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 共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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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答案:C解析:“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人能够做到的”中的人,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小人”,不能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所有人,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

另外,法律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道德调整的范围不一定都要有法律来规范。

选项B说法错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

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答案:D解析: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密切。

一般情况下,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自由必须受法律的限制。

故A项说法不正确,D项是正确的。

另外,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有正义等标准。

故B项错误。

实证主义者认为“恶法非法”,所以C 项判断错误。

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62.00)【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分数:14.00)(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法考各学科

法考各学科

考试科目司法考试共四卷,每卷150分,其中前三卷为客观题(单选题50个,共50分;多选题35个,共70分,不定项选择15个,共计30分,合计150分。

),最后一卷为主观题:共7道题,其中有一道大论述以及一道小论述,其他均为案例分析题。

卷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19分)、法理学(25分)、宪法(27分)、法律职业道德(18分)、经济法(26分)、法制史(6分)、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共计29分),其中三国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为此卷的简易科目;法律职业道德、经济法为该卷难度较大的科目,此卷的正常水平是:105-110分。

卷二刑法(55分)、行政法(36分)、刑事诉讼法(59分),其中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难度是比较大的,而刑事诉讼法在司法考试难度排行榜更是达到了:top1,此卷的正常水平是:85-95分,因为此卷难度较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司法考试是否能够突破360,对于刷分高手,也是决定是否能到达400+。

卷三民法(包含知识产权共70分)、商法(34分)、民事诉讼法(46分),其中个人认为16年商法难度是提升了一个高度,总体来说卷三的难度相对卷二而言会小些许,因此卷三正常水平应该是90-100分。

卷四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刑法案例、刑诉案例、民法案例、商法案例、民诉案例+行政法(案例+小论文),卷四是需要根据前三卷的分数进行调控,但是正常情况是85-100分。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复习时间因为我是二战,鉴于有了第一次的基础,所以这次我备考时间是6.1-9.23,战线没有拉得太长。

6-7月中下旬:强化阶段(白天听课件+晚上做对应的真题),听说2017年厚厚变薄了,这个阶段自然也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7月下旬-8月上旬:119阶段(白天听课件+熟悉每天听的内容+做真题)。

8月上旬-考试:高仿真模拟题+反复背119+做套卷+练卷四。

八月下旬到考试前的时间对于复习司考来说非常重要,一定要拼命学!大家可以根据厚厚的课程安排结合自己听课的情况在日历上标注多少号开始听哪个科目,多少号听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4. 文书题分析题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

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

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

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

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

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

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

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本案不符合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特征,而是采取隐瞒的方式将公款予以非法占有,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应对100万元的贪污总数额负责,而不是只对个人所得部分负责;此外,用于行贿的1万元也应计入贪污数额。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贪污100万元属于未遂,因为公司产权尚未过户,但贪污1万元属于既遂。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正确答案:给周某送的1万元属于个人行贿,因为不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正确答案: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应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实行并罚。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试卷(1-4全)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试卷(1-4全)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卷(1-4全)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答案:B解析:本题难度较小,B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这句话,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因为某种错误的而获得利益。

所以错误是不能获得利益的,因此A 项说法显然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人们不能因为错误而获得利益,反之,没有错误其利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所以人们的正确行为也应当受到保护。

是否取得利益或者利益是否得到保护要看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可以受到保护;如果行为错误,就不应获得利益。

所以CD两项是正确的。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答案:C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

其一般形式为:A事物有a、b、c、d属性B事物有a、b、c属性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待解释现象C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如果H,则C因此,H 所以H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延考)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延考)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延考)真题解析一、单选题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抵销权属抗辩权B. 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 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 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类型。

选项A错误。

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

选项B正确。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

选项C错误。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客体不限于物,例如权利质权。

选项D错误。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被认为属于救济权,是基于基础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但是请求权不仅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请求权,还包括合同之债的履行请求权等,而后者即属于原权利。

2. 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 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 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 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选项A正确。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是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选项B错误。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据此可知,法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是不能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即便是向法院主张了,法院也不予受理。

选项C错误。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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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卷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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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参考答案: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

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

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

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参考答案: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四、参考答案:1.请求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应当由丙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因刘某系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雇主指令(或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责任。

由于丙公司系合伙企业,故由张、李、王实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试题+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一(附答案)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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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则4.市民张某在城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

经媒体报道,人们议论纷纷。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5.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6.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

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7.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

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

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8.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

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

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A.傅别B.质剂C.券书D.书券9.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10.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

"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制定法律B.不规定刑罚种类C.不需要判例法D.不公布成文法11.关于罗马法的法律分类,下列哪一类是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根据划分的?A.公法和私法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D.市民法与长官法12.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13.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A.《重大信条十九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4.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15.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6.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A.行政长官B.政府主要官员C.立法会议员D.法院法官17.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8.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对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19.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一种企业?A.内资企业B.外国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2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C.赞助支出D.职工教育经费21.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

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

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

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

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2.某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行有巨额非法票据承兑,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向下列何人报告?A.该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23.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24.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

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

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

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

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5.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26.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关于土地权益的纠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村民甲与村卫生所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可找乡政府处理,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B.村民乙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应先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县土地主管部门处罚,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7.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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