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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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供应已经成为每个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电力使用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电费。

由于高额电费、拖欠电费、电表蹩脚等问题的广泛存在,很多供电所都面临着电费回收难的问题。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各地都制订了相应的“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首先,每个供电所都要建立健全的电费回收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详细列举各种电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周期,并对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

其次,供电所要建立完善的电费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每个用户的电费缴纳情况。

对于拖欠电费的用户,应该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如电话催款、上门催款、律师信催款等。

此外,在实际的电费回收工作中,还要注重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供电所回收电费的方式应该依法合规,不得进行恐吓、诈骗行为;对于收费争议,要积极制定合理解决方案,避免激化矛盾,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那些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供电所可以采取断电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使用断电措施时,应该有相应的规定,确保不会对用户的人身财产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失。

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在用户使用电力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最后,除了要落实好管理制度和规定,还需要让供电所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业务能力。

电费的回收也需要电力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

因此,供电所应该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总之,为了顺利地回收电费,在掌握正确的政策和规定的同时,供电所还应该在实际的工作中注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避免诈骗和恐吓等行为。

只有这样,在双方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对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六篇)

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六篇)

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防范电费回收风险,根据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预警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处理。

供电所应根据本细则制定各自电费回收预警预案,并报局营销部。

第三条局营销部负责《预警处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审批预警预案和发布预警信息;供电所负责收集、汇总预警信息,形成分析报告,拟定预警处理预案。

各部室应积极配合,确保预警实施细则执行到位。

第二章电费回收风险类型第四条电费回收风险是指新增电费欠费和电费呆坏帐的风险。

第五条形成新增电费欠费的风险主要有:㈠客户经营出现困难,无力按时支付电费;㈡客户失信,故意转移经营风险;㈢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调整产业政策,导致客户经营困难;㈣电价调整,客户支付电费能力不足或追补电费形成新增欠费;㈤外界干预电费收缴;㈥其他情况可能导致的新增欠费。

第六条形成电费呆坏账的风险主要有:㈠企业改制不全额承担改制前电费债务;㈡企业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部分的电费欠费;㈢发生自然灾害,无法收取的电费;㈣客户故意逃废电费债务;㈤其他情况可能导致的电费呆坏坏账。

第三章预警制度第七条供电所应将电费回收预警管理纳入电费回收日常管理范围。

电费回收预警管理包括:㈠电费回收风险研究、分析、报告制度;㈡客户电费信用和风险等级评价制度;㈢电费回收动态跟踪与快速反应机制;㈣电费回收预警预案。

第八条电费回收预警预案包括:㈠风险识别。

对电费回收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和全面分析,掌握电费回收风险的性质和特征,确定哪些风险需要考虑,同时分析引发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和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对电费回收风险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㈡风险评估。

对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信息的研究、综合,运用有关办法,对风险进行判别是否需要进行处理。

㈢预警处理:根据电费回收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条风险识别依据:㈠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㈡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结构调整;㈢国家对供用电及电价政策的调整;㈣客户的经营状况及信用和风险等级;㈤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㈥欠费构成的变化趋势;㈦新增电费的增长情况;㈧应收电费余额指标的完成情况。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供电所电费回收办法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供电所电费回收办法
考核方法: ①. 该馈路电费回收率{〔该馈路当月回收电费数额/该馈路当月应收总 电费数额〕*100%}每降低 1%,从承包人当月奖金中扣 10 分。〔考核奖金 数额=考核分*月度奖金基数〕 ②. 该馈路电费回收率电费回收得率低于 80%者,当月不受奖。 ③.造成陈欠电费者,本季度不受奖。 4〕.对跨年度陈欠电费由所帮助,承包人进行催收,每季度完成 20%者, 全所人员平均承当分局考核。 5.2 低压台区电费回收率考核根据各人承包台区电费回收率状况对责 任人进行考核。可参照馈路电费标准,根据各人承包的台区,每月进行核 算考核。 注:电费回收考核在生产任务中,按指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同时参照 局考核进行。
核标准,根据个人承包的馈路,每月进行核算考核。
核算方法:
1〕 只有一条馈路上的电费未完成时,由该馈路负责人承当局里的全部 ①. 该馈路当月电费所占比例=〔该馈路当月电费数额/本所当月总电费
电费回收考核。
数额〕*100%
2〕几条馈路上的电费未完成时,根据各馈路负责人所拖欠电费在本月 ②. 每分所占的奖金数=考核奖金/局考核分
源,保证电费准时足额回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我们供电企业自 身的经济效益,意义十分重大。
4.2、加强电费回收应实行措施: 〔1〕、大力宣扬电能商品意识,用电付钱,以《电力法》为准绳,作 好收费工作。 〔2〕、争取电费回收主动,发扬“三千〞精神,确保电费回收。 〔3〕、严格执行加收违约金制度,解决欠费问题。 〔4〕、严格考核 ,调动电费工作人员的主动性。 〔5〕、抓住大户,坚决落实催收措施。 4.3、电费回收的要求: 〔1〕、营业员专职处理电费帐务及票据,做到帐、票、卡一致,按服 务规范收取客户电费,出具项目齐全的合格票据。 〔2〕、营业员严格根据财经规范办理电费业务,并于每月 15 日、20 日、25 日将电费回收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长。

