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而然,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的通俗含义

道法自然的通俗含义
道法自然是一种哲学思想,主张人类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按照自然规律生活,不违背自然而行。
道法自然的通俗含义可以理解为:不要刻意追求功利,不要过度干预自然,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变化。
道法自然主张人们应该遵循自然的法则,在生活中保持平衡,不要过度追求物质上的满足,而是应该更多地关注内心的平静和精神层面的成长。
同时,道法自然还强调人与自然的互动和交流,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道法自然的通俗含义是一个关于生命和生存方式的哲学思想,是人类追求自我发展和生存意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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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自然”何为“道”?“道法自然”真实含义你未必懂

何为“自然”何为“道”?“道法自然”真实含义你未必懂文/张兴发“道法自然”的几种解释“道法自然”是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提出的,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对于此句的解释,有许多谬误,通常有以下几种:道法自然(资料图图源网络)第一,将其理解为自然界。
如肖福根先生说:“‘道法自然’中的‘道’如果指‘天法道’之中的道,那么‘自然’就是指自然之道,是自然天成之道,是道之原始、本源,它没有什么需要去效法的。
但此处的‘道’还可以理解为人从天、地之间所悟的规律和为人处事之道,这样一来,‘自然’就可以理解为自然界。
人对事物运动作用规律的认识以及所悟出的为人处世之道都是从效仿自然界而得。
”第二,将其解释为自然法则或自然规律。
如李远国先生说:“道法自然之‘法’,在这里是指遵循、仿效之意。
老子之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根源,所以天地万物遵循道的变化而生息。
但作为宇宙最终本源的道,也不能随意的作为,它也有所遵循,这就是自然的法则。
……换句话说,宇宙之中的万物万事,都要服从一个统一的法则,遵循一个有序的规律。
那么,作为宇宙之中的四大之一的人类,所作所为当然也应该遵循这个宇宙统一的法则,不能脱离和违背。
对此,老子强调说:大德之人的行为,都是遵循大的自然规律。
”第三,将其解释为自然而然或本然。
如东方子说:“所以说,道伟大,天伟大,地伟大,人也伟大。
宇宙间有‘四大’,而且人就居于‘四大’之一。
人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而自然而然。
”又如任法融说:“人为万物之灵。
王为万人之首。
人因与物均有私情,故应取法地之至公的自然之德,地应取法天无不覆的无为之道,天应取法大道虚无清静的真一体性。
道本自然,‘无为而无不为’。
”当然,李远国先生也有类似解释的倾向。
他说:“这就是说,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宇宙自身),都处在一种有序的运动之中,一切都有内在的法则和秩序,都来自于道,都是自然而然的体现,毫无人为勉强的痕迹。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第一种解释根本不是老子的本意;第二种解释只是表面上的,也不符合老子的意思;第三种解释与老子思想接近,但也没有道出老子的意图。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_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王西平内容提要 “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
“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
自然,是自然而然。
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
“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
“无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是老子的一种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
宇宙万物、人类社会自然而然生成、演进总的驱动之势,是任何外力难以阻挡的,千万亿年以来总是“自己如此”。
但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中的个体、群体存在物,皆有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干预、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
外力,有有害的,也有有益的。
一切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能够识别而予以接受、防御或抵抗。
这些,都由“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所涵盖。
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念。
