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的难点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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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及改进建议

湖南省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及改进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水生态保护DOI:1026616/ki.10-1326/TV.2020.12.07湖南省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及改进建议周双何怀光肖熠(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湖南长沙410007)$摘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流域上下游之间利益的有效途径。

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情况及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湖南省流域生态补偿的主要做法、实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从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建立市场化补偿模式、细化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湖南省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多元化补偿;市场化机制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2096-0131(2020)12-037-05Practicc of ecological compeesation river basin and seggestionsfor improvemene in HunanZHOU Shuang,HE Huaiauang,XIUO Yi(Hunan Institute o Water Resources and Hy dropooer Research,Changsha410007,China%Abstrace:£01(0X01compensation mechanismof the basin is an effective way te coordinate the interestr between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 a basin.In this paper,the practice and typical cases of watershe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arc sorted out,and the main practices,irnplementation resultr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watershed ecologicai compensation in Hunan arc emphatically analyzed.Suggestions for irnpicvement arc put forward from the aspectr of broadening funding channels,exploring diversified compensation mechanisms,establishing maWet-oWented compensation models,and refining relevant suppoWing measures,so as te provide reference for peWecting watershe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Hunan Province.Key wo S s:ecological compensation of the basin;diversified compensation;marketization mechanism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与市场来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其本质是生态服务功能受益者(或破坏者)与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或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协调。

生态环境部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部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指针对流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设立相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合理的经济手段和政策激励措施,以激发各参与方积极主动参与到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工作中。

生态环境部作为对流域生态环境负责的部门,需要积极推动和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环境和经济体系。

一、补偿标准的确定在确定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首先要明确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根据流域内生态环境受损程度和生态修复成本等因素,制定补偿标准和规范。

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流域的特殊情况,实行差异化的补偿标准,以确保对生态环境受损的公平补偿,促进全面的生态保护工作展开。

二、各参与方的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而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更需要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

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生态环境部需要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包括地方政府、企业、居民等,明确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义务和责任,以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效推动至关重要。

生态环境部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补偿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法律法规的支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以确保生态补偿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生态环境部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以促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激励机制的建立除了强制性的补偿机制外,生态环境部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给予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一定的奖励,以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生态保护工作。

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地促进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积极性,推动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总结起来,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生态环境部的积极推动和相关政策的支持。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小流域综合治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具体需要结合小流域附近生态环境和自然社会环境的发展现状和要求,根据水土流失现状,提高生态效益,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水土保持、经济、生态功能的综合治理模式,提高区域水土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问题;对策1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1.1综合治理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虽然小流域面积相对较小,但水土流失的成因可能长期存在。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资金需求量较大。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与长期投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相比,资金缺口相对较大。

许多地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资金只能满足一两年的需要,有些项目建设一两年就停了,原因是资金不足。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表面上十分重视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重视,缺乏对综合治理的持续投入,这也极大地影响了综合治理的成效。

1.2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机制存在缺陷小流域主要分布在农村,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

现在土地资源的每一部分都是宝贵的。

在治理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治理与农村耕地的矛盾。

比如,植树造林是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最生态的途径,但增加植被覆盖率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资源矛盾。

此外,在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现有的政策不能解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存在的生态补偿问题,即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问题。

现行政策没有对这一标准作出详细规定。

另一个例子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果评价,虽然也规定了一些效果评价措施,但现行的效果评价措施缺乏科学性和完善性,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1.3综合治理的科技含量比较低目前,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仍采用传统的方法,即植树造林、防沙固沙。

实际上,小流域水土流失的成因是比较复杂的。

传统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相对单一,直接影响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效果。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一、生态补偿的内涵演变生态补偿的含义最初源于自然生态补偿,指的是“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

”①自然生态补偿是自然生态系统对由于社会、经济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所起的缓冲和补偿作用。

强调的是自然生态系统对外界压力的适应能力。

而后,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生态补偿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在自然环境管理领域,生态补偿的含义是人们通过采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或功能的行为,特别是对生态用地的占用补偿,即确保一定区域内生态用地保持在稳定的水平,如湿地补偿、城市绿地补偿。