供电公司电费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电费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电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电费管理工作,维护供电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电费收缴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费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电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对用户的电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费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电费管理工作涉及的电费收缴、清费、征费、核算等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费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保证电费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电费收缴第六条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将电费缴纳给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应当及时核对电费账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发票。

第七条用户如有欠费情况,供电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缴纳电费,限期缴费。

第八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缴纳电费,否则供电公司有权采取限电、停电等措施。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电费收缴档案,确保电费收缴工作的记录和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第三章电费清费第十条供电公司对用户的电费进行清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计费标准,确保清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在进行电费清费工作时,供电公司应当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费清费的内部审批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清费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章电费征费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当依法对用户征收电费,对超标准用电、违规用电等行为进行罚款或追缴电费。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在征收电费时,应当考虑到用户的经济状况、用电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征费数额。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征费的监督和申诉机制,保证用户对征费结果有合法的申诉渠道。

第五章电费核算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费核算制度,对电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核算,确保电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对电费的核算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和监督,确保电费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将电费的核算结果及时向用户公示,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用户的监督和检验。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一、引言如今,电力资源日益稀缺,电费回收成为供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电费回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供电所运行的正常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本文将就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进行详细探讨,旨在提高供电所电费回收的效率和准确性,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电费回收制度的重要性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的建立具有多重重要意义。

首先,电费是供电所的主要财源,正常的电费回收能够保证供电所的运行和发展。

其次,电费回收制度能够提高电费的回收效率,减少漏电等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完善的电费回收制度能够加强对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

总之,建立科学合理的电费回收制度对于供电所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电费回收制度的运行流程电费回收制度的运行流程包括接收电费数据、核对电费数据、通知用户缴费、记录缴费情况和结算等环节。

1. 接收电费数据供电所需要定期从电度表等采集电费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个电度表应当配备完善的电费采集设备,以避免错误或偷漏现象的发生。

2. 核对电费数据供电所需要将采集到的电费数据与用户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匹配和完整性。

核对过程中,应注意对异常数据的处理,及时纠正错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3. 通知用户缴费供电所需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用户发出电费缴纳通知,包括正式通知书、短信、电话等。

通知书中应明确缴费金额、截止日期和缴费方式等信息,确保用户能够及时了解并缴纳电费。

4. 记录缴费情况供电所需要建立完善的缴费记录系统,记录用户的缴费情况。

包括实时更新用户缴费金额、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结算供电所需要定期结算电费回收情况,对每个用户进行结算,确保每个用户的电费回收得到妥善处理。

结算过程中,应注意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时与相关用户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并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四、电费回收制度的问题和对策电费回收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供电所线损、电费回收、计量管理责任状

供电所线损、电费回收、计量管理责任状

茨河供电营业所线损、电费回收、计量管理责任状为全面完成局下达的线损及电费回收等考核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和有关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重奖重惩的原则,经所办公会研究决定茨河供电营业所与电工组签订如下责任状:一、目标与责任各电工组长为线损率、电费回收、计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台区营抄员为该台区线损、电费回收、计量管理责任人,组收费员为该组电费收交责任人。

各项考核目标按月考核季度兑现。

局下达低压线损率为22%,高压16%,所对该项指标进行分解;各电工组根据本组实际情况将低压线损分解到各个台区(各台区线损明细附后)。

电费每季度应100%的回收。

二、线损率1、低压配电台区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台区的抄表任务,不得随意拖延和提前。

