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专题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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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商法

公共基础——商法

商 法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一、概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43(三)份额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六)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圣才出品】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圣才出品】

六、商法(一)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特征(1)公司须依法成立;(2)公司具有集合性;(3)公司具有法人资格;(4)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3.公司的分类(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可以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封闭式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放式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

(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资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4)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在法律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4.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立法例①核准主义;②准则主义。

(2)公司设立的方式①发起设立;②募集设立。

(3)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设立中的公司是一种权利受到限制的社团组织,设立大会为设立中公司的机关;设立中的公司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应依法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设立中的公司可以从事民事行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民事合同。

5.公司的住所与名称(1)公司住所我国《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公司名称①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

②公司的名称由四部分构成,依次是:公司所在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③公司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国家”字样的,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④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营业,也不得转让预先核准的名称。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商法之外商投资企业法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商法之外商投资企业法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商法之外商投资企业法篇【导语】通过近几年的统计,大部分海南事业单位招聘都是考的公共基础知识,因此,考事业单位就准备公共基础知识也已成为了广大考生所熟知的事。

那么问题来了,很多考生都知道事业单位考公基,那公共基础知识到底考些什么内容呢?大部分人还是似懂非懂,似知非知。

在此,海南中公教育特为大家准备了一系列的公共基础知识资料,首先我们得知道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道德、时事政治以及各类常识知识,知识点是这么多,但不一定每个招考都考全部内容,具体的考试内容还要根据公告来定。

今天,我们来学习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商法之外商投资企业法!【分值】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正文】一、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基本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外商投资企业法共有三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

(一)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1)技术水平落后的;(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三)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身体健康的;(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四)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而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故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不得请求其交付保险费。

由于受益人的赔偿请求权属于固有权,并非继受而来,因而受益人所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其次,必须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

受益人既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

但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他所受领的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与经济法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与经济法

一、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人事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独立的市场主体。

企业法是指调整国家组织管理企业及企业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我国,目前最具有法律意义的企业分类有:从企业的组织形态和责任形态划分,企业可以分为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从企业的有所制性质划分,企业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

(一)公司法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民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股东人数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全部认缴,但股东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期缴足。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商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商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根底知识》考点稳固《商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聘请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项选择题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对汇票的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不包括_____ A: 出票人B: 见证人C: 背书人D: 承兑人参考答案: B此题说明:【答案】B。

解析:《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多项选择题以下哪项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类型?_____A: 股份B: 有限责任公司C: 两合公司D: 国有独资公司参考答案: ABD此题说明:[解析]《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另外,该法第65条第2款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托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由此可知,A、B、D三项均中选。

两合公司,是以共同商号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其股东的一人或数人以其一定的出资财产数额而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其他股东负无限责任。

两合公司并不是我国公司法认可的公司形式,排解C项。

因此此题答案为ABD。

3、单项选择题依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款项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_____A: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B: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C: 银行贷款D: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参考答案: D此题说明:【答案】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以下挨次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留意,是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按挨次清偿,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即属于破产费用。

故D 正确。

4、多项选择题天鹏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且依法设立了监事会,其法定代理人为总经理魏某(非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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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专题1.(单选)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的有关表述中,错误的是: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单选)以下关于公司转投资正确的说法有:A,有限责任公司既可以向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B,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C,公司在对外投资时其累积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D,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行为也是一种转投资3.(单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有严格的限制,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时,对以下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其中哪些情况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A,甲,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刑满释放刚满4年B,乙,为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C,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D,丁,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现该企业资不抵债10万元,债权人一直在追讨4.(单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B,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C,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D,股东提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要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5.(单选)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资产总额为8亿元,2006年1月甲公司以本公司资产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5亿元,则该事项应当A,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B,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C,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D,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单选)A有限责任公司系一物流公司,有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为500万元。

为扩展业务,经董事会决定,即日起实施下列方案,请问哪一项方案是合法的?A,以A公司的名义投资500万元,与B公司组成合伙企业B,以A公司的名义向C食品公司投资500万元C,以A公司的名义向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D,规定公司章程经2/3董事会成员同意可以修改7.(单选)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

