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与实践_阮本清
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作者:李晶王凤鹭周浩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7年第03期摘要综述了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进展,流域作为完整的生态系统、地域系统,是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典型的单元,能够综合体现整个生态系统和各生态要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压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为生态经济的热点,是当前国际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调节手段。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3-0159-01国内外对生态补偿的概念研究报道有很多,国内外的侧重点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外对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侧重于流域服务市场交易,而国内的更侧重于流域下游对上游的补偿。
广义而言,流域生态补偿是运用经济手段调节流域生态,保护和开发相关利益方的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流域环境综合管理均属于其范畴。
从流域服务功能来看,所有改善流域水质、调节流域水量、管控流域蓄洪能力都属于生态补偿的范畴。
狭义而言,流域生态补偿仅指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所做的经济补偿。
1 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流域是典型的自然地理概念,以河流和水资源定向运动为基础的地域系统[1]。
“流域经济区”“流域经济带”等区域型概念的出现,流域又成为一种具有整体性特征的经济地域系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域污染加剧,流域上下游的矛盾日益凸显,理顺流域间、流域内生态保护共生和利益,直接影响流域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区域、国家的生态安全[2]。
20世纪90年代末,流域治理开始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3-4]。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协调流域内上下游之间以及流域与其他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3],运用政府和市场的调控手段,以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依据,以促进流域内上下游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
2 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研究学者不断地丰富生态补偿的内涵,使得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日趋完善,包括生态环境服务交易[5]、水生态服务交易[6-7]、水资源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的保护和恢复或损害的补偿[8-10]等。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与思考

探索与交流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与思考吕 忍 舒 楠 樊 进一、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流域生态补偿涉及经济学、生态学、法学、水文与水资源学和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期,当时国外学者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涉及的资金问题,提出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费”的概念,后演变成“流域生态补偿”。
主要通过该项措施筹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以及流域管理和综合开发的资金,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了流域服务市场交易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我国对流域的综合开发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由政府进行投资,故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主要以政府手段进行调控,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设置生态补偿基金、比较监测界面水质变化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奖励或处罚,协调流域内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流域内上下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及生活用水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我国水资源供需形势紧张、流域生态环境恶化日趋严重的局面。
当流域上游地区加大投入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时,也提高了流域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流域下游地区无需投入过多资金就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流域环境为其带来的福利,这种情况诱发了流域上下游生态环保投入比例与生态效益占用比例失衡的现象,打击了流域上游地区进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为解决此矛盾,恢复、维持和增强流域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自20世纪末期,我国学术界和管理界开始着手对流域生态补偿进行研究,实施了很多生态补偿的实践。
1.省内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2005年8月,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在国内率先开始逐步推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06年4月,浙江省印发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2008年2月,浙江省又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
