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教育奖励办法(附表)
教职员工奖惩规定

教职员工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办学效益、严肃校纪,形成良好的教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卜奖惩办法一、员工奖励1. 季度绩效考核奖:根据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的员工绩效工资浮动,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在6分至10分之间对应员工绩效工资的浮动范围为50%至150%(详见绩效考核办法),6分以下不参与考核。
2.每年教师节之际学校评选学校年度先进工作者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条件允许时可外出考察学习。
二、员工违规违纪1. 工作(教学)事故:指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行为。
2. 严重工作(教学)事故:指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且给学校工作或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同时造成经济损害的行为。
三、违规违纪处理1. 每一次工作(教学)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直接责任人的直接上级与间接上级不记工作事故但分别罚款30元、10元,限三日内将罚款交财务,年内累记3次工作事故给与书面警告、累记5次可无条件解聘。
2. 每一次严重工作(教学)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直接责任人的直接上级与间接上级不记工作事故但分别罚款100元、50元,限三日内将罚款交财务,并处口头警告,年内累记2次工作事故给与书面警告、累记3次予以解聘。
3. 事故报告部门发送《工作(教学)事故审批表》一式两份:(1)责任人所属部门对工作(教学)事故处理完成后,于事故报告日2个工作日内将2 份审批表返回事故报告部门;(2)事故报告部门将审批表一份交学校财务,学校财务负责监督罚款缴纳情况;事故责任人在财务收到事故报告单3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如逾期未交,加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一份留部门,每月汇总后,将电子文档于月底提交校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每月汇总各部门工作(教学)事故,与财务核对无误后将《工作(教学)事故审批表》存档。
四、监督管理1. 所有职能部门、学院、及教职员工都对制度、流程、规范的执行情况有监督责任。
员工在职深造激励办法

员工在职深造激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公司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对职称和专业资格管理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坚持“参加考试与培训,必须与本单位工作性质和自身的工作岗位相符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全体员工,对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并获得相关证书的人才给予奖励。
第四条奖励范围(一)职称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考试通过后,取得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公司认可的资格证书和职称的;(二)专业考试:员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及上岗前的培训,按照规定参加上岗资格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国家认证的从业资格证书的;(三)学历教育:员工参加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后,取得本科学历证书的,按照考取证书的难易程度不同区别奖励;员工参加在职读研、在职读博入学考试的,或经过自身努力取得相应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按照入学考试难度或者考取证书的难易程度不同区别奖励。
第二章职称和专业资格证书奖励标准第五条通过并取得三级(初级)专业资格证员工: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500元--1000元;第六条通过并取得二级(中级)专业资格证员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1000元--3000元;第七条通过并取得一级(高级)专业资格证员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3000元—5000元;第八条通过并取得全国注册师执业资格的员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5000元—8000元;第三章学历证书奖励标准第九条兼修自学考试、成人再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继续教育或学历教育的,专升本的按考取难易程度奖励现金1000-3000元;取得第2个本科学历的,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2000-5000元;第十条通过在职进修考取硕士入学资格的奖励1000元,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现金元5000—10000元;第十一条通过在职进修考取博士入学资格的奖励2000元--10000元,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现金10000元—20000元。
关于鼓励员工在职学习的奖励办法

