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档案管理制度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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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职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协会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捷性。

第四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制度和方法,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协会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七条协会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八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文件,并逐步完善、修订。

第九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汇报档案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制度,保护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紧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第十三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和借阅的制度,保障档案信息的合理利用。

第十四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和销毁的规范,定期清理和整理档案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协会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流程:立卷、分类、归档、借阅、利用、销毁。

第十六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细化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责任。

第十七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第十八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协会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评选档案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协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改进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XXXXXX协会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会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实现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逐步走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档案工作的管理实行文体合一,纸质和电子文件合一的管理,对全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会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全权负责,并安排专人具体实施。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第四条管理协会的全部档案(包括:纸质、电子、照片、图表、声像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归档、保管、提供利用、统计、移交、销毁和安全。

第三章归档内容第五条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本会的录音、录像、磁盘、照片等各种载体档案,凡是属于本会活动,具有考察利用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凡上级单位下发的属于本会主要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协会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协会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材料。

3、本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等全套文件以及录音、录像、照片等材料。

4、本会召开的业务会议材料。

5、本会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以及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的签发稿、印刷稿及重要的修改稿。

6、本会内容活动行程的总结,报告等重要材料。

7、本会领导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传真、电话记录、从外带回的与本协会业务有关的文件材料。

8、本会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9、本会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材料。

10、本会重要活动事件的简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

11、本会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2 、本协会名义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对外发表的文章,消息及上网材料的清样定稿等。

13、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四章立卷程序第六条一个年度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协会以及各团队的档案规范统一的管理,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便于工作开展及总结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本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档案
第三条: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由其本人填写好,交人力资源组保存,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第四条:协会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宿舍、电话、所在部门、职务、工作简历(职务变动、奖惩记录、组织鉴定)、入会时间、退会时间及原因、各部门评价等。

第五条:各社团基本情况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日期、发起人、主要部门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社团简介等。

第三章工作档案
第六条:工作资料:社团联合会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历史资料;工作通讯等。

第七条:日常档案:值班记录;例会制度;财务记录;物品借用及归还记录;成员考核记录;各社团学期及阶段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八条:活动档案:社团联合会大事记;社团联合会活动计划和总结;各社团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活动考核。

第九条:交流档案:各兄弟组织的地址、电话、成员联系方式一式两份,外联中心使用,文编中心留档;收集上级学联、兄弟院校的各类文件资料及外来信函,加以整理归类,并存档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社团联合会各档案由协会人力资源组保管。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XXXXXXXXXXXXX产业协会
二00六年五月六日。

行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业协会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协会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业协会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

2.真实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协会活动的全部情况。

3.完整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将协会活动的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完整登记和管理。

4.保密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保护协会档案的机密性。

四、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1.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协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的编目、归档、借阅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档案管理的内容1.档案的收集:对协会活动的全部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函、报告等。

2.档案的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编制档案目录,并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3.档案的保管:档案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

4.档案的利用:协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档案的查询、传阅和复制。

六、档案管理的操作流程1.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当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协会活动的各种档案资料,并进行登记。

2.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按照档案目录的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编制档案目录。

3.档案的保管工作应当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档案室内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4.档案的利用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协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档案查询、复制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1.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八、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1.对涉及协会机密的档案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协会会员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协会会员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会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会员的档案资料管理,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会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真实性:确保档案资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泄露。

(四)及时性:对会员档案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会员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会员荣誉与奖励:各类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荣誉称号等。

(四)会员参加协会活动情况:会议记录、活动照片、表彰文件等。

(五)会员违规违纪情况: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应记录相关情况。

第五条会员档案资料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索引:为每份档案资料编制目录和索引,方便查阅。

(三)归档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确保档案资料的整齐美观。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会员档案资料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安全存放:将档案资料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柜中。

(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保密措施:对涉及会员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档案资料,采取加密、封存等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七条会员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原则:会员本人或授权人可查阅本人档案资料,其他人员查阅需经协会批准。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背景为了规范协会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协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二、协会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协会的档案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组织档案:包括协会章程、组织机构文件、会议记录等;2.人事档案:包括协会成员的个人信息、任职记录等;3.业务档案:包括协会的活动记录、论文报告、会刊等;4.财务档案:包括协会的财务报表、票据、支出申请等;5.其他档案:包括协会的合作协议、法律文书等。

