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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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员工离职事宜,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离职管理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离职申请流程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应在离职前提前向直接上级递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 上级审批:直接上级应尽快审批离职申请,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员工。

3. 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离职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应收集员工的离职申请材料并进行备案,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5. 相关部门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收部门进行交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6. 离职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应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付工资和离职证明等。

二、离职通知和解除劳动合同1. 公司通知离职:一旦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公司应向员工发出正式的离职通知书,包括离职日期和离职后的待遇安排等。

2.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应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离职面谈和调查1. 离职面谈: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供离职面谈的机会,了解其离职原因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2. 离职调查:公司可以委派人员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收集离职员工的意见和反馈信息,为公司改进管理提供参考。

四、离职信息保密和交接1. 信息保密:公司应向离职员工强调保守公司机密和保护客户信息的重要性,离职员工应承诺在离职后继续保密工作相关信息。

2. 知识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收部门进行全面的知识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离职待遇和福利1. 工资支付: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按时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和未休假的年假等。

2. 离职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业绩表现等因素,公司有权给予一定的离职补偿,包括经济补偿、离职费和离职奖金等。

3. 福利方案:离职员工可以根据公司规定享受一定的福利,如社保和医疗保险等。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离职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2.终止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一)综合管理部1.负责员工离职流程管理。

2.指导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后的人事关系、党团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调手续。

(二)其他部门1.离职员工部门协同综合管理部做好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2.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异动交接。

第五条离职流程(一)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需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3.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

4.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二)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提前40日(试用期的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3.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4.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5.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6.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离职流程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综合管理部在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编号制度名称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1 受拄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I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3条离职分类1 .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 .员工离职:员工由于某种原因主动提出辞职。

3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4条辞退(解雇)员工1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公司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公司予以辞退。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公司予以解雇。

3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5条离职移交手续办理员工离职时,需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6条工作、物品移交说明1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或使用的账册、文件,如公司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将这些账册、文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4 .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公司指定人员交代清楚。

3.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

若员工交还的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公司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7条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已交或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公司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对离职员工工资的计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8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9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H起执行。

第10条相关文件表单1 .离职申请表2 .离职移交清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促使本公司员工离职时,能于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且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推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员工的离职。

三、职责(一)、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

(三)、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四、离职划分(一)、自动请辞离职。

(二)、解雇免职离职。

(三)、资遣离职。

(四)、其他原因离职。

五、离职手续(一)、员工离职由各部门主管向人事行政部索取《离职申请书》。

(二)、由离职人员按《离职申请书》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层呈核准后,再送人事行政部核查。

六、离职管理(一)、自动请辞离职(二)、试用人员于七日前提出。

(三)、正式人员于一个月前提出。

(四)、管理人员在三个月前提出。

(五)、解雇免职离职:因故被解雇离职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即行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

(六)资遣离职:因故被资遣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于预告起始日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时间提出)。

(七)、移交1、离职人员提出离职,应层呈部门主管核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2、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薄册文件(公司规章、公文、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3、移交给指定接替人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代清楚。

4、原领的器材、工具文具(清耗性免)、印章等,交还人事行政部或有关单位。

5、原代保管的资材(含列管品)应移交有关单位。

6、移交项目(1)、服务部门内①、工作内容、服务范围、账册报表、资料文件等。

②、已完成工件档案,未完成重点事项等。

③、设备、仪器、工具等。

(2)财务①、现金、支票。

②、货款追付。

(3)、人事总务①、办公用品。

②、图书资料。

③、宿舍交接。

7、移交期限(1)、办理交接的移交人与接替人应于职务变动前,完成移交手续。

(2)、各项移交签注,由接收单位承办人员在《离职申请书》上签注即可,必要时可要求另交移交清册。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管理。

第三条员工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流程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1. 员工需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 离职申请需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1.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 审核内容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手续等;3. 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第六条离职手续办理:1.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a. 办理离职手续;b. 结算工资、奖金、补贴等;c. 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d. 退还公司财产、物品等;2. 离职员工需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上述手续。

