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控制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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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

国美之争

2.国美高层回应 国美高层回应
A.国美主席陈晓:国美管理层将肩幷肩抗争 国美主席陈晓: 国美主席陈晓 国美主席陈晓表示:“在十九个月前的事 件发生后,我们的员工肩幷肩地一起重建国 美。为员工保住就业机会,为客户能继续获 得国美提供的服务,也更为了全体股东的投 资能有持续增长,国美的管理层今天还将肩 幷肩坚定地抗争。”
问题三:公司能否起诉控股股东、 董事
今年8月5日,国美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原董事长黄 光裕提起诉讼,以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 司股份为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为由,向黄光裕 寻求赔偿。至此全面拉开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序幕。陈晓掌 控的国美董事会能否起诉黄光裕呢?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如果公司高管用公司的钱回购公司的股票,严重 损害了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那么公司有权提起诉讼,维 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姑且不管国美起诉黄光裕的 理由真实性如何,但国美公司有权以黄光裕损害公司利益 为由起诉。
问题四:如何保障获刑股东权益
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看,国美控制权之争暴露了中国家 族企业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风险,即职业经理人和外部战略 投资者结盟,与创业家族争夺控制权。在这场争夺中,创业家 族的优势是在长期创业中积累下来的威望、人脉和经验,职业 经理人与外部战略投资者的优势则是熟悉现代企业管理、资本 市场游戏规则和法律。 家族企业应对转型风险,有赖于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真正 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其中,家族企业要 适度授权、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博弈中实 现共赢。 对于黄光裕与陈晓而言,尽管国美内战尚无定论,但从国美 创下两月来新低、被严重低估的股价,品牌声誉的影响等,已 经给广大股东和投资者造成了损害。因此,对于黄光裕、陈晓, 以及国美管理层高管和股东而言,双方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 成和解将是最佳选择。

对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总体评价

对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总体评价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总体评价1. 背景介绍国美电器是我国知名的家电零售企业,成立于1992年。

在其发展过程中,曾经发生了一场备受关注的控制权之争。

这场控制权之争牵扯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层人员的变动以及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对国美电器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2. 控制权争夺过程控制权争夺的过程充满了曲折和波折。

从最初的合作伙伴关系,到后来的股权交易和股东大会辩论,每一步都充满了悬念和戏剧性。

涉及到了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重要议题,也引发了业界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3. 影响与启示控制权之争对国美电器的影响是深远的。

它不仅改变了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决策机制,也对外部市场竞争格局产生了影响。

与此控制权之争也给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对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控制权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对企业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的不同看法和理解。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和解决股东之间的分歧,如何平衡公司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是摆在每个参与者面前的难题。

作为外部观察者,我们应该客观理性地对待这样的争端,看到其中的利弊和启示,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权益保护提供更多的思考和建议。

5. 总结回顾控制权之争是国美电器发展历程中的一段历史,它让我们看到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种种挑战和困难。

它也让我们认识到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促使我们更加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完善和落实。

希望国美电器在控制权之争的过程中能够吸取教训,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这篇文章总结了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经过和影响,并共享了个人观点和建议。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控制权之争是国美电器发展历程中的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它不仅让人们看到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挑战,也让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在这场控制权之争中,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决策机制发生了改变,外部市场竞争格局也发生了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国美电器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也受到了深刻的反思和调整。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一、人物简介黄光裕,生于1969年5月,父母是农民,兄妹有四人,家境很贫寒。

1986年,17岁的黄光裕出现在北京的市场上,一开始他是个卖服装的小贩,87年1月1号,黄光裕创办了国美电器商店,这个创意,让黄光裕在日后的道路上,找到了成为中国首富的方向。

到了2000年,当国美连锁店覆盖全国的时候,30岁的黄光裕用事实告诉了所有的同行,要么复制国美,要么被国美淘汰。

2004年销售额238亿元,在中国所有连锁企业中排名第二。

除了零售之外,黄光裕并于2005年1月成立国美置业,专事房地产业的投资。

随后,黄光裕涉足资本市场,创办了总资产50亿元的并且在市场上展开了并购,大中、永乐、三联商社等都被其收入囊中。

鹏润投资,2008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宣布,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因为经济问题被捕。