归档的原则如下:1.档案应按照分类进行归档,每个类别建立相应的档案库;2.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档案应加密存储和备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三、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与人员协会的档案管理职责由以下部门和人员承担:1.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各部门执行;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3.主管部门: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4.员工:负责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四、档案管理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产生的档案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2.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并标注相关信息;3.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的分类,将档案归档到相应的档案库中;4.档案借阅:员工有信息需求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档案;5.档案保护: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阅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管理的安全措施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权限控制:对档案的查看、编辑和借阅等操作,应设置相应的权限控制,避免信息泄露和篡改;2.备份与恢复: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并建立相应的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3.信息加密:对涉及敏感信息的档案,应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保护档案的机密性;4.设备监控:对存储档案的设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协会会员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协会会员档案管理,确保会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协会所有会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会员档案是协会开展业务、维护会员权益、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员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会员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二)会员入会申请表、会员证等相关证件;(三)会员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记录;(四)会员在协会任职、获奖、受表彰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五)会员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况的记录;(六)其他与会员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会员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二)完整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包括会员的各个方面信息;(三)及时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与会员实际情况相符,及时更新。

第六条会员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二)采用统一格式,便于查阅和管理;(三)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材料的原始性,不得随意涂改、删减。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会员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三)档案存放应整齐有序,便于查阅;(四)定期对档案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会员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二)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员个人信息;(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擅自复制;(四)查阅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归还。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本协会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协会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协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协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协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范围:(1)协会内部各种会议记录、文件、报告、总结、计划、统计报表等文书档案;(2)协会内部各种活动、项目、培训、研讨等声像档案;(3)协会内部各种财务、合同、证书、证书等实物档案;(4)协会内部各种网络、电子文档等电子档案。

2. 档案整理要求:(1)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2)档案目录、索引、盒标等应清晰、规范;(3)档案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类别、档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2)档案利用者应填写档案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档案;(3)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3. 档案销毁时,应指定专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安全、彻底。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协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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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都应把归档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三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材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后的案卷移交综合部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第四条协会档案实习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综合部负责协会档案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设专人对本部门档案材料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综合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督促、指导、协助各部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立卷档案的验收、登记、借阅和保管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的按类别和归档范围要求将本部门材料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交至综合部存档;如中间有人员调整,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部应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建立平时归卷制度,提高立卷工作效率和案卷质量,是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按时、按要求将完成立卷的档案移交综合部。

第八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送交的案卷须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卷案要编制索引、填写移交清单、进行档案统计。

对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写销毁清单及全宗介绍材料。

第十条建立档案、材料的借阅制度。

第十一条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既包括对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缺损、遗失等,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柜门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要下期进行,每年3、6、12月26日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但发生下列情况,也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及时补救:
1、突发事件之后。

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惑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遗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虫蛀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以协会名义从事有关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归档后叫综合部存档。

各部门在各自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归档、保存和管理,并接受综合部的检查、指导。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第十三条:按照《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将工作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全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档案材料归档重点为:在完成其主要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五条归档案卷的种类:文书文件卷案,重大会议(活动)案卷、职员档案案卷、固定资产案卷、分会(部门)活动案卷等。

第十六条归档案卷质量要求:组卷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案卷提档的文件材料应为文件的正式文本及文件的定稿本。

第十七条立卷归档时间:档案立卷要求及时,文件形成后3天存档;事件结束后15天交至综合部档案室。

第五章档案的保管期限、鉴定和销毁
第十八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十九条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由协会领导、综合部和有关业务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审查、鉴定后,提出存毁意见。

第二十条档案销毁前,应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指派专人监销。

由监督销人员在销毁目录上签字,作为日后查考的凭据。

第六章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一条案卷归档验收合格后,交接双方移交时,必须填写
移交清单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各类活动结束后,应将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立卷归档,按要求移交综合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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