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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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办法

离职管理办法

离职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职管理流程,保障离职员工权益,提高离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离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离职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在公司离职时的处理。

第二章离职申请及审批第三条员工如需离职,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四条直接上级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员工。

第五条员工获得审批通过后,可以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离职手续办理事宜。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表以及个人材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离职员工应当履行离职期间职责,将手头工作交接给接替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离职交接。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安排离职员工办理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离职事宜。

第九条离职员工应当归还公司所有财产,并在离职前完成离职检查,确保不留下任何公司信息和资产。

第四章离职后事项安排第十条离职员工还有未结清的事项,应当予以解决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返回或销毁公司的机密资料,不得擅自带出。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期限归还公司提供的任何证件或工作道具。

离职期间如需使用公司设备,应事先与公司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离职申请表【附件二】离职检查表【附件三】离职交接流程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指雇佣双方依法订立的书面劳动关系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社会保险: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员工和公司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员工和公司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七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在员工离职申请审批中,可能遇到审批流程不畅、审批结果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解决办法是优化审批流程并加强沟通与协调。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1. 引言2. 离职资料交接流程2.1 提前准备在员工离职之前,公司和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对离职员工所涉及的项目、任务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哪些资料需要进行交接,并制定明确的清单安排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离职资料交接的流程。

2.2 离职申请员工决定离职后,应向其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离职申请应送达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2.3 资料整理与其他同事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记录完成的工作成果和报告。

2.4 资料交接员工离职之前,应按照交接清单逐一交接相关资料。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交接过程应记录细节和交接人员,以备将来查阅。

2.5 系统权限和账号处理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及时取消其在各种系统和应用中的权限和账号,确保离职员工无法访问敏感信息和系统。

还应安排他人接手和管理相关系统和应用。

3. 离职资料交接规定为了确保离职资料交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括3.1 交接清单制定离职资料交接的清单,明确员工离职后需要交接的资料和文件,并指定责任人进行监督和确认。

3.2 交接时间和期限规定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的一定时间内完成资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以便公司安排他人接替相关工作。

3.3 保密要求明确离职员工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处理要求,强调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3.4 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规定离职员工如有故意隐瞒资料或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内部惩罚。

4. 结论离职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员工离职后的资料交接流程非常重要。

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规定,能够有效地确保公司业务的连贯性和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

公司应该制定相关的离职管理办法,并持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员工离职情况的需求。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交接流程,保证集团内部信息的安全性和业务活动的连续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离职的业务主管部门。

其中:(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室员工、委派人员和其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二)、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其单位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第四条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或者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离职员工工作业务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离职员工所在单位的其它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物品或者业务等事宜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三章离职手续的类别第六条离职手续按照交接手续一般包括岗位业务交接、公司物品交接、员工利益交接和人事交接等类别。

第七条岗位业务交接是指离职员工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与交接人逐项进行业务目标、进展状况和文件资料等方面的交接。

岗位业务交接由部门负责人或者部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交接。

第八条公司物品交接是指离职员工与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针对办公用品、设备、办公场所和账款等方面的交接。

公司物品交接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落实,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员工利益交接是指离职员工公司股权等事宜的交接,具体交接规定按照各单位持股会章程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人事交接是指人力资源部门为离职员工办理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人事档案转移等手续。

人事交接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人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顺序一般按照岗位业务交接、公司物品交接、员工利益交接和人事交接的顺序依次办理。

第四章离职的类别第十二条根据员工离职的性质不同,分为离岗、脱岗、退休(含内退)、待岗、辞职、辞退和工作调动等不同类别。

第十三条离岗是指因特殊原因经集团公司批准,与集团公司保存劳动关系,但不在集团公司工作的。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1. 岗位辞职申请: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辞职申请,并在辞职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和希望的离职日期。

2. 辞职手续办理:员工主管上级应及时确认辞职申请,并与员工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离职通知、薪资发放、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交接:员工应根据公司规定,配合上级和同事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4. 薪资结算:公司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发放相应的离职证明、工资清单等相关文件。

5. 终止合同: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公司应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员工的档案进行归档处理。

6. 回收公司财产:员工在离职时应归还公司的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工具、证件等,并在离职交接过程中,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7. 敏感信息保护: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醒保密义务,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包括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等。

