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全流程行政许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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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房地产项目流程及报批手续

开发房地产项目流程及报批手续

开发房地产项目流程及报批手续1.前期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通过市场调研、项目选址、评估等方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包括确定投资回报率、收益预测、市场需求等。

此外,还需要从该项目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地方政策,以及土地使用手续等。

2.立项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投资估算等,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如《项目建议书》。

3.规划设计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聘请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包括项目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土地利用等。

设计方案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划要求。

4.项目报批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报批手续包括环评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拆迁手续、用地性质转换等。

开发商需要将相关申请文件和报告提交给城市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建设部门等。

5.开工建设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开工建设。

开工建设期间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安全措施等。

6.竣工验收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完成建设工程,并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包括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

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销售交付。

7.销售交付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进行房屋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向业主交付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流程和报批手续可能会因地区、项目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此外,开发商还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遵守各项法规和规定,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及详细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及详细报建流程

一项目开发流程及内容(一)项目开发流程(二)项目开发流程内容1、土地获取深圳目前已基本采用招拍挂卖的方式,此阶段主要是地块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地块开发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

2、立项筹备(项目方案设计阶段)(1)凭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局规划技术处申报,规划测绘队测绘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进行放点确位,报项目名并注册.(2)选定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首先选定其专业的策划代理公司,以市场需求出发,完成项目前期的策划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的要点;然后选定规划设计单位。

3、报批报建(1)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到计划发展委员会申请立项;(2)将总体规划方案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体规划通过后如一次规划分批实施,将分期实施详细规划和相应单体建筑设计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

)(3)在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立项批文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当地民政局地名管理办公室申报地名.(4)上述手续完毕,到规划局规划管理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审查通过以后,由规划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所有专业管线(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路灯,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管线规划设计,设计方案送规划局的市政规划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管线规划图送上述各专业部门听取各部门意见,然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规划局的有关人员召集各专业部门召开管线规划协调会,将所有专业部门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以防止各专业管线在具体实施中相互扯皮,管位相撞。

(6)到各规费收缴部门报审、缴费,具体手续办理如下:⏹将报批的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图纸报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查,取得建筑工程消防意见书。

⏹到当地建设局计划财务处缴纳建设规费。

⏹到当地教育局计划财务处缴纳教育设施附加费。

⏹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工程卫生防疫审查,缴纳卫生防疫检测费。

⏹与当地房管局白蚁防止所鉴定白蚁防止协议,缴纳白蚁防止费.⏹按整个建设项目规划的绿化率规定专门对项目进行绿化设计,将绿化报建图,送园林管理局审批。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容和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容和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办理简明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办理简明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办理简明流程1. 背景简介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在进行开发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特定行为进行的事前许可管理,为确保项目合规运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办理前准备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 明确项目类型:房地产项目有多种不同类型,如住宅、商业、工业等,需要明确所办理项目的具体类型。

- 项目规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书,包括用地规划、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 资质准备:准备好公司注册资质、开发资质和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 行政许可申请3.1 填写申请表格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时,需要将相关信息填写在指定的申请表格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地址等; - 申请单位信息: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 项目规划信息: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方案等。

3.2 提交材料除填写申请表格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项目规划书及用地规划复印件;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他环评资料复印件; -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递交申请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到所在地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递交方式可以选择到窗口办理,或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

4. 受理与审查4.1 受理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若申请材料不完整,受理窗口会书面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材料。

4.2 公示与咨询在受理后,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单位、项目基本信息等。

同时,公示过程中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咨询和意见,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认真核查。

4.3 审查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项目规划合规性审查;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审查; - 基本建设条件的审核等。

完整版)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

完整版)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

完整版)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房地产开发需要申,这些证件的取得程序如下:首先,开发商需要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以获得立项批准。

通常情况下,这些申请都能获得批准,具体情况会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情况而定。

其次,开发商需要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获得建设用地许可证。

规划局会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

接着,开发商需要凭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XXX,交纳土地出让金,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然后,开发商需要进行住宅设计,并将设计内容交给规划局审核。

如果规划局认为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就会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同的证件。

前者是证明土地可以进行住宅建设,后者是证明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接下来,开发商需要拿着上述几个证件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到建设委员会进行登记,以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最后,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需要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请时需要提交各种证明材料和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和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十天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如果同意预售,就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五证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参考。

商品房预售五证问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为重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直接影响购房者将来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直接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需要办理的流程是为了让那些想进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司对房地产开发过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本流程示意图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依据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09〕3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和《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5号)绘制。

流程始于供地前期准备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一、审批及办理时限(一)规划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9天。

(二)施工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4天。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和验收时间共计5天。

图中的三个阶段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为14项,办理时限共计为18天;企业和中介行为所需时间本图未作显示。

二、审批制度设计的改革创新(一)贯彻政府超前服务原则。

在供地前期准备环节,将政府部门应该而且能够做好的准备工作全部做完。

本图将政府部门的四个办理事项——国土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刚性规划条件,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前统一完成。

(二)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并联审批。

根据部门职责和项目情况,在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环节,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政府办公厅(室)或行政服务中心承办,分别实行部门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在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同时,做到便捷高效。

