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品处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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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场不良品进行商检的处理指引

关于对市场不良品进行商检的处理指引

关于对市场不良品进行商检的处理指引各营销分部、各部门:为有效加强产品的不良品管理,减少不良品处理的经营风险,降低公司损失,明确各方责任,现对市场上不良品处理指引如下:一、代理商对到货产品进行商检代理商在接收总部仓库到货时应加强对产品进行验收商检(重点商检外包装破损现象),验收商检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代理商在商检过程中发现产品有外部损伤、型号不匹配和缺件的,应立刻通知区域业务经理并上报公司销售管理部。

区域经理如在该市场的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因不在该市场而不能及时到达的,应由经销商与物流驾驶员共同进行鉴定,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记录,有必要的要拍摄数码照片。

2、包装破损且对应部位有外损的产品以及有缺件或不是该型号配件事实的,责任应由物流承运商承担,区域业务经理应在当日向大区业务经理反馈,并将结果报公司销售管理部门处理。

3、代理商在签收到货单据时,应将商检情况在签收时注明。

4、商检时发现的外损产品,营销分部业务经理应会同代理商协商给予折价处理(是否折价、折价标准须提前请示公司销售部同意后方可办理)。

5、对商检时包装完好、存在事实缺件和不是该型号配件的,将按照“少一赔二”由责任部门进行赔付。

6、明确属于承运商责任的,上级管理部门将通过总部物流部门进行索赔。

7、代理商接收产品以后,在分销环节出现的物流残损和缺件和不是该型号配件事实的,由代理商承担相应损失。

二、开箱缺件或配件不对的后续处理流程1、对代理商仓库在开箱时发现缺件事实和不是该型号配件的,区域业务经理须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记录,有必要的要拍摄数码照片,通过签呈并注明什么配件具体数字上报总公司售后部。

3、对区域业务经理上报的签呈,售后部须在1-2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传递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认定。

3、责任部门如对缺件事实和不是该型号配件不能认可的,可提前会同区域业务经理知晓、保全现场,择期前往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如与反馈不符的,一切损失将有营销分部的区域业务经理承担。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流程,确保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处置,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及相关食品监管部门。

二、定义1. 不合格食品: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标签规定的食品。

三、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流程1. 检测与确认(1)不合格食品的检测应由具备食品安全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

(2)一旦食品被检测出不合格,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检确认,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处置措施的确定(1)根据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存、收缴、退货、销毁等。

3. 封存与收缴(1)对于涉及液体食品、冷冻食品等易变质食品,应立即进行封存,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2)对于已经流入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应及时收缴,并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

4. 退货与退款(1)对于涉及个体消费者的不合格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并予以退款。

(2)对于批量购买的不合格食品,可以向供应商进行退货,并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追责退款。

5. 销毁(1)对于无法进行恢复、修复或处理的不合格食品,应安排专业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

(2)销毁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全程监督,并出具销毁证明。

四、不合格食品处置的法律责任1. 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现自家食品不合格时,应主动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 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在销售不合格食品时,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并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3. 食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处置不力,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不合格食品处置的监督与检查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处置流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处置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门店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药品销毁流程,保障药品供应链的安全和合法性。

适用于所有门店内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已经过期、质量不合格、未经合法授权、曾被召回、被检查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

2. 药品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不再流入市场或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1. 识别不合格药品a. 门店药品质量监控人员定期进行不合格药品扫描和检查,识别出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

b. 根据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判断不合格药品是否仍然可供销售。

c. 检查是否有药品被制造商或监管机构召回的情况。

2. 不合格药品处置a. 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隔离,确保不会与正常药品混淆。

隔离措施包括使用封贴或封箱方式。

b. 在隔离处理药品过程中,保留有关不合格药品的所有相关记录和文件。

c. 向制造商或供应商报告不合格药品情况,并安排药品的退货或返厂。

d. 若不合格药品不能返厂或退货,则由门店制定销毁计划进行销毁处理。

3. 销毁计划编制a. 门店制定销毁计划前,应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协商确认。

b. 销毁计划应明确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责任人等要素,确保销毁过程规范、安全。

c. 销毁计划需得到门店负责人的批准,并进行相应备案。

四、药品销毁过程管理1. 销毁方式选择a. 门店应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和规模,选择相应的药品销毁方式。

