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最新)
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1 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全省2021 年能耗双控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国家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 年全省单位GDP 能耗比2020 年下降3.08% ,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1610 万吨标准煤左右。
二、强化能耗双控(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
各地市要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详见附表),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至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
强化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重要依据,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按国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
有关部门和地市编制新增用能需求较大的产业规划、能源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应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做好衔接,按照目标任务倒推项目用能空间。
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
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预警,坚持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三)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
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
对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
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新上“两高”项目的地区,应挖掘相应存量能耗予以对冲,确保不影响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
对未达到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
“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益加剧,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政府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力争在未来五年(2021年至2025年)实施一系列措施,以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指导相关部门在未来五年内开展具体的工作。
二、总体目标1. 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削减: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将我国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当年GDP增长2%以内。
2. 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展利用,力争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能源消耗总量中的比重,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耗总量中的比重。
3.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力争实现碳排放强度逐年降低,到2025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5%。
三、重点任务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节能技术在各领域的推广。
(2)加大对能源消耗高、效率低的行业和企业的处罚力度,鼓励节能型企业的发展。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培训,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
2. 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1)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推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利用。
(2)加大对核能和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力度,降低对煤炭的依赖程度。
(3)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高能源的分散供应和智能调控能力,同时提高供电稳定性和供应质量。
3. 推动低碳生产和消费(1)加强对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的碳排放监测和管控,建立排放许可制度,强化对高排放企业的惩罚和引导。
(2)推动电动车、智能家居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普及,鼓励消费者选择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碳排放。
4. 加强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物排放(1)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处罚力度,严禁超标排放。
(2)推动清洁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减少煤炭的污染排放。
(3)加强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双控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1.制定双控目标
(1)能源消费强度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强度控制指标,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现状,合理分解到各级政府、各行业和企业。
(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各地能源资源禀赋、能源消费结构和未来发展趋势,合理分解到各级政府、各行业和企业。
-设定年度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幅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具体企业和区域。
2.政策与制度
-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实施能源审计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推动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3.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鼓励低能耗、低排放产业的成长。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双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双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2.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双控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双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双控工作必要的支持,促进双控目标的实现。
4.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能源市场化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1.合规性目标:确保双控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促进企业依法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2.有效性目标:通过实施双控措施,实现能源消费强度逐年下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可持续目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双控措施
1.目标设定
-根据国家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分行业的双控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通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2.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煤炭消费总量的控制指标。
-加强煤炭使用监管,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
-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加强煤炭矿区的环境治理工作,推动煤炭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工作措施和方法1.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机制,推动各地方政府履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
-加强对煤炭消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禁超标排放。
2.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减少对煤炭的依赖,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如天然气、太阳能和风能等。
-加大对煤炭消费的限制,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高效利用的清洁燃煤技术。
-加大对能源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和补贴,降低清洁能源的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鼓励企业在生产中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
4.加强煤炭矿区的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对煤炭矿区的环境污染治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推动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矿工的安全。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评估1.预期效果-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
-降低煤炭消费对能源供应的依赖,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
-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推动煤炭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影响评估-经济影响:煤炭消费总量的控制将导致部分企业关停,对煤炭产业链上的相关产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同时,清洁能源的推广和煤炭产业的转型升级将促使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产生,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社会影响: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能够减少环境污染和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
工作方案: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的通知》(国发〔X〕65号)和《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X发〔X〕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倒逼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兼顾。
统筹把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推进总量控制和减量替代工作有序开展。
