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评标(评审)专家评标(评审)现场管理,规范评标(评审)行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评标(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标(评审)专家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相关评标(评审)工作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局(中心)负责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
第四条对各行业评标(评审)专家的现场履职行为的评价和认定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评标(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对专家评标(评审)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分为Ⅱ级、Ⅰ级两个等级,实行清单量化扣分评价制度。
每名专家在记分周期内初始分值为12分,记分周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下列情形属于评标(评审)专家Ⅱ级不良行为,每次扣1—2分:(一)接到通知确认参加评标(评审)任务后,在系统通知到达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含半小时)扣1分,超过半小时扣2分。
超过1小时,扣2分并取消本次评标(评审)资格,重新补抽;(二)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评标区专家等候室,扣1分;(三)进入评标区等候评标(评审)期间未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存储设备,扣2分;(四)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或在封闭评标区内公共区域与其他项目评标(评审)人员接触交谈,扣2分;(五)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影响评标(评审)工作进度或利用评标(评审)电脑从事与评标(评审)无关的事项,扣2分;(六)评标(评审)期间在评标室吸烟、大声喧哗,扣1分;(七)酒后参加评标(评审)工作,直接取消本次评标(评审)资格,扣2分。
第八条下列情形属于评标(评审)专家Ⅰ级不良行为,每次扣4分:(一)接到通知确认参加评标(评审)任务后,无故不到场且未按规定及时请假,延误评标、评审的;(二)进场时拒不配合安检工作,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三)不按规定接受现场身份核验,或现场身份核验时发现冒名顶替的,取消本次评标(评审)资格;(四)进入评标区等候评标(评审)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强行离开评标区;(五)评标(评审)期间或结束后,擅自将评标(评审)等资料私自抄录或带离评标(评审)现场。
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关于2020年度甘肃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关于2020年度甘肃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12.23•【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关于2020年度甘肃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经甘肃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甘肃省水利工程专业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王增丽等39名同志具备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巩志刚等85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联系人:吴有麟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1206室)邮政编码:730000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2020年12月23日全省有效正高级工程师:王增丽武威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段疆张掖市水务局项目前期与造价办公室尉光文张掖市库区移民办公室王学勇天水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破格)谢永生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格)张宏祯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李龙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李生钱甘肃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袁福永甘肃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破格)李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刘斌杰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方良斌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局李莉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破格)周录文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王喜君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周建海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基层有效、艰苦单位有效正高级工程师:李永强麦积区水务局关茂珍武山县水务局周天祥张家川县水务局陈彩虹白银市白银区水土保持工作站梁彦信景泰县水利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队魏周龙靖远县水利水保勘测设计所赵文学金塔县鸳鸯灌区水利水保所朱艳嘉峪关市文殊水利站钱军凉州区杂木河水利管理处张多文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冯守仁天祝藏族自治县抗旱服务队(破格)梁朝文武威市凉州区黄羊自来水公司王立清甘州区水利工程队郑辉玲甘州区水利工程队汤贵仁山丹县霍城河水利管理处缪建新临泽县水利建设管理站高志伟临夏回族自治州河道管理站滕安国民乐县洪水河管理处黄治林定西市渭源县水务局马龙剑甘肃省临洮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张东仓平凉市崆峒区水务局(破格)安勤甘肃河川土木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缪全文甘肃天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破格)全省有效高级工程师:徐胜彪金昌市水电工程局薛永德永昌县金川水利管理处张得儒永昌县二坝水利管理所姜秀英金川区宁远堡水务管理所(破格)李梓文金昌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郭成俊金昌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启林华能碌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巩志刚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何少荣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付万光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杨宝峰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王耀先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叶丙多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王建亮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王要军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杨艳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刘振楠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仇娜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马保琴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刘志军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赵继红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李泉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李大燕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臧锦平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格)韩宁甘肃水利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志强甘肃水利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文正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桑海涛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梁晓春甘肃水务华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何宏学甘肃水务平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马光忠甘肃水务平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张乾虎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弘娟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志德甘肃水务甘谷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甄清亮通渭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破格)马建国秦安县引洮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祁旭生甘肃桐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宋学龙甘肃桐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赵治忠甘肃桐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邢辉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破格)郭旗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龚志宏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王兴中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赵天宝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王进军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胡玉海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李晓东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方瑛琪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张辉萍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郭文发甘肃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陈亚东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破格)张帆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王红霞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徐丽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张育斌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王莉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李志鹏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高金芳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彭蕾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张昌顺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吴林军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丁再盛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破格)刘红国甘肃省酒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周轶成甘肃省张掖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崔力超甘肃省张掖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胡铁军甘肃省武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破格)马睿甘肃省武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满丽丽甘肃省武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