常见的销毁方式包括焚烧、热解、化学处理、物理压碎等。

b. 选择销毁方式时,要确保药品能够完全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环保要求。

2. 销毁过程监控a. 门店应委派专人负责药品销毁过程的监控和记录,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计划要求。

b. 在销毁过程中,保持现场整洁,并注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c. 记录销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包括销毁药品数量、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3. 销毁后处理a. 销毁完成后,门店应填写销毁报告,记录销毁的药品种类、数量、销毁方式等信息,并在药品销毁记录册中签字确认。

(PCB制造工厂)MRB作业指引

(PCB制造工厂)MRB作业指引

标准书分类 作业指导书
XX
编号
XX
版本
A.0
标准书名称
页码
4/4
(PCB 制造工厂)MRB 作业指引 制/修订日期
XX
附件:MRB 运作流程图
开始
工序全检出不合格品并分类做好标识
工序填写制程报废申请表(补料报告)
MRB 技术员初审
品质、生产审核
特采 特采申请单
返工/返修
质量、生产、计划、公司最 高主管审核批准
装箱、封条
加 MRB 印章连同清单交仓 库入库
5.0 作业内容: 5.1.MRB 确认的方法、范围。 5.1.1.从未出现过的新问题。 5.1.2.在制程中出现过的问题,但比例超过 5%。 5.1.3.之前出现过的问题虽未超过 5%,但问题严重不符合质量最低要求的。 5.2.返工/返修、特采、报废。 5.2.1.经返工/返修能满足客户标准的由相关责任工序作出返工/返修。 5.2.2.有客户认可通知书或过往记录的(按特采程序批准放行)。 5.2.3.报废;指不能满足客户最低质量要求,返工/返修成本高可做报废处理。 6.0 具体运作程序:(附:MRB 运作流程图) 6.1.对不符合产品验收标准的板或物料由产生工序 QC 全检作好问题标示并由当班工序负责人申 请 MRB,品管部确认。 6.2.工序提交缺陷样板(标签纸标识),填写制程报废申请表或补料申请单以及生产管制卡确认。 6.3.工序报废由制程 QA/品保组长确认并填写制程报废申请表,将报废缺陷、数量、型号、详细 记录,每天交给 MRB 统计,MRB 每日需将统计表递交品管部经理审核。 6.4.由 QA、生产等组成的 MRB 终审小组,每日进行一次对 MRB 问题板分析研讨,评定 MRB 问题板 报废、返工修理或特采(评审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并在 MRB 确认签到表上签名确认。 6.5.对半成品报废,品管部管理人员必须在生产管制卡上注明报废数量(PNL 数及单元数)、报废

SMT外观不良修理工作指引

SMT外观不良修理工作指引

1.目的:规范不良品维修处理的过程及要求,保证不良品维修品质。

2.适用范围:所有SMT贴片产品(红胶板和锡膏板)维修。

3.定义3.1 IPC-A-610 电子装配可接收性3.2 SMT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贴装技术3.3 PCB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刷电路板3.4 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刷电路板组件3.5 ESD (Electro Static discharge) 静电释放4.职责:4.1. SMT外观检查负责生产过程中将不良品截出并隔离、标识、反馈,维修组负责对不良品的具体维修工作。

4.2. PE对批量重工维修品,负责对不良品的鉴定及风险评估。

*4.3.IPQC负责对不良品的最终判定及维修过程的制程监督,烙铁温度测试。

5.工作内容:5.1修理基本流程:5.2 参数设定5.2.1 烙铁温度设定:常规贴片组件焊接温度:330±20度(温度设定330℃),导电条及接地片类370±20度(温度设定370℃)。