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以及《二十一世纪议程》提出,各国在制定环境政策时,价格、市场和政府财政经济政策要发挥补充性作用,环境费用应体现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上,价格应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和全部价值,并有助于防止环境的恶化。

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将生态保护的外部性内部化,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解决好生态产品这一特殊公共产品消费中的“搭便车”现象,保证生态产品的足额提供,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值。

可见,生态补偿是一个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的概念。

当其内涵发生演变之后,生态补偿成为了一种资源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通过调整损害或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将生态环境的外部性进行内部化,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自然资本或生态服务功能增值的目的,其实质是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调整和改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生产关系。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生态环境包括处于其中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这里既包括土地、水、生物、矿产等要素禀赋资源,也包括环境容量、景观、气候、生态平衡调解等综合的环境资源。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自然环境资源同样是一种生产要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其稀缺程度不断提高。

人们在自然资源环境的发现、保护、开发以及促进生态潜力增长的过程中投入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指集中国家资源对流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等生态系统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政策制度。

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各级政府加强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引导地方政府增加投入,同时激励各类用户采取更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措施。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合作,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按照这一制度,国家在经济上给予流域环境保护者和水污染治理者经济补偿,以增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加流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动人们的环保积极性,推动流域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首先是对于水环境资源的重大保护措施。

多数地区的水环境一直处于恶劣的状况,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改善。

流域生态补偿制的推出,能够引导各地政府深入推进水环境资源的治理措施,从而有效保护水环境的资源和生态环境。

其次,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行,能够帮助各地政府提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管理的水平。

在推行生态补偿制度的同时,各地政府会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对水资源治理的投入,从而提高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的水平,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环境问题的产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环境基础。

最后,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能够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均衡分配。

不同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不同,而一些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系统所处的地位相对优越。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出,可以把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均衡分配,缩小地区差异,促进地区的发展和繁荣。

总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措施。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动,可以提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水平,使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均衡分配,从而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较好的环境基础。

流域生态补偿途径研究进展

流域生态补偿途径研究进展

施 的湿地保 护政 策 ( o n tls P l y 等流域管 理实践 【 1 18 到 2 0 N — e—os oi ) c l 。从 9 5年 9 0 2年 . 国政 府购买 生态敏 美 感 土地 以建立 自然保 护 区 ( 护地 ) 同时实施 “ 保 , 土地 休耕 计划 ” C nevt n R sre Porm, R ) ( osrai eev rga C P 等政 o
中 图分 类号 :X 3 文献 标 识码 :A 文章 编 号 :1 7 — 2 0( 0 0) 2 0 4 — 6 6 1 2 5 2 1 0 ~ 02 0
“ 十一 五 ” 划 中明确提 出“ 规 按照 谁开发 谁保护 、 谁受 益谁 补偿 的原 则 , 立生 态补偿 机制 。” 今 , 建 如 生 态 补偿 已成 为社会 各界 广泛关 注 的热 点 问题 。流域 生态 补偿 , 对促进 上 下游水 资 源的合 理开 发利用 与保
第 2 3卷 第 2 期
21 0 0年 3月
浙 江万 里 学院 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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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 No2 123 . M ac 2 0 rh 01
流域生态 补偿途径研究进展
王贵 华 ,方秦 华 - , ,张珞 平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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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流域 生 态 补偿 途 径是 流域 生 态 补偿 机 制研 究 中最 重 要 的方 面之 一 。文 章收 集 、 比 、 结 国 内外 流域 生 态 对 总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新安江流域为例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新安江流域为例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新安江流域为例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程晨摘要:在时代高速发展,经济腾飞的大环境下,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

水作为人类生命的基础,水资源的保护就自然成为社会的热点之一。

尤其是跨区域的水资源在受到污染后,整体治理难度较大,因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迫在眉睫。

本文主要介绍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新安江在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后的发展、目前生态补偿机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推广生态补偿机制。

关键词:新安江;跨区域;生态补偿一、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系统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目的,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发展机会成本为基础,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的手段来调整生态环境并建设各相关方的利益关系。

同时,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来调节各相关者的利益关系,推动落实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激励和协调各方制度安排,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进行污染防治。

