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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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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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大全法律法规大全第一章:宪法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章通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罪●第三章刑事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案件●第三章诉讼参与人-第二章: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决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商登记●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章:经济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的设立和登记●第三章企业的组织形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活动●第三章投标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监督●第三章金融机构的业务-第四章:劳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第三章劳动争议仲裁-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申请●第三章专利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第三章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第三章著作权终止和继承-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络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宪法:国家根本法。

法律案例讲座课件(3篇)

法律案例讲座课件(3篇)

第1篇一、课程简介本课件旨在通过分析具体法律案例,帮助学员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法律原理以及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本次讲座将选取典型案例,结合法学理论和实际操作,探讨法律问题的解决路径。

二、讲座目标1. 理解案例背后的法律原理。

2. 掌握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

3. 提高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激发对法律实践的兴趣。

三、讲座内容第一部分:案例背景介绍1. 案例名称:《某某合同纠纷案》2. 案例类型:合同纠纷3. 案例来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4. 案件简介: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一批货物。

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被告遂起诉原告。

第二部分:法律条文解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原告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法律依据分析:-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 原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 被告有权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

3.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原告支付被告货款及违约金。

-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总结1. 本案涉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违约责任问题。

2.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3. 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部分:法律实践应用1. 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违约。

3. 发生合同纠纷时,应积极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部分:互动环节1. 学员就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

2. 讲座教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第二节刑法基本原则

第二节刑法基本原则

三、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1.历史的方法 2.比较的方法 3.案例分析的方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刑法的概念、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与体系
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 体地说,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 了维护其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 意志,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 负刑事责任。并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 律。
• (2)关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理解
• 所谓“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 • 第一,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 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规定。 • 第二,刑法第90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 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 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 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的规定。 • 第三,现行刑法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 法的规定。 • 第四,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作出的例外规定。
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 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原则: 1.属地原则; 2.属人原则; 3.保护原则; 4.普遍原则; 5.折衷原则: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其他原则为补 充。即在本国领域内犯罪的,一律适用本国刑法;本国 人或外国人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有条件地适用本国刑 法。多数国家采用折衷原则,我国也是如此 多数国家采用折衷原则, 多数国家采用折衷原则 我国也是如此。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 • 1、排斥习惯法 • 2、禁止类推 • 3、刑法无溯及效力 • 4、禁止绝对的不确定刑 • 5、明确性原则 • 6、实体的适当原则

刑法总论知识点

刑法总论知识点

刑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一、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

它是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1979年颁布,1980年1月1日施行.1997年对它进行了一次大的修改,习惯上我们把1979年未经改动的刑法称为旧刑法,把1997年经过修订的刑法称为新刑法。

截止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增设和修订了一系列罪名。

2、单行刑法。

(与附属刑法一道被称为“特别刑法”)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制定,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形式出现,是对刑法典的补充,它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97年以后全国人大常委又颁布了新的单行刑法,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规定》--目前为唯一一个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在行政法、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即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轻则处以行政处罚,重则规定刑事罚则,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我国的附属刑法称不上真正的刑法。

一、刑法的性质:1、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

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干预社会的谦抑性(补充性).4、其他法律的保障性。

二、刑法的根据、任务和目的1、根据和目的:刑法:第一条根据:宪法。

目的:保护人民。

2、刑法的任务:《刑法》:第二条四、刑法的体系: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每一部分又分为章、节、条、款、项、段等层次。

全文用统一的序号。

五、刑法的解释(一)以解释的主体或者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所作的解释.刑法实施中,司法机关发生分歧,立法机关出面解释。

如对第93条第2款的解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二)以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1、文理解释。

对条文的字、词、句的概念、术语,从字面含义上加以解释。

既不广于字面含义,又不窄于字面含义,不偏不依的解释。

第19讲 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新版)

第19讲 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新版)

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安全生产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判断矿山生产安全的犯罪主体、定罪标准及相关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

本讲要点:1、安全生产犯罪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犯罪及其刑事责任3、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内容讲解: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于1997年3月14日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条文作出了重要修改和补充。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惩安全生产犯罪的决心。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原有的两条规定作出了修改,同时增加了两条新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原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刑罚作出了修改。