5.2.2 焊接时间:修理每个焊点焊接时间控制在3秒以内,避免高温损坏器件。

5.2.3热风焊台 HAKKO设定:(白光) FR-801 HEAT CONTROL(温度控制)4~5,AIR CONTROL (风量控制)10-15,温度/风力控制,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范围内进行调节。

5.2.4维修描述:A.SMT外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用红色箭头纸标出位置,规范、正确填好相关《修理跟踪卡》(要写明检验工位,检验日期和时间,检验员,型号,不良现象,数量)。

B.交IPQC或QE鉴定并确认需要维修的数量,在《修理跟踪卡》写出修理方案。

C.由拉长或助拉将不良品给到及修理组。

D.修理组对不良品修理完成后,进行自检,在相应的《修理跟踪卡》卡上填写修理数量和需报废的数量。

修理后良品由拉长或助拉将返回入拉口,不能修复由IPQC或PE鉴定后退MRB。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工作。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不合格药品销毁计划,确定销毁方式、地点及时间,并监督销毁工作的进行;负责药品销毁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2. 采购部门负责将采购的不合格药品及时上报给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并协助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安排相关销毁工作。

3. 药品销毁人员负责具体的药品销毁工作,包括将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四、销毁程序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接到不合格药品信息后,立即组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封存,并将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不合格药品情况制定销毁计划,并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销毁方式、地点和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

2. 采购部门根据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配合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销毁工作,包括将不合格药品送至销毁地点、提供必要的材料等。

3. 药品销毁人员按照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销毁工作,确保不合格药品被完全销毁;销毁过程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相关人员等信息。

4.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毁记录进行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五、销毁方式不合格药品的销毁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药品性质进行选择,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采用焚烧方式时,应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六、销毁跟踪和监督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毁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不合格药品得到及时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销毁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处罚措施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操作细则根据需要由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制定。

以上是一个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和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规范药品销毁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各级机构、部门的药品销毁工作。

三、药品销毁责任人1. 药品销毁的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药品销毁工作,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2. 药品销毁的责任人应具备药品相关知识和销毁技术的专业素养,能够科学、安全地进行药品销毁工作。

四、销毁程序1. 不合格药品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经过正式的鉴定程序,确认药品为不合格药品。

2. 药品销毁申请:药品销毁责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药品销毁申请,附上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并说明销毁的理由和方法。

3.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药品销毁申请进行审批,确认药品销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药品销毁组织:药品销毁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销毁工作,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可靠。

5. 销毁记录:对销毁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毁人员、时间、方法等,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6. 销毁报告:药品销毁责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销毁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销毁情况和销毁结果。

五、销毁方法1. 烧毁:对于能够燃烧的药品,应在专门的燃烧设施中进行烧毁,确保药品完全燃烧残留无害。

2. 深埋:对于不能燃烧的药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深埋处理,确保药品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3. 其他方法:根据不同药品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采取其他合适的销毁方法,但必须保证销毁的彻底性和安全性。

六、销毁材料1. 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由鉴定机构出具的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

2. 销毁申请材料:包括销毁申请表、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销毁理由和方法说明等。

3. 销毁记录:详细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的相关材料。

4. 销毁报告:销毁完成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销毁报告。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药品销毁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

工作指引——精选推荐

工作指引——精选推荐

样板制作工作指引1、目的为确保每件样板符合营销部品质要求,须按以下工作指引运作。

2、范围:适用于技术部每件样板制作。

3、内容:3、1做样板前准备工作:3、1.1每款在开工前要先确认样板种类,如果是头板和齐码板需先将布料定型(烫缩或洗水缩)后再裁剪。

3、1.2裁剪前还要根据布料板确认样板材料是否与制单相符,一般头板全为代用材料,齐码板材料尽量使用大货物料,生产板面料为大货布,其它材料均为代用。

3、1.3领取与制单相符合的纸样进行裁剪,裁剪要求均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技术标准执行。

3、1.4裁剪时要根据布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裁剪,无弹力的梭织布料可直接裁剪,有弹力的梭织布和针织布料必需蒸气缩水后和垫纸裁剪,裁片经纬误差在3mm之内,发现布次要避开裁剪。

