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手册征集
2024年灾后家园恢复新建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灾后家园恢复新建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灾后家园恢复新建工作方案范文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和意义2024年,我国发生了一场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
灾害造成了大量房屋倒塌,人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受到了严重影响。
为了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家园,我们制定了这份《____年灾后家园恢复新建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实施,旨在恢复受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通过合理规划和有效实施,我们将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尽快建立新的家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这不仅有助于受灾群众的心理恢复,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工作目标本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为:1) 在____年之前,完成所有受灾群众家园的恢复和新建工作。
2) 提供安全、稳定、舒适的居住空间,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 优化规划布局,提高抗灾能力,减少日后灾害损失。
4) 打造宜居的社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和居民的融合发展。
1.3 工作原则本方案的实施将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规划: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2) 综合施策: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3) 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环保和可持续性,确保新建家园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4) 公正公平:确保工作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真正惠及受灾群众。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2.1 工作内容本方案的实施将包括以下内容:1) 灾后评估:对受灾群众家园的灾害损失进行评估,确定恢复和新建的需求。
2) 规划设计:制定新的居住区规划方案,确保合理布局和宜居性。
3) 基础设施建设:重建与完善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交通等。
4) 房屋建设:新建或修复受灾群众的住房,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
5) 社区建设:打造宜居的社区环境,设立公共设施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6) 项目验收:对恢复和新建工作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
2.2 工作流程本方案的实施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成立工作组: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一、前言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它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一旦灾害发生,尤其是大规模的自然灾害,不仅造成了许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导致了社会稳定的不稳定。
为了尽快恢复灾后重建,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需要有一份完善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二、灾后情况分析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灾后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
具体而言,需要对灾害带来的损失情况、受影响人口的基本情况、灾区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只有深入了解灾后情况,才能在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中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
三、恢复重建目标1.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确保受灾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住房安全、饮食健康、医疗救助等,恢复正常。
2.重建基础设施。
尽快修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如水电供应、交通通道等,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
3.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灾后恢复重建,推动受灾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
4.加强自然灾害防范。
通过重建工作,提升受灾地区的抗灾能力,减少灾害对人民的损失。
四、恢复重建工作方案1.修复基础设施。
保障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尽快得到修复,重建受损的房屋、道路、桥梁、水电设施等,恢复正常运行。
2.提供灾后救援与援助。
组织志愿者、救援队伍进入受灾地区,向受灾地区提供人员救援和物资援助,保障受灾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
3.重建农业生产。
支持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提供种子、农药、农机具及技术培训等支持,恢复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
4.开展就业创业。
通过重建工作,为受灾地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鼓励开展灾后重建相关的创业项目,促进灾区经济的快速恢复。
5.加强社区建设。
重点加强社区的基本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的防灾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组织机制1.建立统一领导机制。
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组织力量。
组织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形成合力。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台风等,给受灾地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解决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问题,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灾后评估1. 组织专业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开展全面的灾后评估工作,包括对地震、洪涝等灾害造成的灾情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2. 对受灾地区的人员、财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对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三、灾后重建规划1. 依据灾后评估结果,制定灾后重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方案,明确灾后重建的目标和任务。
2. 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和受灾地区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重建方案,包括重建城镇、乡村,修复基础设施、恢复生态环境等内容。
四、灾后资金筹措1. 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灾后重建资金支持,并合理安排和利用各类资金。
2. 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重建,鼓励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捐款捐物,为受灾地区提供更多的资金和物质支持。
五、人员安置1. 对受灾地区的人员进行合理安置,提供临时住所和生活保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组织受灾地区人员参与重建工作,培训和安排就业,提升灾后重建的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基础设施修复1. 优先修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修复工作,保障受灾地区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2. 加强基础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监管,确保修复后的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性要求。
七、生态环境恢复1. 采取措施修复受灾地区的生态环境,包括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八、社会稳定和心理疏导1. 组织开展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包括维护社会治安、解决因灾引发的社会矛盾等问题。
