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XXXXF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乡村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X办〔201X〕8号)和县委组织部《新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X组发〔201X〕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实施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增强村干部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全乡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1、通过换届选举或乡党委任命产生的在职在岗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委员。
任期未满6个月的村干部,不参与本次考核。
2、村“两委”班子三、基本原则1、设岗定责原则。
按照村“两委”设定的村干部岗位职数,结合岗位特点,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
2、公开承诺原则。
村干部根据自己岗位职责、能力素质和群众需求公开设定承诺目标,依据承诺内容实行绩效考核。
3、奖惩激励原则。
从每名村干部工作报酬中每年拿出2400元作为村干部绩效报酬,乡党委按照X办〔201X〕8号文件精神,依据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奖优罚劣,统筹发放。
4、分类考核原则。
依岗把村干部分为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居)“两委”委员三种考核类别(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归为支书考核类别),每个类别原则上分别按20%“一等”、70%“二等”、10%“三等”确定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
村“两委”班子分别按“优秀”、“先进”、“一般”确定考核等次。
有违法违纪并受到党政纪处理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不能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村“两委”班子不得定为“优秀”,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四、考核形式1、自评。
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大安乡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八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九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关于对农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关于对农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关于对农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衡量评价村级“两委”班子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我镇农村“两委”班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努力推进我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000人以上的村,1000人至300人以下的村,乡财政分别负担4人,3人,2人的工资。
二、基础工资的核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基础工资分别为110元、100元、90元。
全乡各村“两委”班子。
三、考核目标及奖励办法对农村“两委”班子考核实行分项考核,绩效奖励,半年总结,年终兑现的办法;整体考核分为共性目标、个性目标、特别奖励和一票否决四项内容。
共性目标分为十项(一)民营企业在本村区域内,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8000元;新上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4000元;新上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2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2000元;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1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500元;新上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5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200元;新上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100元。
新上企业须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经核实票据并投入正常生产运营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
奖励金额随新上企业数量按相应奖励标准累加计算。
新注册登记一个工商业户(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奖励农村班子10元,奖励金额随新注册数量累加计算。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1、在本村区域内,引进或培育一个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按税金推算),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2000元。
2、新发展温室蔬菜大棚每个占地1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种植10个以上,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2000元。
3、新规划发展一个养殖小区(小区标准:养殖户不能低于3户,且日常保有量每户养猪50头以上或养鸡2000只以上或养牛20头以上),达到小区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农村班子1000元。
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精)

××乡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为提高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责任意识,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形成“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的工作格局,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各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两委”班子,计生专干。
二、考核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分别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由工作实绩考核(70%、民主测评情况得分(30%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社会发展工作(20分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分。
①群体性事件方面(5分。
每发生一次参与人数达20人(含围观人数以上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扣5分。
②群众上访方面(10分。
凡是发生到县个访1次扣2分,群访1次扣4分,集体访1次扣10分,扣完为止;到地、省上访.到省地个访1次扣5分,群访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凡发生1次进京上访或到省地集体访的村(居,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年末不评优。
③调解工作(5分。
凡村级能调解成功而移交到乡的每移交一起扣2。
5分。
2、计划生育工作(20分。
(1不及时上报计生报表的扣5分.(2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不落实、材料不齐全、不及时召开计生例会的各扣10分,出现一例大月份引产扣2分,出现1个人口出生漏报各扣3分。
(3年度考核中该项实行一票否决。
(二农业经济发展(20分1、春耕生产和秋冬种工作10分,大田大坝不出现荒田荒土的得满分,每出现一块扣一分.2、水利防汛2分。
防汛抗灾组织得力且卓有成效地开展水利建设、无跨提溃坝现象发生的得2分。
3、动物防疫3分。
防疫达到规定密度的计1分;因防控不力,出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视其程度扣分,扣完为止,建设各类特色养殖的2分。
4、产业发展5分。
建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得2分,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业形成规模的得3分,有项目但发展的不够酌情扣分,无项目不得分。
(三公共事务(30分1、新农合工作(5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得满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即止。
村级班子考核办法

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现将《***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 1 -中共***县委办公室2012年7月日- 2 -中共***县委办公室2012年7月日印发(共印150份)- 3 -***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在全县实施村干部“万元年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村级班子的工作实绩和村干部的德才表现,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根据各行政村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工作任务和难易程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在做好基础性工作、阶段性工作考核评价的同时,重点考核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 4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坚持群众路线,重点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将村级班子及村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结果,通过一定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考用结合、推动工作的原则。
坚持将考核结果与村级班子评先选优、村干部绩效报酬及政治待遇相挂钩,真正实现权责对等、绩酬相适,充分调动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考核评价对象及内容第四条考核评价对象为村级班子及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
第五条村级班子考核内容村级班子重点考核整体效能发挥及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内容要以目标管理责任书形式予以明确,责任书由乡(镇)党委与村级党组织签订。
翁牛特旗嘎查村班子和干部

翁牛特旗嘎查村班子和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嘎查村班子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推进嘎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翁牛特旗嘎查村级组织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嘎查村班子,指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简称“两委”班子);本办法所称的干部,指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嘎查村任职挂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旗委组织部负责嘎查村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苏木乡镇党委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对嘎查村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控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五条嘎查村班子和干部的绩效考核,要以加强嘎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为重点,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
第二章目标设定与管理第六条苏木乡镇党委对嘎查村班子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初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嘎查村班子设定具体工作目标,签订目标责任状。
第七条嘎查村班子对干部实行履职承诺管理,设定岗位工作目标,签订工作责任目标承诺书;对重大事项实行契约化管理。
第八条嘎查村工作目标、契约和承诺事项按以下步骤确定:(一)提出工作目标。
嘎查村班子根据苏木乡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嘎查村实际,提出嘎查村班子年度工作目标初步方案,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审定;(二)严格审核把关。
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对嘎查村承诺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审议,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三)民主表决通过。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XXXXF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九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安乡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九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
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
第十二条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
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三条考核等次确定。
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
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按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
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八条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
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
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五章考核纪律
第十九条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
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
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
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