阮本清同志事迹材料

阮本清同志事迹材料阮本清同志现任科研管理与规划计划处处长。
阮本清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并结合我院科研体制改革,加强科研管理,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为我院的改革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以身作则,做好科研服务工作阮本清同志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使命感。
他以做好科研服务工作为中心,在为各研究所(中心)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为科技人员排忧解难,提高科技人员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他非常重视科研前期工作,先后组织编写各类科研项目申请书和前期科研项目建议共十六类约350余份(项),包括: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水利前期科研项目,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948‛项目,水利技术标准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科研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水利部行业公益性科研项目建议书,2007-2008年基础研究重大战略需求建议书等,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973‛项目已获得批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初步结果已公布,我院承担了9个项目中的37个课题研究任务,全院有19个项目完成了验收工作。
他积极协助申报的‚水利部水资源与水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过努力工作和周密安排,获得水利部批准建设,目前正在紧张的筹建过程当中。
积极开拓新的领域,他主动地出主意想办法,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充分发挥我院的技术优势,以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他组织协调有关的技术专家,圆满完成了5项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国家重大工程咨询评估项目,包括:梅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伊犁河拦河引水枢纽及北岸干渠工程项目建议书;黄河下游近期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分沂入沭扩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流域生态补偿的文献综述

3流域补偿机制 中的特 点与不足 国内的补偿 机制研究毕竟在研 究历史和 时间的长短上
远不及 国外,补偿机制的实践上也不及 国外的普遍 。在我 国
的流域补偿机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 ,而这些不足也主 要与我国流 域管理机制 的不成熟有关 ,主要有;( 1 )董正爱 ( 2 0 1 2 )等指 出由省际之间 的利益衡 平以及生态补偿标 准、 程度等很难达成一致 。( 2 )软本清 ( 2 0 1 2 )提出了跨省流域 生态补偿 的指 导思想、基本原则 、基 本思路、重点与难 点、 核心机制框架 ( 领 导机 制与运行机制) 和补偿措施 。 ( 3 ) 肖加 元 ( 2 0 1 2 )等主张跨省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应该从政府主导
同 的研 究方 法 ,不 同的 学 科 背 景 ,不 同 的切 入 点往 往产 生 出 的理解 也是迥异 的,以王金南等 ( 2 0 0 6 ) 为代表的人极力主张 建 立双 向补偿 ,通过对水质的检测 ,来决定上中下游各 自承 担 的补偿义 务: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要从法律的角度 来解
社会,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习我们的中国梦。
劳动经 济
流域生态补偿 的文献综述
胡雅 莹 胡雯君
南昌 大学 ,江 西 南 昌 3 3 0 0 3 1
摘要 :文献综述是研 究的一个基本 步骤 ,对研 究方向、深度、广度具有重要意 义。随着生 态环境 日渐恶化,生态补偿机制作 为解决生态 问题的有效方 法逐渐受到 国内外学者的重视。 而通过在流域 内进行生态补偿,使得流域 内的生态环境改善,上下 游 的 居 民的 福 利 能 够 得 到 帕 累托 改 进 。 通 过 对 国 内外 补 偿 机 制 的 研 究, 我 们 可 以为 而 今 中 东部 的 流 域 补 偿 机 制 提供 借 鉴 ,促 进 中 东部 的 合 作 。 关键词 :生 态补偿机制 :流域补偿 :中东部合作 中图分 类号 :X 3 2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 鳊号 :1 6 " 7 1 - 5 8 5 3 ( 2 0 1 5 ) 0 2 - 0 0 8 2 一 O 1
从生态补偿到流域生态共建共享_兼以新安江流域为例的机制探讨

保护净受益区对保护区致力于生态 与环境保护各方面投入的分担。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具有以下特征: (1) 补偿范围的确定性 生态补偿的范围是相当广的, 除 了对恢复已破坏的生态与环境的投 入进行补偿之外, 还包括对未破坏 的生态与环境进行污染预防和保护 所支出的一部分费用, 以及对因环 境保护而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 居 民 进 行 的 资 金 、技 术 、实 物 上 的 补 偿以及政策上的优惠和为增进环境
流域上游地区的发展, 往往有两 种模式: 一是选择常规发展模式, 即 许 多 地 区 已 经 走 过 的 “先 污 染 后 治 理 、先 破 坏 后 修 复 ”的 老 路 。 其 结 果 是地区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 但是 上下游地区都将受到水污染和水生 态破坏的危害, 严重影响全流域的 可持续发展。二是从全流域可持续 发展的大局出发, 上游地区切实加 大生态保护投入, 努力保持优良的 生态与环境。但生态保护需要大量 的直接和间接投入, 在很大程度上 会影响地区经济发展速度, 拉大保 护投入区与受益地区的差距, 最终 上游地区将由于经济实力薄弱而使 生态保护难以为继。这两种模式都 不能实现流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协 调 发 展 。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坚 持“ 在 保护中发展, 在发展中保护”的方
Key wor ds: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externality; inter- construction; share; Xing Anjiang River Basin