2. 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受灾地区的人员缓解心理压力,重建信心,积极面对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工作。
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参考手册

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参考手册一、引言灾后重建是在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后,对受灾地区进行恢复和重建的过程。
其目标是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手册旨在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建议。
二、灾后重建的基本原则1.人道主义原则:优先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
2.科学规划原则: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重建工作。
3.可持续发展原则:重建工作应考虑到长远发展,避免短期行为。
4.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公众参与重建工作,发挥社区力量。
三、灾后重建的步骤1.灾情评估:对受灾地区进行全面评估,了解灾情和受损情况。
2.制定重建计划: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重建计划。
3.资源筹措: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渠道筹措重建所需资源。
4.执行重建计划:按照重建计划,有序开展各项重建工作。
5.监督与评估:对重建工作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灾后重建的重点领域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等。
2.住房重建:为受灾居民提供安全、适宜的住房条件。
3.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中心等。
4.生态环境修复: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5.经济发展:鼓励受灾地区恢复和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灾后重建中的挑战与对策1.资金短缺: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国际合作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2.技术难题:引进先进技术,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3.社会心理恢复: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受灾居民重建信心。
4.生态环境保护:在重建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伤害。
六、结论灾后重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通过科学规划、资源整合和社区参与,我们可以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受灾地区的快速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受灾地区的人民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方案

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方案自然灾害无情,灾后重建工作十分关键。
为了有效实施灾后重建规划,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旨在恢复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灾后评估和规划在灾后重建规划实施之前,首先需要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我们将派遣专业团队赴灾区实地调查,了解灾情,调查灾后重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重建规模和范围。
通过科学规划,确保重建工作有序展开。
二、基础设施重建基础设施是灾后重建的重点项目之一。
我们将注重修复受损的水电气路等设施,确保受灾区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需要。
同时,在规划设计时考虑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区域防灾减灾能力,以保障灾后重建成果的可持续发展。
三、房屋重建和安置受灾地区居民的安居问题是灾后重建的关键。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安置计划,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
通过修缮、重建和新建房屋,提高受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四、产业恢复和发展灾后重建不仅要修复损坏的房屋和基础设施,更要重振受灾地区的产业。
我们将着力恢复和发展当地特色产业,鼓励农民务农兴业,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
同时,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受灾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五、生态环境治理灾害可能不仅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困扰,还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为此,我们将注重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修复受灾地区的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资金保障和监督评估为有效实施灾后重建规划,我们将建立专门资金管理机制,保障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开展。
同时,建立监督评估体系,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确保重建工作符合规划要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社会参与和互助合作灾后重建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我们将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各界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群众等多方合作的局面,共同推动受灾地区的重建进程。
只有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灾后重建规划的目标。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全力以赴,有效有序的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助力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使受灾地区重获新生,迎来美好的明天。
什邡市灾后重建总体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

什邡市灾后重建总体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编撰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受灾概况 (1)第二节灾害损失 (4)第三节灾害影响 (6)第四节重建基础 (7)第二章指导思想和重建目标 (11)第一节指导思想 (11)第二节基本原则 (11)第三节重建目标 (12)第五章对口支援 (14)第四节明确支援目标 (14)第五节落实援建项目 (14)第六节强化支援保障 (15)第六章实施步骤 (16)第一节编制规划阶段 (16)第二节组织实施阶段 (17)第七章保障措施 (21)第一节落实重建资金 (21)第二节实施重建政策 (22)第三节创新重建体制 (30)第八章规划实施 (31)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31)第二节做好规划衔接 (32)第三节强化项目管理 (33)第四节完善监督机制 (33)附录: (34)序言“5.12”汶川特大地震,给什邡市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济社会发展遭受重创。
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界大力支援、国际社会积极援助,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奋力抗震救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力建设什邡美好新家园”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保障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活生产,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战略部署,以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等灾后重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受灾情况编制。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重建目标、总体布局、重建任务、承接对口支援、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是灾后重建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基本指南,是制定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规划期为规划颁布之日起三年内。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受灾概况——地震烈度。
“5.12”地震中,什邡市西北部山区所处龙门山地质断裂带活动迹象明显,破坏力极大,穿心店以北地区地震烈度达到11度,蓥华(除穿心店)、八角达到10度,什邡市区以北其余地区达到9度,市区以南(含市区)达到8度。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灾后重建工作是确保受灾地区安定和民众福祉的关键措施。