3、1.5衣片如需绣印压花的,裁剪后要及时交跟单安排外发,并填写样板部件外发记录表进行记录。

3、2车缝样板,做手工:3、2.1样板在车缝前要查好原材料是否出现错误,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3、2.2以原板为参考,与制单为标准,根据制单要求,纸样上所注明的车缝法、规格等进行操作。

3、2.3发现裁片有布次,油渍,色差等情况下马上换片,确保合格产品送交审批人手上。

3、2.4各车缝部位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要以简化的作业方式操作,以便为大货生产提供便利。

3、2.5烫板,参照中烫工作指引及大烫工作指引。

3、3板房组长负责:3、3.1所有样板完成之后必须检验合格的再上交。

3、3.2各样板完成之后,各部位不变形,拉链要平服,钮与钮扣扣好要平服,制造成型符合设计要求。

3、3.3所有样板不可有次点及线头,样板要求符合制单与国家对产品的技术标准。

车位工作指引1、目的:为保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品质达到客人要求,车位需按照工作指引运作。

2、范围:适用于车缝车间各组车位日常生产作业。

3、内容:3、1车位每天工作前必须先将机器擦拭干净,保证机器、货桶、台面等的清洁。

3、2生产大货前应认真听取组长讲解该工序的工艺要求和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其示范动作,并应绝对及服从组长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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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建立对不合格品的有效控制机制,防止不合格品与合格品混淆,确保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出厂。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仓储所产生之不合格品的处理。

3.0定义严重缺陷:外观严重不良、或功能有缺失。

轻微缺陷:轻微外观不良、不致影响到产品功能。

特采:不合格项不至于引起顾客抱怨的前提下采取的放行措施。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的纠正措施,以满足规定要求。

让步允收:指对使用或放行未能满足顾客或规定要求的产品的授权。

4.0职责4.1采购部:根据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意见,负责同供应商的联络处理事宜。

4.2品管部:4.2.1负责不良品的分析判定、记录、标识、问题反馈和追踪验证工作;4.2.2负责与供应商就质量问题的联络。

4.3仓储部:负责协助不良品的收集、标示、隔离、退货。

4.4业务部:负责对顾客投诉而发现的不良品的收集,并与顾客保持沟通。

4.5各部门:参与不良品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对不良品进行处置。

5.0工作程序5.1不良品的处理5.1.1各部门物品存贮区可分:良品区、不良品区、待检区三个区域;5.1.2不良品处理步骤可分:标识、隔离、记录、评审;5.1.3不良品缺点判定可分:严重缺陷、轻微缺陷;5.1.4不良品评审结果可分:特采、挑选/加工、退货、返工、让步接收、报废;5.1.5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库存品等判定不良需退料时,退料单位务必按原包装方式进行包装,避免不良产品受到二次伤害,如因包装不良导致供应商拒绝退货,经调查属实,相应单位需承担全责及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其中退料单位承担50%,品管部承担30%,仓储部承担20%责任,具体规定如下:a)来料检验判定不良时,品管部需对不良品进行明确标识,并按照供应商送货时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仓储部接收时负责检查包装,如包装不当可拒收并要求重新包装;b)生产现场产生退料时,生产部需对不良品进行明确标识,并做好包装保护,品管部过滤、PMC及仓库接收时负责检查包装,如包装不当可拒收并要求重新包装;c)库存不良品退料时,仓储部需对不良品进行明确标识,并做好包装保护,品管部过滤时负责检查包装,如包装不当可拒收并要求重新包装;d)样品及测试品退料时,技术部需对不良品进行明确标识,并做好简单的包装保护,开具《退料单》退至仓储部;(供应商不提供测试品,我司正常订货,QC在大货中抽样测试,退料时财务扣除相应货款)e) 如需直接报废产品,则不需要进行包装,开具《报废单》移交总务处理。

