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原因导致药品无法继续使用时的处理程序和规定。
合理、规范地管理药品报损和报废对于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浪费以及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药品浪费,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的操作和流程,包括药房、医疗科室等。
3.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程序3.1 报损管理程序3.1.1 报损登记当发现药品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损登记表中,并注明报损原因和数量。
3.1.2 上报审批报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1.3 报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3.2 报废管理程序3.2.1 报废登记当药品达到其有效期限,或者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废登记表中。
3.2.2 上报审批报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同样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2.3 报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4. 相关责任人和职责4.1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报损和报废的登记、上报审批、处理等工作,并保证药品报损和报废操作的规范和流程的执行。
4.2 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报损和报废,并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
4.3 报损和报废处理人员负责实际操作药品报损和报废的销毁、退还供应商等工作,并记录相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背景在医院运营过程中,药品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准确使用和合理管理。
二、目的1.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通过报损销毁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或未使用的药品,减少库存中的滞胀现象。
2.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及时销毁药品能够避免因过期或变质药品使用而对患者造成危害。
3.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报损销毁制度有助于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效率和效益。
三、报损销毁程序1.定期检查:医院应定期进行药房库存盘点,发现过期或变质药品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
2.报损计算:由药剂科根据药品采购记录和领用记录计算报损药品的数量和金额,并填写《药品报损计算表》。
3.报损审批:报损计算表应提交给医院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加盖公章。
4.销毁准备:管理层批准报损后,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的设备、器具和人员。
5.销毁过程:药品销毁应由专门的人员监督进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彻底销毁。
6.销毁记录:药剂科应记录并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阅。
四、责任分工1.药剂科:负责定期检查库存,计算药品报损数量和金额。
2.报损药品的管理层:审批报损计算表,并加盖公章。
3.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设备、器具和人员。
4.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销毁过程,确保操作规程的符合性。
5.药剂科:记录和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为了保证报损销毁的安全和规范,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销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药品包装和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医院还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保证报损销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操作规程的合理性。
六、监督与评估医院管理层应严格监督和评估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工作。
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或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七、总结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能够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并减少药品库存的滞胀现象。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一、报废:
1、器材、设备使用到一定年限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者,必须经过有关人员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报废。
2、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处理报废,交总务科或设备科,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得私自赠送或占为己有。
3、药品应销毁后点燃或土处理。
二、如系人为原因造成药品损毁,在报废同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不同比例赔偿。
如系伪劣、假药或入库验收时即发现有大量损坏的,不属报废范围,应按其它规定处理。
三、需要报废、报损时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后经院长批准后予以报废、报损。
科内各室所存中西药品属下列情况,可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1、有效期药品过期失效的。
2、霉烂、变质、裂片、变色、潮解等。
3、原包装中破损和发药时损坏的药品。
且数量不大,无退换意义的。
4、特殊药品购入后,因无病源或病人死亡后不再使用的。
5、抢救药品购入后,因无病源过期后不能再使用的。
6、根据药品监督检验部门定为不能再使用的药品。
属上列情形之一的可填报药品报损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院领导审批、科主任签字,进行出帐及销毁。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Ⅰ目的
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
Ⅱ 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
Ⅱ 制度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识。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药品保管员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八、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签字。
九、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凡是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办理药品报损制度.
