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离职、岗位异动规定及办理流程
员工入、离职、岗位异动规定及办理流程

员工入、离职管理方法第一条目的为规*招聘、员工入离职手续的办理,减少劳动争议和劳动投诉,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及新入职职工。
第一节招聘规定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设置了编制,招聘的申请分为编制内招聘申请,编制外人员招聘申请,申请流程如下:编制内招聘申请:部门填写"增补申请表"〔附件1〕—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编制外招聘申请:部门填写"增补申请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董事长〔经理以下级的不用报董事长〕—人力资源部;面试流程:基层员工:人事主管初试—招聘岗位直属主管主管级员工:人事主管初试—人事部经理—招聘岗位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以下级员工:人事主管初试—人事部经理—招聘岗位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第二节入职规定职位申请者一律通过考试或面试,择优录用。
所有入选人员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在人员入选确认时须同时获得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共同确定。
不满18周岁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例〕:〔1〕用他人证件入职〔**、学历证或户籍证明〕或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明或安康证明的;〔2〕捏造或夸张过往工作经历的;〔3〕曾经在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因违纪为由被辞退或擅自离职的;〔4〕与其他单位还存在雇佣关系的;〔5〕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老实行为者;〔6〕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7〕通缉在案者;〔8〕有精神病史或患有精神病的;〔9〕患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10〕酗酒、吸毒者;〔11〕无故拖欠公私款数额较大尚未清偿者;〔12〕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13〕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2、入职手续的办理〔1〕所有入选的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A、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附件2〕一份B、**/护照复印件〔出示原件〕C、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D、**书复印件〔有特殊技能者〕〔出示原件〕E、入职休检报告〔要求在疾控中心办理安康证,女性员工提供未妊娠证明书,员工转正后单位给予费用报销〕F、一寸近照三*〔3个月内近照〕G、与原工作单位雇佣关系解除证明原件I、其他特别岗位需提交的材料〔2〕到指定地点办理录用手续。
集团人员异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人员异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保障集团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分支机构所有员工的职位变动、岗位变动、薪酬变动、离职等异动事项。
第三条人员异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合理有序。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异动:1. 职位变动:包括晋升、降职、平调、轮岗等;2. 岗位变动:包括部门内、部门间、分公司间的岗位调整;3. 薪酬变动:包括工资调整、奖金调整等;4.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解聘等。
第三章异动申请与审批第五条人员异动申请流程: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异动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异动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报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对异动申请进行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审批;4. 经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异动审批权限:1. 晋升、降职、轮岗等职位变动,由总经理审批;2. 部门内、部门间、分公司间的岗位调整,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3. 薪酬变动,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4. 离职,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异动手续与交接第七条人员异动手续:1. 员工提交异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办理相关手续;3.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交接手续。
第八条人员异动交接:1. 异动员工应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2. 接替员工应认真学习工作内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完整、准确。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员异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一条对在人员异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异动离职管理办法

德宝集团异动及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员工异动、离职管理,做好工作交接,避免用工风险及劳动纠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条款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分(子)公司员工异动及离职管理。
第三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招聘与培训部是员工异动与离职的主责部门,负责员工异动、离职的协调与管理。
第四条分类和界定(一)员工异动包括内部岗位异动、跨中心、跨公司的异动;员工职务升、降、岗位调动及薪资变动。
(二)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公司辞退、开除、解除试用、劳动合同到期等。
1、辞职是指在职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并得到公司批准的。
经批准办理离职手续后必须认真主动配合与公司指定的工作交接人做好工作交接,并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完备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岗。
在职员工的辞职申请在未得到正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自动离职是指公司在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在未办理任何辞职手续的前提下,自动离开公司并连续三天(含)以上无出勤记录的。
凡自动离职人员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待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备后结算发放。
3、辞退是指在职员工,因不能完成工作业绩、不能达到岗位需求、多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等,由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
公司辞退在职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本人。
4、开除是指在职员工因工作失误或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声誉的、严重违纪行为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由公司对其立即采取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5、解除试用是指在试用期内的员工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其他违纪行为的,由公司提出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
6、合同到期是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五条异动程序部门内部岗位异动,平级调动无需办理异动手续,但需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招聘培训部,涉及职务晋升与加薪的报经首席执行官批准。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1.日常员工异动调动、待岗、辞职、违纪解除等情形。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2.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
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3.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工作调整,各部门/单位及员工应无条件服从。
4.内部调动4.1 跨部门岗位调整4.1.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4.1.2 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4.1.3跨部门岗位调整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4.2 部门/单位内岗位调整因工作需要或本人申请,进行的部门/单位内岗位调整。
