连锁销售企业,1992年在香港上市,一直雄霸国内家电销售的头把交椅,黄光裕在国美也是说一不二。
然而,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随后,陈晓接替黄光裕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为国美控制权之争埋下伏笔。
为应对债务危机,陈晓主导了美国贝恩资本进入国美接受了贝恩的苛刻条款,黄光裕在狱中对此投出反对票否决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局,陈晓却率董事会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委任贝恩资本的三名董事加入国美电器董事局。
至此,陈晓完全控制董事局,黄陈二人的矛盾也公开并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表公开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公司执行董事职位。
次日,国美董事局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在媒体推动下国美的控制权之争迅速上升为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
黄陈战略分歧、贝恩债转股、董事局的股份增发权、大股东为防止股权稀释而增持……国美之争,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月。
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表决,黄光裕的提案除取消董事局增发授权获得支持外,罢免陈晓职务等四项提案均被否决,但是由于国美商标和三百多家未上市门店由黄光裕持有,国美的未来仍然扑朔迷离。
12月17日刚刚举行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委任两名由国美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和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的决议案,任命邹晓春为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
至此,黄光裕终于在董事会内拥有了自己信任的两名代表,这次特别股东大会也似乎被贴上了“和解”的标签,但也有人指,国美控制权之争今后将转为董事会内斗。
国美控制权之争,必将成为中国管理学上的经典案例。
它不仅涉及忠诚与背叛的商业道德评价,更反映了资本文明的游戏规则,将企业经营战略的连续和协同、民营企业的公司化治理中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与控制、创业大股东的地位与利益保护等问题鲜明而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国美之争的始末

国美之争人物介绍:黄光裕黄光裕,1969年5月出生,主籍广东汕头。
20世纪80年代中,年仅17岁的黄光裕与长其3岁的哥哥黄俊钦,一道带着4000元钱从家乡广东汕头北上,到内蒙古一带做贸易。
一年后因不满当地人“轻易承诺疏于兑现”,转战北京。
半年后开始在北京珠市口经营一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电器店——这就是国美电器连锁店的发端。
1987年1月1日,“国美电器店”的招牌在这家小店的门前挂了出来。
1993年,国美开始在北京地区增开多家门店。
1999年,国美开始向全国扩张。
1998年,黄光裕成立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约50亿元。
鹏润投资下属企业是国美电器、鹏润地产、鹏泰投资。
陈晓陈晓,1959年出生于上海南汇,早在1985年就进入家电销售行业,十年之后创办了属于自己的上海永乐家电。
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在2006年7月国美电器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后,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黄光裕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2%,陈晓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为12.5%;两个曾经在中国家电零售业界分庭抗礼的竞争对手,如今成为了大小股东、上下级别隶属关系。
2007年12月14日,国美宣布通过第三方机构收购大中电器。
他成为国内最大的家电企业的掌舵人。
2008年11月28日,陈晓被国美电器董事会委任为代理主席。
国美控权之争的始末2006年7月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
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市场竞争激烈,控制权之争案例也层出不穷。
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例。
本文将从国美电器的发展历程、控制权争夺的背景、相关主要角色以及案例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国美电器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家电零售商之一,其成立于1990年。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国美电器逐渐崭露头角。