最终,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原则,推动两地经济的发展,某求互利共赢。

国内学术界的著名学者王金南教授认为生态补偿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是对生态环境本身的补偿;第二是关于生态环境补偿费,即使用经济手段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控制,将经济活动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第三是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环境,或对放弃发展机会等行为予以补偿,相当于绩效奖励或是赔偿;第四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投资,如水环境保护——新安江的保护投资以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千岛湖“湖业”经济的发展。

二、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确立与发展(一)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的确立新安江作为钱塘江水系在安徽段的上源,对黄山和浙江人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安徽和浙江两地为推动经济,对环境资源进行了过度利用,导致了新安江的环境急速恶化,污染问题显现出日益加剧的情况。

为此,浙江、安徽两省决定着眼全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的道路,推动了全国首个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开创了我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先河。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指在流域范围内,通过对流域内各类生态服务进行评估和补偿,以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流域内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系统的功能退化严重。

为了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促进流域内各区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通过对生态服务的评估和补偿,可以激励流域内各方主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推动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和提升,实现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

1.公平性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确保各方主体在生态服务补偿中获得公平的待遇,避免资源利益的不均衡。

2.可持续性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以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确保生态服务的持续供给和可持续利用。

3.差异化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供给能力的差异,制定不同的补偿政策和措施。

4.多元主体参与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鼓励流域内各方主体积极参与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形成多元化的参与格局。

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1.生态服务评估:通过对流域内各类生态服务进行定量评估,确定各方主体应获得的补偿金额。

2.补偿基金设立:设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用于收集和管理各方主体的补偿款项。

3.补偿标准制定:根据生态服务评估的结果和各方主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补偿资金分配:根据补偿标准和各方主体的补偿金额,进行补偿资金的分配和支付。

5.补偿效果监测与评估:定期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补偿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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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6期 (总第112期)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0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No.6 2012 

Serial No.112 

流域生态补偿的难点与途径 麻智辉 李小玉 (1.江西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江西南昌330077;2.《企业经济》编辑部,江西南昌330077) 摘要:流域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重点领域之一。流域生态补偿的难点在于其标准难以确定,交易成本难以准确 核算,法律法规不配套,途径比较单一,管理体制不健全。为此,应从市场途径、政府途径、社会途径等多 方面探索解决问题的渠道。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法规机制,构建集中统一的流域生态补偿协调管理体 制,建立灵活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设立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建立跨界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和 沟通机制,完善“项目支持”形式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科学的流域生态补偿评价标准体系和建立 健全生态补偿费使用监督机制,必将有助于全面、系统地解决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市场途径;政府途径;社会途径;政策建设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321(2012)06—0063—06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家和生态保护受益地 区对由于保护流域整体生态系统而失去发展机会 的地区以优惠政策、资金、实物等形式进行补偿的 制度。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流域水污染13趋严重,水环境急剧恶化。从市场 途径、政府途径、社会途径等多方面寻求解决问题 的渠道,建立完善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促进 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 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补偿 (一)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源于生态学中自然生态补偿的概念 和生态平衡思想,它是通过对损害(或保护)生态 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 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 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 (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生态资源的目的。Ll J (二)流域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流域内从事生态保护和建 设、享受生态效益、影响和损害生态系统现状的行 为主体,按其投入、受益、损害的情况,分别获得成 本补偿、支付生态成本、承担治理和修复责任的一 种生态补偿机制。 流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包括流域生态效益受益 者、损害流域生态系统的行为人、对其他利益主体 造成生态损害的行为者。流域生态补偿客体包括 从事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并向其他区域和其 他利益主体转移生态效益的行为主体、因其他行 为主体的社会经济活动而受到水生态环境损害的 利益主体以及流域生态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机构。 (三)流域生态补偿的类型 跨界大型流域生态补偿,包括长江、黄河等大 江大河流域,南水北调工程,三江源流域,鄱阳湖、 

收稿日期:2012—07—0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进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研究”(10BJY026) 作者简介:麻智辉,男,浙江缙云人,江西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小玉,女,江西南昌人,江西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编辑部主编,研究员。 

