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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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的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的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用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用工程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所有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严格施工、质量验收、安全运营”的原则,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用工程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公用工程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施工,绿色环保。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统一管理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设立总工程师、工程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分工责任。

第十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管理工作的合力。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设立督导岗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理念,确保用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持续改进。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八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验收管理第二十条公用工程的验收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企业公用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

(三)企业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工作,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工程管理部门(一)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企业内所有公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规范进行。

三、工程建设管理(一)任何公用工程的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设计方案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方案符合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

(三)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进行,严禁违规施工行为。

(四)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和备案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四、工程改造管理(一)对已建成的公用工程进行改造时,必须进行项目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

(二)工程改造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改造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工程改造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和备案程序,确保改造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五、工程维护管理(一)公用工程的维护工作应当及时、规范地进行,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三)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备件管理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和备件的及时供应。

(四)对于频繁出现故障的设备或系统,应当进行系统优化或更换设备,以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工程安全管理(一)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二)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定期进行工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七、工程财务管理(一)工程建设和改造的资金必须按照财务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不得违规挪用。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规范公用工程建设和运行,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工厂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照明、通风、排水、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四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当与工厂生产管理相衔接,确保工艺流程顺畅、生产安全可靠。

第二章公用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七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经厂领导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第八条公用工程建设应编制施工设计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建设竣工后,应组织验收,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用工程运行管理第十二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有专门的运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测制度,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编制设备运行记录,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便于分析问题、提高效率。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机制,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确保工厂正常生产。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第十七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对设备操作人员实施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公用工程维护管理第十八条公用工程维护管理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九条公用工程维护管理应建立设备维护清单,按照清单进行定期维修,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对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公用工程设施布置1. 公用工程设施应当集中布置或分区集中布置,靠近负荷中心,便于各类主干管和线路的布置。

2. 排水设施布置要有利于敷设公司给排水管网,方便施工、运行、维修。

3. 配电室布置要便于外电网供电,严禁架空线路穿越易燃易爆区域,靠近负荷中心或主要用品,远离腐蚀性气体、水雾、粉尘环境,有利于施工、安装、维修,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4. 循环冷却水塔应靠近主要用户,不应靠近热源体,避免粉尘和可溶于水的物质的影响,通风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5.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宜靠近负荷中心。

第八条公用工程安装1. 公用工程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并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 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用工程使用1.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 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1. 电气安全管理:动力车间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生产部负责用电高峰的安排,节约能源。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安全,提高公用工程效率,节约能源,实现动能合理使用,降低动能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生产、生活提供的电、水、气、汽、风等公用工程。

第三条公用工程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服从大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公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是公用工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利民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2. 组织制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并适时进行修订。

3. 负责组织定期、不定期对公用工程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4. 负责公用工程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5. 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做好公用工程的应急情况处置、事故追查工作。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是公用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利民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2. 负责公用工程的安装、使用、运行、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3. 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做好公用工程的应急情况处置、事故追查工作。

第三章公用工程管理第七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操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应急资源配置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应加强能源管理,通过优化设备运行方式、提高设备效率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用工程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的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公用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

第三条公用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生产需要而建设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

第五条公用工程的维修、维护等工作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第六条公用工程的管理责任由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承担,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七条公用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供电工程管理第八条供电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提供电力所建设的设施,包括配电站、电缆、开关设备等。

第九条供电工程的管理,应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供电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检查配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电力故障。

第十一条供电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供电工程应设置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设备,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供水工程管理第十三条供水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提供水资源所建设的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水泵设备等。

第十四条供水工程的管理,应按照国家水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五条供水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检查供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十六条供水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水源的安全。

第十七条供水工程应设置水泵过载保护、漏水报警等设备,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供气工程管理第十八条供气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提供气体资源所建设的设施,包括输气管道、气体储存设备等。

第十九条供气工程的管理,应按照国家能源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供气的安全和可靠。

第二十条供气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检查输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人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用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工程是指由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或其他投资方共同承建的各类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管道、电力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用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等相关方。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四条公用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四)监督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五)对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进行安全管理评估,确保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参与工程施工;(六)统计、分析和总结安全事故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的安全情况,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前期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论证,确定工程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二)产生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四)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五)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保护措施。

化工厂的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的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厂公用工程的管理与运营,保障生产安全,提高整体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包括电力、水源、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及设备。

公用工程管理是对其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运营的活动。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用工程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节约、环保。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负责人是化工厂的工程部门,在生产运营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化工厂生产过程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相衔接,不断完善和提高工程设施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设施安全管理第七条化工厂公用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做到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用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检修等环节均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条化工厂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设施结构。

第十一条在设施检修期间,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对于已经损坏或年久失修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缮,以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资源节约利用第十三条化工厂公用工程资源节约利用应当遵循“绿色、低碳、循环”的原则,加强能源、水资源等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在公用工程设计阶段,应当综合考虑资源利用与环保标准,选择节能、环保型设备和技术,降低资源消耗。

第十五条在公用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资源的监控和评估,统筹利用各类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应当定期进行资源消耗与效率评估,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七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环保要求,确保设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模版(2篇)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模版1目的: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____)《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车间。

第一章职责第一条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安全科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1、集团公司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1、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各相关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办公室负责车间与动力相关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冷冻盐水安全管理1、各相关车间负责冰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各相关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公用工程是企业为了满足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而建设和维护的设施设备,对于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和舒适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公用工程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审批公用工程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2.工程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用工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更新。

4.运营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用工程项目管理1.规划编制:工程部门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需求,制定公用工程的规划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选择:工程部门根据公用工程项目的规划,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案,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3.施工安排:工程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过程。

4.质量验收:工程部门负责对公用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设备购置与管理1.采购管理: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需求和预算,负责公用工程设备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2.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3.设备更新与淘汰: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要求,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和淘汰,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五、运行与维护管理1.运行管理:运营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定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安全管理:运营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的落实,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3.维护管理:运营部门负责制定公用工程的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及时排查故障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六、考核奖惩1.考核指标:企业可以根据公用工程的使用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良好绩效和改进工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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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

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

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

动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总经理办公室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总经理办公室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

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气。

4.4.5 动力部门应随时与生产部门联系,确保蒸汽的合理使用。

4.5 通信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4.5.1 通信系统包括公司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固定电话及其管线。

网络系统是指公司办公场所的网络配套设施。

4.5.2 总经理办公室要加强对通信设施和网络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
护,特别是室外部分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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