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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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思考问题:பைடு நூலகம்
• 1、共产主义思想在世界范围内的挫折是否 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会淡出历史舞台? • 2、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实践有什么历史教训? • 3、中国法治建设应怎样发展马克思主义法 学?
第三节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 承和与发展
• 一、列宁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形成和发 展 • 二、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在苏联的命运和我们 的反思
– 从具体到抽象
• 2、叙述方法
–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适用阶级 对立的社会。” • 2、“法不是国家的独占物,一切具有强制 性的有类似法的特征和功能的社会规范都 是法如习惯法、民间法、非官方法、自然 法”。 • 3、“法是市民社会的要求,并不一定是统 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4、“法是理性的体现,并不一定是统治阶 级意志的体现。”
• 唯心主义法学观——唯物主义法学观
–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 – 《摩泽尔记者的辩护》 –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 《德意志意识形态》 – 《哲学的贫困》 – 《共产党宣言》
• 法国革命研究
• 《资本论》出世
• 《哥达纲领批判》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使命
• • • •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意义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批判和反思
• 1、经济条件:
–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法权关系发生变化
• 2、政治法律条件:
–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
• 公法: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 私法: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
• 3、思想渊源:
– 理性主义的古典自然法理论 – 德国古典哲学思潮影响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1. 马克思的法学观点马克思主要是从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角度出发,对法律和国家进行了分析和批判。

他认为法律、国家以及其他的政治制度都是经济基础的表现,是为了维护一定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

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法律和国家成为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在马克思的法律哲学中,他认为法律是受经济基础条件制约的上层建筑。

法律起源于私有制的出现,是私有制社会中阶级矛盾和利益斗争的产物。

同时,他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人类社会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具有相对历史性。

马克思还提出了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矛盾性。

他认为,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即法律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征,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简单反映。

同时,法律的绝对效力也是有矛盾的,因为法律是受经济基础条件制约的上层建筑,当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革时,法律也会受到影响而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法律理论体系,是对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全面研究和批判。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法律却受到经济利益的制约和特定阶级的利益要求。

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发挥法律作为社会调节机制的作用,为人民谋求利益,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利益。

二、当代启示1. 重视阶级斗争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强调了阶级斗争和经济基础对法律和国家的影响。

在当代,我们也应该深刻认识到阶级斗争和经济因素对于法律的影响作用,不能简单地认为法律是一种中立的工具。

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阶级生活的客观实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立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律要求的法律体系。

2. 坚持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关于法律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矛盾性,也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矛盾性,做到在维护司法独立的同时,要尊重和维护法律的创新和更新。

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科学背景

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科学背景

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科学背景华西临床医学院泌尿外科博士刘建军B030761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阶级性和实践性的基础上成为唯一科学和彻底革命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科学背景:首先,在社会科学方面,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具有决定意义。

在资本主义矛盾日益尖锐化的基础上,无产阶级登上政治斗争的舞台,为实现推翻资本主义旧世界和创建共产主义新世界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科学世界观的指导,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阶级基础。

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打破了封建时代的各民族闭关自守的状况,剥去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外衣,等等,使社会规律、社会物质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显露出来,为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创立完备的科学的唯物主义哲学提供了客观条件。

其次,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新发展,表明已具备马克思主义产生的自然科学前体。

恩格斯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个化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

以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的进化论三大发现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法,打破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行而上学性质,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地揭示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从十九世纪下半叶开始,自然科学在研究方式上发生的一个飞跃,即从经历长达四个世纪之久的搜集资料的阶段逐步转变到系统地整理资料和上升到理论概括的阶段。

这种转变带来的最重要的成果是揭示了自然界各种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和他们的发展过程,发现了自然界各种运动形式的许多重要规律,从许多方面打破了由几了世纪以来的自然科学状况所形成的行而上学自然观。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举出以下几个重要方面:1. 一七五五年康德提出的关于太阳系起原的“星云假说”,坚持地球和太阳系有一个发生和发展过程,打破了“宇宙神创”和牛顿的“神的第一次推动”的维心主义行而上学观点。

