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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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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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方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其核心是以技术、商务及价格等多个维度作为评标依据,综合评价投标人的综合素质。

该方法以技术、商务为主要评分对象,但在价格评分方面也有一定的权重,以评价综合优劣程度。

二、评标流程1. 组织评审小组首先,需要组成评审小组,该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评审人员要进行宣誓,表明他们将不受任何影响,公正地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审核评标前,评审小组需要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文件完整且符合要求,以防止投标人在提交文件后发现文件不完整或者不合格而产生争议。

3. 初步评分评审小组会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在商务方案中,一般会考虑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能力、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能力、合同履行能力等方面。

4. 价格评分评审小组在技术、商务评分完成后,再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评分。

价格评分按照投标价格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计算方式为:最高报价得分乘1,其它投标报价除以最高报价所得数值再乘以1,最后四舍五入得出得分。

5. 综合评分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投标人得分,得分越高,则代表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越强,代表其获得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三、评标方法要点1. 评分细则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要求的评分标准,评审小组需要确切制定评分细则,使评分更加科学系统、公平合理。

2. 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评审小组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正确把握评分细则,以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控,即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条件,进入后续评审流程。

4. 评审过程中需要注重保密评标过程中,应保密评审信息,防止有关信息对竞争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竞争。

评审小组成员需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评分结果。

5.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在公告中应明确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公布评审结果,保证公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方案的可行性等酌情加分,最多加 6
分。
提供对本工程的建议得基础分 3 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分 根据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
等酌情加分,最多加 2 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对人员最低要求的,得 18 分;
(2)技术职称:4 分,总监理工程
师职称比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提高
加4分
(3)以往监理工程个人业绩:8 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 分值构成 主要人员:30 分 业绩:20 分 (总分 100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 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 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 评标基准价计算 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 值)。 方法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1.00、0.995、0.99、0.985、0.98、0.975、0.97), 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 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 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 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 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介绍评标办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用于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

通过评标办法的运用,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以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原则综合评估法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评标办法应确保投标人的评估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没有歧视或偏见,并且全程记录以防止不端行为。

2. 透明度:评标办法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应该明确、透明,使参与招标的各方能够理解评估过程和结果。

3. 公示公告:评标办法的实施应当通过公示公告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4. 有效性:评标办法应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的能力和资质,以便选出最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步骤综合评估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资格预审: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这一步骤通常涉及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技术评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其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技术专家的评审。

3. 经济评估:对技术评估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估,评估其价格合理性和经济实力。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投标文件的价格分析和财务状况的评估。

4. 综合评定:根据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综合评定方法。

注意事项在制定和执行综合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合规性:评标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的执行通常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遵守评标规则和程序。

3. 文件保存:评标办法的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决议、评标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审查和核查。

4. 公告公示:评标办法的执行结果应通过公告公示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总结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用于评价投标人综合能力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材料。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报价、技术建议书得分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⑴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⑵财务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⑴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所有证件材料均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附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诚信库打印页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⑵财务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表C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 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四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附表五
企业综合实力评审评标标准。

监理评标办法

监理评标办法

附件二:监理评标办法(一)综合评估法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1。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1。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__名专家(最多1名)和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名专家共人组成。

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2。

评标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

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2。

5《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 评标专家守则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

2参与评标专家:3。

2.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

2.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

2。

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2.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2.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

2.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4。

开、评标程序4。

1开标程序: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Γ⅜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口方法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2)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期望值(即最高投标限价)为B;
(3)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4)评标基准价为C=AXK+BX(I-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2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公布的扬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合同为准。
2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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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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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业绩
履约情况
22 分 8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 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 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基 础上,近5年内每增加一个类似监 理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 加4分。 类似监理业绩: 是指二级公路 ( 含) 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 理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 信誉最低要求的,得6分; 根据《北京市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 用奖惩办法》,企业信用分最高+2 分,最低分为-3 分,按照企业近 三年(2018 年、2017年、2016 年) 的信用等级年度信用得分加权计 算。 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B、C、 D 五个等级,初次进入北京市公路 建设市场,有全国综合评价的,其 等级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 无全国综合评价,无不良记录的, 按B 级对待。 评标委员会按照北京市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已正式评定 公布的企业近三年信用等级年度 信用得分加权计算。得分保留2 位 小数。被评定为AA 级、A 级、B 级、 C 级、D 级的,企业年度信用
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原件(单独密封在银行保函封套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2.2.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主要人员:25 分 技术能力:0 分 业绩:22 分 履约信誉:8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3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 齐全完整:
a. 投标文件工程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注明的一致; b.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c.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得分分别为2 分、1 分、0 分、-1 分、-3 分;前三年所占权重为20%, 前二年所占权重为30%,前一年所 占权重为50%。例:如某监理企业 在北京市2012 年信用评价等级为 B 级,2013 年信用评价等级为A 级,2014 年信用评价等级为AA 级,则它的信用得分为 0*20%+1*30%+2*50%=1.3 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
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
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2.1.2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如果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各种职(执)业资格、 资格评审标 职称证书、社保证明上的身份证号与其身份证不符,视为不能认定其证书有效性, 准 判定该人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按照投标人须知 3.5 项的要求提供了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2.4(3) 评标价
技术 能力
业绩
其 他 2.2.4(4) 因 素
履约 信誉
10 分 0分 22 分
8分
每增加1 个类似监理任务,加2.5 分, 本项最多加5分。 类似监理业绩:是指二级公路 ( 含) 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 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2。 其中:F=10, E1=0.6,E2=0.5) 注: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第 3.6.1 项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2、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出现本项目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
选人存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优先推荐本项目施工标段第一中
标候选人,施工监理标段则推荐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
技术建议
2.2.4(1)

2.2.4(2)
主要 人员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权重分值
监理大纲和措施
35 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 重点和难点分析
对本工程的建议
25 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 资格与业绩
分值 15 分 15 分 5分 25 分
评分标准
提供监理大纲和措施得基础分 9 分,根据方案完整性、详细程度、 针对性等酌情加分,最多加 6 分。 提供重点和难点分析得基础分 9 分,根据分析的详细程度、针对性、 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等酌情加分,最 多加 6 分。 提供对本工程的建议得基础分 3 分,根据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 针对性等酌情加分,最多加 2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 件对人员最低要求的,得20分; (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 条件对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e.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进行密封。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标准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
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注明的一致;
b.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2)与所投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 公正性。 (1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 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招标项目兼职。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 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1.00、0.995、0.99、0.985、0.98、0.975、0.97), 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
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
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 规定。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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