(三)政府实施政务信息全程全面公开制度。

接受社会监督,并使开发企业获得预期。

(四)监察部门实施全程行政监察,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落实。

三、图例标注(一)行政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以方框标注(主要事项以立体方框标注);椭圆标注的事项,为开发企业及相关中介依法自主实施的行为事项。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行政许可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行政许可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开发全流程行政审批一览表*其他协办)法》第三十二条附注|:1、1)公司设立登记书;2)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3)公司章程;4)验资报告;5)股东合法证明;6)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决议;7)董、监事、经理身份证明;8)公司住所证明;9)其他前置审批文件3、1)、向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提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函(2份);2)申办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除外)(1份);3)公司章程原件(1份);4)法定代表产生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简历原件(各1份);5)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6)董事会成员名单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各1份);7)企业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各1份);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注册资本中实物资本的评估报告原件,货币资金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验);9)工商局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工商专用复印件)(各1份);1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和签订的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各1份);11)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1份);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3份)。

5、1)用地单位用地申请;2)规划用地手续;3)拆迁安置情况、征地批复、红线图、交地书;4)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代码证、委托证明;5)挂牌确认书;6)1:500现状地图7、1)项目建议书;2)业主资信证明;3)自有资金外资金来源证明;4)联建协议;5)其他9、 1)选址申请报告;2)土地取得的确认书或合同;3)联建协议;4)1:500实测现状地图;5)开发资质证书;6)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7)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工业项目);8)国土部门确认用地红线11、1)立项批复;2)地形总平面图;3)环保申报表;4)环境影响报告;5)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13、 1)地质灾害评估登记申请;2)地质灾害评估审批表;3)评估报告;17、 1)立项批复;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5)河道部分工程方案图19、1)用地单位用地申请;2)规划用地手续;3)拆迁安置情况、征地批复、红线图、交地书;4)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代码证、委托证明;5)挂牌确认书;6)1:500现状地图21、1)立项计划或批文;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3)红线图、报建图(总平、平、立、剖面图);4)国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5)地质勘察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

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和相关政府审批部门

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和相关政府审批部门

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和相关政府审批部门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程序和相关政府审批部门1.立项批复——发改委2.选址意见书——管委会3.土地证——国土局4.地名申报——民政局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6.环评报告——环保局、委托环评公司办理7.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水利厅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9.消防审核申报表——消防支队10.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人防办公室11.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城乡规划委员会12.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规划局13.施工图审查要件——审图机构14.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规划局15.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建设局16.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建设局17.设计合同审查备案所需材料——建设局1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手续材料——建设局19.委托质量监督所需材料——质量技术监督局2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21.施工用水申请——自来水公司22.施工用电申请——电力公司23.办理临时占道、开口——城管局24.物价审批所需材料——建设局25.物业管理备案——建设局26.初始登记——建设局27.商品预售许可证——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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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开发全流程行政审批一览表*其他协办)法》第三十二条附注|:1、1)公司设立登记书;2)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3)公司章程;4)验资报告;5)股东合法证明;6)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决议;7)董、监事、经理身份证明;8)公司住所证明;9)其他前置审批文件3、1)、向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提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函(2份);2)申办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除外)(1份);3)公司章程原件(1份);4)法定代表产生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简历原件(各1份);5)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6)董事会成员名单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各1份);7)企业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各1份);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注册资本中实物资本的评估报告原件,货币资金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验);9)工商局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工商专用复印件)(各1份);1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和签订的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各1份);11)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1份);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3份)。

5、1)用地单位用地申请;2)规划用地手续;3)拆迁安置情况、征地批复、红线图、交地书;4)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代码证、委托证明;5)挂牌确认书;6)1:500现状地图7、1)项目建议书;2)业主资信证明;3)自有资金外资金来源证明;4)联建协议;5)其他9、 1)选址申请报告;2)土地取得的确认书或合同;3)联建协议;4)1:500实测现状地图;5)开发资质证书;6)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7)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工业项目);8)国土部门确认用地红线11、1)立项批复;2)地形总平面图;3)环保申报表;4)环境影响报告;5)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13、 1)地质灾害评估登记申请;2)地质灾害评估审批表;3)评估报告;17、 1)立项批复;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5)河道部分工程方案图19、1)用地单位用地申请;2)规划用地手续;3)拆迁安置情况、征地批复、红线图、交地书;4)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代码证、委托证明;5)挂牌确认书;6)1:500现状地图21、1)立项计划或批文;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3)红线图、报建图(总平、平、立、剖面图);4)国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5)地质勘察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