关于鼓励员工在职学习的奖励办法(试行)有线电视行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行业,员工的知识结构与专业技术能否适应行业发展,将会直接影响到单位的长期发展。
为此,经研究决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具体办法如下:一、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习的:1、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专升本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中心报销40%的学费。
2、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结业证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享受待遇的,中心报销50%的学费。
3、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中心报销60%的学费。
4、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学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中心报销70%的学费。
5、参加以上各层次学习的须经中心审批。
二、参加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的:1、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专升本考试,取得学历证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中心报销30%的学费。
2、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结业证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享受待遇的,中心报销30%的学费。
3、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中心报销40%的学费。
4、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中心报销50%的学费。
5、参加以上各层次学习的须经中心审批。
三、参加各项专业培训的:凡中心出资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的人员,须与中心签订相关协议。
中级培训,即中心出资1-2万元的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履职届满3年整。
高级培训,即中心出资2万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必须履职届满5年整。
四、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和网络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通过取得国家级认可证书的,或经中心批准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中心报销考试报名等所有费用。
五、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业务知识,中心予以报销一定的与本职业务相关的购书费用:中心正职每季度可报销260元;副职每季度可报销200元;部室正职每季度可报销150元;部室副职每季度可报销100元;其他员工每季度可报销80元(指中心全体在岗人员)。
员工在职学习奖励办法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四)报考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应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递进。
不得同时兼报两个(含本数)以上相同学历层次的学历教育。
二、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公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费用报销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对考试、考核通过者,根据承办学校(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收费票据进行奖励,奖励的标准是按比例进行报销(补考费用及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列入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历教育、职称考试的费用,必须在学习结束并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下同)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综合部审核登记并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凭收费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其中学历教育报考的报名费、报考复习培训费及复习资料费不予报销。
(二)职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一般只能享受一次学历教育学费和职称考试费用报销。
关于职工继续教育奖励制度优秀

关于职工连续教育嘉奖制度优秀职工连续教育嘉奖制度优秀坚持对人机制、激励机制、实绩优先的原则,突出优劳多得,为赞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老师,不绝提升学校品牌,特订立本嘉奖制度。
一、单项嘉奖1、嘉奖项目①辅导同学参赛奖。
②同学习作发表辅导奖。
③论文(阅历)发表奖。
④报道奖。
⑤教育科研课题奖。
⑥满勤奖。
⑦参加校本研训活动奖。
⑧业务竞赛奖。
⑨个人荣誉奖。
2、说明①团体获奖。
获盛市、县嘉奖给奖,省级双倍取值给奖。
②有几个辅导者(),成绩集体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组酌情审定)。
③以上嘉奖和奖分视当年本校实在情况,再看嘉奖级别和人数,由行政组集体确定。
二、教学质量奖1、成绩达标奖。
2、成绩优胜奖。
三、目标管理奖1、方式。
依老师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计分分等给奖。
2、德、能、勤、绩的考评计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学老师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
四、特别贡献奖以在某领域做出了公认的重点贡献为依据给奖。
可由行政组加记目标管理分。
五、说明1、各项奖金额,由行政组讨论依实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组负责解释。
职工连续教育嘉奖制度优秀为了调动广阔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自动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嘉奖措施如下: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科研成绩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绩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赞扬的,学校依照下列嘉奖政策予以一次性嘉奖,并公开赞扬赞扬。
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供给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嘉奖。
多人次取得的成绩,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加者共同享受,不止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比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嘉奖发放对比表:奖级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优秀奖依据情况酌情嘉奖。
正式行文通报赞扬、赞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嘉奖方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嘉奖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嘉奖高一个奖次。
学校教职员工奖励办法

学校教职员工奖励办法一、引言作为教育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贡献不可忽视。
为了鼓励员工们付出更多努力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奖励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根据业绩进行奖励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是奖励的重要依据。
学校可以按照个人和团队的绩效进行评估,以此为基础制定奖励政策。
个人绩效包括教学成绩、学术研究、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而团队绩效则与教研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关。
三、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为了激励教职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校应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
可以组织专题讲座、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员工参与,并给予相关奖励。
此举既可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也有助于学校整体的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改善工作环境优秀的工作环境对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应注重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提供舒适的办公室、先进的教育设备等,以增强教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更好的工作环境将为员工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
五、加强团队合作教育工作往往需要教师之间的合作,因此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非常重要。
学校可以组织团队活动,如团队建设、集体出游等,培养教职员工之间的合作精神。
同时,可以根据团队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以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六、注重员工的心理健康员工的心理健康对于他们的工作表现同样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健康的工作氛围,关注员工的情绪变化,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此外,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些休闲娱乐活动,如健身房、图书馆等,帮助他们舒缓压力,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七、鼓励教师创新创新精神是教职员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学校应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创新实践,推崇新的教学方法、教材和教学技术。
对于教师的创新提案或项目应给予适当的资金和荣誉奖励,激励他们积极探索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八、推行评优制度学校应建立课堂教学、科研和校园管理等方面的评优制度。
根据教师在这些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员工在职教育奖励办法(附表)