部门/单位内岗位调整,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3内部调动程序4.3.1 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4.3.2 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和《员工工作交接单》;4.3.3 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4.3.4 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4.3.5 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或备案(部门内岗位调动);4.3.6 至调动员工《员工岗位变动通知书》;4.3.7 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岗位工作。
4.4 员工接到岗位调动通知后,应于规定的日期内依据离职程序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岗报到,逾期未到岗报到也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5 调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岗)前,其所任职务(岗位)由原部门/单位负责人指派适合人选暂行代理。
5.员工外调交流5.1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医院员工异动制度模板

医院员工异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异动管理,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异动,是指医院员工的入职、离职、调动、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
第三条医院员工异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稳定。
第二章员工入职第四条医院招聘员工,应遵循择优录取、专业对口、合理配置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医院文化、岗位职责、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员工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医院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员工离职第七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
第八条医院对员工离职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员工离职时,医院应结清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并要求其归还医院财产。
第四章员工调动第十条医院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进行内部调动。
第十一条员工调动应签订调动协议,明确调动后的岗位、职责、待遇等。
第十二条员工调动期间,医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员工顺利适应新岗位。
第五章员工晋升第十三条医院设立晋升通道,鼓励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实现职业发展。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应按照业绩、能力、品德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医院对晋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胜任新岗位的能力。
第六章员工降级第十六条员工降级是由于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由较高岗位降至较低岗位。
第十七条医院对降级员工进行沟通,说明降级原因,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八条员工降级后,医院应关注其工作情况,协助其重新适应岗位。
第七章员工辞退第十九条医院有权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辞退。
第二十条医院在辞退员工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通知员工。
第二十一条医院与被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工资、奖金、福利等,并要求其归还医院财产。
集团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员工异动管理,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维护集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的员工异动管理。
第三条员工异动包括岗位变动、部门调动、离职、退休、病休等。
第二章异动类型及程序第四条岗位变动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要求,申请岗位变动。
2. 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能力,对申请进行审核。
3. 经审核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岗位调动手续。
第五条部门调动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要求,申请部门调动。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集团整体规划,对申请进行审核。
3. 经审核同意后,办理部门调动手续。
第六条离职1.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原因进行调查,确保离职申请真实有效。
3. 经调查核实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退休1.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 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八条病休1. 员工因病需要休养。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病假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第三章异动手续及流程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异动手续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 员工填写异动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异动手续办理时限:1. 岗位变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 部门调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离职: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 退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5. 病休:根据病假规定办理。
第四章员工异动档案管理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异动档案的管理,包括:1. 员工异动申请表。
2. 岗位调动通知单。
3. 部门调动通知单。
4. 离职证明。
5. 退休证明。
6. 病休证明。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积极申请岗位变动、部门调动的员工,集团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异动管理规定,故意隐瞒事实的员工,集团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人员异动制度

标题:人员异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公司人员异动的流程和标准,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二、人员异动的定义和范围人员异动包括岗位变动、晋升、降职、辞退、离职等。
其中岗位变动包括内部岗位调动和外部岗位招聘;晋升和降职指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的职务调整;辞退和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而进行的处理。
三、原则和目标1. 公平、公正、公开:所有异动都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2. 合理配置:通过人员异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员工的特长和能力。
3. 激励员工:通过晋升、奖励等方式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四、异动流程和标准1. 岗位变动:内部岗位调动需提前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外部岗位招聘需提前发布招聘信息,按照招聘流程进行面试、审批、录用等环节。
2. 晋升和降职:晋升需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降职需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 辞退和离职:辞退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并办理离职手续;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1. 岗位变动: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外部招聘需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面试、审批等工作。
2. 晋升和降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
3. 辞退和离职:相关部门负责告知员工原因并完成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备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管理规定