2010年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次庭审控辩双方均为大牌,其中主辩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控方主诉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吴春妹。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陈晓,1959年初出生于上海,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他带领47位员工,集资近百万,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3年12月,陈晓兼并广州东泽,首开国内家电连锁业并购先河。

2004年底永乐成功引入美国摩根士丹利战略投资。

2005年7月,宣布以不高于1.4亿元的价格收购台湾灿坤在内地的半数门店。

2005年10月14日,陈晓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国内家电零售业排行第一的国美电器,突然于2006年7月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这场迄今为止最大的家电连锁业并购案耗资52.68亿,轰动全国,而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国美9.28控制权之争

国美9.28控制权之争
法条链接: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角度三;综合】
1、问题:杜鹃现在能否代表其夫黄光裕担任国美电器的高级管理层人员?如不能,最早可以于何时享有该资格?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关于股东会职权的规定:(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可知选举董事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任命董事。同样,根据该条规定:(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和该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见,国美关于“供股、发行可转债券”的授权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应属无效。
学理延伸:根据《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显然,黄光裕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不是高级管理人员,所以竞业禁止义务对其不适用。但事实上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力并不亚于每一个高管。控股股东一般都是高管人员,但是也并非绝对,就像黄光裕,此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就有了适用的余地。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

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

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

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

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

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

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

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国美控股权之争

国美控股权之争

提高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绩。
03
建立职业经理人考核机制
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业绩和贡献,确保职业经理人履行
职责。
加强股东权益保护
完善股东权利保护法规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加大对 侵犯股东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
企业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 财务状况,增加透明度。
国美控股权之争
目录
CONTENTS
• 国美控股权之争概述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影响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反思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启示 •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未来展望
01 国美控股权之争概述
事件背景
01
02
03
黄光裕家族
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家 族持有国美电器35%的股 权,是国美电器的最大股 东。
股权争夺
杜鹃开始计划重新夺回国 美电器的控股权,与陈晓 团队展开激烈的股权争夺。
事件结果
陈晓离职
2011年,陈晓从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职位上离职。
黄光裕回归
股权结构调整
杜鹃和黄光裕对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 进行了调整,以巩固家族对企业的控 制权。
2012年,黄光裕提前出狱,重新掌舵 国美电器。
02 国美控股权之争的影响
推进智能化转型
国美电器将积极推进智能化转型,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 提升门店运营效率,提供更智能化的购物体验。
黄光裕家族未来的走向
继续保持家族控制
黄光裕家族将继续保持对国美电器的家族控制,并可能通过增持股份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控 制权。
多元化发展
黄光裕家族可能会在保持国美电器主业的同时,寻求多元化发展机会,涉足其他产业领域 。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市场竞争激烈,控制权之争案例也层出不穷。

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例。

本文将从国美电器的发展历程、控制权争夺的背景、相关主要角色以及案例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国美电器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家电零售商之一,其成立于1990年。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国美电器逐渐崭露头角。

在公司创始人黄光裕的领导下,国美电器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领导者,并成功上市。

然而,黄光裕于2008年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涉嫌操纵股价等经济犯罪。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爆发。

首先,控制权之争的背景非常复杂。

黄光裕涉及的经济犯罪事件导致了他的权威受到质疑,公司高层在黄光裕被捕后开始争夺控制权。

同时,来自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China Capital Investment Group)等机构的投资者也加入了控制权之争的行列。

由于国美电器在中国家电零售市场上占据着强大地位和巨大影响力,掌握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不仅意味着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还具有战略意义。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关主要角色。

在黄光裕被捕后,国美电器的高层管理层陷入了剧烈的内部斗争。

国美电器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成员等都参与了控制权之争。

此外,国美电器管理层还与投资者代表进行了多次会面,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也积极介入,试图劝说各方达成协议。

然后,我们需要了解此次控制权之争的影响。

首先,国美电器的股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控制权之争的剧烈变化引发了投资者的担忧,导致了股价的波动。

