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建设14个标准公交候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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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定设施投用公告

新固定设施投用公告

新固定设施投用公告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家好!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市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施工和调试,一批新的固定设施即将投入使用。

在此,我们向大家详细介绍这些新设施的情况和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首先,此次投用的新固定设施包括了全新的公交候车亭。

这些候车亭采用了现代化的设计理念,不仅外观美观大方,而且具备了更加完善的功能。

候车亭配备了舒适的座椅,让市民在等候公交车时能够得到片刻的休憩。

同时,亭内设置了清晰的公交线路指示牌,以及实时的公交到站信息显示屏,方便市民及时了解公交动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另外,新投用的还有一批智能路灯。

这些路灯采用了节能环保的LED 光源,照明效果更加出色,能够为道路提供更明亮、均匀的光线,大大提高了夜间行车和行人的安全性。

而且,智能路灯具备自动调光功能,根据周围环境的亮度和交通流量自动调整照明亮度,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能更好地满足照明需求。

再者,我们还新建了一批公共自行车停放点。

这些停放点分布在城市的各个重要区域,方便市民随时取用和停放公共自行车。

停放点的设计充分考虑了空间利用和便利性,采用了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市民可以通过手机 APP 轻松查询附近的可用车辆和停放位置。

在新固定设施投入使用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共同爱护和珍惜这些公共资源。

对于公交候车亭,请大家保持亭内的环境卫生,不要随意涂写和张贴广告。

在候车时,遵守秩序,不要拥挤和推搡,以免造成意外。

对于智能路灯,请大家不要故意损坏路灯设备。

如果发现路灯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公共自行车停放点,使用完公共自行车后,请务必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并确保锁好车辆。

不要私自占用或破坏停放点的设施。

为了保障新固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我们的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发现任何问题或者不文明行为,及时向我们反馈。

新固定设施的投用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们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舒适。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日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办事方便的政务环境、公平诚信的法治环境、竞争力强的市场环境、宜业宜商的制度环境、保障有力的体系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围绕“八个推进”,打造办事方便的政务环境(一)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1.将一体化平台及“辽事通”APP作为面向企业群众开展在线政务服务的统一入口,与国家、省一体化平台联动建设、服务接入、自动跳转。

(市营商局、市信息中心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按照“谁建设、谁对接”原则,推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对接,统一受理办结或无感跳转,过程数据实时共享互用。

(市营商局、市信息中心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全面核查各地区、各部门建设管理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和上线事项,根据梳理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和上线事项开发接口文档,推动上线政务服务移动端全部接入“辽事通”。

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鞍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参与停车场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审批及公共停车场所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占用市政公用设施的临时停车场的审批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客、货运停车场的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市建设、发展改革、土地、工商、公用事业、房产、物价、人防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停车场应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

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出资建设必要的公共停车场。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采取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人防工程或者闲置厂房、场地等建设停车场。

第六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参与停车场建设管理,维护停车秩序,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的有关规定,服从执法人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公安、城建、交通、公用事业等部门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同时满足鞍山市实际需要。

提倡设计建设立体停车场,有效利用城市空间.第八条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储备计划和安排经营性开发项目时,应当统筹安排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商业设施、文体场馆、旅游场所、商业街(区)等,必须配建或者增建停车场;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公交公司公交候车亭项目建议书

公交公司公交候车亭项目建议书

公交公司公交候车亭项目建议书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是某市公交公司的一名员工,现特向您提出公交候车亭项目建议书,希望得到您的重视与支持。

1. 背景介绍公交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候车亭作为公交出行的必要设施之一,在提升出行体验、改善城市面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市现有的候车亭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数量不足、老旧等,亟需进行改善及更新。

2. 建设需求分析2.1 增加候车亭数量针对现有候车亭数量不足的问题,建议增加候车亭的建设数量,并考虑在客流密集区域或交通枢纽等地增设大型候车亭,以满足乘客候车需求。

2.2 提升候车亭设施现有的部分候车亭设施老旧、脏乱差的问题影响了乘客的出行体验,因此建议在候车亭的建设中注重设施的舒适性和美观性,确保候车亭具备良好的遮阳、防雨功能,并配置舒适的座位、良好的照明设备、宣传公交信息的公告牌等。

2.3 引入智能化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化候车亭正逐渐成为趋势。

建议在新建和改造候车亭时,引入智能互联技术,例如安装乘客实时信息查询屏、自动售票机等设备,方便乘客获取信息和购票,提升服务水平。

3. 建设方案3.1 制定候车亭规划方案在充分对城市交通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候车亭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候车亭的分布位置、数量、规模和风格。