一、各部门均应该填写三联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进
价、数量及报损原因,并有药房主管签名,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药品采用火烧或者土埋的方式进行,要有药房主管或者医务科领
导等两人以上在场,并在报损单上签名。
三、药房主管应把报损单装订成册,两联交会计,一联留底。
四、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财务部记帐一联,留底备查一联,年终计算
报损率。
五、原包装损坏药品,采购与进货商进行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
浪费。
六、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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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建立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规范药品报损、销毁行为,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用药安全。
一、药学部实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制度。
药品、化学试剂、药品包装材料的报损和销毁遵从本制度。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二、下列药品必须报损1 .在库养护、使用等业务流程中发现且无法退换的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药品、过期药品等。
2 .国家公布的质量不合格药品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3 .丢失药品处理流程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统计本部门药品报损情况,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
审批表应包括以下项目: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批准文号、报损理由等。
四、报损药品原则上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立即报损。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必须经医务部同意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监分局)批准。
监控危险化学品的报损必须经保卫科同意。
数量或金额大的药品的报损必须经分管院长同意。
五、对经批准同意报损的药品可做销毁处理,药库负责集中待销毁药品,按药品的类型采用适当的方式销毁,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销毁记录由报损部门保存。
六、经批准报废的普通药品,必须由两人监督销毁。
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将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
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
固体制剂粉碎后与水混合,丢弃于医用垃圾箱中。
销毁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七、不允许按常规方法销毁或需在特殊条件下销毁的药品,应通知供应商回收;需监督销毁的药品应在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或在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八、原始记录、凭证和报告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建档保存,保存期3年。
九、相关文件和表单《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药学科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药品储存条件储存药品,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药品报损率应小于0.3%。
2.凡药品出现破损、霉变、超过有效期等不适合继续销售、使用的均应按药品报损处理,药品配送协议中明确由配送企业承担药品破损损失的,进行药品报损后应及时向药品配送企业索补。
3.报损药品应由药学科各部门汇总填写药品报损、销毁表,报药学科主任审核签字,并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损、销毁药品,应单独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同意报损、销毁的药品,应严格管理,采用合适的方式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出科室。
6.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报损、销毁记录表上登记并签字。
7.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
8.对报损药品应及时总结分析,查找原因,属责任事故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学科要采取措施,努力防范并减少药品报损损失。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学部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药学部药品报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管理,规范药品报损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学部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报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品报损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药学部应当设立药品报损小组,负责药品报损的审核、审批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报损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药品报损的范围包括:(一)药品过期失效;(二)药品破损、污染;(三)药品标签、说明书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四)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质量变化;(五)其他应当报损的药品。
第六条药品报损的条件:(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二)药品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影响患者治疗效果;(三)药品已经超过有效期;(四)药品储存条件发生改变,可能导致质量问题;(五)其他应当报损的情形。
第三章药品报损的程序第七条药品报损由药品使用部门或者储存部门提出申请,经药品报损小组审核同意后,报损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损处理。
第八条药品报损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二)药品质量问题的描述、原因及可能的影响;(三)药品报损的处理意见。
第九条药品报损小组应当自收到药品报损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报损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损处理。
第四章药品报损的记录和报告第十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报损记录制度,记录药品报损的品种、规格、数量、原因、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药学部应当定期对药品报损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向医疗机构管理层报告。
第五章药品报损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药学部应当加强对药品报损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报损的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药学部应当定期对药品报损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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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损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药品报损,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使报损药品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报损药品流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药品管理部门按“先进先出”、“储新用旧的原则使用药品”,药品每月清点有效期,及时处理。
药品储存条件符合有关规定,防止药品储存过程中变质损耗。
第三条西药、中成药报损率控制在1‰以内,中药材控制在5‰以内。
第四条药库、药房、病区严格药品验收。
药库原则上不接受效期6个月以内的药品。
已入库或已发放到使用部门的药品发现质量问题,按《药品召回制度》退回药库。
第五条因不可预计原因导致药品滞销的,药学部门及时把药品退回供货商,以减少医院损失。
第六条药品使用中,因各药房药品使用不平衡,效期在3~6个月内的,各药房应相互调剂,以期尽快用完。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报损
(一)抢救车、病区药柜的基数药品因接近失效期,或因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门向护理部填写报损单,经护理部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后,由护理部门报损。
药品重新申领,同时将报损药品送至药库登记,由药库统一做
销毁处理。
(二)各药房药品接近失效期,平时用量较小但又必备的,如解毒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的药品。
(三)按药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第八条报损程序
(一)由各科室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
(二)科室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分别上报护理部主任和药学部主任核实是否属于可报损范围。
(三)主任确认、签字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长签字批准报损。
(四)报损单送至财务科做账,报损药品由药学部门每月集中销毁处理一次,销毁处理应符合环保原则。
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