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相关前期费用

1、土地证、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计划关键点批复文件土地证、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和计划关键点批复文件,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前提。
简单说,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实,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由计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法律依据;计划关键点批复文件由计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配置要求和现在对小户型百分比限制要求等,这些指标全部在这个批复文件里表现出来。
通常来说,一块地,必需要由计划部门核定计划关键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以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因为国土部门必需依据计划部门核定土地功效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以出让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在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建设单位应该持建设项目标同意、核准、立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镇计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2、立项、环境评定、项目立项关键考察是项目标投资额及可行性。
现在全国各地因为市场经济深度不一样,所以在这方面管理上也不尽相同。
有些地方基础上不太管,有些地方则管得很严。
立项到底需要什么材料也没有明确要求。
立项和其它程序前后关系也是不确定。
譬如最近国家政策,要求先把环境评定搞了,再回头来立项。
这是基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可连续发展考虑。
但在很多地方,环评一项关键前提材料就是立项批文。
立不了项根本做不了环评。
现在为止,很多企业全部是建设项目上马后,基础上全部是直接去这些部门,譬如去计划部门,就让她们给我推荐可行性研究汇报编制企业,去环境保护局,就让她们给我推荐环境评定汇报编制企业,然后让这些企业负责把这些手续办下来。
3、总平面图审查这个阶段就是审查小区总平面计划图纸,也就是审查小区建筑物是怎么排布,每栋单体建筑有多高,有多大,各栋单体建筑之间怎么间隔,间距是多少,日照够不够,总容积率是多大,有没有超出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是多少,进出小区道路怎么安排,是不是符合消防规范,这些东西全部是和设计院对接。
重庆市房产开发流程与手续

重庆市房产开发流程与手续
前言
房地产开发行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产业,不同地区的开发流程和手续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在重庆市房产开发的流程和手续,帮助开发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
流程
1. 立项阶段
- 开发商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开发商准备立项申请材料并提交,经会审通过后,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开发商向规划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准备阶段
- 开发商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监理合同备案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开发商向规划、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建设阶段
- 开发商组织设计方案,申请施工图审批
- 开发商向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申请规划许可证
- 开发商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开发商完成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房屋交易备案
手续
- 建筑用地或房屋所有权证照片
- 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证明、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施工图审批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 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结论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重庆市房产开发的流程和手续。
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同时,还需要不断关注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认识到影响产业的风险和挑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意识和应急应变能力。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25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5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修改为:“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批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删去第十一条。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表述为:“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证明。
四、在原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后增加“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五、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新开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的申办和管理以及资质等级的核定等,按照国家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执行。
”六、将第十四条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核定的资质等级,可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按下列规定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一级:建筑面积不受限制。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流程

重庆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工作流程一、征地阶段1、在确定开发项目后,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2、由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绘制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3、经审批后办理国土用地手续及申请用地红线。
4、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
5、办理房地产权证。
二、立项阶段1、编写“项目建议书”(如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向发改委提交“立项申请”。
2、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发改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发改委立项。
3、经审批后制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4、向国土部门提交地灾评估申请资料,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若需作地质灾害性评估,联系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审批通过,领取批文。
5、领取项目手册,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定期进行备案。
三、规划定点、选址阶段1、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规划红线图。
2、非招拍挂取得土地的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另有规定且需其他部门协办。
注:第二、三阶段应同时进行,并同时确定设计公司(特殊情况需招标确定),编制设计方案并按要求出图,以备下阶段使用。
四、方案审批阶段(并联审批)1、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2、同时应向以下协办部门提交方案申请审批:消防、园林、人防、环保、市政、防雷、国安、河道、机场、无线电、电力、文物、港口(下划线部分为有限制条件的项目)。
3、审批同意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批准通过的方案。
4、确定地质勘察单位(特殊情况需招标确定),进行项目地质勘察,并出具地勘报告及其勘察文件审查意见书(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5、根据方案审批意见和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按要求出图,以备进行下阶段报审。
五、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并联审批)1、向建设部门提交初步设计预审申请。
2、通过预审后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
【2019年整理】重庆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及审批流程

重庆市规划局
报建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来自建 名称设 地址单 位
联系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用地情况
设计单位
电话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
合名 称
建地 址
单 位
联系人
建设地址
投资性质
批准机关及文号
联系人
电话 投资总额
电话
报送图、文:
1. 申请报告
(
)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图
(
)份
3. 规划设计说明书
审查施工图组织设计 销 售
施工放线
商品房销售 组织交房
工 作
建筑设计 拆迁
规划部门验线
4. 工
勘察设计部门验槽
6. 售
建立物管机构 建立房屋档案
办理施工执照
程
组织桩基验收
后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管 理
隐蔽工程预验
服 务
建立服务制度 日常管理
工程预算造价
结构签订验收
一.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为 重要的阶段之一,主要包括市场信息资 料搜集,投资机会研究,土地信息获取 和土地竞买以及《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的编制和审批等工作步骤。
0.04
10000)
超过10000部分
0.02
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部门
市国土局
收费标准
国土出让金:
/m2×建面
国土契税:土地评估价格3%
国土勘测费:(国土证附图)738元/宗
国土证税费:约20元