在公司创始人黄光裕的领导下,国美电器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领导者,并成功上市。
然而,黄光裕于2008年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涉嫌操纵股价等经济犯罪。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爆发。
首先,控制权之争的背景非常复杂。
黄光裕涉及的经济犯罪事件导致了他的权威受到质疑,公司高层在黄光裕被捕后开始争夺控制权。
同时,来自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China Capital Investment Group)等机构的投资者也加入了控制权之争的行列。
由于国美电器在中国家电零售市场上占据着强大地位和巨大影响力,掌握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不仅意味着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还具有战略意义。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关主要角色。
在黄光裕被捕后,国美电器的高层管理层陷入了剧烈的内部斗争。
国美电器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成员等都参与了控制权之争。
此外,国美电器管理层还与投资者代表进行了多次会面,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也积极介入,试图劝说各方达成协议。
然后,我们需要了解此次控制权之争的影响。
首先,国美电器的股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控制权之争的剧烈变化引发了投资者的担忧,导致了股价的波动。
其次,这一事件对国美电器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黄光裕的经济犯罪事件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此外,这场争夺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也带来了困扰。
高层内讧导致了公司的决策困难,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战略。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国美电器的控制权最终由投资者代表所牵头的联合财团掌握,黄光裕被剥夺了控制权。
国美内乱的三个起因

那 罴
港高等 法院起诉黄光裕 , “ 以 回购公 司股份行为 公司董事的信托责 任及信任责任 ” 之罪名 , 要求
提供 相关账 目并赔 款。
此时 此刻 , 黄光裕身陷 圈圄 , 而陈 晓高居王压
一
战, 陈晓更 容易争取帝 国上 下的支持 。
8月 6日上午 l 0时 , 陈晓 召开 国美全 国紧名
帝 王 与 降将
对手 与朋友 ,这一 对互为 反义
的词汇 , 在黄光 裕和 陈晓之 间 , 独具 美董事局 主席 兼的意义 。 20 0 6年 7月 , 外遭 国美 、 苏宁 围
洲、 魏秋立组 成核心决策三 人组 。
为 了力挽 危局 ,陈晓接 连做 了三件
牛 ,的核心 人物 之一 ,贝恩 资本亚 洲董 事 手 不 及 。
记者透露 : 黄只需 有三成 把握 , 便放 来第 一个战 略决 断 ,改 变从前 扩张 门店
手 出击 ; 陈必须有 十成 把握 , 而 才肯 的发展战略 , 全年预计 将关闭大约 10家 0
动手 。 正是这种 性格互补 , 使黄光裕 店面 ,进入 网络 的优化 阶段—— 这正 是
一
直 很欣 赏 陈晓 这 个顽 强 的对 手 。 陈晓当年为永乐 制定的战略 。 陈晓 的理 由是 ,门店扩 张 策略沉 淀 下 了一些 亏损 且无 望盈利 的 门店 ,这 些
总 经 理 竺 稼 曾意 味 深 长 地 对 记 者
情还在后 面。
当时 , 国美面临 的局 面是 : 主要 的合
说: 可暂且 观望 一些时 日, 更大 的事 作银 行都采 取 了审慎 态度 ,甚至一 度停
止 了合作 。其上 市部分的整体授信额 度 ,
还面 临一 笔 5 2亿港元 债务 的赎 回压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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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
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2010年5月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续五项否决票,否决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但遭到董事会否决。
矛盾至此公开化。
2009年7月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
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消激励机制,但没有被采纳。
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了黄光裕。