2、所本部抄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总表抄收任务,并与该台区营抄人员进行核对,抄表不得拖延和提前。

3、台区供电量在1万kwh以上的,线损指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罚款20元,每降一个百分点奖30元;台区供电量在1万kwh以下的,线损指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罚款10元,每降一个百分点奖20元,以上下浮动五个百分点为奖惩封顶,(奖金来源由线损罚款及单位三产中支出)。

如台区线损连续三月上升三个百分点以上,又无原因,经查实属个人责任问题,再扣其台区负责人三个月工资总额的5%。

若绩效工资扣完,在其基本工资中扣除。

4、未经所领导同意,台区责任人不得请人代抄。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一年内发现3次作待岗处理,待岗期内发给基本生活费150元,所聘请人员做清退处理。

5、台区责任人不得估抄、错抄、漏抄,发生一户扣5元,在绩效工资中扣除,直至绩效工资扣完。

6、台区责任人必须每周不定期对所辖台区进行巡视堵漏,发现偷漏,应追补电量。

补电量计入该台区抄收电量。

7、由于抄表失误而造成用户不交和少交电费,电费由责任人承担。

8、收费期间如用户发票有误,收费员必须在20日前交责任人到所更改。

20日以后由收费人负责缴纳该电费发票金额。

【精品】电费回收工作方案

【精品】电费回收工作方案

【关键字】精品电费回收工作方案篇一:电费清查实施方案电费清查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电费管理,严格执行电费电价政策,杜绝公司经济损失,公司决定对各中心供电所XX、XX年度内电费回收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梳理整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专项活动组织机构:1、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宋宇宏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1)监督、督促检查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2)统一领导公司开展电价电费整顿工作。

(3)对全公司的电价电费整顿效果进行评估。

二、专项活动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费电价专项梳理活动,掌握各所XX、XX两个年度内实际电费上缴情况,对陈欠电费进行催缴,确保公司电费颗粒归仓。

三、专项活动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元月7日-元月9日)营销部会同财务部对各中心所XX-XX年电费上缴情况进行梳理,编制《中心供电所XX—XX年度电费回收情况表》,明确各所欠费情况并进行下发。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元月9日-元月15日)各供电所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电费电价整顿工作小组,根据公司下发的《中心供电所XX—XX年度电费回收情况表》,对本所电费回收情况进行仔细梳理,分析欠费构成情况、明确电费回收时限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专项活动办公室汇总。

第三阶段:复核评估阶段(元月15日-2月10日)专项活动办公室对各供电所电费电价专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方式包括根据供电所的整改报告审核各所进账单和系统电费实收情况的一致性,审核核算员票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供电所电费回收相关账务录和现场对客户电费回收情况进行复核。

第四阶段:清理回收阶段(2月12日前完成)专项活动办公室根据审核情况评估各所整改报告,对实际情况与上报情况不符合的要求供电所重新进行梳理。

对整顿方案审核通过的各供电所根据制订的回收方案采取相应的对策,积极开展陈欠电费回收工作,在规定节点内完成电费回收上缴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2月16日)活动结束后,专项活动办公室根据梳理整改情况制定《武宁公司XX-XX年陈欠电费回收整改报告》,并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所电费回收整改情况。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模版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模版

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供电所电费回收工作,确保电费回收工作的及时、准确和公正的进行。

适用于所有供电所的电费回收工作。

二、工作职责与权限1. 供电所负责制定电费回收计划,并确保执行;2. 供电所负责与用户签订电费回收合同,并及时更新合同内容;3. 供电所负责加强对用户电费回收工作的监督与检查;4. 供电所负责及时处理用户的电费问题与投诉,并按照规定进行解决;5. 供电所有权调整电费回收政策,并及时向用户通报。

三、电费回收方式与程序1. 供电所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电费回收,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2. 供电所应当定期向用户发送电费回收通知,明确电费回收的时间、方式和账户信息;3. 用户应按时支付电费,并保证支付金额的准确性;4. 用户对电费回收通知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供电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供电所收到用户的异议后,应当及时核查,如核实用户异议成立,则对用户的电费回收进行调整。