5.1.6供应商接收退货时,应注意核查不良信息及包装情况,如有任何疑问可立即与我司相关人员联系解决,直至排除异常,如供应商确认接收退货后产生或发现不良异常,我司有权拒绝接受投诉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5.2原物料不良品处理5.2.1品管部根据检验结果做好物料的状态标识,当判定为合格品时,作绿色合格标识,并填写【IQC检验报告】;5.2.2对轻微的不合格物料,IQC当判定为让步允收时,作绿色合格标识,需在【IQC检验报告】中详细记录让步允收的原因;5.2.3当物料稍有缺陷,未在标准允收范围内,共同评审确定对成品质量无影响后,由IQC作好黄色特采标识,采购部须填写【特采申请单】记录特采原因;5.2.4当判定为不合格品时,作红色不合格标识,由仓储部将该批物料转移到退货区,品管部需要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将物料不良信息及时反馈给采购及供应商,同时IQC开具【供应商异常通知单】,记录不良原因并跟踪验证;5.2.5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应及时处理a)品管检验发现的不良品(包括抽检及全检)应统一汇总到指定区域,同时在系统做数据转移,由收货区(1-INS-01)转到退料区(1-RTV-01);b)当天下午四点前判定不良的物料,仓储部应该当天将其转移至不良品区,下午四点之后判定不良的物料,仓储部应该在次日十二点之前将其转移至不良品区;c)当天判定的不良物料品管部应在下班前将不良信息通知采购及供应商;d)确定退货或需委外处理的物料,采购需及时联系供应商处理,并确定处理方式及时间,正常情况应在7天内或供应商下批送货时退回,如遇特殊供应商或物料可视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如木板,网布),最长退货周期可延长至一个月;e)如不良物料超过一个月未能处理,我司可采取强制性处理措施,如将不良品快递回供应商(到付)或代供应商报废处理;f)需全检或厂内自行处理的物料,相关部门需在三天内处理完成,需供应商来厂处理或全检的物料,应七天内处理完成。

5.3制程不良品处理5.3.1半成品5.3.1.1每道工序生产人员在自主检验及IPQC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停止作业,并向其上级报告,及时寻求纠正改善对策,需要时,技术部及品管部应提供协助,保证生产能够顺利进行;5.3.1.2经IPQC巡检发现不合格产品,若为轻微不合格时,均须用红色箭头或白色粉笔等方式对产品不良位置作好标识,并通知生产部负责人第一时间作返工修正;5.3.1.3当判定为严重不合格时,IPQC应立即将不良信息提交品管部经理评审后,用红色不合格标签做好标示,统一放置在不良品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3.1.4如为生产工艺或人员技术导致的不良,生产部需在三天内完成返工处理,未能第一时间返工处理时,应统一放置在不良品区待处理,防止与现场良品混淆;如因设计开发所导致的不良,技术部应及时组相关部门讨论解决方案,在确定方案后需在三天内完成返工处理;5.3.1.5在巡检过程中若发现有可能产生批量质量不良的情形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时,或同一产品连续3次发现同一问题导致返工或延误生产进度时,应填写【异常通知单】,交品管部经理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作改善处理。

5.3.2物料5.3.2.1每道工序生产人员再自主检验过程中,如发现物料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停止作业,并向其上级报告,及时寻求纠正改善对策,需要时,技术部及品管部应提供协助,保证生产能够顺利进行;5.3.2.2当天下午四点前生产部自检或IPQC发现的不良品,生产部应第一时间做好标示(注明不良原因、数量等信息),将不良品按原包装包好后转移至规定区域,并填写《退料单》移交品管部,在收到通知后品管部应安排IQC在当天下班前对制程不良物料进行过滤,如为半成品生产工艺不良,则通知生产部负责人在当天安排处理;5.3.2.3当天下午四点后生产部自检或IPQC发现的不良品,应第一时间做好标示(注明不良原因、数量等信息),将产品按原包装包好后转移至规定区域,并填写《退料单》移交品管部,在收到通知后品管部应安排IQC在次日十二点前对制程不良物料进行过滤;如为半成品生产工艺不良,则通知生产部负责人在次日十二点前安排处理。

