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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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青年的价值观在承袭上世纪80年代形成的“客观个人价值”,强调“个人奋斗”的基础上也有了新的发展。总体上来讲,当代青年虽然没有放弃“为社会做贡献”、“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等集体主义价值观倾向,但它在碰到“自我价值的实现”、“个人发展”等个人主义价值观时,还是退居其次,他们不再推崇无条件的、绝对的“为社会、为他人服务”,而倾向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兼顾,利与义并重。对于金钱、知识、权势、职位这些方面,比较突出的是金钱的位置。在理想与实用之间,开始向实用主义靠近。在调查价值观时,50%的青年选择公而不能忘私的价值观,选择先私而后公价值观,个人利益至上价值观、公而忘私价值观的分别占22%、23%、5%。在看待奉献与索取的关系上,57%的青年认为奉献的目的是为了索取,32%的青年认为是为了更好地奉献。在问到“人生最大幸福是什么”时,91%的青年认为是生活富裕、个人取得成绩、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吃喝玩乐等。只有6%的青年选择了“为社会做贡献”。在问及“现阶段考虑最多的问题”时,85%的青年选择了前途、经济状况、工作、住房、娱乐等,而选择人生的意义、学历、爱情等选项的人凤毛麟角。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他们认为造成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想对立的是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共产主义的到来,造成对立的物质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生产关系都会自然消亡。

与他们相对立的是,施蒂纳从人性出发去认识人生过程及社会历史。他认为,自保、自爱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事物的本性。一个人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力图从混乱的世界中找出自己、获得自己、保卫自己。他把人生分成儿童、青年和成人三个阶段。施蒂纳认为:“儿童是现实主义的,拘泥于这一世界的事物,以后儿童才渐渐洞悉事物背后的情况;青年是理想主义的,为思想所鼓舞,以后他在工作中成长为成人,随心所欲地处理事物和思想并将他们的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注: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20页)可见,他的人生三阶段对应着三种处世态度,即儿童——现实主义、青年——理想主义、成人——利己主义。在此,现实主义的儿童缺乏理性,为事物世界所束缚。理想主义的青年拥有精神,却又在精神世界作茧自缚,把自己的思想作为行为准则而教条化地丧失了自我。只有利己主义的成人才是事物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真正主人。他把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并以此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原则,达到了精神与肉体的统一。与人生过程相类似,社会历史也可分成古代人、近代人、现代人三阶段。施蒂纳指出,古代人是人类的儿童时期,近代人是人类的青年时期,而现代人则是人类的成人时期。人类历史的发展也经历了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利己主义的过程。所以,施蒂纳从抽象的人性出发,就得出了利己主义的成人(他的术语为唯一者)不仅是个人生命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普遍利益,都与具体的人相联系。追求个人利益是自我实现的途径之一。而个人总是离不开一定的集体,尽管集体可能是虚假的,集体所要求的普遍利益有时会损害个人利益,但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普遍利益仍是个人自我实现的途径,而且还是极为重要的途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皮之不存,毛之焉附”,都从否定的方面去说明了这个道理。

古代拉比犹太教《父辈语录》中的著名箴言“假如我不为自己,谁会为我,假若我只为自己,我是什么”,表达的是相同的道德精神,即:既承认个人关心自己是正当的、必要的,但又要超出这种关心使人性升华。

人生的痛苦和幸福全源于与他人的交往中。面对世纪之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了教育“四大支柱”的理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学会共处”(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因为越是趋于现代化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在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依存程度就会越高。这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在与他人的“共处”中,

才能获得社会意义的“存在”。所以,“共处”不仅仅是人“存在”的形式,即“人在关系中”,更是人“存在”的本质,即“关系中的人”。

但是,在现代社会,还是有人提出了具有“利己”倾向的“丛林原则”,即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是一种原动力。所以,事事处处以自我为圆心,来构筑“利己”的利益圈,来确立“利己”的处世原则当属正常。如果说,这一观点在生物进化、抑或是在低层次的竞争上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在现代社会——人类处在多元文化共存的“地球村”里,在人与人处在利益共存的“关系圈”里,单纯的“利己”原则恐怕很难再有市场。举很小的例子来说,一个“80后”的年轻人,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毋宁说总是自我独大,即便对他人的冷暖,总是不闻不问;对他人的拜托,总是漫不经心,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得到“80后”群体的认可和欢迎。所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学会共处”的原则,就包括学会关心

(to care)、学会分享(to share)与学会合作(to work with others)等,这些都是具有“利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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