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料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产品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产品外委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外委加工管理工作,确保产品品质和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委托外单位对产品进行加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产品外委加工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加强与外单位的合作和沟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所有参与产品外委加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外委加工单位的选择第五条外委加工单位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外委加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信誉记录,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外委加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外委加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产品外委加工合同管理第九条产品外委加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产品加工的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产品外委加工合同必须由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外委加工单位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生产情况和进度报告,对外委加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和变化都要及时通知委托单位。
第十二条委托方有权对外委加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外委加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外委加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委托方要求。
第十四条外委加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进行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并保留相关检测记录。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可以随时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所生产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外委加工单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第五章产品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外委加工单位要加强产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委托方要求。
工厂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委外加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委外加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加工、产品组装等。
第三条委外加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委外加工业务的合法性。
2. 质量优先:保证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 成本控制:合理选择委外加工供应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协同发展:与委外加工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第二章委外加工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委外加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 加工要求、技术参数;3. 交货时间、质量标准;4. 预算、付款方式;5. 供应商选择依据。
第五条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审批程序:1. 生产部门提出委外加工计划;2. 质量部门对加工要求、技术参数进行审核;3.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选择依据进行审核;4. 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七条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 资质审查: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 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完成委外加工业务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3. 价格合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具有竞争力,符合成本控制要求;4. 服务质量: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程序:1. 采购部门根据委外加工需求,在市场上寻找潜在的供应商;2. 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技术能力评估、价格谈判;3. 采购部门将评估结果提交给质量部门;4. 质量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5. 采购部门与质量部门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供应商管理:1.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质量部门对委外加工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3. 采购部门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其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 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其表现调整合作策略。
企业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企业外委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外委加工活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防止出现质量事故和信誉风险,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加工是指企业将自身的生产加工业务委托给外部合作方进行实施的一种生产模式。
企业在选择外部合作伙伴时,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外委加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外委加工活动的企业及其外部合作伙伴,并对企业和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行规范。
第二章外委加工合作的选择和评估第四条企业在选择外部合作伙伴时,应根据其生产能力、资质和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外部合作伙伴库,对已经合作的外部合作伙伴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类型的外部合作伙伴进行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外部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和监督,包括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员工素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对于违规行为或者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三章外委加工生产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外委加工生产计划,包括产品的生产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外部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加工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要求。
企业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抽检,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外部合作伙伴在进行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时间。
第十条外部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避免出现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
第四章外委加工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加工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外部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应按照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加工产品的追溯体系,能够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溯源,确保产品的质量得到追溯。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四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外委、外协加工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保护双方权益,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制造中心外委、外协加工或生产的所有产品。
三、定义及分类(一)、外委1、定义本公司将产品生产过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公司(以下称供方)代为加工或生产的过程。
2、分类按产品分为。
外委成套产品、外委零部件。
按投料方分为:外委供方投料并生产、由我方带料外委供方加工(简五、职责制造中心计划员负责提出《外委生产计划》或《临时生产作业计划》,经制造中心经理批准。
制造中心外委外协人员负责签订外委、外协合同,办理外委、外协产品的交付、接收、入库、转移、费用核算等手续,管理供方或协作单位及其档案资料。
质控部负责外委加工产品的质量检验和供方质量记录管理。
保卫科门岗经警负责查验外委、外协加工产品出门手续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外委、外协业务的账务管理。
六、工作流程(一)外委1、供方选择及业绩评价各部门要严格按cy/qp11《供方评定程序》选择和管理供方、对供方进行业绩评价。
常规产品的外委加工或生产要严格按质控部最新发布的《合格供方____》执行。
2、签订协议与本公司有长期外委生产加工业务的供方,外委外协员应在每年年底以前,____与供方签订次年的《年度合作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在生产____过程中,制造中心计划员根据公司生产情况编制《外委生产计划》或《锻铸件采购计划》。
