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须知
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须知

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须知
为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缩短审查周期,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规定,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报审要求明确如下:
一、节能设计范围
1、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2、既有建筑加层、立面改造等涉及围护结构的改造部分。
二、节能报审资料
1、节能计算书,须注明选用计算软件及版本号、有责任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章。
公
共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的还须提供暖通计算书。
2、符合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建筑节能设计专篇。
居住建筑设计专篇包含建筑、电气专
业;公共建筑设计专篇包含建筑、电气、暖通专业。
三、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1、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12
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
2、拟减少应用或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按澄建总【2008】18号文要求先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报审。
四、节能设计变更
1、2009年12月1日以后接审的项目,我中心不再受理降低原节能设计标准的变更。
2、2009年12月1日以前审查合格的项目,节能尚未施工的项目如需进行节能设计变
更,须提供以下资料:
变更项目申报表(3份);
变更后的节能计算书(1份);
写入变更内容的完整的节能设计专篇(4份);
原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专篇(2份);
节能计算全套电子文档(含节能计算模型);
加盖审查通过章的全套建施图(1份)。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提高审图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联审)相关工作。
第三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施工图联审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简称审图办)日常管理事务。
审图办应当建立和完善施工图联审机制,保证施工图联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园林局、市安监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应指派专人,依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施工图联审工作。
第五条施工图联审应当坚持严格审查与优质高效服务相结合,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申请人应持《总受理窗口编号通知单》和申报材料,向审图办窗口(总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办事指南》,也可以登录/doc/e37455134.html,进行查询、下载。
第七条审图办工作人员收到申报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
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个别错字、材料顺序颠倒等),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九条申请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审图办提交补正材料。
审图办工作人员收到补正材料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要求再行受理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a4c69e06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f8.png)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为全面推动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文)(以下简称41号文),各地已陆续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30日由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各方都应当遵循。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是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都应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有关各方的责任(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主要负责制定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并颁发审查批准书;负责制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条件,批准审查机构,认定审查人员;对审查机构和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施工图设计审查负依法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责任。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1、要有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件;获得国土资源部门准予土地使用权证;当地规划部门的用地红线(购地形图划红线);委托地质勘察;持以上手续及工艺图纸委托建筑设计院先做出建筑方案;2、经你同意后报当地规划部门审批,取得规划许可证,批准时画给你建筑红线;据此,建筑设计院进一步作出扩大初步设计提出概算,供你计划资金,订购设备,接着就是设计院的建筑、结构、水、电、设备各专业内部程序步骤协调审批等到出正式的完整的施工图,报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交你后,做预算,招标,招募到满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同时,你应负责场地的平整、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畅通,信息畅通等,当总监签认符合开工条件时,到当地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前期告一段落。
4、开工后,你只须支持监理代表你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的管理,并协调左邻右舍及当地乡、村政府有关的关系、筹集建设资金等事情。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属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与建筑红线相比,用地红线明显宽泛,只要在所属用地红线内施工,不受外界影响。
建筑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边界线。
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谓之红线,即建筑红线,在建筑红线外不允许建任何建筑物。
建筑施工许可核发、施工图审查备案申报条件及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
复印件
无
签章完善
无
无
5
施工图图纸(属于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需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
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无
4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审查合同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加盖企业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备注
1
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送审表备案申报表
原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无
2
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7.23•【文号】建质[2013]111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为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审查机构的数量1.审查机构数量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
其中,各直辖市、副省级域市、地级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应根据其前三年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确定,每500~1000万平方米设1个。
2.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审查机构数量确定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进行测算(确有必要时,可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审查机构布局)。
完成测算后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测算表(见附件1)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关于审查机构的确定3.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部令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开展审查机构确定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审查机构名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
在符合部令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细化审查机构确定标准。
4.申请审查机构时,申请单位应当提供审查人员从业经历、业绩、执业资格的相关证明以及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本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等材料。
武汉市施工图设计审查送审办事指南

武汉市施工图设计审查送审办事指南一、施工图审查办理程序1、送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审图公司进行审查。
2、受理:符合受理要求的,审图公司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审图公司应将需要补齐或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送审人,并发《补齐资料通知书》.3、签订审查合同:建设单位与审图公司签订勘察文件审查合同。
4、审查:接受任务的审图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按时限要求在接受任务的审图公司领取《审查意见书》。
5、复审:建设单位按《审查意见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资料一次性送接受任务的审图公司。
6、领取审查结果:建设单位按规定时限,到接受任务的审图公司领取审查结论,审查合格的项目领取《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领取《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结论书》.建设单位同时在接受任务的审图公司领取退还资料。
二、审查内容(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三、审查提交的结果1、审查合格的项目提交《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交《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结论书》。
四、施工图审查送审须知(一)工程勘察文件送审须知1、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两层及以下住宅、军事工程和保密工程除外)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勘察文件。
2、送审所需资料(1)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2)勘察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3)市城建委建设工程报建窗口发放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3、审查时限(工作日)(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须知1、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两层及以下住宅、军事工程和保密工程除外)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一、审查程序1、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勘察文件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2、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对确认审查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通过意见;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图审查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其中节能设计应报送建筑热工计算书、主要技术措施和相关节能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等);4、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的条件凡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工程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之前,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手续;(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勘察发包,签订了工程勘察合同;(四)取得了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五)明确了建筑物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型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六)岩土工程勘察已全部完成。
三、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的条件建设单位在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规划手续并依法通过了专业部门的审查或审批;(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设计发包,签订了设计合同;(四)工程勘察文件已经审查通过;(五)除符合分段审查条件的特殊项目外,施工图已全部完成。
(摘自:苏建科【2005】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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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须知
1、填写联审申报表(8份)由济南建设网址/下载;
2、发改部门审批、备案的当年度建设计划批文(复印件2份);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验原件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方案图(一本)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通知单(复印件3份);
5、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审批中心二楼消防窗口电话:86561843);
6、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1套)
7、《济南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项目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项目);外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济承接业务单项工程备案表(复印件1份);
8、建设项目排水工程(雨、污水)设计总平面图(表明管径、管材、埋深、坡度、周边地形地貌等数据);
9、月均用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需提交节水设施设计图;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人口在3万以上或每日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需提交中水设施设计图(包括:工艺流程图、平面图);
10、持上述材料办理施工图联审受理通知书(审批中心二楼建委4号窗口电话:86561873);
以下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行报送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机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计算表、结构计算书、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专项审查意见等。
济南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
受理编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