并根据城市整体规划,确保候车亭项目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3.2 建设管理标准化建议建立一套候车亭建设与管理标准,规范候车亭选址、设计、施工和后期管理,同时加大对候车亭建设的监督力度,确保候车亭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3.3 加强合作与资金保障鉴于候车亭建设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建议公交公司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寻找候车亭项目的资金保障措施,争取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并开展多渠道筹措资金。

4. 预期效果与收益通过候车亭项目建设,预期将带来以下效果与收益:4.1 提升乘客出行体验新建的候车亭将提供更加舒适和便捷的候车环境,进一步改善乘客的出行体验,增加对公交的认可度和乘坐率。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22•【字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鞍山市铁东东民社会治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鞍山市物价局鞍价发〔2013〕78号文件的申请报告》收悉。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交通秩序整治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委办发〔2015〕31号)精神,你公司明确管理职责,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了中央商务区停车难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辽宁省定价目录(2015版)》、《辽宁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辽价发〔2008〕99号)、《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56号令)和《鞍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鞍价发〔2007〕11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结合中央商务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批复如下:一、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范围依据《鞍山市中央商务区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办法》(鞍中商管发〔2013〕2号)规定,中央商务区机动车停放,是指在北起新华街,南至解放东路,西起建国大道,东至园林大道的范围内,对社会提供经营服务性的封闭公共停车场所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A、B两类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其中:A类为站前街以北、胜利路以西、千山中路以南、建国路以东及新兴市场,其余为B类。

(具体收费区域划定设置见附表一)三、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规划、车型划分及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依据《鞍山市中央商务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鞍中商管发〔2013〕1号)规定的工作职责,本着逐步推进原则,分期分批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由市公安局负责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并施划,其中为创城需要,工商银行门前按道路停车泊位B类区管理。

公交站亭建设工作方案

公交站亭建设工作方案

公交站亭建设工作方案1.项目背景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交站亭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配套设施,对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出行需求的提高,现有的公交站亭已经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需要进行更新改造和新建工作。

2.工程目标(1)提高公交站亭的舒适度和便捷性,提供更好的候车环境;(2)优化公交站点布局,提高公交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3)增加公交站亭的容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候车需求;(4)提升公交站亭的美观度和城市形象,打造独特的城市景观。

3.工程内容(1)改造旧有公交站亭:对老旧的公交站亭进行改造,包括增设座椅、安装遮阳棚、增加候车信息显示屏等,提升舒适度和便捷性。

(2)新建公交站亭:根据市区人口密度和公交客流特点,确定新建公交站亭的位置和数量,并设计符合城市特色的独特造型。

(3)优化站点布局: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和公交线路的分布情况,对现有公交站点进行合并、调整和拆分,提高站点的覆盖面和便利性。

4.工程计划(1)项目启动阶段:成立项目组,制定详细的工程计划和任务分工,确定工程需求和预算。

(2)工程设计阶段:对每个公交站亭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规划,包括站亭的结构、材料、尺寸等,确保符合舒适度和美观度的要求。

(3)设备采购阶段:根据设计需求,进行站亭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座椅、遮阳棚、候车信息显示屏等。

(4)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和采购结果,进行公交站亭的施工工作,包括建造站亭的基础结构、安装设备和完成站亭的整体造型。

(5)验收和交付阶段:对每个公交站亭进行验收,确保站亭的质量和功能正常运行,交付给相关部门使用。

5.工程投资和资金筹措(1)工程投资:根据工程规模和设计要求,预计投资金额为XXX万元。

(2)资金筹措:通过政府资金拨款、公交公司投资以及社会力量捐款等方式筹措工程所需资金。

6.工程效益(1)提升公交服务质量:通过改造旧有站亭和增设新站亭,提供更好的候车环境和服务设施,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

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1.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4•【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4年7月31日鞍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994年10月28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根据1999年3月31日鞍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7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修改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2月9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修改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9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鞍山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2年10月28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管理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县(含海城市,下同)、区、镇(街道办事处)分级管理,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鞍山:14米公交“巨无霸”7月上路


盲人 、伤残军人免费乘车 , 生和成人持I 卡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 学 c
任务所增加的支出 ,由政府定期给予相应的补偿。
8 米长的 中型 车 。有关 负责人表 示 , . 5 目 前正在准备招标 当中 。 天然气 公交车 具有 绿色 、节能 、 低 、安 全性强 ,将成 为 中山市 节能 减 公 交车 比汽油和 柴油 车更 经济 , “ 每