2. 一八三○年,英国地质学家赖尔根据生物化石的发现提出并论证地球地层渐变的理论,打破了上帝的“惩罚”造成“灾变”的行而上学观点。

马克思哲学下的法律思想

马克思哲学下的法律思想

浅析马克思哲学范畴下的法律思想摘要:马克思在分析哲学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基础上,摒弃了独立的哲学,创建一种分析现实社会矛盾为任务的新唯物主义,这一命题具有很强的超越性和现实性。

马克思法律思想也不例外,本文意在通过梳理马克思哲学范畴的脉络,理解马克思哲学范畴下的法律思想,以期为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不断创新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马克思马克思哲学法律思想马克思作为旷世的伟人,集伟大的思想家与革命家于一身,出生于1818年5月5日的他在创新和发展哲学而奋斗一生的同时,也积极参与了当时社会中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讨论。

马克思毕业的第一篇政论文章《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即是一篇法学专论。

时至今日,我们还在不懈地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以期能够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主要哲学观马克思被誉为“千年来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主要是其创立了哲学的唯物史观,这是“科学界思想中的最大成果,人们过去对于历史和政治所持的及其混乱和武断的见解,为一种极其完整、严密的科学理论所代替”]。

在不断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等现代德国哲学思想家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实现了在哲学观上的变革。

一是他反对把哲学看成是一种形而上的、单纯独立的思想运动,而认为所谓的一般思想运动都是从现实的不同思想历史联系中抽象出来的,它不能同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相互割裂开来,某一种思想的产生,概念的出现,都是人类现实物质生活不断升华的结果,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他没有历史,没有发展”二是马克思重新对哲学和历史现实的关系进行了界定。

这一改革可以从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争辩中看出来,马克思认为世界的变迁不是哲学的实现,而相反,哲学的变迁是由于现实世界发展的表现,不是哲学支配世界,而是世界支配哲学。

哲学家与哲学的历史地位都是由现实世界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所决定的,这一对哲学的定位使哲学不再在思想和概念的重构中自我认为能够设计未来世界、社会的蓝图,哲学家也不应该成为脱离社会实际的规划者和社会导师,这一新的界定为重新审视哲学的内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形成解析