5.3.2.4生产部填写《退料单》时应写明单号、填表日期、物料编号/名称、数量、材质、颜色等,并填写初步不良原因后,交由品管部,品管部过滤确认后,在《退料单》中勾选最后原因鉴定及处理方式,对于不良物料处理完成后,应做好标识及包装,将结果记录于《过滤单》中,并将《退料单》和《过滤单》一起交回生产部;5.3.2.5生产部将《退料单》、《过滤单》及不良实物及时移交PMC进行处理,PMC需进行数量及相关信息核对并签名确认;PMC收到通知后应在当天内完成不良品整理并将其从系统生产单退到2楼的系统不良品区(2-DEF-01);5.3.2.6 PMC确认后必须将《退料单》交由严广川经理核准,方可将整理好的不良品及《退料单》移交至仓储部,一般情况应在当天内完成退料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加班,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次日10点;5.3.2.7仓储部收到生产现场不良退料后,按5.2.5处理。

并将不良品从系统2楼不良品区转到1楼不良品区(1-RTV-01)。

5.4成品不良品处理5.4.1经OQC检验后,若产品质量达到出货标准则判定为允收,贴绿色合格标签放行;5.4.2若成品质量达不到出货标准则判定为拒收,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红色不合格标识隔离,然后发【异常通知单】给相关责任部门回复处理措施及改善方案;5.4.3生产部根据判定结果或【异常通知单】,对不合格的成品返工处理,返工后由OQC依据检验标准实施复检,复检合格方予放行;5.4.4出货成品发生质量异常时,可通过业务部或顾客所反馈的单号、出货日期、数量来查询【OQC出货检验报告】,以及该产品批量生产时所用的相关物料的质量状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已售出的不合格品,由业务部负责与顾客协商解决;5.4.5如顾客投诉产生不合格实物需退回公司时,应暂放在不良品区,待客诉处理完成后,根据结果决定处理方式(报废、退回供应商等),具体参考【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5.4.6各相关部门,根据成品检验的结果,尽快地对不合格品做出处置:a)出货前判定的不良品,PMC应在收到【异常通知单】后,安排生产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b)生产工艺或人员技术导致的不良,生产部需在三天内完成返工处理,如因设计开发所导致的不良,技术部应及时组相关部门讨论解决方案,在确定方案后需在三天内完成返工处理,c)出货后因顾客投诉产生的不良品,应在客诉处理完成后三天内对不良品进行处理。

5.5库存发现的不良品处理5.5.1经检验合格之物料可继续库存,不合格之物料,品管部则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并开具【异常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跟踪验证;5.5.2仓储部立即将不良品隔离至3楼周转区,并将不良品从对应仓位转至系统3楼不良品仓位3-DEF-01;5.5.3仓储部根据品管部开具的【异常通知单】处理结果,将不良品转移至相应区域,并与接收部门做好交接;5.5.4经检验合格之半成品/成品方可出货,不合格品之半成品/成品,须由生产部门返工修正,再由品管部复检合格后方可放行出货;5.5.5仓管员负责随时注意和查看仓储物品是否因受潮、受挤压、超过质量验证期等而引发质量异常,如因天气等外部因素导致储存环境发生改变时(如潮湿),品管部协助仓储部加大库存品稽核频率,保证产质量量。

5.6新产品样品及测试品退料5.6.1技术部对新产品样品需每星期六清理一次,如为供应商已收费样品,技术部将不良品按原包装包好,并对产品表面做相应标识,如喷蓝色油漆或作破坏性标识等方式,避免后续动作造成混淆,然后填写【退料单】直接移交仓储部进行处理;5.6.2如为供应商免费样品,技术部将数量清点好后填写【报废单】直接移交总务进行处理,报废品不需要包装;5.6.3测试室对测试品需每星期六清理一次,测试室将数量清点好后填写【退料单】直接移交仓储部进行处理,测试品不需要包装,但需在已测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但外观良好,且不易辨识)表面做相应标识,如喷蓝色油漆或作破坏性标识等方式;6.0参考文件7.0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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