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设立与运行⋯⋯⋯⋯⋯⋯⋯⋯⋯⋯⋯⋯⋯⋯⋯3第三章指导与服务⋯⋯⋯⋯⋯⋯⋯⋯⋯⋯⋯⋯⋯⋯⋯7第四章扶持与促进⋯⋯⋯⋯⋯⋯⋯⋯⋯⋯⋯⋯⋯⋯⋯9第五章法律责任⋯⋯⋯⋯⋯⋯⋯⋯⋯⋯⋯⋯⋯⋯⋯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生产经营,以及相关的规范管理、指导、扶持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 ) 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 ( 额 ) 比例返还。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本地区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关组织制定政策,加大财政、科技和人才支持,落实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宣传有关政策,制订落实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和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服务。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和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农民专业合作社关于资金分配会议记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关于资金分配会议记录时间:20xx年9月14日地点:合作社会议室召集人:王参加人:王、王、李经全体理事深入细致探讨,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一致通过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2、议会选举王为理事会理事长;全体参加人签字(盖章):时间:20xx年9月14日地点:出席人:经全体设立人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一致通过设立专业合作社”;2、选举合作社理事;3、推举王为合作社继续执行监事;4、通过合作社《章程》;5、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作社成立人对合作社理事、继续执行监事依法展开供职审查。
经审查,所有供职人员符合国家法定供职条件;6、委托王全权代表合作社申办注册登记事宜。
全体合作社成立人盖章(盖章):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会议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会纪要继续有效。
变更内容为,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肖建福等6人发起组建,新增八角乡中寨村社员王文平为合伙人,并于20xx年7月1日召开大会,成员出资总额为96万元,其中:合伙人:肖建福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9万元。
合伙人:王文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7万元。
合伙人:梁世武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杨海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梁永祥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夏小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为。
全体合作成员签字:时间:20xx年6月19日地点:策划人员:参会人员: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大会由孙会敏招集并策划,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
(具体内容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到成员名册和出资目录);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四、议会选举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为法定代表人;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不设理事会、不设执行监事)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赢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 【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一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津贴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一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赢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一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二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一、社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二)社员大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发展壮大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社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基本制度。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示例样表)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青岛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报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青岛XX 专业合作社已于X年X月X日召开了成员会,决定合作社解散。
合作社清算组XX年X月XX日正式成立,并依法对合作社进行了清算。
现将合作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清算组组成情况。
清算组成员由成员大会从合作社成员中推举的XX、XXX、XXX组成(注:清算组人数根据合作社成员数而定,一般为单数,最少3人,清算组成员必须是合作社成员),由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合作社登记情况。
本合作社名称:青岛XXX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XX;住所:即墨市XXXXX;成立时间:XX年XX月XX日;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成员姓名(名称):XXX、XXX、XXX;成员出资额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XX%、XXX%。
XXX%。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合作社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青岛日报》第版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年月日(注:报纸公告45日后,清偿开始前即开始归还债务前,与《资产负债表》填报的时间一致),合作社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 X元。
附《资产负债表》2、合作社财产状况,合作社资产总额为XXX元。
附《财产清单》。
3、合作社债权债务状况。
共有X万元债权已清收;合作社共有X万元债务已偿还。
五、合作社清偿顺序。
合作社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清算费用:X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元。
3、税款:X元。
4、债务:X元。
六、合作社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合作社剩余财产XXX元,按成员出资比例XXX占XX%,分得XX元,XXX占XX%,分得XX元,XXX占XX%,分得XX元。
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由合作社全体成员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税款已清缴完毕,税务登记证已于年月日注销完毕。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修订)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农〔2022〕5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统称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和自身财务管理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第四条合作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合作社理事长对本社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聘任财务会计人员,或者按规定委托代理记账。
执行与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合作社财务会计人员。
第六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履行内部财务管理职责,控制财务风险。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决策制度,依法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
合作社应当加强运营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分析。
第八条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到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接受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该成员的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本社对该成员的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分配等内容。
联合社以入社合作社为成员,建立成员账户进行核算。
第九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应当接受农业农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合作社应当依法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及时向登记机关、农业农村(农村经营管理)等部门报送有关财务信息。
第二章资金筹集及使用管理第十条合作社资金筹集是指合作社筹措、集聚其自身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包括权益资金筹集和债务资金筹集。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02.19•【文号】国务院令第648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成员出资总额;(四)业务范围;(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总额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
成员大会制度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其职责包括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时,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时,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时,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旨在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2.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时间:20XX年6月19日地点:XXX主持人员:XXX参会人员:XXX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
(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社员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本社于I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表决一致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址变更为: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其中**以货币出资元。
6、同意选举为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理事;为监事。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会议地点:XXX参加会议人员:XXX主持人:XXX记录人:XXX会议议题:XXX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会纪要继续有效。
变更内容为,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肖建福等6人发起组建,新增八角乡中寨村社员王文平为合伙人,并于20XX年7月1日召开大会,成员出资总额为96万元,其中:合伙人:肖建福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9万元。
合伙人:王文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7万元。
合伙人:梁世武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杨海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梁永祥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夏小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为XXX。
全体合作成员签字:时间:20XX年9月14日地点:合作社会议室召集人:王**参加人:王**、王**、李**经全体理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2、选举王**为理事会理事长;全体参加人签字(盖章):时间:20XX年9月14日地点:XX参加人:XX经全体设立人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一致通过成立XX专业合作社”;2、选举XX合作社理事;3、推选王**为合作社执行监事;4、通过合作社《章程》;6、委托王**全权代表合作社申办注册登记事宜。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10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10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精选篇1)时间:9月14日地点:合作社会议室召集人:王参加人:王、王、李经全体理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一致通过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2、选举王为理事会理事长;全体参加人签字(盖章):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精选篇2)时间:9月14日地点:合作社会议室召集人:王__参加人:王__、王__、李__经全体理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一致通过成立“__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2、选举王__为理事会理事长;全体参加人签字(盖章):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五时间:9月14日地点:__参加人:__经全体设立人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1、一致通过成立__专业合作社”;2、选举__合作社理事;3、推选王__为合作社执行监事;4、通过合作社《章程》;5、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作社设立人对合作社理事、执行监事依法进行任职审查。
经审查,所有任职人员符合国家法定任职条件;6、委托王__全权代表合作社申办注册登记事宜。
全体合作社设立人签字(盖章):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精选篇3)时间:6月19日地点:__主持人员:__参会人员:__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由孙会敏召集并主持,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
(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四、选举__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社员签字: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精选篇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本社于I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表决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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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柳河县慧良苗木种
植专业合作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大
会的成员:杜学良、井玉敏、杜法、张春峰、张丕诺。
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为 。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
成员代表: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