其次,这一事件对国美电器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黄光裕的经济犯罪事件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此外,这场争夺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也带来了困扰。

高层内讧导致了公司的决策困难,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战略。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国美电器的控制权最终由投资者代表所牵头的联合财团掌握,黄光裕被剥夺了控制权。

国美控制权之争 (2)

国美控制权之争 (2)

国美控制权之争一、背景介绍在中国家电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国美电器成为了一家备受关注的企业。

然而,近年来,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这场控制权之争牵扯到了国美电器的企业治理、股份结构和公司发展战略等多个方面。

二、控制权之争发生的经过控制权之争源于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与贝恩投资之间的矛盾。

在2008年,贝恩投资以60亿元入股国美电器,并获得了公司10%的股权。

然而,由于公司业绩不佳和贝恩投资对公司运营策略的不满,黄光裕对贝恩投资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解除,并试图收回控制权。

控制权之争进一步升级的导火索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

由于金融危机对国美电器的影响,贝恩投资迫切希望改变公司的管理方案和经营策略。

然而,黄光裕坚持自己的经营理念,并试图自己重新回到公司掌控之中。

在控制权之争的过程中,黄光裕不断通过股权买卖和法律手段获取控制权。

然而,贝恩投资并没有放弃对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他们通过增持股份和争取股东支持等方式力图保持对公司的控制。

双方展开了激烈而复杂的争夺战。

三、控制权之争的影响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首先,控制权之争引发了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和经营不稳定的局面。

公司高层的争议和不确定因素导致了决策的滞后和执行的混乱,使得公司无法有效地应对市场竞争和挑战。

其次,控制权之争让国美电器的股价受到了严重影响。

市场对于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投资者的恐慌和无法确定公司的未来走势。

股价的大幅波动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导致了股市的混乱和投资者的损失。

此外,控制权之争还对国美电器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长期的控制权之争给外界传递了不稳定和不可信的信号,使得消费者对于国美电器的品牌价值产生了怀疑。

这对于公司的市场竞争和品牌建设无疑是一种挑战。

四、控制权之争的解决控制权之争最终在2012年得到了解决。

黄光裕通过购买大量的股票,以及与贝恩投资和解的方式重新获得了国美电器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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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一、整理出整个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事件的来龙去脉国美之争: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警方带走。

11天后,陈晓出任代理董事局主席;2009年1月18日,黄正式辞职,陈出任董事局主席,初步完成权力过渡。

不过,黄光裕还是以保证过渡顺利的名义,指任王俊洲、魏秋立为自己的私人代表,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之后,陈晓抓住了黄光裕危机给自己带来的“坐实”CEO一职的机会。

在引入贝恩资本、逐渐摆脱危机之后,他紧接着的一张牌就是大规模股权激励。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宣布把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3%的股权授予105名高管。

激励方案不仅可以稳定核心高管层,还巧妙地将公司整体利益与黄光裕旧部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于是黄光裕旧部开始被分化、瓦解;并且还得到了贝恩的肯定。

2010年6月27日,国美电器董事会接受陈晓辞任总裁一职,由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王俊洲接任,陈晓仍担任国美电器主席兼执行董事—这或许标志着“去黄化”完成。

2010年7月1日,国美宣布和海尔达成三年总采购金额5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在双方对消费需求的共同管理下,海尔集团每年将为国美集团提供600款的系列商品,其中个性化商品数量不少于300款,并且个性化专供产品将占到双方销售规模的50%。

6月24日,陈晓公布了国美的五年战略规划:国美每年销售增长率目标为15%,2014年,国美销售规模将实现1800亿元,有效门店将达2000家。

根据规划,在网络布局方面强调有效扩张,在一级市场将持续进行网络优化,在核心商圈开大店和有效门店;在二级市场,实施新的供应链整合,并有效对二级市场渗透。

黄光裕方也做出了行动:2010年5月11日,持31.6%(稀释前为33.98%)股权的黄光裕向贝恩投资提出了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2010年08月06日据香港方面消息,8月6日,国美电器委托贝克·麦坚时(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大股东黄光裕就2008年回购公司股份时,被指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行为,向国美作出赔偿。