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形成解析
导作 用 。 关键 词 : 克 思 ; 治思 想 ; 心主 义; 物 主 义 ; 成 马 法 唯 唯 形
马克思主义 法 学是马 克思主 义的重 要组成 部 分,它 同马 克思 主义 是 同步发展 的 。 克思主义法 学是 在特定 的社会 历史 条件下 , 马 经过 马克 思、 恩格斯 艰苦卓 绝的理 论探 索, 并在 继承前 人 的基础上 不 断突破 的结果 。 马、恩法治 思想经 历 了 由唯心 主义 向唯 物主 义 转变 的过程 , 体可划 分为三 个阶 段: 大 新 理性 批判 主义阶段 这一阶 段大致 从 l3 8 5年到 14 年 , 8 2 受德 国古典 哲学 的影响 , 马克 思 、 恩格斯 从人类 精神 的发展 来理解 法, 确立 了 以人 类 自由理 性为 核心 的新理性 批判 主义法 治思想 。 马克思 于 11 年 5月 5日生于普 鲁 士莱茵 省特利 尔城 , 88 是犹 太人 。父亲 亨利希 ・ 克思是 一位律 师 ,曾担任 莱茵 省律 师协会 马 会长, 马克 思深 受其影 响 。13 年 1 月 , 克思 开始进 入波 恩大 85 O 马 学法律 系学 习, 86 l 月 , 入柏林 大学法 律 系。在 波恩 大学 13 年 O 转 学习期 间 , 克思先 后学 习了 《 马 法学 全书》 《 学纲要》 《 马法 、法 、罗 史》 《 意志法 学史》 《 、德 、 欧洲 国际法》 《 和 自然法》 法学 课程 。转 等 入柏林 大学后 , 马克 思继续勤 奋攻读法 学 , 并把主 要精力 放在 建立 法哲学 体系工 作上 , 图从现代 法本 身引 申出 自己的基本 原则 , 意 并 把 它们 贯彻到 罗马法 中 。在 《 给父 亲 的信 》 力 图创 立 一个新 的 中, 法 学体 系的 马克思 ,认真撰写 了一 个 30个 印张 的法 学 大纲 。马 0 克思力 图创立 的这 一 的法 学体系 , 新 深受 康德 主义 的影 响 。当马 克思根据康 德 理想主 义世界观 构筑法 哲学体 系的 意图不 断遭 到困 难时, 马克 思感到 自己正面 临着 一场” 精神 危机” 。在 康德那 里 , 主 体 与客体 、 思维与存在 是绝对对立 的 , 他用主 体驾驭 客体 , ” 从 应有 ” 加 以考 察, 推演 出” 有”用” 现 , 应有” 审判 ” 现有 ” 。此时 , 马克 思 因刻 苦 学习 , 身体健康 严重 受到损 害 , 到柏林 郊 区施特纳 劳休 养 。 来 修 养 期问 , 克思认 真研读 黑格尔 的著作 , 马 被黑 格尔哲 学的辩 证法所 吸 引 。 克思接 受黑格 尔法哲 学思 想的原 因, 要是 黑格尔 思想体 马 主 系 的开端 是” 在” 实有” 强调 从现实 本身 中寻找 观点 , 存 或” , 而不 是 任 意分割客 体 ,从而 能够 在一 定程度 上解 决现有 之法 与应有 之法 之 间的矛盾 , 决 了康 德主 观唯心 主义法 哲学 观 的致 命缺 点 。 即解 在 此基础 上 , 马克 思写下 了 2 4印张 的著作 《 克莱 安泰斯 , 或哲 学 的起 点和 必然 的发展》 在这 部著作 中过去” 彼此 完全 分离 的科学 与艺术 在这 里在一 定程度 上结合起 来 了” , 应 有” ” ① 即” 与 现有 ” 的对 立 、 分 离, 开始得 到解 决。然 而, 随着 社会 实践 的发展 , 马克 思清醒 地认 识到 , 黑格 尔的法 哲学 是” 方哲 学” 官 的化身 , 他试 图给 社会历 史的 发展规 定一 个 界限 , 其体 系与方 法是 矛盾 的 。现 实斗 争 的需要使 马克 思认识 到 , 体 的历 史发展 必须 同具 体的精 神 的理性 的发展 具 相一致 , 就要确 立一种 新的哲 学观 才能适 应新 的时代 要求 。 