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1.引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术语和定义2.1 居住区: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社区。
2.2 居住用地:专门供建设居住建筑的土地,包括住宅、公寓、别墅、集体宿舍等。
2.3 居住建筑:专门用于人居住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公寓、别墅、集体宿舍等。
2.4 生活配套设施:指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而设置的设施,包括商业综合体、健身房、娱乐场所、公园绿地等。
2.5 交通配套设施:指为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而设置的设施,包括道路、非机动车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
3.总则3.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到城市的环境、社会经济特点、居民需求等因素。
3.2 城市居住区应当具有多样性,包括居住建筑类型、户型、装修风格等。
3.3 城市居住区应当设置充足的生活配套设施和交通配套设施,以方便居民的生活和出行。
4.规划设计4.1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城市规划基础上,考虑到宏观和微观的影响因素,如城市的发展规划、资源利用、交通网络等。
4.2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3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注重社会效益,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5.建筑设计5.1 城市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建筑规范,注重人文环境,既要考虑到室内外的美观和空气质量、噪音、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又要考虑到居住者的日常需要和习惯。
5.2 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当注重节能、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不合理的消耗和浪费。
5.3 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隐私问题,通过合理的间距和通风等方式,保护居民的私人空间。
6.生活配套设施6.1 城市居住区应当配备充足的生活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综合体、健身房、娱乐场所、公园绿地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要。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至关重要。
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居住体验,还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可持续性。
那么,究竟什么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简单来说,就是一套为了确保居民能够在安全、舒适、便利的环境中生活而制定的规则和标准。
这些规范涵盖了从居住区的选址、布局,到各类设施的配备,以及环境的保护等诸多方面。
首先,在选址方面,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比如,要避开自然灾害频发的区域,像地震带、洪水淹没区等。
同时,也要尽量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居民出行。
而且,周边的基础设施,如医院、学校、商场等也应该相对完善,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
在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到采光、通风等问题。
不能让建筑物过于密集,导致居民的居住空间阴暗潮湿。
合理的建筑间距可以保证充足的阳光照射和空气流通,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此外,还要规划好公共空间,比如公园、广场等,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居住区的道路交通规划也是规范中的重要内容。
道路的宽度和布局要能够满足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同时要保证交通安全。
要有明确的人车分流设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停车场的设置也要合理,既不能占用过多的居住空间,又要方便居民停车。
各类设施的配备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教育设施,从幼儿园到中小学,要根据居住区的规模和人口数量进行合理配置,保证孩子们能够就近入学。
医疗设施方面,要有社区诊所或者小型医院,能够处理常见的疾病和突发状况。
商业设施要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包括超市、菜市场等。
在环境方面,要注重绿化和生态保护。
增加绿化面积可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音,还能美化居住环境。
同时,要做好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而且,规范还对居住区的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要有完善的安保设施,比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等。
建筑物的设计要符合防火、抗震等安全标准。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需求也逐渐被纳入到规范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4.0.2.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4.0.3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4.0.4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环境风貌。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2.0.28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9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0.30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4.0.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4.0.1.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4.0.1.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引言概述:规划是指在特定目标和要求的指导下,对事物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和布局。
在各个领域中,规划常用规范是确保规划工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介绍规划常用规范的五个部分,包括目标规范、布局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监测规范。
一、目标规范:1.1 目标明确性:规划中的目标应该具有明确性,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规划的预期结果。
1.2 可量化性:目标应该能够通过具体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估,以便于后续的规划实施和监测。
1.3 可行性:目标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可行,能够考虑到资源和技术的限制。
二、布局规范:2.1 空间布局:规划中的布局应该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确保各个功能区域的有序排列。
2.2 环境布局:布局应该考虑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因素,避免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2.3 交通布局:布局应该合理规划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确保交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三、设计规范:3.1 建筑设计:规划中的建筑设计应该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和使用安全。
3.2 绿化设计:设计中应该注重绿化环境的规划,合理选择植被种类和布局,提高生态效益。
3.3 设备设计:规划中的设备设计应该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四、施工规范:4.1 施工程序:规划中的施工程序应该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确保施工的高效和质量。
4.2 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3 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该注重安全施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五、监测规范:5.1 监测指标:监测中应该明确监测的指标和要求,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2 监测频率:监测应该按照合理的频率进行,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3 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应该进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以便于及时处理问题。