中图分类号: X24+TV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 1123( 2006) 10- 0004- 05
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and society with ecology. Taking Xing Anjiang River Basin as an example , it discuss-
关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的问题研究

郑
( 湖 北 医药 学院
摘 要 活, 影 响人 与 自然的和谐发展。 关键 词 生态补偿 外部性理论 流域生态补偿 实践 问题
中图 分 类 号 : X1 7 1 . 4 文献标识码: A 玄 Nhomakorabea黄
金
4 4 2 0 0 0 )
湖北 ・ 十堰
3 . 1建立以市场 为主体 、 政府 为主导 的多种补偿方式 保护环境 、 治理污染 、 建设生态文明是政府 的职 能所在 。 我 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中,政府 必须起 到主导性作用 。政府 的主导作用应该体现在制 定法律规范、 宏观调控和提供政策、 资金支持上 , 解决市场难 以 自发解决 的环境 问题 。
近年 来, 生态环境每 况愈 下, 流域生态环境 事故不断爆发, 直接影响我 国经济发展进程 , 影响人们 的 日常生
1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内涵 及 外 部 性理 论 分析 置作 用 。这 时 必 须 依 靠 政 府 的 干 预 调控 职 能加 以解 决 ,即上 1 . 1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的 内涵 面所说 的外部利益 内部化 ( 补偿 ) 和外部成本内部化 ( 征税) 两 近几 年, 国 内学者对生态补偿的研究较 多, 对 生态补偿 的 种 手 段 。 以期 达 到 边 际 社会 成本 与边 际私 人 成 本 相 等 ,边 际 概念也有一个较完善 的认 识。生态补偿从狭义 的角度 理解 , 社会效益与边 际私人效益相等即所谓帕累托最优化状态 ,实 是指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 自然资源造成 的破坏 现 资源 的有效配置 。 及对环境造成 的污染的补偿 、 恢复、 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 的 2我国流域生态补偿 实践中存在 的问题 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还包括对 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 的 ( 1 ) 在补偿方式 问题 上, 政府补偿 比重过大, 发挥主导性 区 域 的 居 民进 行 的 资金 、 技术、 实物 上 的补 偿 , 政 策 上 的 实惠 作用 , 而 对 于 市场 补 偿 方 式 研 究 不 足 。 目前 , 我 国流 域 生 态 补 以及增进环境保护意识 , 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 的科研 、 教 偿实践中, 主要手段是依靠政府的财政转移支 出、 财政补贴等 育 费用 的支 出。流域 生态 补偿是生态补偿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 政策 ,补 偿 手 段 单 一 。 由于 国家 的财 政投 入 与 流 域 生态 补 偿 按照“ 谁开发 , 谁保护 ; 谁受益 , 谁补偿” 的原则, 由造 成水 生态 资金 需求 相 比 , 可谓 杯 水 车 薪 , 因 此 存 在着 巨大 的 资金 缺 口。 破 坏 或 由此 对 其它 利 益 主 体 造 成 损 害 的责 任 主 体 承 担 恢 复或 市场 竞争机制未 能在生态补偿 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补偿责任; 由水生态效益 的受益主体 , 对水生态保护主体所投 ( 2 ) 在补偿标准 问题上 , 补偿标准的定量测算不够科学, 过 入 的成本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担 ;对难 以明确界定受益主体 的 于简单 。多数地方实践关于补偿标准 的定量测算仅侧重 于水 公益性生态保护成本 , 则 由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予 以补偿 。 量或水质某一方面带来 的外部成本 ( 效益) 的补偿 问题 , 缺乏综 1 . 2外部性理论分析 合考虑。在外部性的估算方面 , 经济外部性的估算较多 , 而对 外 部性 理 论 是 2 0世 纪初 剑 桥 大 学 的 马 歇 尔 和 庇 古 提 出 于生态环 境的外部效益测算难度较大 。 的 一种 经 济 学 理 论 。该 理 论 为 实 施流 域 生态 补 偿 提 供 了有 力 ( 3 ) 在 区域 合 作 机 制 方 面 , 各 级 地 区和 部 门缺 乏 合 作 。我 的理 论 支 持 。外 部 性 理 论 就 是指 参加 交 易者 的行 为 给 与 交 易 国幅员辽 阔, 水流域跨度大, 牵涉 的行政 区域和管理部 门众多, 无 关 的第 三 者 带 来 的成 本 或 利 益 。 显 然 ,这 里 面 包 括 两 种 相 在进行生态补偿过程中,各地 区和部 门之 间缺乏必要的协调 反的影 响, 一种是正外部性, 另一种是负外部性 。所谓正外部 合 作 ,未 能 建 立全 流域 生态 补 偿 机 制 的统 一 管 理 平 台 以及 生 性 也叫外部利益 ,是指 当一经济主体 的生产和消费行为无意 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 , 使得 资金 、 技术援助和经 贸合作等措施 地为其 它经济活动体产生利益; 所谓负外部性也 叫外部成本, 很难有效执行。区域合作机 制的缺乏 ,也使流域上下游之 间 是指当某经济活动体的生产或消 费无意地伤害到其 它经济活 对边际成本 ( 效益) 的测算 出现误差, 补偿 资金 的分配标准不 动体, 使得他们因为其他人的经济活动 的副作用而产生成本。 合理 , 导致 资源配置 失误 。 3结合国外经验 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供建议
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实践与进展

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实践与进展随着全球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也日益加剧,导致了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和水环境的恶化。
为了保护流域的水生态环境,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国政府和社会机构开始考虑采取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方式,对流域水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和修复。
本文旨在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概念、实践和进展进行综述,并提出一些深入研究的思考和启示。