通过有效的规划和恢复工作,我们可以使受灾地区重新恢复正常运转,提供居民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
本方案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以确保受灾地区的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一、灾后评估和调查在开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灾后评估和调查,以了解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对基础设施的破坏程度。
这样的评估将为我们提供一个详细的情况分析,为后续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评估内容应包括灾害原因和类型、受灾范围、基础设施状况、人员伤亡情况和社会经济影响等。
二、重建规划和目标设定在完成灾后评估和调查后,我们将制定详细的重建规划和目标设定。
重建规划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设施建设:恢复受损的道路、桥梁、水电站等基础设施,并进行必要的现代化和改进。
2. 生活设施建设:重建住房、学校、医院和其他必要的公共设施,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3. 经济发展:促进受灾地区的经济复苏,提供就业机会,支持当地产业的恢复和发展。
4. 环境保护:重建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修复。
5. 社会支持:提供心理援助、教育支持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帮助灾民重新适应正常生活。
三、资源调配和合作为了有效地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们需要明确资源的调配和合作机制。
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参与重建工作。
资源调配应合理分配,确保高效使用和经济可行性。
在人力、资金和物资分配方面应注重公正和透明,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不满。
四、风险管理和减灾措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风险管理和减灾措施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机制等。
同时,加强社区居民的灾害意识和减灾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救能力和适应能力。
五、监督和评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跟踪重建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通过定期评估和监督,我们可以发现问题和挑战,及时调整重建策略和措施,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改进。
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市灾民倒房重建任务。
每个全倒房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确保灾民安全过冬。
三、政策措施1. 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倒房重建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是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组织者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各乡镇(街道)也要切实负起组织实施落实的责任,凡重灾乡镇和有连片五户以上全倒户的乡镇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发动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灾后倒房重建。
2. 落实资金。
各级政府要切实安排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
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援助,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3. 加强监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做好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增强群众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信心和支持。
5. 做好服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灾民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为灾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方案。
根据灾情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2. 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 监督检查。
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4. 验收评估。
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验收评估,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总结经验。
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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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手册征集第一章总则第1条(阶段)地震灾害后的城市恢复重建工作分为保障性重建阶段和永久性重建阶段。
第2条(定义)保障性重建是指严重地震灾害后,在灾区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为了给灾民提供吃、穿、住、工作、医疗、出行等最基本的生活环境,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初步形成城市或居民点机能、开展社会经济活动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过渡性的灾后建设行为。
第3条(作用)保障性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为灾区群众创造最基本且不断完善的生活条件,促进各行各业逐步和有序的恢复社会经济功能;为下一步城市和农村居民点的永久性重建奠定基础;防止灾后人员的进一步伤亡,稳定民心,维护社会治安。
第4条(年限)保障性重建设施的使用年限一般为3~5年。
第5条(原则)保障性重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主要包括:1.(组织)重建工作应在灾后重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2.(依据)遵循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
3.(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障安全,节约高效。
4.(选址)重建地点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敏感区,建设施工中应注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同时避免触发次生灾害。
5.(用地与规模)合理使用土地,注重与周边环境的统一组织与安排,合理确定单点安置区的规模,适当降低建筑密度。
6.(规划布局)合理布局,兼顾近远,注重防灾7.(对外交通)重建地点应有便捷的对外交通联系通道,方便物资的运输与居民紧急疏散。
8.(保障设施)保障水、电、气、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供给,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9.(历史保护)注重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重建地点应避开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遗迹、遗址等。
10.(尊重民俗)尊重民族习俗,体现民众意愿。
第6条(程序)灾区工厂的重建规划应遵循以下程序:1.受灾评估2.需求分析3.建设选址4.规划布局5.建筑设计6.建设实施第7条保障性重建设施主要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和行政办公设施、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城市基本功能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畅通便利的道路交通设施、安全可靠的物资供应仓储设施、能够从事简单生产的厂矿等。
第二章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和行政办公设施第1条城市行政办公设施的灾后评估,应当按照地震对于建筑物的破坏状态,将现有行政办公建筑的受损情况分为五个等级: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坏。
表构件破坏等级第2条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和行政办公设施的重建选址。
1. 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2. 应在居民点中心布置,方便日常指挥与调度;3. 应在满足以上两条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基本完好的现有办公建筑,或在修复后利用灾害中轻微破坏的办公建筑;4. 灾后重建指挥和简易城市行政办公楼必须独立选址。
5. 灾后重建指挥和简易城市行政办公楼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产生噪声、尘烟、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3条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和行政办公设施包括市级、区县级、乡镇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市县各局;驻地军队指挥部等的办公地点。