第七条离职交接:1.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2. 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部门负责人及接替人员共同参与;3. 离职员工需按照规定,将工作交接清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离职证明:1. 离职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出具离职证明;2. 离职证明应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待遇等。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九条员工离职补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不享受离职补偿。

第十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根据离职原因及工作年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离职补偿:1. 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 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 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4.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4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4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员工流动性增加成为一种常态。

员工离职对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立和完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离职申请流程、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离职调查和知识转移等方面进行探讨,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二、离职申请流程1. 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员工离职的首要环节是提交离职申请。

员工应在前置提前通知期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并亲自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审核离职申请。

部门负责人有权同意或拒绝员工的离职申请,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后,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核。

人力资源部门除了确认离职申请的合法性外,还需综合考虑部门人员配备和工作进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离职。

4. 最终决策最终离职决策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人事部门在综合考虑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企业实际情况后,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离职,如果同意,则发出离职通知。

三、离职面谈1. 部门负责人面谈部门负责人应在员工申请离职后,及时与其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的真实离职动机,探讨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尽量挽留优秀员工。

2. 人力资源部门面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在员工面谈结束后,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在离职面谈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详细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供后续分析和改进。

四、离职手续办理1. 资产归还员工在离职前,应向所在部门归还公司提供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工具、证件等。

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告知员工需要归还的资产清单,并在员工完成手续办理后进行核对。

2. 债权债务处理员工离职后,如存在借贷关系或未清偿债务,公司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履行还款义务,并出具书面证明。

员工离职的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的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的程序,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订立本员工离职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一条离职申请的要求1.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

2.离职申请应包含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离职交接布置等基本信息。

第二条部门审批1.直接上级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批,依据实际情况推断,是否同意员工离职。

2.如有需要,请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面谈并了解认真情况。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批1.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离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如有需要,请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面谈并了解认真情况。

第四条离职申请的结果1.离职申请经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即可生效。

2.人力资源部门将书面通知员工离职申请的结果,并与员工确认离职日期及交接事宜。

第三章离职交接第一条离职交接的要求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2.离职员工应将本身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整理和总结,交接给直接上级或后续接手人员。

第二条离职交接的内容1.离职员工应向接手人员供应相关工作资料、文件、项目等,并进行认真解释和引导。

2.离职员工应与接手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解答接手人员可能遇到的问题。

第三条离职交接的流程1.离职员工应与直接上级共同设定交接时间和地方,确保双方能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交接。

2.离职员工应与接手人员进行交接会议,确保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章离职办理第一条离职手续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离职员工应将所使用的办公设备、钥匙、卡片等归还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条离职结算1.离职员工应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结算,包含工资结算、年假结算等。

2.离职员工应准确填写离职结算表,供应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条离职调查1.为了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和改进企业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离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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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72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离职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的离职管理,具体包括: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______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3.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企业因不景气原因裁员;4.开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离职手续
1.员工辞职的,应提前______个月申请向______提出申请。

2.确定离职的人员,须持经______批准的《离职申请书》和《移交清单》到______办理移交手续,再送______审核。

第四条移交
1.移交事项
(1)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企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移交______,并应将已办而未
办结的事项向______交代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原领的工作服装交还______;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外)交还总务部或有关部门;上述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证明即可。

2.移交期限
自______起移交期限______天。

3.审查与追索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______详加审查,如有不实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企业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五条结算
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

薪金结算如下:
1.本企业工作合同期满辞职者,除发给其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2.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无补助费。

3.自动离职者,__________________。

对人、财、物交接不清的,视情节轻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5.违纪开除者,按企业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其它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若因调任、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七条责任承担
1.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后满时,未将移交表册送齐,致使后来接任人员无法接收或有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期限补交者,应由接任人员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将予以惩处。

2.接任核对或盘查文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通报上司;如有隐匿,除予以惩处外,应与前任人员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生效与解释
本办法自即日起生效,由______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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