关键词 道 自然 无为 外力 道法自然〔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33-05 近年来,道学研究界围绕老子的“自然”观念开展了新一轮研讨,某些学者对老子的“自然”观念有一种所谓“独特”的新理解。
其核心观点是,老子“自然”不像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是指“道”的属性,实际“自然”是指与“道”相对的万物自己而然的状态,此状态的实现则有赖于“道”的“无为”。
不少学者认为:“道法自然”是说“道”效法“自然”,“道”以“自然”为法,这里的“自然”也是指自己如此、自己而然。
“‘道’效法‘自然’”这一观点,从根本上颠倒了“自然”与“道”的关系。
“道法自然”是老子极其重要的宇宙论、社会论思想,其真正含义,是不是就是“道”效法“自然”,以“自然”为法?这是值得认真、深入讨论的大问题。
笔者欲就此发表不同的看法,求教于方家。
一、对古今名人关于“道法自然”的解释之评说河上公章句《道德真经注》卷一“象法第二十五”①注解“人法地”曰:“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
法自然

法自然央视国际2004年04月22日14:30“法自然”出于道家。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意思是说: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
这里说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说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而然。
人取法于道,就是要顺应自然条件和客观规律,不做超越客观条件,违逆客观规律的事。
道家的另一位大思想家庄子说:“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意思是说,知道某些事情是人力所不能左右的,就顺其自然,安之若命,这里说的也是同样的意思。
有人会以为顺其自然是什么也不做,是消极的态度。
其实“法自然”的原则,并非指什么也不做,只是告诫人们不能违逆自然,不要做超越和违逆自然之事。
这是现实的,理性的态度,是很高的人生智慧。
不仅道家主张法自然,儒家也有类似的思想。
儒家主张刚健进取,自强不息,同时也有“知命”的一面。
《论语》说:“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这里就包含着不强求做事必成的意思。
所以这样,是因为“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也就是说,事情的成败不全在人,而在“命”。
中国人常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是这个意思。
这里说的“命”和“天”,不是我们通常说的“听天由命”的意思,而是指人力所无法支配的客观条件和规律,这一点在孔子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他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孟子进一步指出“求在我者”和“求在外者”的区别。
他说,仁义礼智,道德修养,是“求在我者”;声色犬马,物质享受,则是“求在外者”。
“求在我者”是“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也就是说,提高自身的修养,这里的得失完全取决于自己;而“求在外者”,则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也就是说,追求物质感官享受这些身外之物,就要遵守道义,不可妄取,而且是受条件限制不可强求的。
道法自然(《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搜狗百科

道法自然(《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搜狗百科释义道法自然,读法是“道· 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
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出处“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有一种物体混混沌沌、无边无际、无象无音、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
独一无二,无双无对,遵循着自己的法则而永远不会改变,循环往复地运行永远不会停止,它可以作为世间万物乃至天地来源的根本。
我不能准确地描述出它的本来面目,只能用道来笼统地称呼它,勉强把它形容为“大”。
“大”是指不停地运转、变幻,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又返回事物的根本。
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所以说道很大,从而遵循于道的天、地、人都很大。
宇宙有四“大”。
人也是其中之一。
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含义“无”生“有”,“有”归“无”。
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
“无”外无他,“无”蕴含“有”且是“有”。
双方对立统一,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无”生“有”,是“无”动而“有”然,也就是说,“无”自然而“有”然(然:形成的意思)。
“有”源于“无”而归“无”。
