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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五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一)、财务预算与管理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
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____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
办理预支资金超过____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____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
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2007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臵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臵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xx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臵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臵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内容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坚持遵循规范性、透明性、科学性、有效性和便利性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财务法规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公共财务资金的合理、合法、透明的使用。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及外部审计。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疏漏。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信用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第二章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收支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支活动。
(二)计划性原则:收支行为应具有合理的计划性,根据预算和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
(三)节约性原则:收支行为应节约为本,严禁浪费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四)责任性原则:收支行为应明确责任,确保单位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证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公开性原则:收支行为应透明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的会计原则进行财务核算,依法依规编制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法申报、存储、归集和使用相关财务信息,确保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单位收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体规定一、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执行。
凡属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得直接计入事业收入,而应依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统一上缴。
二、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专户根据已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返还的款项时,方可将该笔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第二章事业收入的核算一、单位应设立“事业收入”总账科目,以详细核算事业收入业务。
该科目需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科目,并在收到款项或确认收入时,及时确认事业收入。
年终时,应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按规定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第三章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主要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
若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则不应作为上级补助收入处理。
二、单位应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
年终结账时,应将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第四章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其他收入包括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等,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为确认依据。
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确认。
二、单位应设置“其他收入”科目,核算除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该科目贷方登记收入的增加,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
年终结账时,应将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同时,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五章非税收入管理一、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涵盖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及与非税收入相关的暂收款项也应纳入此管理范畴。
二、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 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安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此收支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到财务收支的行为和管理。
二、范围1. 收支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入及支出情况的管理。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收支管理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1. 编写制度草案。
2. 内部审议、修改、审定。
3. 经领导签署后公布实施。
四、制度内容1. 收入管理制度(1) 定期进行预算编制和实际收入核算。
(2) 规范各项收费标准,切实防止乱收费等现象的出现。
(3) 统计、分类、汇总各项收入,并及时清理收款账目。
2. 支出管理制度(1) 编制年度经济计划,制定科学而严密的支出计划,并审批实行。
(2) 切实加强预算控制,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及时完成各项支出。
(3) 重视对应急支出的控制,遵循严格的限额标准。
3. 记账管理制度(1) 实行“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
(2) 进行科学的财务核查,保持财务稳定性和准确性。
(3) 建立健全收支账目记录及核对机制,确保账目真实准确、无差错。
4. 货物采购管理制度(1) 采用货物招标、竞价等法定采购方式。
(2) 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备案手续。
(3) 审核、验收、支付货款等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责任主体1. 收入管理(1) 负责预算编制的部门负责人。
(2) 负责规范各项收费标准的部门负责人。
(3) 负责统计、分类、汇总各项收入的部门负责人。
2. 支出管理(1) 负责编制年度经济计划和制定支出计划的部门负责人。
(2) 负责预算控制的部门负责人。
(3) 负责应急支出控制的部门负责人。
3. 记账管理(1) 负责财务核查的工作人员。
(2) 负责建立收支账目记录及核对机制的工作人员。
4. 货物采购管理(1) 负责货物招标、竞价等采购方式的人员。
(2) 负责审核、验收、支付货款等操作的部门负责人。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的管理,规定收支业务的权限划分、流程和责任制度,保障公共财政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按照国家财政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收支业务管理,确保收支业务的规范、合法和透明。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预算编制情况,合理支配和使用财政拨款资金,确保公共财政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五条收支业务管理应以激励机制、规范流程和风险防范为原则,确保各项业务流程合理、科学、规范化,实现内外部检查和审核的有效衔接。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支业务管理系统,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安全和风险防控管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不断完善财务业务流程,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培训和培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本制度由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处(财务部)负责执行,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收支业务权限划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业务权限划分应按照“权责一致、明确分工、有章可循、严格制约”的原则,合理分配各类业务的管理权限。
第十条收支预算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和单位的职能属性等因素进行,由上级财政部门和单位政府共同确定。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部门负责划分和管理中央政府收支预算的权限,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划分和管理地方政府收支预算的权限,地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划分和管理县级政府收支预算的权限。
第十二条收入管理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属性、经济实力和政府规定进行,由上级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支出管理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属性、事业规模和政府规定进行,由上级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账务管理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属性、会计制度和政府规定进行,由上级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来源、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合法、合规、透明、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方向、规模、质量和效益的正确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拨款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三种形式。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收入来源管理: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制度,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收入核算管理: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收入的核算方法和运作规程,监督和管理收入的计划、执行、整理和核对。
3. 收入使用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确保收入的合理、经济、高效使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效果。
4. 收入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收入监控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和纠正收入管理中的问题和不正之风。
5. 收入公开透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公开制度,确保收入的公开透明,加强对公众监督,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威和形象。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是维护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安全、规范和公正的重要制度,应当科学合理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促进其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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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十条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
级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一条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
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
的开户银行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
认补助收入。
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设置“财政拨款收入”总账
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
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帐。
第十二条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事业收入的确认
核算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