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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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制度

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制度

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效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工作。

三、投诉受理机构1. 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是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协调、处理争议的投诉事务。

2. 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依法受理和处理社会公众对政府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申诉事务。

四、投诉方式1. 投诉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者互联网等形式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

2. 为方便广大公众进行投诉,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将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并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地址。

五、投诉内容1. 投诉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包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的内容。

2. 投诉内容应当涉及政府行政效能方面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等;3. 投诉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投诉受理1. 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并向投诉人发出《投诉受理通知书》。

2.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七、投诉处理1. 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投诉人发出《投诉处理通知书》。

2. 对于调查核实后证明投诉事项确有问题的,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依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对投诉人进行告知;3. 对于调查核实后证明投诉事项不属实的,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向投诉人发出《调查结果通知书》。

八、投诉回访1. 对于涉及重大问题的投诉案件,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进行回访,了解投诉人对于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和意见。

2. 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投诉案件,市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应当再次核查相关材料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行政效能投诉 通报

行政效能投诉 通报

行政效能投诉通报行政效能投诉通报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x年第三季度全省工商系统共收到效能投诉件96件,已办结反馈96件,办结率为100%。

现将效能投诉情况分析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投诉受理情况第三季度全省系统共收到效能投诉96件,其中省局效能投诉中心受理38件(来电4件、来访3件、网上投诉26件、省政府效能办转办5件),已办结反馈38件,办结率为100%;九个设区市工商局共受理58件,已办结反馈58件,办结率为100%。

以上来访、投诉及咨询求助,已通过解释说明、合理引导或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答复。

(二)投诉内容分类从投诉类别上看,反映队伍建设的有44件,涉及工商职能问题的52件;从投诉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反映窗口办事效率、市场监管执法、群众消费投诉转为效能投诉等方面。

其中反映网上申请注册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32件,占33%;市场执法监管有36件,占38%;消费投诉转为效能投诉3件,占3%;反映收取会员费的4件,占4%;其他方面情况的投诉件21件,占22%。

二、原因分析(一)反映注册窗口服务效率方面的投诉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个别基层单位仍然还存在因网络不畅、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引起投诉。

一是网上申请注册网络不畅引起投诉。

此类投诉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因网络速度慢引起投诉,如宁德张先生反映其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几次登录工商网都受阻,不满意而投诉,反映CA证书费每年都交,为什么保障不了?又如三明吴小姐投诉其要进行网上年报,都登录到平台了,可是就是填写不了,点击在线申报和离线申报,就是显示系统出现异常,端口弹出稍后再试。

另一方面当事人对网上工商操作流程不清楚,操作失误导致投诉。

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如泉州庄先生、肖先生反映其在网上申请名称核准,申请平台显示“名称未重复,可以使用”,但是点击提交,都以同行业名称重复的理由被退件。

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章制度

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章制度

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效能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依据《政务公开条例》和《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接受、受理和处理行政效能投诉事项的机关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效能投诉是指社会公众对于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效能问题提出的投诉。

第四条行政效能投诉应当真实,合法,合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应当严格保护投诉人的隐私,不得向外泄露个人信息。

第七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应当依法审查,不得擅自决定事项的结果。

第八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二章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第九条行政效能投诉可以以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关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登记,并给予投诉号。

第十一条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理意见,并通知投诉人。

第十二条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关应当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第十三条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关应当建立受理登记台账,并及时更新和保存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关应当对于无法受理的投诉事项作出不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理由。

第三章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第十五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及时、便捷,不得拖延时间。

第十六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依法依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尊重事实,不得捏造事实。

第十八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公正、客观,不得带有个人偏见。

第十九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注重社会效益,不得只考虑行政便利。

第二十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判定结论。

第二十一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有据可依,不得凭空猜测。

第二十二条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应当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利益。

局机关的效能投诉中心工作制度集

局机关的效能投诉中心工作制度集
专家库
可以建立专家库,为处理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效能投诉案件提供专 业支持。
培训与考核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处理效能投 诉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经费保障
运行经费
效能投诉中心的日常运行需要充足的经费保障,包括办公经费、设备采购和维护等。
专项经费
对于特定的效能投诉案件,可以申请专项经费以支持调查、取证和调解等工作。
当面受理
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窗口,接受群 众的当面投诉。
效能投诉受理程序
登记
效能投诉中心对投诉进行登记,记录投诉 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等信息。
反馈
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听取投诉 人的意见和建议。
分类
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分为不同的类别, 并按照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 进行处理,对问题进行整改。
相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进 行调查核实,与被投诉 人沟通协商,提出处理 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查处理结果,向 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和 建议,解释处理过程和 结果。
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 促,确保被投诉人按照 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06
效能投诉中心保障制度
人员保障
专职人员
效能投诉中心应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效能投诉案件。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行政执法方面:包括行政执法主 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 书等。
政务公开方面:包括政务公开内 容、政务公开程序、政务公开时 限等。
其他涉及局机关效能的问题。
效能投诉受理方式
电话受理
设置专门的效能投诉电话,接受群 众的投诉。
网络受理
通过局机关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 ,接受群众的投诉。

