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杭元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创投企业予以备案的通知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杨孟华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杨孟华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4【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96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炬易静郑寒江【审理法官】沈炬易静郑寒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杨孟华【当事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杨孟华【当事人-个人】杨孟华【当事人-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韩春玉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韩飞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林聚忠广东聚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韩春玉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韩飞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林聚忠广东聚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韩春玉韩飞林聚忠【代理律所】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广东聚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杨孟华【本院观点】本案为劳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报酬标准为月薪47000元,被上诉人主张其报酬标准为年薪税后100万元,因上诉人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完整证明被上诉人的报酬标准,而被上诉人提供了盖有上诉人单位劳动合同专用章的劳动合同证明其年薪为税后100万元,故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已经构成优势,能够证明其主张的报酬约定高度盖然性存在,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的主张予以采纳并无不当,系原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与举证责任分配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原审据此判决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报酬差额779108.7元亦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被上诉人提交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后果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调查时均同意诉讼费由败诉方迳付胜诉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4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4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创业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要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本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一条为了引导、规范创业板发行人申报和保荐人推荐工作,促进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一)能够依靠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企业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二)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监管局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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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3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1019...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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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北京晟泰贸易有限公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0330...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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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1 总体指标 ...........................................................................................................................1 1.2 代理项目趋势....................................................................................................................2 1.3 代理项目规模....................................................................................................................3 1.4 大额项目列表....................................................................................................................3 二、市场分布 .................................................................................................................................3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4 2.2 地区分布 ...........................................................................................................................5 三、服务能力 ...............................................................................................................................17 3.1 节支率分析 .....................................................................................................................17 3.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7 四、服务客户 ...............................................................................................................................18 4.1 主要客户项目情况 ..........................................................................................................18 4.2 主要客户项目列表 ..........................................................................................................18 五、信用风险 ...............................................................................................................................26 附录 .............................................................................................................................................27
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台账使用说明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台账是保管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是填报统计报表的依据。
因此台账资料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进行登记,台账数字要与原始记录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本台账涉及的指标解释,依照北京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本台账,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
4.本台账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制并负责解释,北京市京信统计师事务所总经销。
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目录企业基本情况变更 (4)企业基本情况 (5)企业经营情况 (6)资产负债 (8)损益及分配 (10)工资、福利费、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4)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填写指标 (18)上市公司填写指标 (20)主要能源和水消费 (22)企业经营情况指标解释 (26)财务状况指标解释 (27)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指标解释 (31)补充台账 (32)企业大事记 (37)企业基本情况变更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逻辑关系:01=02+03+04+05;03+04≥06;03+04≥07;03+04≥10。
营情况资产负债单位:千元损益及分配单位:千元第二季度损益及分配单位:千元第四季度工资、福利费、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千元第二季度工资、福利费、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千元第四季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填写指标第二季度准则》企业填写指标第四季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填写指标第二季度填写指标第四季度主要能源注:能源消费计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惯用计量单位填写,上报年报时再根据报表要求统一折算;也可采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非工业主要能源消费”表上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
调整量为季度末根据实际消费量,对已计入台帐的数据的调整。
下一个季度以调整后的数量为基础数据计算累计量。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58号),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遴选了万向集团公司等38家企业作为我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全面实施“三名”工程是我省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重大举措。
列入省级试点的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按照分类型培育的要求,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具体培育方案,明确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具体目标以及相配套的措施,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建立“三名”培育试点工作的协调机制,切实承担起属地的培育责任,逐企落实培育政策与服务举措,并抓紧组织开展其本级“三名”培育试点工作。
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省级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开展对各地试点企业的指导服务,加强培育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形成部门有分有合、上下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附件: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4日附件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万向集团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牛集团有限公司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创亿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艾莱依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结束——。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对12家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备案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对12家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
予以备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公布日期】2006.11.17
•【字号】深科信[2006]411号
•【施行日期】2006.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对12家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备
案的通知
(2006年11月17日深科信[2006]4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备案的深圳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审核和现场考察。
经研究,对以下符合条件的12家创业投资企业(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备案: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 深圳市国成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 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中科中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东盛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说明书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贵所于2020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10972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乾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天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中伦”),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
现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在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目录 (3)1. 关于收入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4)2.关于研发情况 (26)3.关于净利润变动趋势 (37)4.关于深圳君泽、启东乾朔 (53)1. 关于收入及毛利率下滑风险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净利润呈爆发式增长。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三选三”卡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45%、39.92%、54.89%、46.30%,高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水平。
“三选三”卡座产品工艺较为简单。
IPO项目屡现上市公司魅影 嫁接式上市引关注
IPO项目屡现上市公司魅影嫁接式上市引关注发布时间: 2010-12-14 9:31: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吴正懿施浩相关行业:投资行业沃森生物湘能电工胜景山河虽然星河生物、宋城股份等首发公司再现百倍发行市盈率,但并不能阻挡二级市场资金对它们的追捧,上市三个交易日均获得了多家机构的净买入。
激荡人心的财富故事仍在反复上演,唯一不同的是故事的主角。
较为罕见的是,近期多个IPO项目的核心资产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
股权演变显示,多家公司的核心资产均来自上市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
更为蹊跷的是,上市公司低价剥离转让的亏损资产,在接盘者手里总能“妙手回春”,迅速扭亏壮大,直至搭上IPO的财富列车。
由此,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的质疑此起彼伏。
从富煌钢构IPO遭否的案例看,上述现象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记者获悉,在11月份北京举办的保代培训上,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资产、业务涉及已上市公司的IPO项目要“重点关注”,确保资产、业务的剥离合法、合规,没有争议和纠纷。
“移花接木”式上市乍现据记者统计,自今年9月以来,现有资产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的IPO案例,至少有沃森生物、胜景山河、富煌钢构、金杯电工、中电联环保5例。
再往前推,领先科技拟注入的中油金鸿的核心资产,亦属于上市公司的剥离资产。
11月22日,金杯电工中小板IPO“过会”。
其招股书显示,业绩贡献度逾六成的子公司金杯电缆,便来自已经暂停上市公司*ST金果的慷慨“馈赠”。
资料显示,2004年8月2日,衡阳电缆厂、金杯电工和湘能投资三方签订合资协议共同组建金杯电缆。
其中,衡阳电缆厂以其部分实物资产出资,折合注册资本360万元,持有36%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金杯电工出资350万元,占35%的股权;湘能投资以290万元出资持有29%的股权。
衡阳电缆厂是*ST 金果2000年置入的优质资产,当年实现净利润1019万元。
第二年,*ST金果又配股募集资金2.39亿元,拟全部投入衡阳电缆厂的宽带数据网光缆建设等4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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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乐税网
关于对深圳市杭元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创投企业予以备案
的通知
【标 签】创业投资企业,特定企业,审查和现场考核
【颁布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文 号】深科信﹝2009﹞232号
【发文日期】2009-07-30
【实施时间】2009-07-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备案的深圳市杭元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审核和现场考察。
经研究,予以备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关联知识:
1.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