结论:规划常用规范对于保证规划工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GB 50180—93(2002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7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修改本)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注明:因人手有限,没有校对,另有几个图表没有上传,如有需要可与我们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及其条文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基本原则1、注重共同居住性。
居住区规划要到达用户的生活实际需求,满足住宅的基本安全条件,促进和谐睦邻与共同文明,在核心区域附近注重环境建设,与其他城市各类功能场所融为一体,让居民享有安全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2、重视文脉继承。
城市居住区应尊重地方历史传统,促进文脉的继承,不但要发挥传统建筑的特色,还要反映当前地域的特色,以充分表达本地区文化底蕴与创新活力,保护地方历史文物,留存本地文化传统。
3、强调开发节制。
居住区规划设计要尊重自然环境,实行有序发展,做到环保开发,开发慢于自然生态发展,以节约用地资源,合理分配及开发,避免资源浪费,保留地理景观和自然环境,健全开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规划设计内容1、居住功能一是保障居住需求条件。
在居住区内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教育设施、医疗服务、市政公典、安全防护系统、市民活动场所等,满足居住者日常公共需求,并设置社区园林供人们活动休憩,为市民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二是确保适宜的居住环境。
居住区的服务设施要分布合理,在居住范围内要有完善的照明装置,将自然与人造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要考虑构筑规范的道路与多功能的收纳系统,以充分确保居住者的安全需求。
2、安全与维护一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规划设计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安装完善的消防设施,构筑稳固可靠的安全墙壁,防止居民遭受外来入侵及破坏,让居民可以安全安心的生活。
二是推进居住环境的维护。
环境维护要有严格的管理和专业的方法,在居住区内推行街道清洁、园林绿化、及其它基础设施养护工作,营造净化整洁的社区环境,让市民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居住愉快。
三、可持续发展机制1、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居住区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实施节水节能措施,防止土地浪费,建立可持续的经济模式,维持可持续发展。
2、构建可持续的社区基础设施。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舒适、宜居、功能完善的居住环境,满足居民的各项需求。
以下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一些主要规范:1. 基础设施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配套,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道路要畅通,排水系统要良好。
2. 绿化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居住区的绿化设计,包括公共绿地、园林景观和居民楼旁的绿化植被等,以提供良好的环境品质和生态功能。
绿化要便于养护,种植的树木应具有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的特性。
3. 用地规范:规划应合理分配不同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确保居民可以方便地获得各类服务,如购物、医疗、教育等。
4. 社区设施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居住区内的各类社区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场、娱乐设施等。
这些设施要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且离居民的居住区近。
5. 居住建筑规范:规划应制定居住建筑规范,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等,以确保居民的住房品质。
建筑要符合当地的建筑风格,设计上要兼顾私密性和公共性,考虑居民的私人空间和交流空间。
6. 交通规划规范:规划应制定完善的交通规划,包括道路宽度、道路布局、停车设施等。
交通规划要方便居民的出行,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交通拥堵。
7. 安全规范:规划应注重居住区的安全设计,包括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护措施等。
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 环境保护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控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确保居住区的环境质量良好,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总之,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为了创建一个舒适、便利、安全、绿色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些规范旨在保证居住区功能的完善和相互关联性的合理,以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供整体的居住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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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规范
规划设计是对一个城市、区域或建筑进行长期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了确保规划的实施效果,需要遵循一些规范。
以下是规划设计的一些基本规范:
1. 市场需求规范:规划设计应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位,结合市场调研数据确定发展方向和主题,确保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文化和生活需要。
2. 生态环境规范:规划设计应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建设空间,保留绿地和景观资源,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3. 基础设施规范:规划设计应该确保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包括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保证城市正常运转和居民生活的便利性。
4. 城市交通规范:规划设计应该合理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公交、地铁、非机动车道等,提高交通效率和运输能力,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5. 建筑设计规范:规划设计应该遵循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建筑高度、体量、外立面设计、绿色建筑等,确保建筑和环境的协调统一,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6. 土地利用规范:规划设计应该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包括城市用地集约化、农村用地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确保土地资源
的有效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7. 历史文化保护规范:规划设计应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历史街区、文化景观等,保护历史和文化记忆,提高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8. 公共空间规范:规划设计应该注重公共空间的合理规划和设计,包括公园、广场、步行街等,提供公共活动场所,满足人们的社交和休闲需求。
9. 社会参与规范:规划设计应该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包括听取意见、开展调查和座谈会等,确保规划设计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减少与居民的利益冲突。
10. 可持续发展规范:规划设计应该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包
括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为后代留下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城市。
以上是规划设计的一些基本规范,通过合理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提高规划设计的效果和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规划设计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地区和时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