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物业安全和人身安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及其下属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物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律依据、责任追究。
第四条物业安全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由安全主管负责,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物业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的规划、组织、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公司的领导层对物业安全生产负总体责任,具体责任人定为总经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物业安全政策和目标,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改进工作。
第七条安全总监对物业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三)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四)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和改进工作;(六)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七)督促各部门、岗位和员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一)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二)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三)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四)配合安全总监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和改进工作;(五)配合安全总监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六)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九条公司应每年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了解和掌握。
第十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二)安全知识普及和演练;(三)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培训;(四)安全意识和责任教育。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记录和整理,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章物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记录。
小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篇

小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篇小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1、按时开关大门。
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
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物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材料)

物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材料)第一篇:物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物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秩序维护理规定(一)物业小区组成安全管理部,负责管辖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的职责和权力是: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 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管辖区域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管辖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管辖区域内车辆安全。
4、严禁摆摊、乞讨、推销、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5、在管辖区域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用户的权益,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6、维护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管理人员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
用户应积极主动参与治秩序维护理工作,做到:1、遵守国家的有关治秩序维护理规定。
2、遵守小区公布的旨在维护管辖区域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安全管理部的治秩序维护理工作,在安全管理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安全管理部处理。
5、爱护管辖区域的秩序维护设施。
二、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一)接班秩序维护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秩序维护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秩序维护员到达后,应由交班秩序维护员在《秩序维护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秩序维护员必须将需要接班秩序维护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秩序维护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秩序维护员须在接班秩序维护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秩序维护交接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物业管理安全制度范文(4篇)

物业管理安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确保业主和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良好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业管理安全制度是指居民和物业公司共同遵守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小区安全规定、公共设施的管理、小区巡逻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在本小区的业主和居民,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也需要严格遵守。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和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制修复隐患。
第二章小区安全规定第六条居民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居民不得将小区公共区域作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
第八条居民不得在小区内擅自改建房屋结构,影响小区整体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第九条居民应当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无证电器。
第十条居民应当维护小区卫生环境,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和污水。
第三章公共设施的管理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居民不得私自损坏或破坏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修复。
第四章小区巡逻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小区巡逻制度,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五条小区巡逻人员应当依法执行巡逻任务,维护小区内的治安和秩序。
第十六条居民应当配合小区巡逻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线索。
第五章监控设施的管理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小区监控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居民不得私自拆除或改改变小区监控设施,也不得故意遮挡监控设施的镜头。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检查监控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和处置流程。
第二十一条居民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报警,同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小区物业管理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小区安全有序。
二、安全责任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是小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小区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防范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1. 设立小区出入口,实行门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2. 安装监控系统,覆盖小区主要区域,确保监控无死角;3. 配备专职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4. 定期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5.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业主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设施设备安全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1. 对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管道进行检查,防止泄漏;2. 对小区内的电梯、楼梯、扶手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牢固可靠;3. 对小区内的绿化、照明、排水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4. 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公共区域安全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1. 保持小区公共区域整洁、有序,防止垃圾堆积;2. 定期清理小区绿化带,防止病虫害;3. 加强对小区停车场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4. 加强对小区内宠物饲养的管理,防止宠物扰民。
(四)突发事件应对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 针对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2. 针对盗窃、斗殴等治安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置;3. 针对电梯故障、管道泄漏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修复。
住宅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住宅小区的安全与稳定,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确保小区安全。
第二章物业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小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小区门卫、安保、消防等岗位的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物业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小区大门安全管理1. 设立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小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查验。
2.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小区。
3.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第十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1. 设立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小区治安安全管理1. 加强小区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 加强小区车辆管理,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小区。
3.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第十二条小区公共设施安全管理1. 加强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设立报修电话,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报修请求。
3. 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四章物业安全责任追究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导致小区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小区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保障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
2. 业主、住户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入住管理(1)业主、住户入住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2)物业管理公司对入住人员进行登记,建立住户档案。
2. 设施设备安全(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业主、住户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3. 消防安全(1)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业主、住户不得在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在楼道、电梯间堆放杂物。
(3)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业主、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4. 防盗安全(1)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门禁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小区内安装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
(3)业主、住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
5. 交通与停车管理(1)物业管理公司应合理规划停车位,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2)业主、住户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
6. 环境卫生管理(1)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小区进行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
(2)业主、住户应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四、安全检查与奖惩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小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维护小区安全、表现突出的业主、住户,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保障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访客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小区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小区安全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小区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小区内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负责小区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五)处理小区安全事件,协调解决相关纠纷;(六)其他与小区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小区内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三)负责小区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四)负责小区内车辆、人员的管理;(五)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等工作;(六)协助安全管理委员会处理小区安全事件。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二)协调解决小区内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代表业主参与小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内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意识;(二)组织居民参与小区安全检查,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三)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处理小区内安全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一)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二)严禁在小区内违规使用明火、电焊等作业;(三)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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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一、24小时值班制度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
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三、应急管理(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
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
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
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客户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取如下措施: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
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时的处置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客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
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客户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消防实行“三级”检查制度(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二)一级检查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
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三)二级检查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四)三级检查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装修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商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
凡客户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处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流程说明1、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开工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装修项目明细表;(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等);(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负责人3张;4、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3)、确定用电负荷;(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9、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安排初次验收。
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和管理处批示到管理处财务室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按政府有关收费,具体内容及标准见下表:三、装修规则1、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7:00---12:00,14:00---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