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合理用药是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用药原则1、安全性原则用药首先应考虑安全性,避免使用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
在用药前,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基础疾病等情况,评估药物使用的风险。
2、有效性原则选择药物应基于明确的诊断和治疗目标,确保药物能够有效地治疗患者的疾病。
同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个体化地确定药物的剂量和使用疗程。
3、经济性原则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药物,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同时,应避免过度用药和不必要的联合用药,降低医疗费用。
4、适应性原则用药应符合患者的生理、病理特点,以及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
对于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应谨慎选择药物,并调整用药剂量和使用方法。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由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部门、药学部门、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合理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教育,监督和评估合理用药情况,并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
2、医疗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合理用药管理工作,制定合理用药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将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3、药学部门职责负责提供药物咨询和药学服务,审核处方和医嘱的合理性,开展药物监测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协助临床科室制定个体化的用药方案,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为合理用药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4、临床科室职责临床科室主任作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培训和教育,督促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合理用药制度,规范用药行为。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选择药物,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诊疗规范使用药物,及时记录用药情况,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教育。
医院合理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合理用药管理工作。
三、医师用药规范1.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确保用药安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有效:根据病情选择适宜的药物,达到预期治疗效果。
(3)经济: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药品,降低患者经济负担。
2. 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相关规定,合理用药。
3.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给药途径、规定剂量等,确需扩展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四、药师用药规范1. 药师在调配处方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2)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告知医师。
(3)对处方用药进行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风险评估。
2. 药师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五、药品采购与管理1. 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质、安全、经济的药品。
2.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审批权限等。
3.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采购、使用、库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用药教育与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医师、药师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 医院应开展患者用药教育,提高患者合理用药意识。
七、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合理用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医院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相关管理制度医院临床合理用药是指通过科学的药物治疗方法,根据患者的病情及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正确使用药物,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
为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医院需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制度1.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物储存环境符合标准,提供良好的储存条件,避免药品受潮、受热、光照等影响。
2.药库管理:建立药物入库、领用、出库等记录,确保药物的追溯性,防止盗窃和滥用药物。
3.药品采购管理:建立药品采购目录,定期进行集中采购,并与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
4.药品分发管理:制定药品分发程序,保证药物按时、按量、按疗程分发给患者,避免药物过多或不足的情况发生。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1.药物处方管理: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目标合理开具处方,并必要时在处方上注明使用药物的适用范围、用法、用量和疗程。
2.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目录,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避免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
3.临床路径管理:制定一套标准的治疗方案,包括用药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目标进行分类,提高用药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建立不良反应监测表格,监测患者用药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提供用药安全的监测和管理。
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1.药学护理管理:药师可以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药品知识宣教,解答患者对药物的疑问,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依从性。
2.药物检查管理:对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的适宜性和安全性。
3.药学参与临床决策:药学部门可以参与临床决策,提供药物治疗方案的建议和评估,促进合理用药。
四、药物教育与培训制度1.员工药学知识培训:对临床各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培训,提高临床用药水平和用药意识。
2.患者用药指导与宣教: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宣教,包括药物的名称、作用、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存储等,提高患者的药物依从性。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合理用药是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权益,特制定本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用药原则1、安全原则在选择药物时,首要考虑的是药物的安全性。
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疾病史、肝肾功能等情况,避免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
2、有效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选择具有确切疗效的药物。
同时,要考虑药物的剂量、用法、疗程等因素,以确保药物能够发挥最佳的治疗效果。
3、经济原则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药物,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4、适当原则用药应符合患者的年龄、性别、生理状态等特点,避免过度用药或用药不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由医疗机构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等多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临床用药情况。
2、药学部门职责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和发放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为临床提供药物咨询和用药指导。
3、临床科室职责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开具处方,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选择药物,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
4、护理部门职责护士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用药操作,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及时向医师反馈。
三、药物的采购与储存1、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储存管理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分类存放药品。
加强药品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和盘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处方审核与点评1、处方审核药师在调配处方前,应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等。
对于不合理的处方,应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修改或调整。
2、处方点评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分析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点评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严重的医师,应进行诫勉谈话和培训。
合理用药与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与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使用药物,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规范医院药物管理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药剂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药物管理,包含药物处方、订货、存储、配发、使用、监测等环节。
第四条全部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履行相关责任,确保合理用药和抗菌药物的管理。
第二章合理用药的原则和要求第五条合理用药的原则为: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第六条医生在用药决策中,应依据患者病情、药物适应症、疗效与安全性、价格和患者经济本领等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医生应遵从国家和地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选择和使用符合标准的药物。
第八条患者对药物的信息应获得充分的告知,必需时供应患者用药顾问服务,帮助患者正确用药,供应用药教育和常见用药问题解答。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药物的审查和监测,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用药方案。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合理用药的宣教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理用药意识。
第三章抗菌药物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一条抗菌药物管理要遵从合理应用、严格掌控、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准确推断患者的感染类型、病原菌敏感性和抗菌药物选择等,订立个体化的抗菌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医院必需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嘱进行严格审核和审批,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机制,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合理用药监测和评价。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存和流通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存储条件符合要求,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泄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依照剂量、时间、途径等要求正确使用,遵守药物的使用说明和警示。
第四章药物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医院应订立药物采购计划,依据患者的需要合理订购药物,确保药物供应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药剂科负责人、临床医生代表、护士代表等组成。
2. 合理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情况,定期对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
(2)药品采购应当由药剂科负责,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审批。
(3)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进行。