“有”归“无”是“有”动而“无”然,也就是说,“有”自然而“无”然。
“无”和“有”是一体的两极。
“无”、“有”向对方的运动,或称双向运动或反运动,就是自然。
无有就是道。
往返的运动,或自然,就是德。
德就是道内两极之间往返的关系。
一是无,二是有。
一生二,二归一。
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道法自然的意思

道法自然的意思“道法自然”这个成语,是老子所创造的。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道法自然的意思吧!道法自然,“道”指的是规律,天地运行变化的规律,也就是人类生存的规律;“法”是方法、法则,人生活在世界上必须要有方法,人必须遵循宇宙自然的法则,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去办事情,做人处事,才能适应社会,获得幸福。
但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一切都要按照大自然的法则,这样才能顺应天地,回归本性。
所以“道法自然”是要人们遵循大自然,了解大自然,利用大自然,进而掌握自然的力量,达到长寿、健康和快乐的目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主张尊重自然规律,反对妄自作为。
他的《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说:“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他批评那些不顾客观规律的人,把宝贵的生命浪费在争夺权位和珍贵器物上。
他还用很多事例证明“道”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提出“无为而治”的主张。
老子的思想与儒家有相似之处,孔子也继承了这种思想。
如果是在现实社会里,人人都可以遵守社会法则,互敬互爱,与人和睦相处,从容淡定,不急不躁,社会就会和谐,人们的生活就会美满幸福。
我们的教育工作者要像老子的《道德经》所说的那样,明确教育目的,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原则,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激发兴趣,培养热情,建立平等,民主,宽松的师生关系,倡导师生平等,互助合作,互相促进的教学模式。
作为教师,要善于学习老子的思想,理解“道”的内涵,为孩子们树立好榜样,讲究教育方法,在尊重孩子们个性的基础上加强管理,使孩子们“学会生活,学会求知,学会创新”,使教学效果更加理想。
道法自然,就是道的运行发展要符合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趋势,天人合一,体现天地万物一体性。
所以,“道”作为最高法则,它并非玄虚莫测的,它是有形有象可感可悟的,是人的精神所凝聚,是人的智慧所积淀,也是一种文化所传承。
道法自然的主旨在于:大道无言,生命价值无言。
人的生命质量无言。
本科名词解释效法自然

本科名词解释效法自然法:在这里是“效法,遵循”的意思。
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自主发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话的意思可以这么理解:这里很抽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作为宇宙间非常渺小的人,怎么感悟大道呢?那就从我们身边的万事万物来感知。
也就是说,我们能够感悟到的这些身边事物的发展规律是- -脉相承的,完全符合于自然而然的大道,因此大道是完全可以从我们身边来认知和感悟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天地之间有万物,皇帝阴符经云:天地有五子,金木水火土,五子又有子,就是人和万物。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地上的万物生长发展变化,和天象(日月星辰,春夏秋冬)有关系。
【人法地是什么?】人法地,人所处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人的生存要适应环境。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是这样。
所以有专门从事狩猎为生的。
有专门种田为生的。
有专门打鱼为生的。
有专门种植为生的。
有专门游牧为生的,……这都是人法地具体表现。
可是同样是打猎,不同山林的野兽不一样。
同样种田,北方大豆小麦粟米为主,南方水稻为主,南北不一样。
这也是人法地。
【地法天是什么?】而不同地区的不同植物动物是因为独特的气候影响,气候属于天。
另外,在同样的地区,不同的季节也有不一样的物产。
这属于地法天。
【天法道是什么?】天道,从阴阳。
阴阳是日月。
日月是阴阳。
日月运行不已,产生了春夏秋冬四季。
阴阳叫做两仪,两仪生四象,就是四季。
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八卦就是八节: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立春,春分,这就是就是道。
有天地合一,而分为阴阳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就是道。
道是永恒不已的。
【道法自然是什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日月交替,昼夜变化,四季反复,年复一年,是自然规律。
所以说道法自然。