因 这 此, 马克思将康 德 和黑格尔 的思想 灵活地 结合在 一起 , 并运 用新 的 时代精 神对其 进行 分析、 改造 , 确立 了一种 新 的法 治思 想…新 理性 批判 思想 。 的这~ 思想在 大学 期间 形成, 《 茵报》 他 在 莱 时期得 到 了 最 为充分 的发展 。在此期 间, 马克 思写 下 了一 系 列法学著 作 , 这一 思想在这 些著作 中都 有体现 , 《 如 评普 鲁士最近 的书报检 查令》 《 、关 于 出版 自由和 公布 等级会议 纪录 的辩论》 《 离婚法 草案》 《 、论 、法的 历 史学派 的哲学宣 言》 《 、论普 鲁士 的等 级委员会》 《 、市政改革 和 佧} 伦 日报 )等 。14 年 3月 3 》 81 0口, 马克 思获得 柏林 大学毕 业证 书 , 同年 4月马 克思撰 写 出了著作 《 德谟 克利特 的 自然 哲学 和伊 壁鸠 鲁 的 自然哲 学的差 别》凭 此获得 耶鲁 大学哲 学博 士学位 。 此文 , 在 中 , 克思对古 希腊 思想史进 行 了考 察 , 马 并对 伊壁 鸠鲁 的 1由哲学 3 进 行 了深入研 究 , 成 了 自己 的世 界观 。这 一世 界观 既强调 主体 形 人 的尊严 、 自由和 价值 , 也重视环 境 、 体的影响 ; 客 人要 成为 自由人 , 就 要采取 行动 来改造 世界 ,而不仅 仅是批 判 。它虽 足建 立在 黑格 尔 唯心主 义理论 的基础 上 , 但毫 无疑 问, 它是 新理 性批判 主义法 治 思 想的” 哲学 纲领” 。 二、 向唯物 主义 法治思 想过渡 阶段 14 8 2年 , 克思开始 为科伦 资产阶 级激 进派 主办 的 《 马 莱茵报 》 撰稿 , 而后 成为编 辑 。在马克 思的主 持下 ,莱茵 报》 了革 命 民主 《 成 主 义的机 关报 。在激 烈的革命 斗争 的实 践 中,马克 思的新 理性 批 判法 治思 想与现 实 的法律存在 激 烈的冲 突 , 克思 唯心 主义法 治 马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演进历程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演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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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模棱 两可 的态 度 , 只有农 民等级要 求 出版 自由。 通
味着 马克思 不仅宣 告 了与黑 格 尔“ 思辩 的法哲 学 ” 的
彻底 决裂 ,而且将 把批 判 斗争 与对整个 德 国社 会制
过对这 种 现象 的分析 ,马克思 初 步发现 了 隐藏在 各
个 等级 后 面 的私 人利益 . 于是 得 出了“ 人们 奋 斗所 争 取 的一 切 , 同他们 的利 益有关 ” ] 都 [ 2 的结论 。 透过林
主义 法哲 学 思想 奠定 了基 础 。此 时 的马 克 思充 满理 想 主义 的激情 ,并 深 受德 国古 典 唯 心论 创 始人康 德 及其 后继 者 费希特 的影响 .把 理 性 自由主义 法学 观 作为 自己法 学理论 的原则 。 此基 础 之上 , 在 马克 思构
造 了一 个 与康 德 法哲 学 纲 目相 似 的法 哲 学 体 系 . 第
在 黑格 尔法 哲 学和 自然 法思 想 的影 响下 。马克 思把 法 看 作是 “ 性 ” “ 理 或 理念 ” 产 物 和表 现 ; 的 同时 又 吸
基础 , 而建构 了历史唯 物主义法 哲学 思想 。 从