一位知情人士说,即便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公开化,引入贝恩,是黄、陈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裂缝是从哪天开始?控制权之争愈演愈烈2010年5月,黄光裕利用自己手中的否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这其实是黄光裕对于陈晓一直以来“去黄光裕化”做法的强力还击。
自从黄光裕被捕之后,陈晓一系列的融资动作不断的在摊薄黄光裕的股份,这让身为公司创始人和大股东的黄光裕开始惧怕公司的控制权从此易主,对陈晓的不满也与日俱增。
此次股东大会让两人的矛盾逐渐开始走向公开化。
7月19日“谈判”那一天,黄光裕方面就预感到了与陈晓的私下接洽不会圆满。
一位全程代表黄光裕参与与陈晓谈判事宜的人士谈及这段情境时眉头紧锁:“双方根本无法在关键利益上谈拢,陈的条件苛刻,而黄的态度也很坚持,就是陈必须出局。
”于是一份撤销令,向外界展开了它的裂痕,坊间的猜测也甚嚣尘上。
日前,黄光裕方面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这次撤销动议完全是黄陈两个人的纷争,而黄选择此时撤销陈,是暗中发觉了陈的“夺权”行为,且该行为直接指向黄。
2010年8月,黄光裕独资拥有的 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
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这一要求,并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规行为。
事情发展至此,“黄陈”两人已正式决裂,再无挽回余地可言。
由此,陈黄两人的斗争终于浮出水面。
然而对决的背后,对国美的品牌而言,无论是陈晓的杀手镧还是黄光裕的底牌都会让国美重陷困境。
陈晓野心暗中夺权?今年5月底陈提出增发20%股权,黄认识到了陈的夺权本质。
据该人士表示,去年5月引入贝恩资本时,陈并没有知会黄,也没有听取黄的意见,而是直接通过董事会排除了其他融资方,锁定了贝恩,并与陈进行了绑定,“黄总是在协议后知道这些极为苛刻的绑定条款的。
”该人士所说的条款,即必须尽力确保贝恩资本方面的董事人选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转债。
更让黄光裕方面不能接受的是,协议规定,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如果离职将会删除担保。
根据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
然而据当时的媒体报道,陈晓认为当时只有贝恩符合条件,而黄方面回答记者的疑问时表示,称当时有多家民资和机构找到黄光裕家族,但大股东的意见并未得到陈的回应。
对此说法,记者致电陈晓,但对方手机一直未应答。
国美上市公司新闻发言人任大庆则对记者表示,其对此并不知情,也不做评论。
“这只是陈意图夺权的伏笔。
”上述人士表示,“增发20%才是他的目的。
”根据国美电器5月29日发布的公告资料显示,公司有意授权董事配发、发行以及处置不超过国美电器在2008年5月20日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20%的新股,但该项决议需要周年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当时,即有消息称国美已初签外资,国际资本巨头KKR与贝恩资本组成财团已经与国美初步签订协约。
两家投行将各自出资10亿元,剩下的10亿元将由其他一些私募组成。
“如果增发成功,国美电器将变成美国电器。
”一位接近国美的人士谈及此事时向记者表示。
该人士所说的“美国”,即根据公司资料,KKR与贝恩资本都是美国背景。
记者粗算了一下,如果增发20%股权,贝恩也进行转债,陈晓、KKR(或其他机构)和贝恩资本的合计控股比例将达到24.76%,而黄光裕方面的股份将降低为25.9%,二者相差无几。
具体而言,国美电器的总股本约为150.55亿股,黄光裕和杜鹃的持股为33.98%,为51亿股,如果贝恩转债,黄将摊薄为30.67%,贝恩则拥有16.27亿股,占比提升为9.8%,若再发行20%新股,即发行30.11亿股,总股本将达到196.63亿股,届时黄方面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为 25.9%,而陈晓方面,加上陈晓的2.3亿股,其三方的股本总和将达到48.68亿股,持股近24.76%。
不仅如此,如果国美如坊间所说下半年继续增发20%,或者进行期权激励,黄的股本将进一步稀释,黄的大股东地位将基本丧失。
“在这种持股平衡的情况下,陈晓就很容易利用董事局主席的位置进行控制,不仅夺了大股东的权,而且控制了国美。
”黄光裕方面的这位代表对记者表示,这也是黄将“取消一般授权”作为这次召开股东大会的“首项”动议的原因。
也就是说,如果增发20%的股权,其花落谁家将决定黄的命运。
但黄方面称,黄得到20%股权的可能性很小。
据其透露,根据香港的法律,陈作为董事会主席,有权力召开董事会将该授权以八折的优惠价格增发给其选定的机构,但陈不会选择黄,陈的目的是“去黄化”。
但有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现在陈存在召开股东大会取消一般授权前突然增发20%的可能,但根据香港法律,黄有权向香港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增发。
如果强行增发,董事将面临法律风险,相关董事也将生成法律责任。
黄陈各自持有的底牌根据黄方面的说法,黄正是看到这种夺权的可能,提出了撤销令。
“我们多次与陈进行沟通,大股东也提出了议价收购其股份并再给一些经济补偿等的条件,但陈并不认同。