师法自然,源自于《庄子》的“大道合乎自然”.所谓师法自然,就是遵循自然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体现出向自然万物研究,效法自然规律的一种生活态度.可以说,世间万象,合乎规律最好.也就是说,每个人之间,每件事之间,没有单纯的技术高下之分,只有境界优劣之别.那么,境界的优劣取决于什么?只有一个标准,大道,合乎自然~。
《老子》自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自然

《⽼⼦》⾃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然“道”在⽼⼦的思想中有两层意思:⼀是宇宙的本体,⼆是万事万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认为,“⾃然”是⾄⾼⽆上的。
所谓“⾃然”,就是“⾃然⽽然”,也就是没有外⼒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它既应当包含所有“⾃然”的存在,也应当包含“⾃然”运⾏的规律。
就“道”⾃⾝来说,就是⾃⼰如此之义,⽽就“道”与万物的关系来说,就是顺应万物之固有本性、使之⾃然⽽然地演化之义。
在⽼⼦看来,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万物皆源于“道”。
“天下万物⽣于有,有⽣于⽆。
”《⽼⼦》认为“道”产⽣万物有个过程,“道⽣⼀,⼀⽣⼆,⼆⽣三,三⽣万物。
”[1] “道⽣⼀”,即“道”⾃⽣,“⾃本⾃根,⾃⽣⾃成”;“⼀⽣⼆”,即“道”分化为阴阳⼆⽓;阴阳⼆⽓的统⼀叫做“冲⽓”(冲虚之⽓),由阴⽓、阳⽓、冲⽓三者产⽣了万物。
道是万物起始的源头,也是宇宙万物⾃然运⾏的规律,万物皆和谐统⼀于道。
“道”是宇宙间⽣成万事万物的⾃在本体。
⽼⼦⽤“⼤盈若冲,其⽤不穷”(《⽼⼦•四⼗五章》)论述了本体、本原同是“道”的思想。
“⼤盈若冲,其⽤不穷”的“⼤”,也就是“道”,“道”的表现是“冲”。
“⼤盈若冲”说明空间并⾮真空,⽽是充塞满了物质的空间。
《⽼⼦•⼆⼗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寂兮寥兮,独⽴不改,周⾏⽽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道,名之⽈⼤。
⼤⽈逝;逝⽈远;远⽈反。
”可见,《⽼⼦》所说的道,既是世界的统⼀原理,⼜是世界的发展原理。
⽼⼦在这⾥明确说了“道”是“先天地⽣”的⽆、有混成之物。
混成之物遍布空间,“⽆”、“有”处于运动状态,永不停息。
“道”纯任⾃然,它⽣成世界万物,没有任何⽬的性,⽽是⼀种“⾃在⾃为”的结果。
作为世界的发展原理,“道”“独⽴⽽不改,周⾏⽽不殆”,不停地运动,永远都不会改变。
《⽼⼦》认为,宇宙中的具体事物⼀直处于变化之中,不是永恒的,但“道”却是绝对不变的,也只有“道”是永恒的,“道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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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而然,道法自然
自然界万物,都是有其各自发展的规律的,而人与自然又是一个伟大而深沉的主题。
其实,我们常说的自然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我们共生的自然界,二是天地万物的法则和规律。
在这里,与我们共生的自然界,大部分都是能够凭借我们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去了解和发现的。
可是对于天地万物的规律法则就要我们进一步总结和归纳,这也是我们常说的“道”。
第一次听说“道”是在初中看的《仙剑奇侠传》里。
从那时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老子,喜欢“道可道,非常道”;喜欢“上善若水”;喜欢“道法自然”。
一直以来,我最喜欢的生活状态就是老子的自然无为。
我觉得我们的出生都是上天安排好的故事,开始到结束,都有冥冥之中的安排,都是我们对故事的演绎。
逆天而行不如顺应天命。
与其拼命改变什么,不如顺其自然。
也许你觉得我的想法消极,觉得我偏激,但是这都是我最欣赏的生存状态。
我喜欢老子,喜欢“道”,喜欢自然,喜欢世界。
那么,“道”是什么?我们又如何理解来理解它,并让它来引导我们的生活呢?
一、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也是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并且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他的生卒年月不详,我们只大概了解他是春秋时期的人,年轻时做过周朝的图书管理员。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这一词出自老子《道德经》开篇的第一句话。
他为我们阐明了什么是“道”。
即事物的本源,宇宙的规律和人类行为的准则。
这句话也就是说明,能够讲出来的“道”并不是永恒不变的。
在宇宙以及天地万物产生以前,“道”就是存在的,那时可归结为“无”当万物产生以后,就用“有”来归纳。
那么在这个“有”和“无”之间,就会产生玄妙。
事物能够不断变化,生生不灭。
那么,这种变化能不能够被我们了解?
当然是能够的,因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我们的生存世界都是神奇和变化的,我们也不能会到已逝的昨天,来到未知的明天。
事物就这样变化发展,循序渐进。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物物不同。
可是,唯一不会改变的就是事物的变化,这个就是我们寻找出的规律。
牛顿可以根据苹果落地,揭示出万有引力;门捷列夫可以根据计算发现元素周期表,揭示出组成世界上所有事物的化学元素。
其实这就是老子的“道”的体现,事物的本来面目,需要我们发现。