县政印发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doc

县政印发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doc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县政印发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县政印发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社会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本县依法行政工作,建设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政府设立投诉中心,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使以下职权:(一)受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二)调查、核实举报、投诉内容;(三)对举报、投诉事项立案处理或者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处理,重大事项的处理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四)负责督办行政执法部门对投诉案件的整改落实;(五)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六)定期向县政府汇报行政执法投诉情况。

投诉受理电话:第 2 页共 10 页第四条处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二章举报、投诉受理范围第五条涉及行政许可的举报投诉范围:(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三)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申请或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四)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五)行政许可受理中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六)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九)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应采用招标、拍卖等法定方式进行的而未采用的或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投诉和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投诉和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黔南府发[2004]50号【发布部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04.10.23【实施日期】2004.10.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发[2004]50号)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州府各部门:《黔南州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办法》已经州政府第10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加强行政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黔南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投诉(以下简称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有损行政效能的行政行为进行的投诉。

行政效能告诫(以下简称告诫)是指以《行政效能告诫书》的形式,对有损行政效能,尚不构成政纪处分或被免予政纪处分的行政过错行为人进行的批评教育。

第三条州、县(市)人民政府在同级监察机关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同级人民政府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投诉。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本部门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负责受理本部门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投诉。

投诉工作机构应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地点。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州内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损行政效能的行政行为进行投诉,可以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5•【字号】湘政办发[2011]73号•【施行日期】201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73号HNPR-2011-0107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本省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的行政效能投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原则。

第二章投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诉处理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明确相应的机构,负责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

第五条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受理、调查、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效能投诉;(二)督促、检查、指导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三)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报告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相关事项;(四)定期综合、通报受理和处理行政效能投诉情况,研究分析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金办发〔2011〕201号

金办发〔2011〕201号

金办发…2011‟201号关于成立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县“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推动金湖在新的起点更好更快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副组长:张如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闵宇平县纪委副书记、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成员:孙传逊县委农工部副部长、主任科员宗寿梅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胡晓明县发改委副主任、主任科员施文华县经信委副主任、主任科员郭黎县国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亚文县人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华建友县财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利生县监察局副局长、审计局副局长吴旭明县住建局副局长汤者斌县环保局副局长任鹭军县水务局副局长殷定峰县物价局副局长周志洲县统计局副局长高永斌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沈祺虎县民政局副局长姚霞鹏县科技局副局长汪洋县规划局副局长杨登云县农委纪委书记张远如县商务局工会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扩量提质督查工程、民生基础督查工程、科技创新督查工程、节能减排督查工程、生态保护督查工程、国土守护督查工程等六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宗寿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六大督查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中共金湖县委办公室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主题词:组织机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方式通知中共金湖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2日印发(共印150份)附: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六大督查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组的职责及组成人员一、扩量提质督查工程工作组工作任务: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是否与上级的要求保持一致开展督查。

紧扣以项目为纲的发展战略,重点督查工业项目增量、产业集聚加速、转型升级提质和财政收入翻番四个方面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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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文件
金效发[2008]2号
一季度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巡查情况
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发现和掌握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推进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5月7~9日,县纪委、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邀请部分县直党委书记,行政效能监督员、联络员组成巡查小组,从14个方面对全县11个镇、34个县属部门和24个垂直部门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并于5月15日对巡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1.集中教育正在扎实推进。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各单位普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进作风、提高效能‛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林牧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机局、公安局、供电局、国税局、电信局、地税局、药监局、国土局、盐务局等单位在集中教育第一阶段学习过程中,印发了专门的学习材料,将规定学习篇目编订成册发到人头。

在集中教育活动中,部分单位除了组织好学习活动外,还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开展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

如:电信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开展了‚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廉洁从业促转型‛、‚读文思廉‛等主题教育活动;人行组织了‚完善机制,提升效率‛的大讨论和问卷调查,其中有12项内容引导大家进行深层次总结反思,为进入集中教育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了个好头。

2.创建活动已经开始启动。

以‚合格单位‛创建夯实效能建设基础,以‚示范单位‛创建提升效能建设层次和水平,是县委、县政府今年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截止巡查时,大部分单位都在明确工作目标基础上制定了实实在在的创建活动方案,并能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林牧渔业局、交通局、农信社、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都将创建行政效能‚合格单位‛、‚示范单位‛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具体落实到人头,并与个人工作绩效考评相挂钩,从而形成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目标的良好局面。

作为创建活动重要载体的‚四牌‛和‚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有了新起色,民政局、环保局、农信社等单位‚四牌‛建设比较规范,特别是民政局的人员去向牌一律挂在每个办公室门上,且内容可反复擦写,方便实用,个性鲜明。