对 先 前 法 哲 学 思 想 的 探 索
取 并结 合 了康 德理性 自由主义思 想 ,认为 人类 的 自 由理性 支配 着 国家政 治 和法 。人 类 自由理 性 的辩证 法 决定 着历 史 的发展 , 定着 国家政 治和 法的发 展 , 决 凡 是违 背人 类 自由理 性 的东 西 ,都必 须让 位于新 的 更 加进 步 的形态 。 至此 , 克思形 成 了新 的法哲 学思 马
李 恩 好
( 南 大学 哲 学 与公共 管 理学 院 ,河南 开 封 4 5 0 ) 河 7 0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理论源流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理论源流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理论源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用来分析和改造社会的理论体系,其基本原理包含着对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历史变迁的深刻认识。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源流与发展角度,探讨其基本原理的形成与演进。

一、马克思主义的源流马克思主义的源流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欧洲社会。

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起源于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法,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与社会现实相结合,形成了唯物史观。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深入研究,得出了资本主义发展不可避免导致无产阶级革命的结论,这一思想逐渐演变为马克思主义的雏形。

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1. 马克思主义的形成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同的研究中,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这两个理论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基础。

他们的著作《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里程碑,赋予了工人阶级斗争新的理论武器。

2. 马克思主义的扩展阶段在马克思去世后,马克思主义开始拓展和深化。

列宁以《帝国主义论》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阶段。

他认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后阶段,批判了修正主义的观点,并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

此外,列宁还在政治经济学、帝国主义理论和革命理论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3. 马克思主义的创新阶段在列宁逝世后,马克思主义继续发展和创新。

斯大林深化了对资本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

此后,毛泽东通过中国的革命实践,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 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认为物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