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资质的认定 设计的三个阶段 设计的分类 每阶段设计对应的成本预测 每阶段设计的审查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一、报建流程:1.前期准备:确定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筹集项目的资金。
2.项目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申请书、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土地出让:如果项目需要用到国有土地,需要参与土地拍卖或招标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4.规划审批:提交项目规划方案,申请规划审批。
规划审批需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
5.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才能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许可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许可证。
8.初步设计审查: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报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初步设计审查合格证明。
9.施工图设计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和相关报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明。
10.施工许可证: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11.开工报告: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向相关部门提交开工报告。
12.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经过验收合格后,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
以上是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的主要环节,具体流程还可能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项目类型有所不同。
二、费用:费用是一个相对复杂且难以准确估计的问题,涉及到的费用有很多种类,包括土地出让金、规划审批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初步设计审查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施工许可证费等。
具体的费用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项目的规模、用地面积、地理位置、当地的政策法规等。
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费用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方面的费用支出,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程序审核,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前,需要提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全程报建工作指南1、测绘现状地形图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并确定所需地形图份数,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2、国土用地手续2.1 申请用地红线。
2.1.1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国土局审批:申请原件1份,经现状测绘的1:500地形图3份,若有联建单位应提交联建合同,并同时在申请上盖章。
2.1.2 审批通过后,领取国土用地红线(1份)保存。
2.2 土地出让手续。
2.2.1 经公示取得土地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国土局审批:建设用地申请原件1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1:500现状地形图4份(必备资料)。
2.2.2 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领取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及附图进行保存。
3、项目立项3.1 编写完成“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立项申请”。
3.2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计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计委立项,准备和提交以下申报资料:1)“立项申请”原件1份2)国土公示资料复印件1份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5)如申报的项目规模超过60000㎡,则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送交原件1份。
6)如有联建单位则应提供联建协议复印件1份,第1)、5)项应盖有联建单位的公章,并提供联建单位的营业执照。
3.3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
3.4 在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1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申请(有联建单位时应盖联建单位的公章)原件1份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3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4规划批文(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的文字批复)复印件1份5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6建委初设批复原件1份3.5 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8修正)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8修正)【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3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7.26【实施日期】2018.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四章房地产项目经营第五章企业信用建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普通商品房建设,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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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前期工程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的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根据不同的开发项目和不同的投资主体,有一些细小的区别。
现就一般开发项目的主要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作如下说明:第一部分前期工程报建程序一、申办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划规划红线图)(一)、办理部门:市规划局或渝中区规划局(二)、联系方式:1、渝中区规划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2、渝中区规划局电话:63777543(三)、需提供的图文资料1、建设业主的申请报告。
内容:建设理由、位置、功能、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时序等;2、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由渝中区规划分局根据报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所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3、由重庆市勘察质量监督站监章的1:500实测现状地形图(蓝图)一式二份;4、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出具土地权属证明文件;5、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出具开发建设单位的工商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6、两家以上联建业主应出具有效联建协议或合同书;7、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
二、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办理部门:市计委或渝中区计委。
(二)、联系方式:电话:63819878(三)、办理内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和投资许可证办理。
1、项目建议书审批(1)、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项目建设前,应首先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区级主管部门,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区计委审批。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和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区计委申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设计单位编制。
(2)、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①、项目法人或项目单位情况简介;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③、项目建设拟选地址、占地面积、拆迁标准;④、项目拟建总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⑤、项目进度安排设想;⑥、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本金及其来源;⑦、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估算。
(3)、申请项目建议书应报送的资料①、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②、项目建议书;③、项目业主资信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项目资本金中除自有资金外的资金来源证明;⑤、多方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的项目,需要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协议;⑥、国有单位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参与建设的,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⑦、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1)、办理程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工程设计单位编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其初步设计文件中若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10%或建设规模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5%,需按照程序重新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①、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包括法人资产质量情况、经营业绩、筹资能力分析等;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③、项目建设地址、占地面积、工程地质情况、外部条件落实情况,拆迁面积、拆迁安置方案等;④、工程建设总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拆迁还建面积和内容;⑤、建设工程标准,包括工程技术参数、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设备选型、内外装修标准等;⑥、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⑦、工程建设与招投标方案;⑧、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⑩、结论意见。