一、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概念和背景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是指向水体或流域水资源进行保护和修复的行为,目的是为了维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一些经济、法律和政策手段,以实现对水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该概念最初起源于西方,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和生态破坏的不断扩大而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应用。
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背景在于,由于不断增长的工农业用水和人口增长等因素导致水资源的短缺和水环境的恶化,这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挑战。
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措施可以弥补因资源利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生态系统,增强生态系统的弹性,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实践和进展1.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实施在保护流域水环境方面,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被广泛应用。
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是一种基于生态系统的保护理念,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源的整合,对环境资源的退化进行惩罚和激励,进行保护乃至修复生态环境。
在我国,政府已经在一些重要流域中出台了政策,例如长江、黄河、淮河等流域,通过采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范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切实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科技创新在水生态补偿中的应用科技创新在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科技的进步使得生态补偿工作具备了更为广泛和实现可能性。
例如,人工湿地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水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效率。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前言流域生态补偿是近年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此,本文将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情况出发,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期能够在推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1.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我国不断推出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流域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向流域内的生态环境提供经济补偿,以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
我国自2008年开始推行流域生态补偿,至今已有多个省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
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主要以水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
在水资源方面,一些地方实行的是以水资源的用途和保护程度为依据,对流域内的各类水源、水生态系统或重要水功能区进行生态补偿。
在森林资源方面,一些地方则以森林的面积、类型和功能为依据,对流域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生态补偿。
虽然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不同地方对于生态保护目标的认识和实践方式存在差异。
流域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容易出现乱象和不良现象。
二、政策建议为了解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统一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明确生态保护的目标和责任范围,统一各地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实践方式和标准,提高生态补偿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2 多元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来源要解决流域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建议鼓励多元化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如开发生态旅游、商业赋权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提高资金来源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2.3 建立有效的流域生态补偿监管机制为了加强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建议建立健全的流域生态补偿监管机制,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对各地的生态补偿实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强化监督力度,防止出现滥用和挪用等不良现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8年10月水 利 学 报SH UI LI X UE BAO 第39卷 第10期收稿日期:2008208209基金项目:财政部委托项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关键技术与措施研究”作者简介:阮本清(1959-),男,河南辉县人,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流域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研究。
