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职业技术学校的各级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1. 学校档案馆是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和保管工作。
2. 学校档案馆的职责包括:(1)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和装订工作;(3)制定档案的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和服务;(4)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5)负责教育科研档案的定期检查和档案工作的评估。
四、档案的分类与管理1. 教育科研档案应按照文件形式与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图像档案。
2. 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重要性,建立档案管理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档案。
3. 档案管理级别的划定应由学校档案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4. 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日期和主题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
五、教育科研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学校应设立教育科研档案收集点,负责收集和接收与学校教育科研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收集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整理和装订成册,并按照一定的文件编号和档案目录进行管理。
3. 教师应按照学校档案馆的要求,及时提交与自己教育科研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接受档案馆的审核。
六、教育科研档案的存储与保管1. 纸质档案应采用专用文件柜或档案箱进行存放,每个文件柜或档案箱应标明编号和管理级别。
2. 电子档案应存储在专门设立的服务器或云存储系统中,并设置有效的权限管理措施。
3. 图像档案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存储在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中。
4. 档案存储区域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尘和防盗的要求,并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
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职院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以及与我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系统、连续,真实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历史面貌。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真实反映各项活动的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4.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全校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学校设立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七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流程和规范。
2. 收集、整理、保管学校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查阅。
4. 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1. 学校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档案。
2. 教学文件、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教材编写等教学档案。
3. 学生学籍、成绩、奖惩、就业等学生档案。
4. 教职工人事、职称、考核、培训等教职工档案。
5. 财务、资产、设备、基建等行政管理档案。
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高职院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档案室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而制定的。
以下是档案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档案的分类与编号:档案室应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档案的归档与保存:各系、部门应对产生的档案进行定期归档,并按照档案室的存放要求将档案保存好。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借阅和复制档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档案室的借阅规定进行。
档案的借阅和复制必须进行登记和审批,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泄密。
档案的销毁:对于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并做好登记工作。
销毁时应有专人监督,防止档案被非法利用。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应严格按照档案室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档案室的安全与保密:档案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监控、门禁等,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档案内容。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档案室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进行
处理,包括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措施。
以上是高职院校档案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和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
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的管理范围1.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校的教学科研档案、项目研究档案、科研论文、教育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学生创新实践项目档案等。
2.学校档案保管单位为学校档案馆,负责对教育科研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浏览。
三、档案的收集和移交1.教育科研档案的收集工作由学校档案馆负责。
学校各部门在举办教学活动和开展科研工作时,应自觉保留有关档案资料,并于每个学期末将档案资料移交到档案馆。
2.档案资料的移交应按照学校档案馆规定的整理和移交要求进行,并填写《教育科研档案移交登记表》,注明档案资料名称、数量、日期和责任人等信息。
四、档案的整理与保管1.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归置和存放的合理性和便捷性。
2.教育科研档案应按照年度进行整理,存放在密封的文件柜或档案柜中,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3.档案馆应建立健全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并对借阅人员进行登记,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正常利用。
五、档案的利用1.教育科研档案的利用应遵循档案的保密原则,严禁泄露学校内部的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
2.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教学研究、科研项目申报、学术交流和档案编研等方面,但需提前向档案馆申请并填写借阅申请表。
六、档案的保护和修复1.教育科研档案应定期进行防潮、防火、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2.对于受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复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
七、档案的销毁1.教育科研档案的销毁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销毁管理的规定,严禁擅自处置档案。
2.对于已无保留价值的档案资料,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销毁,并在销毁前进行备案和审批。
八、违纪和问责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损坏、篡改或泄露教育科研档案。