23、 1)填写《审核申报表》;2)工程设计方案;3)立项批复;4)规划选址意见通知书;5)红线图;6)1;500现状地形图;7)建筑各层平面图;8)设计说明专篇31、1)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书;2)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及说明;37、 1)规划部门关于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 2)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或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3)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4)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 5)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书; 6)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对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由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信贷资金需有关商业银行市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7)招标基本情况表;招标初步方案;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9)有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或专家评估论证意见;10)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复印件; 11)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39、1)方案设计图说;2)选址意见书;3)红线图;4)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5)彩色效果图41、1)权属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用地红线图;4)勘测定界报告;5)出让合同、出让金交纳凭证;6)原土地房屋权属注43、1)初步设计图;2);地勘报告;3)立项批复;4)管线图及审查意见;5)深开挖、高切坡初设图及审查意见45、1)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3)初设图说及图纸;47、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2)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3)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查意见书;51、1)建设项目设计文本及总平面图、管网总图(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1份) 3)污染治理方案及合同(1份) ;4)环保工程监理合同(1份) ;5)《重庆市建设项目53、1)申请文件;2)总平面图;3)综合管网图;4)方案审查意见书55、1)立项批复;2)选址意见书;3)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4)规划红线;5)消防审查意见;6)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7)市政府方案设计批文(10万平米);8)初设总平面图;9)绿地平面布置图;10)初设全套图纸;11)其他57、 1)立项备案文件;2)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3)初设图纸、说明;4)雷击风险评估59、1)规划设计图审查意见书;2)消防审查意见书;5)规划设计平面和总平面图;6)申请书61、 1、申请书;2、初设图、说明书、概算;3、规划红线图、选址意见、设计条件;4、规划方案意见及附图、管网方案意见及附图(根据规划方案意见确定);5、计委立项批复;6、地勘资料;7、设计合同;8、消防方案意见及附图;9、用地红线或国土使用证;10、环保批准文件;11、绿化方案意见及附图;12、涉及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的,已取得合格项目技术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63、 1)申请文件;2)投资计划;3)初设审批意见65、1)立项批复;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用地批准书;4)拆迁计划;5)专项资金证明67、 1、申请书(建设单位在申请备案时,应同时报送一套完整施工图送我委审查,是否按照初设审查意见进行设计,然后方可发出“委托书”);2、勘察、设计合同;3、勘察、设计单位收费证明;4、初设批准文件;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证书;6、施工图审查报告;7、地勘报告及其单位资质证书;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需其他文件(消防部门施工图审查意见、审查机构已审查的管网总图、总平面图和标准层平面图)69、1)书面申请;2)施工图说(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及其电子文档;3)土地批准文件;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大、中型工程);5)投资许可文件(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须投资许可的工程);6)高切坡、深开挖论证意见(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工程);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71、1)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附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提供全套施工图,另附三张总平面图,并在总图上加盖设计专用章和防火审核专用章和防火审核专用章;4)落实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和国家认证合格的消防产品供货单位,并将合同及有关资料送审备案。

73、 1、计委的立项批复;2、建委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3、规划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 4、防雷中心的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意见书; 5、设计单位资质证; 6、施工单位资质证。

75、1)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2)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3)规划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附图77、1)规划初步设计意见通知;2)建设部门初设批文;3)园林初设审查意见;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6)园林绿化施工设计图;7)其他81、1)投资许可证;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3)地勘报告及审查意见;4)土地权属证明;5)专项审查意见;6)施工图;7)综合管网审查意见;8)外立面审查意见83、1)计委立项或备案;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4)项目资本金缴纳凭证;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

85、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2、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该项目经理签字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单位盖章);3、该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项目部编写、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4、拟用于该工程的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的清单和安全性能状况资料;5、施工合同;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7、施工单位办理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凭证87、1、《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2、中标通知书(原件)3、全套施工图(原件)4、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原件)5、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6、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7、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8、地质勘察报告(原件或复印件)9、地质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10、商品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1、质监费收据(复印件)1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附件“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登记表”中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人员需提供原件验证)89、1)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2)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3) 中标通知书(备案意见);4) 施工许可申请表91、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前期物业合同备案书93、1)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2)有完整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3)有工程材料、设备、构件的进场实验报告;4)质量合格文件;5)工程保修书10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消防产品清单及所有消防设产品质量合格证书;3)建筑工程竣工图(蓝图并加盖竣工章);4)施工记录;5)建筑施工图或装修图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土建部分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6)有现代消防设施的工程还要填写《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103、1)由法定环境监测部门出据的验收监测报告;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3)污染防治措施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维修保养制度105、1)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2)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3)工程立项批文;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7)监理单位和质监站质量评定意见;8)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和工程保修书;10)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1)商品房建筑面积测绘计算报告书(含防空地下室部分)。

109、1)防雷工程设计审核书;2)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意见书;3)防雷工程竣工图,建筑立面图;4)《重庆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隐蔽工程分段检测验收手册》;5)《防雷接地隐蔽检查及测试记录》111、1)验收申请书;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4)河道竣工图113、1)书面申请;2)建设工程竣工图纸;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经批准的施工图;5)设计单位资质;6)施工单位资质;7)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8)1:500现状地形图和回单;9)防雷验收意见;10)消防验收意见115、签定白蚁防治合同119、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3)初步设计审查批复;4)勘察成果审查意见书;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9)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0)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11)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12)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1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5)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16)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17)规划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18)市政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19)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20)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灯饰工程验收意见;21)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22)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人防、防雷、高切坡等);23)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查报告;24)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证明;2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26)填写完整的重庆市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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