E 2mail :ruanbq @ 文章编号:055929350(2008)1021220206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与实践阮本清,许凤冉,张春玲(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44)摘要:本文详细综述了国内外在流域生态补偿概念、理论基础、补偿标准及其测算技术等方面的研究进展,系统分析和总结了国际和国内采用政府、市场、法律等手段开展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经验。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科研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国内外研究和实践所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生态服务付费;机制;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F06212文献标识码:A为有效解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建立流域上下游的补偿机制非常重要。
国内外对此已有不少研究和实践探索,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
不少学者认为,生态补偿是实现调节社会公正公平、建立和谐社会,尤其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手段。
然而,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技术和实现机制的研究却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在概念、理论基础、定量测算及实施的原则、机制、措施等方面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动态和应用实践进行综述,回顾、总结取得的经验与教训,以期作为对进一步研究或应用实践的参考和启示。
1 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111 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 流域生态补偿涉及水文与水资源学、生态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环境水力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很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探讨了生态补偿的概念和内涵。
国际上对生态补偿的概念使用较少,比较通用的是生态或环境服务付费(PES :payments for ecological Πenvironmentalservices )[1,2],其含义与国内所提的生态补偿概念比较接近。
国内近几年对生态补偿的研究较多,吕忠梅[3]认为从狭义的角度理解,生态补偿就是指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还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实惠,以及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钱水苗[4]等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是以实现社会公正为目的,在流域内上下游各地区间实施的以直接支付生态补偿金为内容的行为。
李爱年[5]从法律的角度定义为:为了恢复、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国家对导致生态功能减损的自然资源开发或利用者收费,以及国家或者生态受益者对为改善、维持或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为目的而做出特别牺牲者给予经济和非经济形式的补偿。
王金南[6]从政策学定义生态补偿是一种以保护生态系统功能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或生态保护、生态破坏以及发展机会成本,运用财政、税费、市场等手段,调节生态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机制研究课题组[7]提出流域水生态补偿是指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生态破坏或由此对其他利益主体造成损害的责任主体承担修复责任或补偿责任;由水生态效益的受益主体,对水生态保护主体所投入的成本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担。
以上概念涵盖了生态补偿的目的、范围、主客体和方式等,但不同的学科背景和角度导致它们的内涵不尽相同。
112 理论基础 从目前的研究[8~11]来看,流域生态补偿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必然要求,其理论基础包括: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资源的有偿使用理论、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效率与公平理论等。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要求[12]决定了需要从全流域着眼,打破部门和专业的条块分割以及地区的界限,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证区域间生态系统建设和生态功能享用的公平性,以及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和有偿使用理论认为,在公共物品的生产消费中的非竞争性往往促使资源的过度利用,最终导致“公地悲剧”[13]。
宗臻铃等[14]提出生态环境资源价值的承担者为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生态效用,其中有形的物质产品的价值可通过市场以货币形式直接得到补偿,而无形的生态效用则应按照资源的有偿使用的原则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
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造成的外部性,是生态补偿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已成为测算和实施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基础。
外部性理论要求通过征税和补贴等手段使外部效应内部化,已经在排污收费制度、退耕还林制度等方面得到了应用。
效率与公平理论为实施生态建设并由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依据。
例如,根据帕累托最优理论,退耕还林等流域上游地区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其实质上是在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从宏观上来讲所得大于所失,长期利益大于短期损失。
同时,为了达到相对的公平,在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适当地发挥作用。
国内外还有一些生态补偿的其他原则。