赵梅甘肃省临洮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曹志宏甘肃省定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杨永宁甘肃省陇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何炜甘肃省天水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基层有效、艰苦单位高级工程师:周英红永昌县四坝水利管理处郭成奎永昌县西大河水库管理所李全华永昌县东河水利管理处蒋仲泽永昌县金川峡水库管理所许寿恩舟曲县地质防汛地震气象预警监测总站彭辉甘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王惠玲甘肃水务山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刘兴武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赵建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王海峰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张玉霞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张建军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李丹颖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8.03.14•【字号】甘水水保发〔2018〕72号甘水水保发〔2018〕72号•【施行日期】201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8〕72号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为加强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经研究,我厅制定了《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水利厅2018年3月14日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4〕25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方案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负责省级审批(核准、备案)及水利部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负责市(州)审批(核准、备案)及甘肃省水利厅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负责县(区)审批(核准、备案)及市(州)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上一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
甘肃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

甘肃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甘肃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结合全省水利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的依据。
其适用范围如下:(一)科学研究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水土保持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从事流域水利规划、区域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管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施工管理、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生产运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水利管理、抗旱防汛、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水利工程包括陆地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等以及相关专业。
四、申报推荐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经本单位考核推荐。
(二)学历、资历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方案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方案根据《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现就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国办发〔2015〕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63号)要求,以整合专家资源、规范专家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着力推进公共资源活动规范化、透明化,保证评标(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建库、联建共享。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共同征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入库、统一培训发证、统一抽取使用。
2.坚持集中管理、全省共用。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实行跨行业、跨地区集中统一管理,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评标专家服务的综合性评标(评审)专家库。
3.坚持抽取、管理、监控三分离。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设置网络抽取端、管理维护端和后台监控端,在功能设置和日常管理上相互独立、互不隶属、互相制约。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按照全国统一的专业分类标准,整合全省专家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省范围内互联共享。
为全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提供高质量的专家服务,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共享,保证公共资源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主要目标一是保证所有入库专家信息完整;二是及时对专家数据更新、维护,确保联系畅通;三是建立评标(评审)专家保密制度;四是满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和语音通知要求;五是建立全省评标(评审)专家统一抽取平台,保障全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评标、异地评标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1.发布公告(2016年2月)通过“甘肃日报”、“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发布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公告。
16年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名单

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审核通过人员。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甘水安监发〔2012〕542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正文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水安监发〔2012〕542号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第11号令)和《关于加强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水安监[2011]425号),为切实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水利厅2012年10月25日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保证稽察工作客观、公正、高效开展,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第11号令)和《关于加强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水安监[2011]42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在我省区域内建设的各类水利工程,包括防洪、灌溉、引(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文以及水力发电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国家和省政府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其它方式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稽察工作给予协助、支持和配合。
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都应积极配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五条省水利厅成立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设在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起草和修订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有关规定、制度、办法、方案,收集、汇总和发布稽察信息等;(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三)督促落实有关稽察整改意见;(四)受理水利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五)考察、推荐稽察特派员,选聘稽察专家,负责稽察特派员和稽察专家的日常管理和相关培训;(六)配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和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开展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编号: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
评标专家所在区域据此确定。
2、“固定及移动电话”栏,请填写常用电话号码。
评标专家将通过电话收到评标通知。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更改。
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
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
应急专家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内赶到指定的评标地点。
5、“评标专业”栏,请填写申请参与评标的专业。
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5个专业。
专业请在《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查找,并按照最低层级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编码。
申报新能源设备专业的,请在“评标专业”栏中直接选择填写风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热利用设备、氢能设备、地热能设备、海洋潮汐能设备、生物质能设备等,编码暂不填写。
6、“与申报专业有关的主要业绩或评标实践经验”栏,请填写参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或从事工作、参与项目时间等。
7、“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
已退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8、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参加评标、评估、论证活动和专业研究成果(包括课题、著作、奖励等)等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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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
专家资格申报表
单位:
姓名:
职称:
职务:
填报日期:年月日
甘肃省水利厅制
填报说明
1、本表为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申报使用。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本表内容,不得漏项,对弄虚作假者,评标专家资格不予认定。
3、“受教育经历”填写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评标专业”应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制定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按专业优先顺序填写(每人最多5项)。
如:水利工程水工建筑设计,编码为A040803。
4、申请人应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注册执业证等证件。
需附页的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并装订于本表之后。
5、提供四张二寸免冠彩照,贴于本表指定位置。
6、本表一式四份,省、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