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2. 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指出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

这一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危机,为无产阶级觉悟和斗争提供了理论动力。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 再次,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 现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 •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明确强调社会经济基础对法的现象的最终 决定作用的同时,坚决反对法学本体论问题上的庸俗的“机械决 定论”,充分肯定政治权力和法的现象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反作用。 • 恩格斯高度概括了包括法律在内的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反作 用的复杂关系,强调法律对于经济发展有着能动的反作用,但是 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取向与方式是不同的。 •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考察了上层建筑自身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相 互作用的复杂情形。马克思意识到一定的政治制度、文化精神、 宗教信仰、历史传统、民族习惯、甚至自然地理环境等等,也会 对法的内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法律上层建筑相对独立性的一个重 要表现,还在于它并不紧跟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革而发生相应的 变化,它有时会落后于社会经济基础,并与其发展要求相矛盾, 因而它的发展绝不是同社会经济条件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
• 3.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思想渊源。 • 古典自然法学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形成具有 不可忽视的影响,特别是在马克思从事法学探索的最初 时期,这种影响更为明显,理性法、自由法思想成为马 克思早期法学观的主要理论特征。
•承了康德的自由观,强调人的权利和自由,抨击专制 法律和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对人的价值与尊严的践踏;同 时也对黑格尔的法学辩证法思想及其方法论原则,进行 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从而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实现了 法学领域的伟大变革。
• 1842年初夏到1843年初,马克思开始对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学观产生怀疑,并 且试图从一种实证角度来考察法这一社会现象。 • 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文中,马克思的思想新旧观点相互交织:
一方面仍然把法律看成是正义、理性的化身,因而企求一种同自由理性相适应的 理想国家和抽象的"永恒法律秩序"; 另一方面,他开始明白当私人利益同法的原则发生矛盾时,利益总是占法的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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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的公开问世。因为《德意志意 识形态》是没有公开发表的手稿性著作,随后发表的《哲学的贫困》、 《共产党宣言》,则标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的公开问 世,从而开辟了文明社会法哲学发展的崭新纪元。为了批判严重阻碍 在工人中间传播科学共产主义思想的蒲鲁东主义,科学地阐明无产阶 级革命运动的理论问题,从 1846 年 12 月底到 1847 年 6 月,马克思写 下了《哲学的贫困》一书。针对蒲鲁东所谓"任何商品即使不是事实上, 至少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 客观地使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在商品交换中发生重要作用,而作为一 定社会经济关系的集中反映的法律,便把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这一经 济事实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⑾1848 年 2 月出版的《共产党宣言》 是科学共产主义第一个纲领性文献,也是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光 辉的重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阐述了马克思主 义法哲学的基本原理,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以及与此 密切相关的法的运动规律,分析并揭露了资产阶级法律的阶级本质及 其特征,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奉为法律的你们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 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⑿马克 思恩格斯还科学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 然胜利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任务、道路 和目标以及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使命。《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标 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产生及其演变,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其 中每一个阶段都是这一过程中的有机环节。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 别,都以自己特殊的质构成了在整个过程中所居的特殊地位,从而表 现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从逻辑的与历史的相一致原则出发,考虑思想 自身的内在逻辑进程,把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划分为形 成、发展、深化三个阶段。
二、马克思法哲学的发展阶段 从 1848 年到 1871 年,这是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在这 一进程中,马克思一方面通过对 19 世纪中叶阶级斗争以及资产阶级 民主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深入阐发了法与国家及社会有机体之间的 结构--功能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进一步论证 了法对社会经济条件的依赖关系,全面揭示了经济基础与法律上层建 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大大推动了自己发中心思想的新发展。 1《. 新莱茵报》时期。在马克思的领导下,《新莱茵报》成为无产阶 级的坚强阵地,唤起无产阶级起来推翻资产阶级国家及其法律统治。 当然也引起了反动阶级的恐慌。1849 年普鲁士专制政府策动了臭名 昭著的"报纸诉讼案"接连向马克思提出两次起诉,控告《新莱茵报》。
马克思不仅把物质生产看成整个社会的基础,把私有制的产生看成以 往全生产发展的结果,而且把物质生产看作是决定国家和法以及各种 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着国家、法和社会意识 形态的发展。马克思以异化劳动理论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从而使他 无论在认识论上还是在历史观上都要高出费尔巴哈一筹。在《神圣家 族》一书中论述了国家和法的问题时马恩指出:"现代国家承认人权同 古代国家承认奴隶是一个意思。""现代国家既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 而不得不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社会产物,所以,它就用宣 布人权的办法从自己的方法来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⑼ 他们科学地阐明了资产阶级的"人权"口号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发展的产物罢了。迄至《神圣家族》,马克思的科学法哲学已经比较成 熟了。