63· 洞庭湖等大湖流域补偿等,其流域范围涉及到几 个甚至十几个省市,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界定 困难。 跨省中型流域生态补偿,如新安江流域、两江 流域、汉江流域、黑河流域等流域生态补偿,因其 流域范围主要涉及到两个省市,造成在确定补偿 主体和客体、测算补偿成本和补偿标准时都存在 定困难。 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如东江源、密云水库等 水源地补偿,由于其流域范围可能在省内,也可能 涉及到两个以上省市,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供水 区可能处在同一辖区,也可能分属不同的辖区,因 此,在确定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以及其中的利益 关系时也需要充分协商。 二、流域生态补偿的难点 (一)流域补偿的标准难以确定 补偿标准的确定是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关 键,也是难点。从制度上看,全国还没有形成规范 的补偿标准管理体系,生态补偿更多的是借助市 场机制、政府渠道和社会平台等多元途径来确定 标准。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办 法:一是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由上级 政府测算出一个合理补偿的标准,这个标准可以 是局部的,也可以是跨流域全国性的,并由中央或 收益地区政府提供横向转移支付;二是从 民生 活水平大致相当的角度。流域上下游地区和饮用 水源地j二下游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差异,经济发达 程度可能相差很大,居民收入水平往往差距甚远, 必须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使实施生态保护地区 的居民收入水平不低于总体平均水平;三是从生 态环境或服务的市场价格角度。根据水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碳汇交易等方式,以市场成交价作为 补偿标准。从技术上来看,由于生态系统价值的 非定量化,尚未建立科学的环境价值标准和评价 体系,依据的方法和标准都不统一,生态补偿标准 随意性较大,仅目前实施的一些补偿办法,普遍存 在着缺项较多、标准过低、综合性差的情况。由于 补偿标准还涉及到不同流域社会、经济、文化、自 然条件差异,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投入资金多少等 复杂的因素,以现有的技术水平,还难以客观评价 下游流域收益大小和一t-.游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损失 多少,生态补偿的金额也就难以确定。 (二)流域补偿的交易成本难以准确核算 由于全国各流域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和信息 64· 系统,交易成本如何科学评估成为流域生态补偿 市场的障碍。虽然流域各级政府在污染物控制和 水土保持方面做r大超丁作,对流域水量和水质 有了较大的调节和改善,但足,由于·些跨界流域 江水沿途必须经过 些jr业经济发达地 才能刽 达下游目的地,因此,征这一过程中水质可能发 变化。而流域内外各省之『n】没行形成信息埘称的 市场,补偿与保护之『日J没有形成 接的约束机制 和互动机制,交易成本难以确定 同时,流域f{1{ 游地区作为水源涵养 ,对下游地区流域保护具 有重要作用,要求作为水源 的水质必须达到1c 游用水标准,这需要较高的保护成本,而 家和r 游省份又没有足够的乍态补偿.这就对流域f 游 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限制,使流域水源涵养 经济发展落后的局丽无法得到改善,造成经济发 展和环境保护产生矛盾。 (三)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r由困家 法卡“ 地方立法共同构成的环境法律体系,在这 法律 中也包含了一些生态补偿的规定,但是,由于环境 问题、生态问题,许多是跨地f=:!(、跨省份甚至是跨 国的补偿问题十分复杂,某个地区、某个方面的环 境保护法律很难替代区域生态补偿法律。虽然 制定了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但现有法规中埘流域 生态补偿问题的考虑尚 够令衙成熟。从 家层 面卜看,我国目前还没仃制定流域生态补偿法,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也没有々门的章 节就区域生态补偿制度问题作出规定。与区域乍 态补偿有关的规定大部分属于法规和规章,例如: 2005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要完善牛态补偿政 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 移支付应考虑q三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I1J分别 开展生态补偿试点”。t 2 2006年3月,拿斟人人发 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年规划纲 要》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 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7年5月.罔务院印 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健令矿产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歼发牛态补 偿机制。开展跨流域乍态补偿试点 J:作” 2007 年8月, 家环保总局印发的《父_r开展生态补偿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J“研究建立自然保护 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外发和流域水环境 保护等重点领域乍态补偿标准体系,落实补偿 利益相关方责任,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法、模 式,建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长效机 制”。