二、上善若水,不争无忧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我认为,在道家他们追求的一种状态便是“上善若水”。
也就是说,他们追求的善,是最高层的善,那么这种善是像水一样的。
因为水为世间万物的生长付出了辛劳,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种不争名逐利,淡漠安然的态度,才不会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过多的过错和失误。
其实,从古至今,我们都在追求一生中能够与世与争,能够顺应天命的生活态度。
《世外桃园》《理想国》以及共产主义都是最好的体现。
我们倡导“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生存环境。
其实,我们很早就在追求这种安宁了。
老子在这里提出我们要像水一样,能够包容万物,能够与世无争,做好和守好以及那一份安宁便可以了。
而在于我看来,这也是我所追求的生活状态。
因为我始终坚信,该是我的,自然就是我的。
不该我的,再勉强也得不到。
记得拔苗助长的故事里,农夫为了让麦苗看起来高一些,而忽视了植物生长规律,将其拔起来从而导致麦苗全部枯死,其实如果农夫不追求高速生产让麦苗长得更快,忽视了规律,何必落得如此下场,该他收获的,到了秋天,自会结出果实。
可是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为了追求高收入,高地位,各种争权夺利,各种勾引斗角,让这个社会充满了各种不公平。
可是,这却得到
许多人效法和模仿。
可是人们都忽略掉了。
这些人虽然争的一时风头,可却会让自己跌入万丈深渊。
这部分人没有水的刚柔并济,没有水的不为名利,没有水的甘于低位,最终会被自己的“道”所打败,被万事万物的“道”打败。
二、宠辱或惊,大患若身
“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
”记得有这样一句话:“宠辱不惊,任其庭前花开花落;闲庭信步,静观天边云卷云舒”我想,这和老子的这句话的写照是十分相似的。
在生活里,我们接受批评或者受到表扬,都是常有的事。
因为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可是万物万事都是有一个度的,超越了,就麻烦了。
但是老子看来,受到宠爱本身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而是十分低下卑微的。
而在受到宠爱或者受到侮辱以后,表现的行为反常,或喜或悲,那么这就是宠辱若惊的表现。
其实,宠辱若惊并不是一件好事,就比如我们人的身体是存在祸患的根本一样,如果子们的内心足够强大,又有何惧呢?荣与辱已经不再重要,得与失不再重要,贵与贱也依旧不再重要。
我们在这种心态下,便可以顺应世界变化发展。
就好像陶渊明隐居山野,闲云野鹤,不为五斗米折腰。
《祸福相倚》的故事不就是这样吗?顺其自然,宠辱不惊其实很好。
闲适淡然,才是生命的追求。
记得许多人问过我以后想怎么过,我说,我想就这样平平凡凡的过下去。
也许许多人觉得没有出息,可是能够守得心灵的一份宁静,有什么不好?前几天我把银行卡和饭卡掉了,如果以前,我一定会郁闷伤心,可是老子却教会了宠辱不惊。
对呀,世界上有什么过不了的坎吗?遇到问题我们就解决就行啦。
卡掉了,我就去补办;获得荣誉,那就继续保持,不炫耀不骄傲。
这都是一种生活态度,你郁闷,你开心,人生都是这样过,保持一颗波澜不惊的心,以不变应万变,事情其实很简单。
四、道天地人,皆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发道,道法自然。
”地球围绕太阳旋转,四季昼夜的
交替,水总是由高往低出流等等,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会遵循相应的法则和规律。
如果我们破坏了自然的秩序,那么许多灾难就会发生。
比如白色污染,水污染,臭氧空洞。
我们不可能只尊重我们自己的意愿。
因为人不可能是天地万物中的唯一。
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那么,我们人只是四大之一。
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人的行为以地作为法则,地的变化以天作为法则,而天的行为则以“道”为法则。
而“道”的行为又以自然为法则也就是我们事物的本来面目。
如果作一个等量代换,我们的行为就是要以自然为法则了。
人们喜欢天才,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天才?我想应该有的。
想当年,一些大学喜欢招少年班,可是原少年班的少年,如今又有多少是如今的精英?有的家长恨不得让孩子十二三岁大学毕业,忽视孩子的爱好和承受能力,不停地给他们灌输大人的喜好。
使得孩子的创造性得到压制,缺乏独立思考的时间,没有了独立探索的能力。
那么长大后也只能做修修补补的工匠,做不了大师。
如果让孩子顺其自然的成长,六七岁上学,十二三岁上初中,十八九岁上大学,是对孩子顺其自然的培养,这是遵循了我们人类的自然发展规律的,那么会不会有更多的精英呢?一颗萝卜,打了太多的催熟剂,早晚会裂开的。
就像我们的伤仲永同学一样,最后都会“泯然众人矣。
”
其实老子的道法自然的观点,我认为是正确的。
就拿今天的许多自然灾害以及污染来看,都是我们破坏了自然,打破了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规律。
最终一切惩罚,依旧由我们来接受。
所以,在我看来,最好的生活的状态就是自然无为,遵循自然的规律,让我们的心态都会淡然。
心灵淡然了,我们才会全心全意,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和私心,才会加快促进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