随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增多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构成公众(人员)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事故的犯罪时有发生。

但是,因为原《刑法》中没有相关规定,以致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于法无据。

为了严惩这两类犯罪分子特别是隐瞒事故犯罪分子,《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和瞒报、谎报事故罪的两条规定。

一、刑法的基本理论(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刑法的性质和任务,贯穿于刑法始终的指导刑掣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1997年修订的《刑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在总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分别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课件(刑法)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课件(刑法)
问 题:误将砒霜当做白糖放入菜中,致使客人死亡,是不是犯罪?
分 析:
本案中某甲显然不是有意想害死其舅舅,故可以排除其故意犯罪的 嫌疑。某甲应该能预见到自己可能会拿错东西,但是由于缺乏必要 的警惕,误把砒霜当做白糖放入食物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应负一定的刑事责任。某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罪。(法律 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课件
教育议程:
一、社区矫正对象点名 二、刑法的概念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四、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五、排除犯罪的事由 六、总结 七、什么是法律援助 八、观看《一米阳光》微视频
二、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 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定哪些 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案例
2002年5月26日晚9时许,原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总经理徐建平与其妻 子丁遐(公司董事长)吃过晚饭后,先后回到位于柯桥的公司卧室内, 因工作及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徐建平借着酒劲,一手拿起茶杯向丁遐 头部猛击,一手使劲掐丁的颈部,直至妻子窒息死亡。作案后,徐建 平用钢锯将尸体肢解,抛入消防蓄水池内。次日,徐建平乘车潜逃到 江苏省南京市。2002年11月15日,徐建平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用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 卫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受侵害的行为。(正当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预防犯罪》做守法的公民PPT课件

《预防犯罪》做守法的公民PPT课件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学习任务一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 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学习任务三
材 料 : 某 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寻衅滋事案件。被害人李某今年刚满14岁,因 隔壁村委会有无线网络,5月的一天21时许,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自行车到隔壁村委会,在村 委会对面的台阶上连着Wi-Fi玩手机。次日凌晨,被告人龙某酒后看见坐在路边上网的李某 , 觉得不顺眼 , 遂对李某随意进行殴打、罚跪,并将汽油泼在李某身上吓唬他,导致被害人 李某头部、胸部、腿部多处受伤。案发后,龙某藏匿起来,但经公安民警布网追查并最终 被抓,他只得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一、宪法及宪法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是中国现行有效的宪法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刑法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该法规规定了刑事犯罪的种类和刑罚的适用原则,保障了社会公共秩序。

三、民商法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该法规规定了个人和法人的权利、义务、民事行为的效力等内容,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该法规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法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该法规规定了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公正的行政司法机制的实施。

五、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该法规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该法规规定了对发明创造的保护措施,鼓励创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该法规规定了对著作的保护,保护了作者的权益。

以上法律法规仅为部分示例,还有众多法律法规适用于不同领域和场景,在日常生活、经济交易、社会秩序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将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非真实法律法规的完整列表。

根据实际情况,应查询官方权威渠道获取最新的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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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 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造 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从业人员由于不服从管理, 违章操作,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没有 履行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五、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 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 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主要特征是: 1.客观方面,必五须、有失造火成罪危害公共安全的严
重后果。如果仅有失火行为而没有造成严重 后果,或者损失轻微,就不够成本罪。 2.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即行 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前 一种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后一种为过于自信 的过失。
不履行职责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即应为而不为。 其既包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也包括虽在工作岗位但不履行法律或其职务要 求其履行的义务。
三、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够 成本罪。
遭受重大损失既可以是重大经济损失, 也可以是重大人身伤亡后果。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 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 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 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 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是指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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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 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刑法中与消防违法行为有关的罪责 有失火罪、放火罪、消防责任事故 罪、危害安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和重任事故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 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 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毁坏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防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 方法致人重伤、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五、失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失火罪 的刑罚实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六、放火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破坏工厂、 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 森林、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 其他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 五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 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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