外委外协员按计划安排采购或外委加工生产。
属供方投料生产的,双方应签订《采购订单》,属带料加工的应签订《委托加工订单》,(以下统称《订单》),经制造中心经理签字批准。
订单的内容应明确。
生产令号,产品图号,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提供的技术资料,质量要求及标准,违约责任和其他约定事项。
如果属供方投料并生产的,应注明“供方投料”字样;如果属带料加工的,应注明“需方带料”字样;如果外委加工的只是其中的一道或几道工序,还应注明加工工序。
非标机械备件带料外委加工的管理办法

非标机械备件带料外委加工的管理办法
由于公司整体的规划,原机加铆焊作业区资源整合,各单位所需部分机械备件需要带料外委加工,为了规范带料外委加工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
1、接到各分厂备件加工图纸后由运行管理室和采购管理室共同
进行确认,确实属于各分厂无加工能力需要外协加工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立库工作并确定带料加工明细,检修件及急件除外;
2、带料加工明细一式四份,一份提供运行管理室,一份提供采购
管理室,一份提供储运工段,一份提供给各分厂设备室。
带料时备件提报单位需及时交付半成品出库料单至储运工段,如备件提报单位不出具半成品料单则终止此项备件带料加工工作,待提报单位出具半成品料单后继续进行此项备件带料加工工作;
3、由采购室根据明细和图纸联系外协加工厂家,7个工作日内确
定带料加工厂家、加工周期及加工价格并确定带料时间,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运行管理室,再由运行管理室内制计划管理人员,库房库管员及分厂相关人员配合厂家进行带料监装;
4、对铜半成品外协加工件进行统一单独的管理,即运行管理室单
独提供铜件带料加工明细,一式四份,一份提供运行管理室,一份提供采购管理室,一份提供储运工段,一份提供给各分厂设备
室。
由采购室根据明细和图纸联系外协加工厂家,7个工作日内确定带料加工厂家、加工周期及加工价格并确定带料时间。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运行管理室,带料和交成品时均进行检斤,加工铜屑以当期废铜的市场价格在合同价格中扣除,不在返回西钢。
5、外委返回成品由外协厂家送至储运工段,储运工段按明细及合
同进行验收;
6、检斤票由运行管理室提供至采购管理室相关人员,最终与其他
相关资料一起附于合同附件中。
(完整版)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规范委外加工管理,确保加工质量,交货期服务。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
二、委外管理规定
1、委外加工时机
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⑴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⑵需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
⑶特殊零件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⑷委外加工质量更好时。
⑸委外加工成本更低时。
2、委外加工程序
⑴协力厂商的确定,委外加工申请单经核准后,供应部应查对现有合约的协力厂商是否有能力承制,若无则收集有能力承制的协力厂商。
⑵针对合格协力厂商,采购部请协力厂商进行报价。
⑶同类型的协力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调价、比价及紧急订单之需要。
⑷采购部代表公司与协力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约定。
①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
②加工单价及总价
③交货期限
④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
⑤付款方式
⑥保密工作
⑸委外加工应提供协力厂商下列资料
①产品蓝图
②操作标准
③检验标准
④检验规范
⑤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
⑹验收工作
同采购物料验收程序
⑺协力厂商奖惩
双方按《委外加工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责任和义务。
外围加工件管理规章制度

外围加工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围加工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生产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外围加工件的所有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围加工件指定由外部加工商生产制造的零部件或组件。
第四条外围加工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分工合作、监督管理、及时反馈。
第二章外围加工件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公司各部门需在生产计划中提前设定需要外围加工件的数量和种类。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填写外围加工件申请单,明确加工件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并加盖部门负责人签章。
第七条外围加工件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提交给外围加工部门进行审批。
第八条外围加工件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申请单的要求,评估加工件的生产周期、成本、质量控制等情况,并进行审批。
第九条外围加工件部门在审批通过后,将申请单转交给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外围加工件部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加工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转交给外围加工件部门。
第十一条外围加工件部门接收采购合同后,将合同转交给生产管理部门进行跟踪生产。
第三章外围加工件的生产与质量控制第十二条外围加工件生产过程中,加工商需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加工件的质量。
第十三条外围加工件部门对加工商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加工件的制造过程达到公司的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加工商在生产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质量异议,应及时向外围加工件部门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五条生产过程结束后,加工商需将成品送至外围加工件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外围加工件部门对加工件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第十七条外围加工件部门对合格的加工件进行标识管理,确保产品的追溯和溯源。
第四章外围加工件的问题处理与追溯第十八条在外围加工件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产品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用并向外围加工件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外围加工件部门收到问题反馈后,需立即联系加工商进行调查并解决问题。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重庆xxx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公司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
委托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
二、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当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公司与受托方应当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委托加工方式1、公司提供原、辅料和加工产品样品,以及加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受托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
2、产品包装由公司按实提供,受托方将产品包装后发货。
受托方保证在使用制作过程中不浪费包材材料,保证提供的内、外包装应满足国家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确认,受托方严禁将生产加工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责任。
六、加工数量、交货时限及验收1、受托方按公司书面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交货期原则上控制在每单7日内(自甲方下单之日起算或双方协商为准)。
公司对未经同意而超过订单约定交货期限的产品将不予收货并验收,且公司也不负有保管义务。
2、公司应按订单提前3日供应受托方原辅料及包装。
3、原辅料及产品在受托方库房办理验收、交接。
验收时,双方共同按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感官品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以产品实际保质期为准,如受托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索赔而导致公司承担的实际经济损失,由受托方向公司及消费者赔偿,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如腐烂变质、漏气、胀袋、发臭、杂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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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料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为满足生产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利用公司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制作各种生产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备备件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带料外委加工,必须填报带料外委加工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带料外委加工计划必须填列以下内容:外委加工时
自带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状态;带料外委加工单位;加
工后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态;加工周期等内容。
加工过程中如有损耗,应标明扣耗标准。
第二条带料委托加工的价格执行《物资采购价格管理条例》。
第三条带料外委加工出入库手续
(一)出库
带料加工经办人持经领导批准后的带料加工计划,办理所带材
料出库手续。
带料外委加工所带材料凭带料加工出库单出库。
出库的重量和
数量应符合加工后的重量和数量(损耗除外),带料加工经办人逐
项填写带料加工出库单,出库单交保管员后应对所带材料认真检斤
计量,经办人和保管员当面交接清楚。
保管员对带料加工出库单要
及时下帐。
(二)入库
带料加工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入库,带料委托加工入库必须凭实物及发票办理带料加工入库单。
带料加工入库单由带料加工经办人按加工明细交保管员后由保管员填写。
带料加工的交库、报检程序与采购物资相同。
带料加工物资入库后,保管员应及时下帐,经办人应及时到财务报帐。
第四条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