这里谁负“有限责任”?A,“大木采石场”对企业债务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8.(单选)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想取得甲的全部财产份额,但乙必须取得丙的同意B,甲想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弟弟,但这种转让必须取得乙、丙的同意C,如果乙、丙同意,丁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D,经乙、丙同意,甲转让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9.(单选)张辉、李文和赵某合伙出资设立一家铝材加工厂,在经营期间,李文因个人急需资金,未经张辉和赵某同意,便以该厂部分产品出质向陈新借款5万元并已交付货物,由于李文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又谎称已征得张辉和赵某的同意,陈新对其擅自处分这些产品一事并不知情。

张辉和赵某得知后不同意李文的行为。

对此正确的看法有:①由于李文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将其财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出质,故其出质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②由于李文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因此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③李文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对此铝材加工厂须对陈新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为由对抗不知情的陈新④李文虽然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很多事务处理,即使外界不知道合伙内部的限制也不能当然发生效力A,③B,①③C,④D,①②④10.(单选)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

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

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

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

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

本案应该如何处理?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11.(单选)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C,对个人独资企业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D,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应该缴足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12.(单选)2002年7月,张丹个人投资兴办了乐天服装厂。

由于服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2005年5月,张丹决定解散该服装厂投资于其他行业。

其后张丹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一项是违反《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的?A,张丹自己担任清算人对乐天服装厂进行清算B,在清算前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C,在报纸上发表声明“乐天服装厂已经解散,请其债权人尽快提出偿债请求,五年内未提出的,本人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D,在清算期间,客户霍某找到张丹要最后订购一批服装,张丹本不愿再接生意但在其再三请求之下答应了其请求,并与之订立了买卖协议13.(单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A,仍应承担责任B,不再承担责任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清请求的,该责任消灭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清请求的,该责任消灭14.(单选)英国人史密斯与荷兰人萨姆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100万美元(其中史密斯的出资包括专利技术出资)在广州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

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两家分公司。

史密斯和萨姆的第一期投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A,提出成立公司的申请之日B,取得营业执照之日C,取得营业执照前30日D,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日15.(单选)美雅服装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法院依法组成了清算组。

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在破产清算期间,清算组依法可以从事的活动的有A,清算组决定以美雅服装有限公司的一套设备为工商银行的贷款提供抵押B,清算组留足偿债资金后将公司财产按比例分配给股东C,为了使美雅服装有限公司获取利润以偿债,清算组于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笔销售合同D,为了使美雅服装有限公司获取利润以偿债,清算组决定继续履行其未履行的合同16.(单选)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消主张。

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A,甲公司主张抵消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主张抵消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消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消142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权。

”17.(单选)本票与汇票相比,在绝对记载事项中缺少的是A,付款人名称B,收款人名称C,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承诺D,出票日期18.(单选)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A,付款人以其与持票人的债务纠纷正在诉讼期间为由,而不予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B,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暂停业务活动的C,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D,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因为犯罪行为而畏罪潜逃的19.(单选)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资格的要求,下列判断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为受益人B,已经死亡的成年人可为受益人C,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为受益人D,只要活着出生的胎儿也可成为受益人20.(单选)“天伦”号货轮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遭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

船长雇拖轮将“天伦”号拖到避难港。

下列选项哪个不应列入共同海损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B,失火烧毁的货物C,为将“天伦”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21.(多选)21,下列股票转让行为,因违反《公司法》规定而归于无效的是A,发起人某甲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后将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B,公司监事某乙持有本公司股票1万股,在任职的第三年将其中的3000股转让给他人C,股东某丙仅以背书方式,将其持有的记名股票转让D,股东某丁在咖啡厅将其所持有的不记名股票通过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22.(多选)2005年底,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收购部分本公司股份作为年终奖励的形式之一奖励给本公司年度优秀员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决议B,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C,用于收购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D,应当收购股份6个月内将股份过户给员工23.(多选)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些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万元,故减资15万元后,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当在30日内登报公告3次”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24.(多选)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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