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的管理, 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合理利用人力资源, 使员工岗位、薪资异动规范化、合理化,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岗位、薪资异动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岗位变动, 薪酬等级、薪档的调整, 包括转正、升职、降职、调岗、待岗、加薪、降薪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职责(一)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按照本规定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办理员工岗位、薪资异动有关手续。
(二)公司其它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提出员工岗位、薪资异动需求, 协助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的手续, 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三)公司领导负责核准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申请及员工岗位、薪资异动结果, 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转正第五条公司所有新进人员(包括新招聘的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调入人员、军转干部等)原则上都有试用期。
第六条试用期限(一)一般情况下, 员工的为2个月;(二)公司定向招聘、实行谈判工资制的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三)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试用期者,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七条试用期间的薪酬标准执行《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转正工作流程(一)员工试用期满前十天, 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提交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拟转正员工进行转正考核, 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论填写于《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后交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拟转正员工岗位情况, 进行转正审批流转, 请有关人员在《试用期员工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四)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
(五)拟转正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在《试用期员工考核表》签署核准意见, 转正生效。
(六)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包括员工转正信息的录入、薪资的调整等, 并通知员工转正审批结果。
(七)如果员工转正申请没有获得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解释未能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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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招聘、员工入离职手续的办理,减少劳动争议和劳动投诉,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及新入职职工。
第一节招聘规定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设置了编制,招聘的申请分为编制内招聘申请,编制外人员招聘申请,申请流程如下:编制内招聘申请:部门填写《增补申请表》(附件1)—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编制外招聘申请:部门填写《增补申请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董事长(经理以下级的不用报董事长)—人力资源部;面试流程:基层员工:人事主管初试—招聘岗位直属主管主管级员工:人事主管初试—人事部经理—招聘岗位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以下级员工:人事主管初试—人事部经理—招聘岗位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第二节入职规定职位申请者一律通过考试或面试,择优录用。
所有入选人员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在人员入选确认时须同时获得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共同确定。
不满18周岁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例):(1)用他人证件入职(身份证、学历证或户籍证明)或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或健康证明的;(2)捏造或夸大过往工作经历的;(3)曾经在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因违纪为由被解雇或擅自离职的;(4)与其他单位还存在雇佣关系的;(5)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6)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7)通缉在案者;(8)有精神病史或患有精神病的;(9)患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10)酗酒、吸毒者;(11)无故拖欠公私款数额较大尚未清偿者;(12)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13)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2、入职手续的办理(1)所有入选的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A、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附件2)一份B、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出示原件)C、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D、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特殊技能者)(出示原件)E、入职休检报告(要求在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女性员工提供未妊娠证明书,员工转正后单位给予费用报销)F、一寸近照三张(3个月内近照)G、与原工作单位雇佣关系解除证明原件I、其他特别岗位需提交的材料(2)到指定地点办理录用手续。
(3)所有入选人员在上岗前均需办理录用手续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4)特别提示: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保证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种证件、资格证书、体检报告、在公司内部特殊关系的真实性。
如有虚假,一经发现,视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严重违反本公司关于诚信的原则,公司可立即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新进员工提供完所有资料方可办理入职,人力资源部将安排半天的时间进行入职学习。
(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文化、基本制度、岗位职责等),入部门自行安排入职或未完善入职手续的,人力资源部不发放工资。
3、公司人事档案(1)人事档案的管理十分重要,因为档案体现了员工的整体情况并反映了公司对每个员工的重视。
为此,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劳动关系开始前,真实地、完整地填写《员工履历表》。
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以及未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视为违反诚信原则,并可作为被解聘的理由,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当您的下列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请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变更或声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A、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B、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C、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D、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E、公司内的特殊(亲属)关系;F、业务合作单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G、工资账号;H、其他您认为有必要及时告知公司的个人信息。
(3)您的入司体检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您经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潜在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可能导致长期、短期无法工作的身体状况请立即书面报告直接上级并由其报告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预防、治疗和工作接替事项。
4、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公司对员工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员工也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试用期部门在2号以前提交《试用期考核表》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人事不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后果由部门自行负责。