国外主要提出了PG P(Provider G ets Principle)和BPP (Beneficiary Pays Principle)这两个基本原则,即生态保护者得到补偿和生态受益者付费的原则,PG P模式在一些国家已经得到实现[15,16]。
我国政府已非常重视这方面问题,如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就提出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的确立为生态补偿研究和实施提供了依据。
113 补偿标准测算 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技术和难点所在。
当前绝大多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是从投入和效益两方面进行的[7,17]。
在投入方面,核算流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投入,以及因水源地保护而受限制发展造成的损失。
在效益方面,估算保护投入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产生的外部效益,根据投入与效益估算补偿标准。
国际案例中,哥斯达黎加在征收“水资源环境调节费”时,以土地的机会成本作为对上游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标准,而对下游城市用水者征收的补偿费只占他们支付意愿的一小部分[1,18]。
美国进行的环境质量激励项目以高于生产者成本,但低于生产者创造的潜在收益作为建立补偿标准的依据[19]。
在国内研究方面,沈满洪[20]分别从供给和需求方面分析了杭州市、嘉兴市对上游千岛湖地区的生态补偿量。
综合分析了林业、水利、环保和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的生态保护投入、限制发展的机会成本等,从成本的角度提出了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张春玲等[21]对北京市密云、怀柔两县的水源保护林在涵养水源、防洪蓄洪、保持土壤和净化水质方面的效益进行了评价,并对国民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提出了分别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征收水费的形式进行补偿的机制。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7]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按照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理念,核算上游共建区的生态保护总投入,按共享区内各地区受益主体的受益比例来分担投入,作为补偿标准的测算方式。
同时,还考虑跨界断面的水量、水质因素,建立了生态保护投入补偿模型,通过判断实际水质是否达到跨界断面的考核标准,计算上下游之间的补偿量或赔偿量。
王金南[6]归纳了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两种方法,即核算和协商。
根据核算结果进行协商的方式比较行之有效。
2 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经验211 国际经验 国际上按照环境服务付费或生态服务付费的理念,采取政府、市场、法律等手段,促进区域合作和公众参与,对水源涵养、水土调节等服务功能的付费进行了探索。
21111 政府与市场 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定法律规范和制度、宏观调控、政策和资金支持上,解决市场难以自发解决的资源环境问题。
例如,法国、马来西亚的林业基金中,国家财政拨付占有很大比重。
德国政府也是生态效益的最大“购买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横向转移支付。
美国政府一直采取保护性退耕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由政府购买生态效益,为农民退耕还林提供补偿资金[22]。
世界银行在哥斯达黎加、墨西哥、厄瓜多尔等拉丁美洲国家开展了环境服务付费(PES)项目,主要通过增加森林覆盖率以改善流域水环境服务功能[1,18,23]。
市场是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运转的关键,可以调动普遍的社会力量。
市场手段和经济激励政策可以用来促进生态保护。
美国退耕项目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借助竞标机制和农户自愿的原则来确定与各地相适应的补偿标准[22]。
美国纽约市在1990年投资购买上游卡茨基尔河和特拉华河流域的生态服务,为该流域内采取最好管理措施的奶牛场和林场经营者提供了4000万美元,让他们采用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来改善水质[24]。
日本建立了水源林基金,由河川下游的受益部门采取联合集资方式补贴上游的水源涵养林建设[25,26]。
还有一些国家通过对污染者和受益者收费来积累资金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和流域管理。
21112 区域合作 实施流域生态补偿需要打破地区和行业的界限,建立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机制。
例如,欧洲的易北河上游在捷克,中下游在德国。
由于缺乏流域整治,水质日益下降。
1990年后德国和捷克达成共同整治易北河的双边协议,成立由行动计划、监测、研究、沿海保护、灾害、水文、公众和法律等8个专业小组组成的双边组织,目的是长期改良灌溉水质量,保持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物排放。
经费主要来源于排污费、财政贷款、研究津贴和下游对上游经济补偿等,经整治使易北河上游水质基本达到了饮用水标准。
全流域建起了7个国家公园和200个自然保护区[22]。
又如,贯穿欧洲多国的莱茵河也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曲折历程[27]。
由于过度开发,莱茵河一度成为“欧洲的下水道”,通过成立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莱茵河水文委员会、莱茵河流域水处理厂国际协会等国际组织,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实施流域综合管理,注重生态修复,从而维持了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21113 法律法规 生态补偿在许多国家的农业、林业等专门的政策法规中得到了体现,如美国的生态补偿机制渗透在相关各行业的法规里[22]。
日本较早认识到建立水源区利益补偿制度的需要。
1973年制定的《水源地区对策特别措施法》规定了实行对水源区的综合利益补偿机制[28]。
21114 公众参与 由于流域生态补偿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墨西哥、巴西、美国、德国等国家比较注重公众参与[29],促进形成有效的问题协商机制。
212 国内实践 我国在相关实际工作中一直对生态补偿有所涉及,如退耕还林和退田还湖补偿费、资源税、资源费等,对生态补偿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