”黄光裕方面表示,大股东私了的意图很坚决也很明显,在陈晓出局的同时尽量小地减少对国美公司正常运转的影响。
然而现状是双方都不让步,而且双方都握有对国美和对方致命的底牌。
陈晓方面,由于与贝恩签订了捆绑条约,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的陈晓一旦离开,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临24恩即可获得24亿元,也就是说国美将面亿的现金流风险。
不仅如此,据报道,陈在8月6日召开了一个紧急视频会议,要求中层以上的管理层必须表态“站队”,而8月12日的国美高层媒体见面会,陈则拉出了李俊涛、孙一丁、牟贵先、何阳青四位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方巍的五人团队,集体向媒体和公众表态将与董事局共进退。
这也是陈晓的最有份量的底牌。
一旦陈出局,国美将面临来自中高层管理层的集体“离职”,这将给国美以致命的打击。
对此,黄光裕方面表示:“撤销陈的职务主因是大股东与陈晓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新的股东大会并未针对管理团队有动议,希望管理层看到事件的本质。
”而黄光裕方面,其最大的王牌莫过于手中的“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国美上市后,并未将“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纳入上市公司,而是在北京国美的名下,也就是说黄是商标的持有人。
根据当时签订的使用许可协议,上市的门店具有“国美电器”的无偿无限期部分使用权利,既非完整使用权,也非所有权。
当前上市公司的使用权,既不能许可他人使用,也不可以发展加盟店和连锁品牌,当时协议的限制只能在内地及香港使用,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必须在50%以上。
也就是说,一旦黄撤销陈失败,黄仍具有收回使用权的可能。
不仅如此,黄手中仍持近300家未上市门店。
根据2009年年报显示,2009年全年,国美关闭了189家门店,新开56家门店,门店数量从年初的859家减少至726家,净减少133家,同时,改造27家门店。
按此计算,300间店面占全部门店的1/3,是上市门店数量的41%左右。
如果这些公司上市,国美的市场占有率和规模将提升一个档位,反之,这些门店将可能另立门户或转让给他人,从而放弃交给国美管理,甚至放弃注入上市公司。
“无论是黄最后胜出还是陈胜出,对于国美而言,都是一次地震。
国美面前的路,迷雾重重。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机构投资者会如何“站队”?与渠道商和供货商的担忧相同,机构投资者也表示出了忧虑情绪。
“机构投资者畏惧的是国美的动荡。
只要能赚钱,他们不会在乎谁是领导者。
”一名要求匿名的家电行业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步尘告诉记者,无论谁能够取得胜利,机构投资者都会有所担心。
“如果陈晓胜利,那么黄光裕肯定不会放手,还会将上市与非上市门店分离;而如果黄光裕方面成功罢免陈晓,谁能够接替陈晓的位置,重新带领国美与苏宁竞争也让人颇为心思。
”据记者了解,当前国美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机构直接持有,一类是代客理财,一类是经纪业务。
所以说,对于接下来的股东大会,直接持有的,机构即可参与投票;而代客理财的机构,投票方向则由客户做主;对于经纪业务,则是客户自己填票,委托机构来投。
资料显示,国美当前约有近180个投资机构股东,占股44.84%,而前50大机构持有数超过40%。
根据贝恩资本方面日前对媒体透露的信息,国美和贝恩对20家大机构投资者进行了走访,结果是对方“明确表示不支持黄光裕的做法,对现在的管理层是满意的”。
而来自黄光裕方面的消息,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我们也在做机构投资者的工作,根据我们接触的情况,机构投资者的态度比较暧昧,而非陈对外宣称的都支持他。
”上述主要股东的机构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做二级市场的机构,届时参与投票的可能性比较小。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香港法律,单一股东或者联合股东股权超过10%以上就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而黄当前的股权为33.98%,已经超过10%,所以股东大会召开几无悬念。
不仅如此,根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美的公司章程,只要2名股东或公司机构参与就认定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以最极端的情况打算,因为黄持有两家公司都对国美参股,其自己就已构成股东大会决议成立的底线,即只有黄个人“参加”的股东大会生成的投票结果也将有效,那么结果是黄两票,陈出局。
还有一种可能是,除须回避的股东外,所有股东都参与了投票,则需要投票权益数超过投票人总权益的50%,而黄的票数是33.98%,仅差16.02%;若只是大部分股东参与,其33.98%的股权也基本可达到50%的权益数。
从这个层面讲,黄的胜算很大。
杜鹃缓刑期间仍可外出对结局是否有影响一位接近国美的人士对记者称,如果杜鹃重获自由,可以更顺利地代表黄“掌控”局面,而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