5、转正(1)转正是试用期顺利结束,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标志。
(2)所有员工的转正均需经过《员工转正考核表》(附件3)的评估。
若员工在评估分数低于60分,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3)转正流程: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7天,上一级领导将按照公司要求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评定,评定内容包括:试用期考勤、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工作目标达成情况、个人职业操守、团队协作等。
依据评估结果,本级领导将决定该员工是否通过转正评定,如通过,则报请再上一级领导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执行。
未收到转正申请,试为部门认定员工需要延长试用期。
员工转正流程:基层员工: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直属主管进行评定—部门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主管级员工: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部门经理评定—分管副总审核—报人力资源部;经理以上级员工: 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分管副总评定—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提示:在合同试用期结束前,如员工本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不再执行相关转正事宜。
6、工作地点的变动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在考虑员工的能力、经验、健康和工作表现,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
员工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本人意见,但未经公司批准,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调整安排。
7、工作岗位变更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在考虑员工的能力、经验、健康和工作表现,调动员工工作岗位以及任免其原先职务。
员工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本人意见,但未经公司批准,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调整安排。
8、岗位异动发生时手续办理的流程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应按公司要求完成原岗位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时间内至新岗位报到。
流程如下:(1)由调出部门发起岗位异动申请,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附件4),报批流程:基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起—调出部门直属主管—部门经理—调入部门直属主管—调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级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起—调出部门部门经理—调出部门分管副总—调入部门经理—调入部门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级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起—调出部门分管副总—调入部门分管副总—董事长—人力资源部(2)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离任交接单》(附件5)。
(3)与公司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附“交接清单”,请直属领导确认签字。
(4)归还实质性的公司文件、资料及办公设备。
(5)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6)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7)相关部门在《离职离任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8)《员工离职/离任交接单》交回人力资源部。
说明:岗位变动由调出部门及接收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字即可,主管级员工岗位变动由调出部门及接收部门经理及副总签字确认,经理级以上员工岗位变动报董事长审批。
9、内部工作职位选定公司重视促进员工个人事业发展和发挥其潜力,支持和尊重员工个人事业的发展,是管理者的责任。
员工可申请调至能发挥特长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现任部门及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的审核面试方可执行。
第二节:离职手续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三日书面告知公司,基层员工离职,辞职报告由部门经理批准即可,主管层级须报分管副总审核,经理以上级的须报董事长批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员工在最后工作日的前三天,根据公司要求开始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流程为:(1)凭部门签批后的离职报告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离任交接单》。
(2)岗位工作交接,列出交接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相关物料交接,并按要求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名片等;(B)归还公司文件、资料;(C)归还由公司配备的所有物品及办公设备;(D)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其他物品。
(4)还清债务,并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B)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对员工进行离职审计,员工应当接受公司对其进行的离职审计,离职审计属于离职交接的一部分。
(C)在离职审计中,发现员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予以相应赔偿,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诉讼法律机构。
(5)将签字完毕的交接单返回人力资源部。
(6)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在约定日期的十五天内,员工需自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离职证明的开具。
按约定时间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将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未完成离职手续的处理1、未完善离职手续的情形有:(1)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完成工作交接,但未将交接单返回人力资源部完善后续的手续;(2) 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但未完成工作交接,试用期员工未履行提前3天或正式员工未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义务就擅自离岗的;(3)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擅自离岗的;2、未完善离职手续的处理方法:(1)劳动关系方面,未完善离职程序就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形将按照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即做严重违规开除处理。
(2)公司有权以其他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邮递、邮件、公示等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3)对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或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就擅自离岗的员工,按旷工及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行为处理,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赔偿金;(4)对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但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未按约定最后工作日执行的员工,按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赔偿金。
3、公司有权将离职但未办清离职手续的员工尚未发放的工资用于个人违约赔偿金以及个人未缴清财务情况的清偿及物料的清偿。
并保留对员工工作期间造成经济损失的追诉权,必要时,交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损失包含但不仅限于:(1)公司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其他相关的赔偿费用。
4、未完成离职手续就已离职的员工,公司对员工本人的社会保险将不再履行有关保管和续缴义务。
5、对员工已擅自离职部门未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的,公司将扣发部门经理一个月工资作为支付了员工工资、保险等费用的损失。
第三节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1、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方、员工方任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均应履行提前30天的告知义务。
公司方未履行则应按员工的一个月工资进行赔偿。
在本规定中将与员工(已转正)约定,如员工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擅自离职,将支付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