林牧渔业局、烟草局、广电局、物价局等都努力开展‚一站式‛窗口服务,林牧渔业局投资20多万元建设的林业站服务中心比较规范;烟草局专门拿出两间门面房,投资10多万元建设服务中心,准备将20多个对外项目集中到‚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金南、塔集等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也较规范,运行机制良好,深受民众欢迎。

3.制度建设逐步趋向健全。

部分部门已将制度化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行动指南,严格完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效能建设科学、规范、高效。

各部门普遍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教育局根据自身实际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尤其是将领导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廉述勤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并定期开展活动;不少单位将已经出台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的分类整理,汇编装订成册。

如:药监局专门印制了《机关作风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工作手册》,汇编了综合服务、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勤廉双考、文明创建及201室工作等制度;一些单位在学习制度、掌握制度上狠下功夫,县人行专门组织了‚纪律制度应知应会测试‛,使得相关管理
制度入脑入心。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认真编制机关科室岗位职责说明书,将职责细化到每个工作人员,针对岗位特点制定出相应绩效考评细则,使得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与职工的待遇奖惩挂钩,有效调动起全员投身单位效能建设的热情。

药监局、水务局、人事局等,此项工作做得尤为突出。

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如: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相关科室、基层分局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进行督查;人行、林牧渔业局、教育局等都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并定期编发督查简报,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人和事进行公开;县建设局下属建管处,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11次,对检查结果专门编发了一期督查通报。

一些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广电局一工作人员因迟到被扣款20元,并通报批评;经贸委一值班人员在清明节假期值班时提前离岗,被扣除值班补助、通报批评外,还要在年终考核中扣2分。

在内部督查中,多数单位都建立有相应台帐,特别注重对窗口服务行为的检查督促,对被投诉的工作人员加大惩戒力度,以保证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健康平稳进行。

4.推进措施更加注重实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积极采取个性化的措施,十分注重工作实效,不断加大推进力度:人行、农业局在各自系统内部组织了行政效能建设专题推进活动,并及时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公安局对机关科室及下属基层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红黄旗制度‛,每季度考核评比一次,考评对象分三类:基层派出所、一线大队和局机关,考核结果前3名授予红旗单位,后2名为黄旗单位,并将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局机关分管领导一起公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中行借助科技手段设立柜台服务星级电子评价器,评价结果每月自动汇总反馈,并直接和职工工资奖金挂钩,达五星级柜员可以转正,有效地增强了员工服务意识;县审计局制作周记卡,用周记卡客观记录每个人一周的工作情况,作为督查台帐;
县工商银行每月开展一次文明检查活动,对营业网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监测,对查出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及时通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县农信社组织开展‚维护十佳荣誉,巩固十佳成果‛文明规范百日竞赛活动;林牧渔业局从领导到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农业局率先建起全省农业系统示范网站,为行政效能建设提供现代化平台;农行为方便客户改造营业大厅,并准备增设存款机;电信局开展了‚服务提优年‛专项活动,定期检查评比通报;农业资源开发局出台了‚创建‘六型机关’实施意见‛,该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县交通局、农机局、劳动局、财政局、卫生局、计生委、司法局等单位和塔集、金北、金南、戴楼等镇行政效能建设基础资料比较完善且收集整理科学规范,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工作有序开展。

所有这些措施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行政效能建设向前发展。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虽然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有少数单位工作没有认真开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重视程度不一。

个别单位负责人对行政效能建设重视不够,工作做的不多,牢骚抱怨不少;自己工作不扎实,反而说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走过场。

2、政策理解不一。

有部分单位对县委、县政府44号文件精神理解不够透彻,甚至出现严重偏差。

如: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公开办事结果、制定创建活动方案等工作明显不符合要求。

3.工作进程不一。

总体看,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按序时进度向前推进,但也有少数单位工作明显滞后,目前已经进入集中教育第二阶段,而有些单位第一阶段还未结束。

4.推进成效不一。

大部分单位建设活动是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但极少数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迹象,材料虽然不少,
实际工作做得并不多。

综合上述情况,林牧渔业局、工商局、物价局、人行、质监局、供电局、国税局、电信局、地税局、药监局、国土局、盐务局、交通局、农信社、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农机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劳保局、卫生局、司法局、计生委、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和塔集、金北、金南、戴楼等镇行政效能建设推进工作做得实在,成效显著。

而公积金管理中心、联通公司、建行、工行、文化局、房管局、招商局、旅游局、规划局、供销社、安监局、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发改委、经贸委等单位和银集、前锋、黎城等镇相关工作有待切实改进。

各部门接到本通报后,要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热点岗位、一线窗口人员认真学习,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改进工作,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良好氛围,为‚加快融入苏中板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新金湖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金湖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金湖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效能(软环境)巡查通报
抄报:市软建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金湖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2008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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