高职院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前言学籍档案作为高职院校学生个人信息的重要载体,对学生的学习、就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学籍档案,高职院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从学籍档案管理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详细阐述高职院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二、学籍档案管理的意义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真实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就业信息等。
学籍档案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学籍服务。
通过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学生提供学籍证明、成绩单、转专业、退学和复学等相关服务。
2. 为学生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
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信息的重要载体,包括学历、学籍、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多种信息,学生可通过学籍档案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及相关信息。
3. 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学籍管理依据。
学籍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依据,学校可根据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评价学生学习成绩、掌握学生的奖惩记录和考勤情况。
4. 为学生就业提供可靠的人才信息。
学籍档案是学生就业的重要参考资料,学生的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实习经历等都能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于高职院校和学生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三、学籍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为了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高职院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学籍档案管理工作:1. 学籍档案的建档和管理。
对新生学生要建立学籍档案,并及时更新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同时,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籍档案的保管、借阅和利用。
2. 学籍档案信息的采集和更新。
学籍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不断采集和更新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实习经历等多种信息,保证学籍档案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3. 学籍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学籍档案涉及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学籍档案保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如何做好高职院校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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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高 学籍档案 的管理水 平 , 必须 建立一 支科 学 、 优化 、 稳定 的档 案管理 队伍 。 高职院校 应经 常 组织 开展 相关 的业 务 培训 和学 术交 流
正确认 识 目前 高职 院校 学籍 档案 管理 中存 在
的 问题 , 定科 学 的学籍 档 案管理 办 法 , 制 就显
活动 . 为档 案管理人 员创造提 高业务水 平 积极 和专业 能力 的平 台 , 使档 案人员 的业务工作 能 力、 工作效 率 和运 用现代信 息技术 的水平得 到 全 面提升 ; 使档案管 理人员 充分认识 到学籍档 案 服务 学生 、 服务社 会 的双 重功 能 , 要培 养其 形 成强 烈 的事业 心 和责 任感 ; 外 , 时解决 另 及 档 案管理 人员 的一 系 列 ( 比如 职称晋 升 等) 相 关 问题 , 持档 案管 理 队伍 的相 对稳 定 。 保 充分
学 籍档 案 的收集 内容 , 建特 色性 的学籍档 案 构
生就 业 、 事业单 位合 理使 用选拔 人 才提供 可 企
靠 的参考 资料 。 一 誊 一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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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本—— 学生 心理健 康档 案 、学生就 业档案 、 学 生社 会 实践 档 案 、 生 诚信 教 育档 案 、 生 学 学 能 力技 能档案 等 , 以体现 和涵盖 当今大 学生在
查 核对 、 鉴别 归档 、 保管 保密 、 转递 送交 和管 理
职责 等各 项规 章 制 度 , 到有 规 可循 、 做 有据 可
依、 照章 办事 。 同时 , 管部 门应加 强协 调 , 主 切 实 改变 各 部 门各 自为政 、 行 其 是 的局 面 ; 各 各 级 领导 还 应该 把 执 行制 度 作 为加 强 制度 建 设 的重点来 抓 , 学籍 档案 管理工 作规 章制 度 与 使 其他 管理 制度一 样 真正得 到贯彻 执行 。
某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某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制度化和科学化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本办法制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学生工作处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制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
各系(院)和培训部负责管理本部门学生的档案,并接受学生工作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材料的收集和归档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是学生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有关形成学生档案材料的部门都应重视学生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四章职责分工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1.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2.完成各类档案材料与各系(院)和培训部的交接工作,建好学生档案登记簿。
3.指导各系(院)和培训部完成新生档案的建档工作。
4.统一安排、具体指导各系(院)和培训部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和交接等工作。
5.指导各系(院)和培训部完成学生档案材料的日常归档工作,协调处理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制作提供学生档案管理所需的档案袋、登记表、转递单等建档材料。
7.协调处理完成学生离校后档案的相关事宜。
各系(院)和培训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接受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2.落实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本部门学生档案,建好学生档案登记簿。
4.具体负责新生的建档工作。
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归档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
6.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封装和交接工作。
第五条学生在校研究期间应归档的材料包括:1.学生高考档案材料。
2.录取通知书。
3.新生入学体检表。
4.学生学籍登记簿。
5.学生奖惩材料。
6.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7.学生研究成绩单。
8.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副本。
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 规范化原则: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3. 保密原则:对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4. 服务原则:为学生、教师、用人单位等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三、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材料。
2. 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奖惩、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材料。
3. 学生资助、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相关材料。
4. 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评选、评优等活动材料。
5. 学生社团、志愿者活动等相关材料。