2. 药品储存管理(1)药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药品储存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2)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3)药品储存应当实行分区管理,确保药品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药品使用管理(1)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当根据患者病情、药物疗效、药物安全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用药品。
(2)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确保用药安全。
(3)药师在调剂药品时,应当核对处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等,确保用药安全。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医生、护士、药师等人员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报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
(3)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应当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意识。
2. 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
五、监督与考核1. 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对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护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合理用药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药品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药品使用行为,合理使用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疗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包含药品采购、存储、分发、处方与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定义1.药品:指经合法程序注册上市的具有防备、诊断、治疗、病理学检验、消毒、抗菌等治疗作用的物质。
2.合理用药:指在临床实践中,依据患者的疾病特点、药物特性、用药方案及个体差别等,科学合理选择药物,正确使用药物,实现预期疗效。
3.药物滥用:指在医疗活动中,超出药物适应症、剂量范围等限制,或未经医师处方、临床合理申领的行为。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计划1.医院应依据临床需要、药物库存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订立年度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应明确药品品种、规格、数量、采购方式、供应商等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供应商资质审查1.供应商申请医院药品供货资格时,医院应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包含企业资质、生产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掌控体系等方面。
2.供应商资质审查结果应纳入医院供货商管理系统,并定期进行复查。
第六条采购合同及验收1.医院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应包含药品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配送时间等条款。
2.对于送货药品,医院应布置专人进行验收,并核对药品的品种、数量、包装完好等情况,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药品存储管理第七条存储条件1.医院应设立符合国家药品管理要求的药品贮藏室、冷藏室、冷冻室等。
2.药品贮藏室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
第八条药品分类、标识与储存1.医院药品应依据药品属性、特点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并在贮藏室内标识明确。
2.药品应按规定位置、分类、批号等进行储放,确保易于管理和取用。
第九条药品库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包含库存清单、进销存记录、报损处理等。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2. 设立临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评价工作。
3. 临床科室设立合理用药小组,负责本科室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合理用药原则1. 安全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 有效性:选择适宜的药物,达到有效治疗的目的。
3. 经济性:合理使用药物,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4. 个体化:根据患者病情、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四、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措施1. 药物遴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用药指南,制定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并定期更新。
2. 药品采购:药剂科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 处方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处方开具,杜绝不合理用药。
4. 抗菌药物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管。
5.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及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信息。
6. 药物咨询与教育:开展临床药师咨询服务,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7. 药物评价与反馈:定期对临床用药进行评价,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反馈和纠正。
五、奖惩制度1. 对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临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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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督导工作由医务科、药械科及临床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违规事例、人员进行惩罚。
三、医务科、药械科及专家小组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策。
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活血化瘀药物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五、科室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处罚当事人及科主任(按抽查结果执行)。
六、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临床科室不合理使用同一个药物,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做出停药处理。
七、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八、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九、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
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十、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
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
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
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和活血化瘀药物等使用趋于合理。
(二)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医保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40元,普通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35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并扣科室管理分5分。
(四)医院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每月对医院使用排名前十位的抗菌药物和排名前五位的活血化瘀药物进行公示,同时还对其排名前两位的医生进行公示,并做好抗菌药物及活血化瘀药物的超常预警动态监测图,对监测到得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五)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定期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
(六)、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主任奖金50元,并扣科室管理分5分。
十一、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
(一)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原则上不联合用药。
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和为利用药物协同抗菌作用,同时为减少其中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剂量和毒性反应使用联合用药。
6、联合用药原则上只能采用二种药物联合,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必须有科以上的集体会诊确定并在病历中注明用药原因(结核病除外)。
7、门诊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8、抗菌谱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物不得联用或交替使用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内儿科以下情况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外科的清洁性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和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若要预防用药,按卫生部2009年38号文规定应该在术前,0.5-2小时内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性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
③异物植入性手术;
④高龄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4清洁-污染手术,如上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等手术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使用疗程:
1门诊使用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量,最多不超过七日量(结核病除外),特殊情况需要较长疗程的,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治疗,以防复发。
十二、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耐药性和药品的治疗费用,根据其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应以及价格将其分为三线。
(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
1第一线抗菌药物,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处方不
受限制。
2第二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价格较贵,或药物与其他药物可以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或不良反应较明显,应控制使用。
3第三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调,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三线分类(见《**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分类使用管理办法》)。
(三)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细菌耐药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于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必须从严掌握。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线抗菌药物;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会诊并签字方可使用。
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并经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并经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签字后方能使用。
(四)选用二线、三线抗菌药物原则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菌血症、脓毒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脏器穿孔、重度烧伤等。
2、免疫功能低下并发感染者。
3、细菌培养药敏试验对某些药物敏感者。
(五)违反以上抗菌药物分线原则和使用规定,确定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主任奖金50元。
十三、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标准见《**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分类使用管理办
法》以及卫生部《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的预防应用指南》即卫生部2009年38号文。
十四、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
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师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临床医师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十五、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十六、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医生一次50元。
十七、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理作用的药物不得联用或长期交替使用(包括同类抗菌药、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及肽类、蛋白水解物等)
十八、活血化瘀药物若无特殊情况,一般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5天。
韩道口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