同时,公司应及时收回员工的系统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

8. 离职调查: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后进行一定的离职调查,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反馈和建议,为公司的改进提供借鉴。

9. 社会关系处理:公司应友好地处理员工的离职,尊重员工的个人选择,维护员工的形象和声誉,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

10. 离职后的帮助: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帮助,包括就业推荐、职业咨询等,帮助员工顺利地进行职业转型。

同时,公司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资助,如职业培训经费等。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HR猫猫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HR猫猫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 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完成下列内容:审查其劳动合同;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公司的项目资料;个人持有的公司办公用品;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二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辞职人员如为销售、研发等岗位,需提前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以便于公司采取脱密措施;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根据签定的保密协议和服务期协议,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 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离职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2.终止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一)综合管理部1.负责员工离职流程管理。

2.指导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后的人事关系、党团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调手续。

(二)其他部门1.离职员工部门协同综合管理部做好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2.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异动交接。

第五条离职流程(一)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需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3.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

4.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二)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提前40日(试用期的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3.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4.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5.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6.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离职流程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综合管理部在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离职通知1.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通知,离职通知应提前不少于30日。

公司将在接到离职通知后进行离职手续的安排。

2.公司如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离职手续1.员工离职前,应办理公司设定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岗位移交、财务结算、个人物品处理等。

2.员工须在离职申请表上如实填写个人离职原因,公司将据此进行离职的后续处理。

第五条离职工资结算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在离职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的一个月之内结算离职员工的工资。

2.公司将按照离职员工工作到离职日的实际工作情况计算离职补偿金,并按照工资发放制度进行结算。

第六条离职后续处理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安排离职员工的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

2.公司将根据离职员工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

第七条离职风险管理1.公司将对员工离职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离职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2.公司将建立员工留存和激励机制,减少员工的流失率。

第八条附则1.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离职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对于员工违反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所列为本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公司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依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单位:公司领导小组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促使本公司员工离职时,能于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且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推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员工的离职。

三、职责(一)、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

(三)、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四、离职划分(一)、自动请辞离职。

(二)、解雇免职离职。

(三)、资遣离职。

(四)、其他原因离职。

五、离职手续(一)、员工离职由各部门主管向人事行政部索取《离职申请书》。

(二)、由离职人员按《离职申请书》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层呈核准后,再送人事行政部核查。

六、离职管理(一)、自动请辞离职(二)、试用人员于七日前提出。

(三)、正式人员于一个月前提出。

(四)、管理人员在三个月前提出。

(五)、解雇免职离职:因故被解雇离职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即行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

(六)资遣离职:因故被资遣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于预告起始日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时间提出)。

(七)、移交1、离职人员提出离职,应层呈部门主管核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2、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薄册文件(公司规章、公文、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3、移交给指定接替人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代清楚。

4、原领的器材、工具文具(清耗性免)、印章等,交还人事行政部或有关单位。

5、原代保管的资材(含列管品)应移交有关单位。

6、移交项目(1)、服务部门内①、工作内容、服务范围、账册报表、资料文件等。

②、已完成工件档案,未完成重点事项等。

③、设备、仪器、工具等。

(2)财务①、现金、支票。

②、货款追付。

(3)、人事总务①、办公用品。

②、图书资料。

③、宿舍交接。

7、移交期限(1)、办理交接的移交人与接替人应于职务变动前,完成移交手续。

(2)、各项移交签注,由接收单位承办人员在《离职申请书》上签注即可,必要时可要求另交移交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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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

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

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

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3、因员工行为给公司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原则上,必须在考勤截止日期内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特殊情况可在工作交接清楚条件下适当延迟全部交接截止时间,以双方约定期限为
准,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条自动离职人员,人事部门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日内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当月工资计。

第二十一条员工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原则上其结算工资将在公司正常发放工资时统一发放。

离职手续未清者,将暂停工资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管理部门。

同时启用新表格,旧表格一律作废。

附件:
1、《离职申请审批表》
2、《离职/调动交接单》
附件1:
离职审批表
注:①正式员工辞退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通知员工本人
附件2:
调动/离职交接核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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