6. 学生离校后,用人单位对学生进行的考核、评价材料。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学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学生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 学生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档案材料。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学生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地收集齐全。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3. 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归档。
4. 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 利用:为师生、用人单位等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6. 销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六、档案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2.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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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生工作处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制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
各系(院)、培训部具体管理本部门学生的档案,接受学生工作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
(一)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二)完成各类档案材料与各系(院)、培训部的交接工作,建好学生档案登记簿。
(三)指导各系(院)、培训部完成新生档案的建档工作。
(四)统一安排、具体指导各系(院)、培训部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和交接等工作。
(五)指导各系(院)、培训部完成学生档案材料的日常归档工作,协调处理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六)制作提供学生档案管理所需的档案袋、登记表、转递单等建档材料。
(七)协调处理完成学生离校后档案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各系(院)、培训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接受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二)落实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本部门学生档案,建好学生档案登记簿。
(四)具体负责新生的建档工作。
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归档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
(六)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封装和交接工作。
第三章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五条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学生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不仅是学生管理部门的任务,也是各有关形成学生档案材料部门的任务。
各有关部门领导都要重视学生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归档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高考档案材料;
(二)录取通知书;
(三)新生入学体检表;
(四)学生学籍登记簿;
(五)学生奖惩材料;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七)学生学习成绩单;
(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副本;
(九)学生高考电子档案;
(十)学生的党(团)组织材料;
(十一)其它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七条凡按规定应由个人填写的归档材料,本人必须如实填写。
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在署名时必须署本人户口法定姓名且要与入学录取名册中的姓名相符,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用字代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条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归档材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公章,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条归档材料交接时,交接双方经办人经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如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学生工作处有权退回,由递交部门按要求重新组织整理。
第十条所有归档材料必须是有关手续办理完毕的最终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查阅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以下人员可查阅在校学生档案:
(一)学院领导;
(二)与学生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
(三)各系(院)、培训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仅限本部门学生的档案);
(四)校外单位来人需查档案,必须要有介绍信。
第五章档案材料的保管和整理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凡属学生自带高中阶段档案,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收齐并做好登记,并在新生上课第一个月内上交所在系(院)团总支。
凡由生源地直接寄达的学生档案,学生工作处应及时移交学生所在系(院)团总支。
移交过程中,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工作处即发《学生学籍登记表》和学籍卡,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填写,并于一月内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到学生所在系(院)团总支建档。
第十四条每学期末各系(院)、培训部团总支发放《学生学籍登记表》,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填写,核实无误后交到团总支归档。
第十五条学生工作处于每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集中整理以下学生材料:
(一)《高考阶段档案》、《学生学籍登记表》、录取通知书、报到证副本、奖惩材料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进档;
(二)《入学体检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转交系(院)、培训部团总支进档;
(三)学生《学业成绩单》由教务处负责转交系(院)、培训部团总支进档;
(四)《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转交系(院)团总支进档;
(五)《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学生工作处发放,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进档;
第六章档案转递
第十六条学工处于每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移交学院档案室。
第十七条各系(院)、培训部于每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整理完毕,并按要求填写《档案转递明细表》,交学生工作处签字查收。
第十八条学生档案必须经严格密封通过机要文件转递,必要时可派专人送达,不准交本人自带。
第十九条毕业生档案按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签发的单位或录取院校地址转递。
对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转出的档案,学院原则上在两年之内可代其保管,无正当理由两年以上未转出的学生档案,学院不承担保管责任,并由学生按规定交纳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条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本人携带,有特殊情况确需本人或他人携带的,要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单位调档函,并填写毕业生自带档案登记表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一条报考国家公务员、入伍等毕业生在其考察期间需调档的,须出具相关部门的调档函和个人有效证件,方可调档。
第二十二条对于没有收到档案的学生,可到学生工作处查询机要单号或签收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