上述法规和规章立法的层次都比较低,缺乏 权威性。一些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补偿客体、补 偿依据、补偿标准、补偿对象、补偿程序等在实践 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方 案,使得生态补偿难以合法有效地进行。 (四)流域生态补偿的途径比较单一 目前,国内流域生态补偿的主要途径有以下 几种:一是传统的政府主导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二 是市场化补偿方式,三是各界自愿捐赠的社会补 偿方式。我国现阶段的流域生态补偿途径主要是 第一种,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补偿方式大多限 于政府途径,对于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方式如水权 交易、排污权交易、碳汇交易等,开展较少。这种 仅仅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转移资金来进行补 偿的模式,往往会导致生态补偿目标不明确,环境 保护地区出现“搭便车”的现象,限制了流域生态 环境保护地的发展,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显然是 不可持续的,也是难以使流域生态保护地彻底摆 脱贫困的。只有采取政府、市场、社会三方结合的 方式,实现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才能弥补 财政补偿资金不足,满足流域生态保护地居民生 存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地 和收益地区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五)流域生态补偿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流域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 是集权式管理模式。设立负责流域水资源统一开 发、管理及多种经营的流域管理局,如美国的田纳 西河流域管理局,属于一级政府部门,对中央政府 负责,有专门的经费,立法赋予其高度的自治权。 第二种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管理模式。设立综合 流域管理机构,实行以自然流域管理为基础的管 理体制,主要职责是调配水资源和控制水污染,如 法国流域管理机构。第三种是分散式管理模式。 即按照水的不同功能对水资源进行分部门管理, 以此为基础设立流域管理机构,如日本流域管理 机构。中国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跨行政区流域环境 协调系统,诸如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 等机构更多的是水利部下属的治水以及主管水资 源分配的机构,它们并没有环境协调、监督、执法 等相关的权限。这种流域管理体制分散,涉及林 业、农业、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部门与部门之 间、部门与行业之间、流域与区域之间,条块分割, 互相牵制,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手段,增加了环 境污染治理的难度,导致补偿管理多元化,生态补 偿实际上成为“部门主导”的补偿。责任主体不明 确,难以形成合力,导致生态补偿效率低下。 三、流域生态补偿的途径选择 (一)市场途径 1.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污染者之间交 易排污权,实现低成本治理。由于排污权实际上 是一种排污许可,在实际操作中排污必须经过环 保部门审查,排污者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必须在 行政许可的范围内,超出许可排污就会受到相应 的处罚。具体操作是由环保部门评估出一定区域 内满足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最大 允许排放量分成若干规定的排放份额,每份排放 份额为一份排污权。政府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 采取一定方式,如指标、拍卖等,将排污权有偿出 让给排污者。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根据使 用情况,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排污权买人卖出。 2.水权交易 水权交易是指由于流域上游地区采用一系列 的节水措施使其出境水量超出了目标值,即初始 水权未完全使用,则使用这部分水量的下游地区 需要向上游交纳一定的使用费购买这部分水资源 使用权。水权交易是实施区域生态补偿的有效手 段。基于不同的水量分配方式,水权交易分为跨 流域交易和流域上下游交易等不同形式。_3 跨流 域水权交易的典型案例是浙江义乌一东阳水权交 易,位于金华江下游的义乌市是我国著名的小商 品城集散中心,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严重缺乏,而 上游的东阳市水资源相对丰富。2001年l1月24 13,东阳市和义乌市首次签订了城市间协议,东阳 市以4 立方米的成交价格将其境内的横锦水 库每年4999.9万立方米的永久用水权一次性转 让给义乌市,并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现行一类饮用 水标准。_4 经过交易,水权的购买方降低了获取水 资源的成本,而水资源的出卖方也取得了比节水 成本更高的效益。 3.碳汇交易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 定书》规定的碳排放标准,可以采用在发展中国家 投资造林的办法,以增加碳汇,抵消碳排放,从而 降低发达国家本身总的碳排量的目标。引申到国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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