四、监督与检查1. 供电所应当定期对电费回收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与公正性;2. 供电所应当建立完善的电费回收档案,记录每笔电费回收的时间、金额和核查情况;3. 监督部门有权对供电所的电费回收工作进行抽查与监督。

五、违规处理1. 用户未按时支付电费的,供电所有权按照规定进行滞纳金的处罚;2. 用户恶意拖欠电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供电所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责任;3. 供电所未按照规定及时核查用户的电费异议的,监督部门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供电所所有,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版,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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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供电所核算管理工作。

2、工作依据本标准以《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局企业标准、《供用电营业规则》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为工作依据。

3、归口管理与业务职责: 3.1、供电所核心领导小组为全所营业电费抄、核、收归口管理组织,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营业管理工作。

3.2、全体人员负责各自维护管理的用户抄、核、收工作及全所电费的核算、统计上报工作。

3.3、营业员负责电费帐务处理及电费上解工作。

3.4、各专责负责各自维护管理区内用电客户的抄表、催费工作。

4、收费管理: 4.1、电费回收的重要性:电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是维持发展电力企业再生产主要资金,保证电费及时足额回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我们供电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意义十分重大。

4.2、加强电费回收应采取措施:
(1)、大力宣传电能商品意识,用电付钱,以《电力法》为准绳,作好收费工作。

(2)、争取电费回收主动,发扬“三千”精神,确保电费回收。

(3)、严格执行加收违约金制度,解决欠费问题。

(4)、严格考核,调动电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5)、抓住大户,坚决落实催收措施。

4.3、电费回收的要求:
(1)、营业员专职处理电费帐务及票据,做到帐、票、卡一致,按服务规范收取客户电费,出具项目齐全的合格票据。

(2)、营业员严格按照财经规范办理电费业务,并于每月15日、20日、25日将电费回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长。

(3)、营业员应该每天进行对帐,核对实收电费与陈欠电费,作到日清日结;如果对不上帐,必须查明原因;该谁负责,谁负责赔偿,且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具体考核与核算差错考核标准一致)。

(4)、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核算差错,应该及时与分局营业员联系进行处理。

(5)、催费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停送电 __度。

5、奖励与考核:
5.1馈路电费回收率考核馈路电费回收率考核执行分局的电费回
收考核标准,按照个人承包的馈路,每月进行核算考核。

1)只有一条馈路上的电费未完成时,由该馈路负责人承担局里的全部电费回收考核。

2)几条馈路上的电费未完成时,按照各馈路负责人所拖欠电费在本月总电费中所专的比例进行核算考核。

核算办法:
①.本所当月欠费率=(当月未收回电费数额/本所当月总电费数额)*100
②.1百分点所占的考核分=局电费考核分/欠费率的百分点
③.该馈路当月欠费率=(该馈路当月未收回电费数额/本所当月总电费数额)*100
④.该馈路欠费考核分=1百分点所占的考核分*该馈路的欠费率的百分点
⑤每分所占的奖金数=考核奖金/局考核分
⑥.该馈路当月考核奖金=该馈路欠费考核分*每分所占的奖金数
2)当电费回收率全部完成时,所奖励奖金按照各馈路电费总额在本所当月电费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核算办法:
①.该馈路当月电费所占比例=(该馈路当月电费数额/本所当月总电费数额)*100
②.每分所占的奖金数=考核奖金/局考核分
③.该馈路奖励考核分=该馈路当月电费所占比例*局考核分
④.该馈路当月奖励奖金=该馈路欠费考核分*每分所占的奖金数
3)当馈路责任人未完成电费回收率时,责任人除承担局里的考核以外同时承担本所的考核。

考核办法:
①.该馈路电费回收率{(该馈路当月回收电费数额/该馈路当月应收总电费数额)*100}每降低1,从承包人当月奖金中扣10分。

(考核奖金数额=考核分*月度奖金基数)
②.该馈路电费回收率电费回收得率低于80者,当月不受奖。

③.造成陈欠电费者,本季度不受奖。

4).对跨年度陈欠电费由所协助,承包人进行催收,每季度完成20者,全所人员平均承担分局考核。

5.2低压台区电费回收率考核按照各人承包台区电费回收率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可参照馈路电费标准,按照各人承包的台区,每月进行核算考核。

注:电费回收考核在生产任务中,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参照局考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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