近 年来 ,随 着中 山市机 动车保o 辆公 交车将在7 月中旬上线运营。( 本刊 记者
周 晶)
量的逐 渐增 加 ,机 动车尾 气排 放造 成 … ………………… … ……………… …………………… ……………… …………… ……… …“
的污染曰 益严重。为了降低市内机动
据 了解 ,首批两座加气示 范站6 月
每年都有稳定增长 , 公交建设资金 占当年城 市建设 资金 支出的比例应保持在5 以 %
上 。同时 ,对 于公 交企业实行的低票价 以及承 担的老年人 、行动不便 的残疾 人、
投入 使用 。与此 同时 ,中 山市公 交公
司准备 引进 10 0 辆液化气公交 车 ,均为
2% 2 % 0 - 5 的费 用 。”有专 家说 ,天然 道建设港湾式 停靠 站 ,配套完善站 台、候车 亭等设施 。按照 “ 满足群众需 求 ,不
气公交车还不会 冒黑烟 。 干扰正常通行 ”的原 则 ,合理规划 、科学设 置小公共汽车和 出租车 停靠点 ,并 将
据了解,今后使用液化天然气为 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 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 目配套建
近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的重 点。中心城区 内所有双 向六车道 以上 的道路 , 都必须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 或专用线 。按照 《 道路交 通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和实施 畅通工程 、绿色交通示范工程 的要求 ,逐步建立城市公共 交通专用道或公共交通

公交站台候车亭建设方案

公交站台候车亭建设方案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关于公交站台候车亭建设的方案,以改善
市民的出行体验和提高公交系统的效率。

下面将介绍候车亭的设计
要求、材料选择、构造建造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2. 设计要求
- 候车亭应具有简洁美观的外观设计,与周围环境和谐相融。

- 候车亭覆盖面积应足够,能够容纳一定数量的乘客。

- 候车亭内部应设置座椅、广告牌以及乘车信息展示设施,便
于乘客等候和获取相关信息。

- 候车亭的屋顶应具有遮阳、防雨和防风的功能,确保乘客在
不同天气条件下的舒适度。

3. 材料选择
- 结构材料应选择耐久、抗腐蚀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等。

- 屋顶覆盖材料应选用耐候性好、防水性能强的材料,如玻璃、塑料等。

- 座椅和广告牌等设施可选用木质或塑料材料,具备舒适性和
耐用性。

4. 构造建造
- 建造过程中应遵循安全规范,保证候车亭结构的稳固和耐久。

- 候车亭的基础应坚固可靠,考虑地震和风力等因素。

- 候车亭的墙面和屋顶应完整连接,确保无渗漏和漏风现象。

5. 维护
- 建设完毕后,应有专门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

- 定期检查候车亭结构和设施的状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 针对恶劣天气条件,进行特殊维护措施,以保证候车亭的使
用寿命和功能完好。

以上为公交站台候车亭建设方案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公交
系统的发展和市民的出行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指导。

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

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1.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4•【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6年9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6日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根据2022年10月28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第三章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下列设施:(一)城市道路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肩、护坡、挡土墙、在建的道路等;(二)城市桥涵设施:跨河桥、立体交叉桥、人行过街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桥、地下交通通道、隧道、涵洞等。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明沟、暗渠、截洪沟、起调蓄功能的池塘、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城市段河堤等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凡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鞍山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鞍山市市政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对在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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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建设14个标准公交候车亭
消息,今年来辽宁鞍山台安县交通局建设完成14座高标准公交候车亭,总投资达60万元,显著改善了市民出行条件。

据了解,目前台安县交通局本次建设的候车亭位于恩良路、红旗路、大庆路等重点街路,其中一中门前1个,政府门前2个、圣莫利湾门前2个、逸夫小学门前1个、实验小学门前1个、恩良医院门前2个、三中门前1个,南方花园门前4个,这些公交候车亭材料为304拉丝白钢、耐力灯箱上安led显示屏,长4.2米,高2.3米,每个造价3.2万元,同时,还新建及修复了150个城乡候车站点站牌。

近年来,该县还进一步巩固客运集约化经营成果,完善城乡公交候车亭、站点站牌建设,实施候车亭、站牌建设改造工程,极大方便了百姓出行。

吽哦呁候车亭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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