2010年08月18日国美控股权之争中,黄光裕方面正通过多种方式对抗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局。

18日凌晨,黄光裕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

公开信表示: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先生非常想念曾一起奋斗、共同拼搏的国美全体员工,想通过这封信和全体员工有一个沟通和交流的机会。

自8月5日发起诉讼,国美控制权之争已激战两周,如火如荼。

旁观者很难论断是非,真相淹没在了双方为自己造势的“烟幕”中。

从互相指责的“口水战”到增发传闻,再到资金传闻,直到昔日对手出手相救的传奇消息……谜底肯定要到临时股东大会才能揭晓,此前令人眼花缭乱地释放出的“烟幕”,今后将成为“舆论战”的经典教材。

结果:黄光裕败于陈晓 9月28日晚间消息,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战今晚揭晓了“决战”结果,大股东黄光裕方面5项决议案有4项没有通过,只有撤销一般授权获得通过。

黄光裕方面对此表示遗憾。

当日下午,国美电器举行了特别股东大会,对8项普通决议案进行了投票。

每项决议案均需过半数支持方可通过,其中前3项为国美董事会方面提出,后5项为大股东黄光裕方面提出。

据权威消息称,第4项决议案获得通过,第5~8项决议案未获通过。

二、列出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及可能的变体情况国美电器总部组织架构图国美电器管理层结构主席:陈晓主要股东:黄光裕董事会成员及其阵营陈晓主席兼执行董事王俊洲(支持陈) 总裁兼执行董事孙一丁(支持陈) 副总裁兼执行董事伍健华(黄代言人) 执行董事魏秋立(待定) 执行董事竺稼(支持陈) 非执行董事Ian Andrew Reynolds(待定) 非执行董事王励弘(待定) 非执行董事史习平(待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玉生(待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Thomas Joseph Manning(支持陈) 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家骠(待定) 董秘三、列出最近五年国美电器的业绩变化状况2009年国美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4.45%,由2008年的10.48亿元人民币上升至14.09亿元人民币。

2009年第四季度每平方米销售收入同比上升28.81%,基本每股盈利上升25.61%,综合毛利率增长至17.32%。

此外,通过融资,国美电器至2009年12月31日,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达人民币60.29亿元。

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459亿,增长8.03%;综合毛利率略升1.3个百分点至16.94%;经营利润达19.4亿元,同比增长7.8%;净利润达10.5亿元,较2007年的11.3亿元同比下降了7%;扣除非经营性项目(主要是可转债和三联商社股权投资的损失),2008年全年净利润为19.4亿元,同比增长7.8%。

2007年: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增长71.77%,至424.79亿元人民币,权益持有者应占净利润为11.27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长37.62%。

扣除可换股债券之衍生工具公允价值评估及汇况损益、投资性物业公允价值评估等非经营性损益后的权益持有者应占净利润则达到人民币1,883百万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36亿元上涨155.8%。

因此调整后,国美2007年度的每股盈利为59分,较去年同期的34分增长达73.53%。

2007年国美电器集团门店总数增加至726间,报告期内232间,门店的销售增长为3.11%。

国美财务总监黄礼光表示,2007年国美电器的营业现金流比较充裕,净流入现金为25.7亿元,银行的计息贷款2006年为7.29亿,而2007年已经偿还部分银行计息贷款,2007年仅余3亿银行的计息贷款,另外,由于发行CB(换股债券)计入负债表,共计33.75亿。

2006年截至2006年底,国美实现销售收入2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权益所有者应占净利润8.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毛利率由2005年同期约9.20%,上升至9.54%,其它收入占比由2005年约4.12% 上升至2006年的约5.06% 。

2006年是国美发展的一年,在中国领先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在行业资源整合加速和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国美集团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截至2006年底,国美上市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国美权益所有者应占净利润8.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 。

2005年国美电器去年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79.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6.5亿元增长42%,而净利润实现人民币4.99亿元,较上年的4.87亿元略有增长2.7%。

