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精编版)

合集下载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公用工程设施的运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司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公用工程设施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组织职责:(一)组织制定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公用工程安全培训和演练;(三)协调、解决公用工程安全问题;(四)对公用工程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二)负责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检修和巡检;(三)负责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四)参与公用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操作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公用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二)负责公用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三)发现公用工程设施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参与公用工程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三章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第八条公用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改造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公用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十条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改造应做好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公用工程设施的应急预案应齐全,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定期进行,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考核第十四条公用工程设施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组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担负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2.项目经理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施工的每个人都有安全责任,应按照安全规定参与安全培训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培训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2.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包括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危险识别等方面的内容。

四、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警示标识,指示人员有关安全事项。

2.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

3.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岗位,负责现场消防、安全设备的维护和日常安全巡检。

五、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应分级负责,进行现场控制和记录。

3.安全检查有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六、危险源防控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围栏和安全警示牌,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现场应做好材料堆放和机械设备的防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3.施工现场应设立逃生通道和安全通道。

七、应急处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每个人员都应了解中毒、烧伤、跌落等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备用通道和应急救援设备。

八、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援,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

2.封锁现场,保留现场证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安全奖惩1.对于安全责任人,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罚,严肃处理。

本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环境的持续改善。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工程施工及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用工程施工的单位及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第五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第六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包括安全生产主管、安全员、安全监督员等,他们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持有相关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有关单位协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利。

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公用工程。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事故,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公用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健全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第六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代表等组成,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第十三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和意识。

第十四条各公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维护、检修等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组织管理(1)成立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3)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公用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3. 设备设施管理(1)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档案,记录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等情况。

(3)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试验,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4. 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各类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禁忌事项。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操作技能。

(3)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应急预案管理(1)制定各类公用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应急响应措施和救援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对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降低事故损失。

6. 安全检查与考核(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3)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安全责任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公用工程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用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公用工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负责公用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对公用工程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具体职责:1. 机动部:- 负责公司电器、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线管系统运行正常;- 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对使用蒸汽的设备进行压力容器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测。

2. 安环部:- 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3. 各部门、车间:- 负责本部门、车间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电气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加强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蒸汽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蒸汽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蒸汽设备安全运行;2. 定期对蒸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加强蒸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对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公用工程设施布置1. 公用工程设施应当集中布置或分区集中布置,靠近负荷中心,便于各类主干管和线路的布置。

2. 排水设施布置要有利于敷设公司给排水管网,方便施工、运行、维修。

3. 配电室布置要便于外电网供电,严禁架空线路穿越易燃易爆区域,靠近负荷中心或主要用品,远离腐蚀性气体、水雾、粉尘环境,有利于施工、安装、维修,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4. 循环冷却水塔应靠近主要用户,不应靠近热源体,避免粉尘和可溶于水的物质的影响,通风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5.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宜靠近负荷中心。

第八条公用工程安装1. 公用工程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并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 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用工程使用1.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 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1. 电气安全管理:动力车间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生产部负责用电高峰的安排,节约能源。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公用工程的布置公用工程设施应当集中布置或者分区集中布置,宜靠近负荷中心,并应方便公用工程各类主干管和线路的布置,宜短捷地和用户相连通。

1.给排水的布置要有利于敷设全厂给排水管网,并宜方便施工、运行、维修。

2.全厂配电室的布置,要便于外电网供电;严禁架空线路穿越易燃易爆区域;应靠近负荷中心或者主要用品;远离腐蚀性气体、水雾、粉尘环境;有利于施工、安装、维修;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3.锅炉房在保证安全防护距离的情况下应靠近用户。

4.循环冷却水塔应当靠近主要用户;不应靠近热源体,并应当避免粉尘和可溶于水的物质的影响;通风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5.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当《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宜靠近负荷中心。

6.冷冻站应当靠近负荷中心;宜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段,避免靠近热源和人员集中场所;宜位于散发腐蚀性气体、粉尘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二、安装公用工程的安装要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并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施工验收。

三、使用公用工程的使用,必须制订岗位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相关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维修公用工程必须定期维护保养,保证相关设备的状态良好,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在检维修前要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制定详细的检维修方案,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在检维修过程中涉及特种作业要按照特种作业证制度,办理相关作业票证,加强监护,方可作业。

五、检测1.对公用工程中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

2.公用工程中的建构筑物的防雷系统必须定期检测。

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查,发现消防器材失效必须及时更换。

3.公用工程中涉及使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对作业场所中职业危害进行检测,保证作业场所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低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保护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 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节约水电, 节约能源, 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 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 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 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 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
1、动力设备厂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 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
1、各厂(车间)负责管辖内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2、动力设备厂负责本部门内部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 并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各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1、各相关车间负责冰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 并定期进行检测。

4、各相关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