(3)、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送的资料①、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②、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关于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④、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或土地出让合同印件;⑤、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⑥、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⑦、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书;⑧、除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对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由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信贷资金需有关商业银行市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⑨、招标基本情况表;招标初步方案;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〇、有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或专家评估论证意见;〇、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复印件;〇、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三、方案设计:委托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
四、方案设计审查:(一)、方案设计要由消防对方案设计作出审查意见重庆市消防局地址:渝北区人和镇汪家桥;重庆市消防局联系电话:67315410、673154131、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2、建筑工程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在总平面图纸上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设计单位行政印章;3、提供下列建筑方案设计图纸资料:(1)、建筑项目的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2)、红线图;(3)、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蓝图)上布置的总平面图(图上应标明地坪标高、道路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及建筑物间的间距);(4)、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剖面图;(5)、设计说明(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各层平面功能及面积、建筑高度、地下车库车位等)。
4、提供消防设计说明专篇:总图、建筑防火、消防给排水、电源、防排烟、灭火器配置并附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
5、需开审查会会审的项目,应在开会前一周将上述资料、图纸及会议通知消防局。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业主向规划部门报送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图说资料一式二套,其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图说资料应符合建设部规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各个阶段的深度要求,主要有:1、在1:500实测地形图(蓝图)上布置的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大型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彩色透视图和设计模型;3、设计说明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有: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各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层数、建筑容积率、覆盖率、停泊车位、配套设施等;4、图纸要求按8开本装订成册。
(三)、核划土地红线图和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国土证)核划土地红线图和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所需提供的资料:1、立项批复;2、规划方案及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3、规划选址意见通知书。
(四)、市政、绿化方案设计审查需报送以下资料:1、规划选址意见通知书;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3、计委的立项批复;4、总平面图;5、绿化配套图;6、书面申请书;7、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文件)。
五、初步设计:由完成方案设计的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
六、初步设计审查(一)、初步设计应报环保部门审批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申报表,并附立项依据、建设项目拟建地点地形图和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等有关资料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向环保部门申报;2、建设单位按照环保部门核发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和评估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报告的技术评估;3、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估后应填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审表》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评估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批并申请排污总量;4、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时应同时完成项目的环保设计。
项目开工前应填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报环保部门审查。
(二)、初步设计应报消防部门审批1、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2、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3、提供全套初步设计说明书(包括消防设计说明专篇)和初步设计图(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主要立面剖面图以及水、电、暖通等系统平面图、系统图和室外综合管网图)。
所送图纸应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设计单位行政印章。
4、建筑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5、需开审查会会审的项目,应在开会前一周将上述资料、图纸及会议通知消防局。
(三)、建委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报需报送的资料1、初步设计文件(图纸—A3幅面、说明书—A4幅面、概算—A4幅面、渲染图—A3幅面、总平面图—3份蓝图、光盘—初步设计的文本材料及图纸);2、工程勘察资料(原件);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4、文件(A4页面)(1)、审批初步设计申请书(公文格式);(2)、立项批准文件与初步设计审批登记表;(3)、规划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及规划红线图;(4)、地房局土地红线图或批文(国土使用证);(5)、规划、综合管网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附图;(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附图(方案);(7)、工程勘察质量审查意见书;(8)、勘察合同及设计委托书及合同;(9)、高切坡评估报告。
(四)、规划初步设计审查建设业主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初步设计图说资料一式二套,主要有:1、在1:500实测现状地形图(蓝图)上布置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各层平面图、各立面图、剖面图;3、设计说明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4、有关部门(消防、环保或市政绿化部门等)对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作出的审查意见;5、建设工程设计概算书。
(五)、人防工程审批1、人防工程损毁赔偿(1)、赔偿流程:建设单位查询人防地下有人防工事处理意见审核(2)、需报送的资料:规划红线图原件。
(3)、审批内容:①、修建地面建筑对地下人防工程有无损毁;②、损毁的面积、工程类别、防护等级;③、补偿措施(就地补建、易地补建、经济赔偿)。
(4)、收费标准毛洞:1500元/m2;六级工程:2500元/m2 ;五级工程:3000元/m2; 4B级工程:3500元/m2;内部设备、设施、装修、按拆除、损毁时的重置价赔偿。
2、防空地下室的审批(1)、修建防空地下室流程:建设单位市人防办公室要修建的初设方案(2)、人防工程审查需报送的材料①、工程立项计划或批文;②、市规划局(或区规划办)签发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③、市规划局(或区规划办)签发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④、规划部门签发的红线图(或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报建图;⑤、市建委(或区建委)签发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⑥、建设单位按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不宜配套完善,应提出“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申请”(内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址、总建筑面积、功能分区、资金来源、总投资及申请易地建设的原因等),及申请易地建设减免的有关文件资料;⑦、报建职工集资房时,除应报送一至六项文件资料外,还需要同时报送市(或区)住改办签发的集资建房批文、银行资信证明、职工集资名单及交款收据;⑧、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征求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时,需报送以上一至四项文件资料;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经市人防办同意易地建设申请减免的建设项目,需报送以上全套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