功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
第4条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和行政办公设施在重建初期选用千人指标,今后逐步过渡到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中指标,建筑设计资料集中指标仅供参考。
1. 居住区规范中的千人指标:建筑面积0.046-0.096 m2/人,用地面积0.037-0.072 m2/人附:城市人口划分标准用面积/建筑面积≥60-65%;交通面积/建筑面积=15-25%。
第5条灾后恢复重建指挥和行政办公设施的布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交通组织顺畅。
2.建筑基地内应设停车场(库),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设置标准为机动车0.2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3.办公区域内不宜建造职工住宅,若用地毗邻,应予分隔和分设独立出入口。
4.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汽车库、自行车棚、设备机房(水、暖、空调和电气)等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
第三章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第1条灾后住宅总量评估与安置要求应对灾后现存居住建筑进行评估,确定仍然可供居住或经过改造修葺后可供居住的建筑总量,计算可容纳的人口总量。
在此基础上根据灾民意愿和安置条件允许的情况,计算需要异地重建、原地重建和原址重建的简易住宅建筑总量,进行规划设计。
第2条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规模单个安置小区规模以容纳居住人口10000~15000人为宜。
小区面积不宜小于10000平方米。
小区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的选址1.选址应避开地震次生火灾、爆炸、水灾、毒气泄漏扩散、放射性污染、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避震疏散场所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四周有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时,应设防火隔离带。
避震疏散场所与周边易燃建筑等一般地震次生火灾源之间应设置不小于30m的防火安全带;距离易燃易爆工厂仓库、供气厂、储气站等重大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距离应不小于1000m。
2.应注重对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避开文物古迹遗迹、遗址,未来将划定为地震纪念地的地区,避开生态敏感区和其他现行规划中划定为紫线、蓝线、黄线保护范围的区域。
3.建议尽量选择未来的非城市建设用地、或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中的非建设部分,减少对未来城市永久性重建进程的干扰。
4.应选择对外交通条件良好的区域,便于人员疏散和救助。
第3条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功能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八类设施。
其中应配置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餐饮、其他第三产业设施、储蓄所、邮电所、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变电室、路灯配电室、公共厕所。
生活必需品与药品储备库、消防设施、应急通信设施、与广播设施、临时发电与照明设备。
宜配置中西药店、书店、市场、托老所、供热站或热交换站、垃圾转运站、居民停车场、公交始末站、燃料供应站、其他管理用房。
2.小区内物资储备安排可按确保区内人员3天或更长时间的饮用水、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以及适量衣物、药品等。
小区物资仓库可与商业设施结合布置。
3.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应设置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可结合小区内部活动场地设置,也可分开设置,服务半径宜为500m。
作为小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m2。
且作为小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用地不宜小于0.1hm2。
避震疏散场所应设防火设施、防火器材、消防通道、安全通道。
4.疏散通道:应安排避震疏散场所和避震疏散通道。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内外的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4m,小区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7m。
设计避震疏散通道时,道路两侧的建筑倒塌后瓦砾废墟影响可通过仿真分析确定,简化计算时,对于救灾主干道两侧建筑倒塌后的废墟的宽度可按建筑高度的2/3计算,其他情况可按1/2~2/3计算。
5.日常生活应采用尽可能安全的燃料和能源,对小区燃具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
6.小区内应规划和设置引导性的标示牌,并绘制责任区域的分布图和内部区划图。
第4条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标准1.面积标准: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安排居住单元,根据不同的条件推荐三种居住单元建设标准:(1)高标准居住单元:包括1间卧室,1个独立卫生间,1个厨房。
其中卧室使用面积12~16m2,独立卫生间使用面积2~3m2,厨房使用面积3~4m2。
有条件的地区,设计标准可适当提高。
(2)中标准居住单元:包括1间卧室,1个独立卫生间,共用厨房。
其中卧室使用面积12~16m2,独立卫生间使用面积2~3m2。
共用厨房的户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2。
1个共用厨房的户数不应超过4户,单个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
(3)低标准居住单元:原则上只安排1间卧室,共用卫生间、浴室、厨房。
其中卧室使用面积12~16m2。
共用卫生间按照男厕每20个人设置1个大便器,每40个人设置1米长小便槽;女厕按照每12个人设置1个大便器;每90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米长洗手槽;公共卫生间面积按照每个大便器4平方米考虑。
盥洗室的盥洗槽应按每12人占0.6米长度计算。
共用厨房的户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2。
1个共用厨房的户数不应超过4户,单个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
淋浴设施根据共用人数,按每6~13人设置1套,严寒地区取上限,炎热地区取下限。
洗面器按4~6套淋浴器配置1具确定。
浴室建筑面积宜按每套淋浴器5.0 m2计算确定。
2.住宅室内空间标准:卧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局部净高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3.简易住宅建筑至少应达到住宅建筑四级耐火等级标准。
4.每个简易住宅小区应确定一定数量的住宅考虑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宜考虑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或坡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一般不小于2.5米,纵坡不大于2.5%,坡长不超过250米。
第5条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的布局1.简易住宅建筑层数应少于或等于3层。
当简易住宅建筑耐火等级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时,按照《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相关规定执行。
2.为便于疏散和节约用地,住宅布局应规整,建议以行列式为主。
3.单栋简易住宅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650m2。
且连续建筑物长度一般不超过80米。
4.住宅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噪声干扰、紧急疏散等要求确定。
(1)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执行,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2)防火间距: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外墙的防火构造、灭火救援条件及设施的性质等因素确定。
当简易住宅为四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时,防火间距应12m以上。
当简易住宅建筑达到更高耐火等级标准时,按照《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相关规定执行。
两个简易住宅小区之间应设置不小于30m的防火安全带。
5.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第6条居民安置住宅与安置点材料的选择在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中防火、隔热、隔音、防潮的要求前提下,尽量选择低造价的建筑材料。
并尽量避免就地取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第1条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后评估应当按照地震对于建筑物的破坏状态,将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的受损情况分为五个等级: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