员工在职教育奖励办法第一条宗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员工自学成才、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设立的员工自学成才奖励,适用于: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2、证书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的证书●国家及当地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职称的考试和评定后获得的证书●各专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国家颁布的证书3、专业范围:经济类、管理类、营销类、法律类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条原则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学习。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第四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员工通过自学考取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以及硕士、博士学位,公司给予再教育经费报销。
公司员工申请报销需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将学费发票、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一同呈报人事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核并存入个人档案。
同等学历只报销一次,报销标准为:(一)取得大专学历可报销500元学费;(二)取得本科学历可报销800元学费;(三)取得硕士学位可报销1200元学费;(四)取得博士学位可报销2000元学费;第五条专业职称评定凡获得以下职称证书的,需填报《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公司将予以职称表彰奖励,奖励标准为:(一)取得本岗位中级职称一次性奖励800元;(二)取得本岗位高级职称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六条职业资格证书员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需填报《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公司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特别事项公司将对奖励金额、人员情况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接受全体员工共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员工在职学历(学位)和职业技能教育补助标准管理规定(已实施)

员工在职学历(学位)和职业技能教育补助标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鼓励员工通过自主继续学习,以提升自身基本素质和技能,以满足和适应公司不断发展需要,对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补助部分学习费用,为规范费用的管理支出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公司满一年以上的员工。
第3条管理部负责员工的学历和职业技能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员工学历和职业资格教育的资格审查、报批和组织验核工作。
第二章报考原则第4条学历和职业技能教育要贯彻“职业发展需要、业余时间学习;增强基本素质、提升职业技能”的原则,学习过程不能影响本职工作,如因学习期间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取消其学历和职业技能教育学费报销资格。
第5条员工报考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的各类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办学的高等教育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具备相应学位授予权教育或研究机构。
对于国家不承认学历(学位),不记入公司员工档案,并不给予补助。
第6条员工报考的职业技能鉴定应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组织实施职业鉴定机构。
一般为部、省、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对员工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人事部门)和专业协会、其他机构组织评定或考试所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不在此次补助范围之列。
第7条学历报考专业和职业技能鉴定应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其中,申报学历(学位)应高于现有学历(学位);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应高于现有级别。
第8条公司主张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提升,不主张脱产教育。
第9条公司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部分员工参加MBA、EMBA和各类在职专业学位教育的,由公司管理部统一安排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具体由公司和选派员工双方参照本规定协商约定相关事项。
第三章奖励标准及服务年限第10条员工自费完成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毕业、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并且仍然在职,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和证书经鉴定为国家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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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教育奖励办法
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员工自学成才、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设立的员工自学成才奖励,适用于: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2、证书范围:
●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的证书
●国家及当地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职称的考试和评定后获得的证书
●各专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国家颁布的证书
3、专业范围:经济类、管理类、营销类、法律类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条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学习。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第四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员工通过自学考取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以及硕士、博士学
位,公司给予再教育经费报销。
公司员工申请报销需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将学费发票、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一同呈报人事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核并存入个人档案。
同等学历只报销一次,报销标准为:(一)取得大专学历可报销500元学费;
(二)取得本科学历可报销800元学费;
(三)取得硕士学位可报销1200元学费;
(四)取得博士学位可报销2000元学费;
第五条专业职称评定
凡获得以下职称证书的,需填报《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公司将予以职称表彰奖励,奖励标准为:
(一)取得本岗位中级职称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取得本岗位高级职称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六条职业资格证书
员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需填报《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公司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特别事项
公司将对奖励金额、人员情况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接受全体员工共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本办法自2015年2月5日起施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
员工成才奖励申请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部门职务入司时间原学历学位原毕业学校原专业现学历学位现毕业学校现专业
本人申请本人于年月日取得(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特申请元奖励(费用报销),请审批。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审核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意见人事行政部意见
总经理审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