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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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介绍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沟通,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确保业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职责、程序和工作方式,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二、组织机构1.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2.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代表,负责协调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3.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的主要承办方,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

4. 相关部门的代表根据需要参加会议,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意见。

三、职责和权限1.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和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2.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有权制定和修订物业管理规定、制度和标准。

3.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4.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有权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授权。

四、会议程序1.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

2.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暂时召开。

3. 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三天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名单。

4. 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主持,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会议秘书和记录员。

5.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在会后及时分发给预会人员。

五、工作方式1.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可以通过会议、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工作。

2.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可以邀请专家和学者参加,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3.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4.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可以与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六、工作内容1.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应就物业管理规划、维修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讨论和决策。

2.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应定期评估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3.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应研究和制定物业管理的长期发展计划和策略。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引言概述: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各方合作与沟通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可以促进物业管理各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解决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居民满意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和运作方式。

正文内容:1.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意义1.1 加强各方合作与沟通:物业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如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居民等。

通过联席会议,各方可以共同商讨问题,制定共同的管理方案,加强合作与沟通。

1.2 解决问题:联席会议是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问题的重要平台。

各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提高管理效果。

1.3 提高居民满意度:通过联席会议,可以更好地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参与感。

2.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方式2.1 召开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如每月或每季度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2 主持人和记录人:联席会议应有明确的主持人和记录人,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引导,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2.3 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包括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和居民代表等相关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2.4 会议议程:会议前应制定明确的议程,包括讨论的主题、时间安排等,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2.5 会议决议: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决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行动计划,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

3.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内容3.1 业主委员会工作汇报:业主委员会代表可以向会议汇报工作进展、问题和建议等,与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3.2 物业管理公司运营情况报告: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可以向会议汇报物业管理工作的运营情况、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与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3.3 居民意见和建议反馈:居民代表可以向会议反馈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物业管理的需求和期望,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社区居委会、住户委员会和物业运营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住户委员会和物业运营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住户委员会和物业运营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概述:社区居委会、住户委员会和物业运营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促进社区管理的顺利进行,加强三方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

会议召开频率: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具体时间由各方共同商定,会议召集人轮流担任。

会议议程:1.欢迎辞和自我介绍:开场时,与会人员互相致意并简要介绍自己身份与职责;2.上次会议纪要审议:对上次会议所做的纪要进行审议和确认,如有需要,可进行修改;3.重要事项讨论:就社区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深入的讨论,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维护、安全管理、费用收取等;4.工作进展汇报:各方向其他成员报告最近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遇到的困难与挑战等;5.协商解决问题:开放性讨论,参与者可以提出问题并寻求其他成员的解决意见;6.下次会议议题确定:商讨下次会议的议题安排和具体时间;7.会议总结与结束: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并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记录和纪要:会议记录由物业运营公司负责进行,确保会议过程的准确记录。

会议纪要应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秘书处完成,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与会人员,并通过正式文件保存起来。

会议决策:会议决策原则上以共识方式进行,最终决策结果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视为三方共同的决策。

有效沟通和协作:三方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任何重要事项和调整应提前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如有争议,应通过讨论和协商解决,不得采取激烈言语或行动。

补充规定:若有需要,三方可以额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满足各自的特殊要求和规定。

此文档作为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框架,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社区居委会、住户委员会和物业运营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简要内容介绍。

社区居委会、业主联盟和物业管理机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联盟和物业管理机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联盟和物业管理机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社区居委会、业主联盟和物业管理机构是社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三个主体。

为了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协调性,三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建立一个稳定、规范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社区居委会、业主联盟和物业管理机构之间的沟通畅通,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社区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

三、组成三方联席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业主联盟代表和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组成。

各方需选派负责人作为代表参与会议。

四、职责1. 社区居委会- 组织召集三方联席会议;- 提供会议场所和必要的会务支持;- 代表社区居民提出相关问题和需求。

2. 业主联盟- 代表业主利益,提出业主的建议和诉求;- 积极参与并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 推动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共同管理。

3. 物业管理机构- 提供社区管理情况的汇报和解决方案的建议;- 负责解答业主和居民的疑问和投诉;- 履行好物业管理的职责。

五、程序1. 定期会议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会议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会议时间、具体地点和议题由三方共同商定。

2. 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三方可以灵活安排不定期会议,以及时解决重要问题和紧急情况。

3. 决策三方联席会议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决策。

如有分歧,应充分沟通协商,力求达成共识。

4. 纪要和执行每次三方联席会议结束后,应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给各方。

各方需按照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和时间节点进行执行。

六、改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效果和实施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以上为社区居委会、业主联盟和物业管理机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发展。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环保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消防大队、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1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导致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7、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8、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9、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的维修等问题。

10、破坏小区围档、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11、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

212、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

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

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
“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是由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组成的协商机制,旨在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具体来说,该机制的运行方式如下:
1.社区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推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

2.每月召开“三方联动”会议,共同商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会议由社区组织主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列席。

3.在会议上,各方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进行平等、民主、协商的讨论。

针对居民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三定一公开”(定人、定时、定责,公开办理结果)的方式,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小区自治的良好局面。

4.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对于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现象,及时进行批评和纠正。

通过“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的运行,可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同时,也可以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社区治理的水平和效能。

什么是住宅物业管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

什么是住宅物业管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

什么是住宅物业管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环保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消防大队、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导致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7、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8、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9、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的维修等问题。

10、破坏小区围档、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11、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

12、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目的和任务1.1会议目的:搭建物业管理各方之间的沟通平台,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1.2会议任务:(1)针对小区规划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总结和评估物业管理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3)确定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进度跟踪;(4)共同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5)推动物业管理费的合理使用;(6)共同协商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

二、会议组织形式和周期2.1会议组织形式: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和相关部门组成。

2.2会议周期: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周期一般为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召开时间。

三、会议组织和流程3.1会议组织:会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拟定会议议程,并通知相关各方参会。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会议场地预订和会务支持。

3.2会议主持:会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主席主持,物业管理公司代表担任会议记录员。

3.3会议流程:(1)会议开场:由主持人宣布开始会议,介绍出席人员和会议议程。

(2)会议议程:按照议程依次进行讨论和决策。

(3)问题提炼:针对讨论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主持人进行提炼和总结,并形成明确的问题清单。

(4)解决方案:各方讨论问题清单,并提出解决方案。

(5)确定责任人:根据解决方案,确定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人。

(6)议程批准:会议结束前对通过的解决方案和责任人进行全体表决,依据多数意见决定是否通过。

(7)会议纪要起草:由会议记录员起草会议纪要,包括会议结果和决定的内容。

(8)会议结束:由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结束。

四、会议议程设置4.1会议前置工作:(1)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业主委员会起草会议议程,并于会议前3天向参会人员发放。

(3)各方根据会议议程准备材料和准备讨论发言。

4.2会议议程设置:(1)会议开场:介绍会议目的和任务,宣布出席人员和议程。

(2)对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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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
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提要: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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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

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居民群众。

第四条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
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效权利。

第五条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

业主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安全。

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

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
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
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
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
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

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区整体利益;对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四)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

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

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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