公司建议年终派息每股0.043港元,上年同期为0.025港元。

国美电器执行董事杜鹃表示,公司06年计划增开120~150家传统销售门店,每家店铺投资额介于120万至150万元。

主要历程1987年元旦,国美电器在北京宣布成立。

1999年,开始全国连锁构建京津沪架构。

2001年,国美电器进驻陕西省西安市,成立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003年,国美电器在香港成立子公司,截止目前拥有约4家门店。

2003年,国美电器店面数量过百。

2004年,国美电器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5年4月,收购哈尔滨黑天鹅电器共10家门店。

2005年8月,收购深圳易好家共15家门店。

2005年11月,收购武汉中商共10家门店。

2005年12月,收购江苏金太阳电器共8家门店。

2006年,国美电器在澳门开设门店。

2006年7月,国美电器与中国第三大电器零售企业永乐电器合并,将永乐180家门店纳入旗下,使得其在江浙一带的网络布局更加完善。

2007年12月,国美全面托管大中电器,将大中约80家门店收入麾下,确立了其在京津地区的霸主地位。

2007年,国美与贝尔斯登银行启动私募基金。

2007年12月,国美收购陕西蜂星通讯店,并购涉及通讯行业。

2007年12月,收购大通北方共5家店面,并购进驻二三级市场。

2008年2月,国美高价通过第三方控股三联商社。

2008年5月,国美电器成功收购陕西蜂星电讯。

2008年12月23日,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留调查。

2009年1月16日,黄光裕辞去董事职务,并终止董事会主席的身份,陈晓接任董事会主席的职务,并兼任行政总裁,国美电器正式进入陈晓时代。

2009年06月23日,停牌逾七个月的国美电器在香港复牌。

思考:1、国美电器的代理首席财务官方巍表示,2010年上年半,集团各项财务数据显示,国美业绩创自08年末以来最好的记录。

一些媒体认为,国美电器交出了一份漂亮的中期财报,彰显了陈晓以及高管团队在逆境中高歌猛进的能力,被誉为国美争权战的首个关键筹码,陈晓“将投资收益率放到第一位”的立场,在机构投资者面前也颇具优势。

而黄光裕方面则认为,这是管理层以关闭门店来粉饰业绩。

请你以国美电器的财务数据分析为依据,来说明你支持哪一方面的说法。

从四个方面比较:一是同比与环比的比较;二是与竞争对手的比较;三是市场占有率的比较;四是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

一是同比与环比的比较。

国美电器上半年业绩可谓靓丽,收入248.73亿元,同比增长21.55%;净利润9.62亿元,同比增长65.86%。

这种比较下,此次国美中报实不为一个良好的业绩报表,所以也能赢得股东给予现行管理层加分。

二是同竞争对手的比较。

国美的竞争对手就是苏宁电器,相比下,苏宁电器2010上半年净利增56%,达20亿元,在净增加134家门店(包括47家县镇店)后,2010年上半年收入总额同比增长32%,达360亿元,同店销售额同比增加23%,净利润同比增加56%。

这种比较下,国美的业绩可以说是相当“难看”。

三是市场占有率的比较:2008年中期,苏宁收入仅为国美整体(包括国美上市、非上市、大中)的70.09%;但现在已达国美整体收入的96.37%。

利润上,国美只有9.62亿元,苏宁已达20亿元。

这样一比较,就可以看出,国美电器在市场占有率上,08年是远远超过了苏宁电器,而现在市场占有率却变成了旗鼓相当,但现今苏宁的利润值远远高于国美,所以苏宁的综合得分明显优胜于国美。

四是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家电厂商与家电连锁企业,2008年以后,在国家政策“拉动内需”的大力支持下,可以说迎来了黄金三年。

这段时间,整个家电产业都在超常发展,不管是家电连锁企业苏宁、国美,还是美的、创维等家电生产企业。

例如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公布的2009年至2010年年报 (该财年是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公告显示,创维数码本财年集团营业额达227.69亿港元,同比增长48.5%;净利润12.51亿港元,同比增长172.0%;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20.2%的上升到21.4%;每股基本盈利增加159.7%。

这是创维管理层历年上交业绩中最好的一份。

还有TCL、海信科龙等众多原表现平平的家电厂商,都报出历年最好的业绩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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