5《.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科学法哲学观。《德意志意识形态》的 完成标志着马克思法哲学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 恩格斯第一次把社会的基本矛盾归之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 矛盾,并且由此出发,揭示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性,认为不仅 法的产生必须依赖社会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实际运动,而且法的消 亡也同样必须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为前提。如果生产力还没有发展 到一定水平,要"消灭国家和法律的'意志'",这毕竟是一种不可能的 事⑽。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而对法的本质和特征、法的基继 承性、法律关系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等一系列法哲学重大问题,做出 了科学的探讨,为我们提供了打开法这一社会奥秘的科学钥匙。
解构主义的兴起,一般认为始于 1968 年 5 月的法国青年学生运 动。虽然运动以失败告终,在政治上没有取得任何成绩,但却在思想 界滋长了普遍的怀疑和不满情绪,知识分子认为不能改变现实的社会 秩序,但可以改变政治秩序赖以生存的思想秩序,而思想的介质是语 言,语言系统就成了颠覆的直接目标,当时法国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 结构主义首当其冲,结构主义关于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的思想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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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文化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008 年 11 期
试析解构主义向文化批评介入的几个侧面
□代 东 超
(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川成都 610045)
摘 要:文章简要论述了一下德里达解构主义主要思想,然后将其运用到文本批评、文学创作、文化批评及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四个 侧面进行分析,试图表明,一个理论对社会影响是多层面的,而且由文本批评走向文化批评,解构主义对社会影响的力度是越来越 大,所以我们不需要将理论只停留在文本层面,而要将其转换到观念层面,将解构主义理论转换成一种解构精神,用它来烛照我们 生活的这个时代。 关键词:德里达 解构主义 文本批评 文化批评 解构精神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故事》搅起 2006 年中国文化圈的轩然大 波,引发了著名导演陈凯歌和无名小辈胡戈长达两个月的口水仗,期 间也不乏许多文化界名流呐喊助阵。事情已然平息,现在我们再回过 头来关照,实际上"馒头"之所以有这么大反响,一方面它以一种大部 分中国人都愿意接受的媒体进入人们视野;更重要的则是"馒头"说出 了许多人都想说的话,借用了一种非常巧妙的手法,所以才会一呼百 应。它凭借着这两方面将陈导的《无极》颠覆得体无完肤,为观众上演 了一部大戏,也难怪一向持重的陈凯歌也会出言不逊了。但抛开其他 因素不说,从艺术的角度来讲,"馒头"实际上只是一种批判,而它的理 论背景则是解构主义。本文所要讨论的重点就是作为一种理论,解构 主义对现实生活批判的有效性。
到普遍质疑,进而被颠覆,结构主义认为在纷繁复杂的事物背后,存在 着一个固定不变的内在结构,哲学或文学研究的任务就是要寻找这个 内在结构,而解构主义则证明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统虚假现象,表面上严整的 结构,实际上矛盾重重。
雅克·德理达是解构主义创始人,1967 年他发表了《语言与现 象》、《论文字学》和《文字与差异》三部代表作,标志着解构主义的正式 确立。《论文字学》被公认为是德理达和解构主义的经典著作,其间的 一些重要观点是整个解构主义的思想核心,德理达通过对索绪尔语言 学理论的解构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德理达认 为:索绪尔语言学存在着严重的语音中心主义倾向,这一倾向片面抬 高语言的地位,进而贬低文字的作用。语音中心主义思想在西方有深 远的传统,德理达认为语音中心主义的本质是"逻格斯中心主义";德 理达借索绪尔语言学中任意性和差异性理论作为武器,解构了逻格斯 传统下的语言/文字、表音/表意、能指/所指等二元对立的等级关 系,切断语言和逻格斯的必然联系,达到解构语音中心主义和逻格斯 中心主义的效果;德理达从现象学原理出发解构了所指和逻格斯之间
2008 年 11 期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经济与文化
浅析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付霞
(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
摘 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和发展标志着文明社会法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本 文试图从马克思法哲学形成、发展、深化三个阶段对马克思法哲学进行论述。 关键词:马克思 法哲学 法律思想
一、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阶段 从 1835 年到 1848 年,马克思先后扬弃了康德主义、黑格尔主义 和费尔巴哈主义,顽强地探索法的真理,揭示法这一社会现象的辩证 发展规律,进而实现了文明社会法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1、青年马克思的法哲学探索。青年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在德国法 学界主要有康德主义法学和黑格尔主义法学。由于还没有认识到黑 格尔学说的真正价值,马克思把康德的理性自由主义法学观作为自己 法学理论的原则。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构造了一个新的法哲学体系, 这个体系的纲目与康德的很相似,第一部分名为《法的形而上学》,主 要是先验地规定法的原则、思维、定义;第二部分是《法哲学》,旨在论 述法的先验原则在罗马法中的贯彻。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发 现自己的法哲学体系处处充满着矛盾和错误。关于《法的形而上学》, 马克思认为,"开头我搞的是我慨然称为法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也就是 脱离了任何实际的法和法的任何实际形式的原则、思维、定义,这一切 都是按费希特的那一套,只不过我的东西比他的更现代化,内容更空 洞而已。"⑴关于《法哲学》"好像成文法在自己的思想发展中(我说的 不是在它的纯粹有限的规定中)竟会成为某种跟第一部分所应当研究 的法概念的形成不同的东西!" ⑵马克思试图依赖理想主义法学观来 建立法哲学体系已不可能,于是马克思转向研究黑格尔的思想。 2、在革命斗争实践中的法哲学。1841 年 12 月 24 日,德皇威廉 四世为实现独裁目的,颁布新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针锋相对,继承 近代启蒙思想家法治思想,运用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学观,分析了法与 自由的关系,强调真正的法律应是人类自由理性的保障。他先后写了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 的辩论》两篇文章来批评书报检查制度和讨论出版自由问题。"'检查 制度过时了';在它还继续存在的地方,它被看做一种防害人们论述公 开谈论的事物的令人痛恨的羁绊"; ⑶"人类精神应当根据它固有的规 律自由地发展,应当有权将自己取得的成就告诉别人,否则,清新的河 流也会变成一潭恶臭的死水。"⑷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分析了法与自由 的关系,崇尚理性与自由,是这一时期青年马克思新理性批判主义法 律观的基本特征。 3、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前进。马克思在 1844 年 2 月发表 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是马克思特别优秀的著作。在该书中, 马克思指出,唯心主义的"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 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对于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 宗教的批判就变成了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 判。"⑹这表明,马克思不仅宣告了与黑格尔"思辨的法哲学"的彻底决 裂,而且将把对他的批判斗争与对整个德国社会制度的革命性批判结 合在一起,或更精确地说,把对它的批判斗争作为德国无产阶级革命 批判对象的一部分,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 "集中于只用一个办法即通过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上去"。 ⑺ 4、法哲学"新世界"的发现。马克思对法哲学"新世界"的发现工 作,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 等著作中得到了客观的反映。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资产阶级政治经 济学进行了批判,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了初步解剖,得出了"私有财 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以往全部生产的运动的感性表现,也就是 说,是认得实现或现实。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 都不过是生存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 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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