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整治燃煤锅炉、深化节能改造等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煤炭总量控制与清洁能源发展相同步。
以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为抓手,压减高耗煤产业用煤需求,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项目。
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着力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源需求。
3.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格局。
(三)控制目标。
到X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较X年下降10%左右,控制在2.13亿吨以内。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7个市和X市、X市、X市、X市、X市等重点地方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5%,X市、X市和X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3%,其他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
广东省2020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0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以及《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等要求,为确保完成全省2020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通过能源资源节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202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19年下降3.0%、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1200万吨标准煤以内。
二、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一)强化能耗“双控”管理。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合理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20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分解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2019年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监测预警,坚持能耗“双控”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三、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能源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瞄准国际同行标杆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能效水平,支持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升级。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持续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
大力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广泛征集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发布我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本)。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三)落实节能审查制度。
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把好项目用能准入关,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
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

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1. 引言能源消费总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能源利用的总体指标,对于评估能源使用效率、制定能源政策、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个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影响,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减少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并确保能源供应的可靠性。
3. 工作方案3.1 能源消费调查首先,需要进行能源消费调查,了解当前的能源消费总量及其结构。
通过调查分析,可以发现哪些领域的能源消耗量较大,以及潜在的节能减排空间。
3.2 制定能源消费规划基于能源消费调查的结果,制定能源消费规划,确定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和时间表。
同时,还需要考虑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趋势,确保规划的可行性。
3.3 促进能源科技研发与创新为了降低能源消费总量,需要加大对能源科技研发与创新的投入。
通过创新技术的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4 推广节能减排措施针对能源消耗量较大的领域,制定相应的节能减排措施,并推广使用。
比如,在工业领域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在建筑领域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在交通领域推广电动车辆等。
3.5 加强能源管理与监测为了确保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能源管理与监测工作。
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能源消费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3.6 加强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能源消费问题的意识,鼓励大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分享经验,学习他国的成功经验,共同应对全球能源挑战。
4.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上述工作方案,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能源消费总量减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环境污染减少;•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得到保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5. 结论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影响,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能耗“双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能耗“双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有关能耗“双控”工作精神和部署,确保完成市202a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和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于9月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202a 年能耗“双控”攻坚行动。
有关工作方案如下:一、攻坚目标(一)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不增长,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达到3.1%以上。
(二)9-12月当月规上工业能耗分别控制在1.78万吨标准煤、3.66万吨标准煤、6.06万吨标准煤、7.23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年规上工业能耗不超过63.73万吨标准煤。
(三)三季度用煤量(不含华润电厂发电用煤,下同)控制在3.8万吨以内,全年用煤量不超过5万吨。
(四)9-12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分别控制在2.29亿千瓦时、2.16亿千瓦时、2.19亿千瓦时、2.40亿千瓦时以内,全年全社会用电量不超过29.18亿千瓦时。
二、推进措施(一)实施工业节能行动1.实施有序用电方案。
按照月度用电量控制目标,以高耗能、高耗低效、亩均评价D类等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企业和项目能耗未批先建等企业为重点,梳理有序用电企业名单,科学、合理编制差异化有序用电计划,并严格做好执行落实。
按照每月用电实际增速15%测算,月度压减用电5000万千瓦时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2.建立能耗准入机制。
谋划产业引进项目时,坚持能耗“双控”约束在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控制存量“两高”企业新增产能。
项目招引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原则上控制在0.49吨标准煤/万元,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已通过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审批。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外工业项目专变报装或增容时必须征询市经济发展局意见,负面清单内工业项目必须先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相关审批意见。
(牵头单位:市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3.开展重点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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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全市“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动我市能源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统筹兼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利用水平的地区差异,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衔接,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机制,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保障合理用能,拓展清洁用能,激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淘汰落后用能,确保民生用能,提高用能效益和全社会用能管理水平,实现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能源发展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政府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机制。
保障供给和合理控制相结合。
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能需求,尤其要重点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
务单位等方面的能源供应;同时,要引导和控制能源消费,多渠道多层面限制各领域不合理用能,综合提升用能水平。
合理配置和兼顾效益相结合。
统筹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和能源利用效益水平,合理配置能源资源,优化布局全市能源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效益。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末,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28%。
到X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约1339万吨标准煤以内,较X年增加142.6万吨标准煤。
按照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能源消费水平、能源利用技术和区域发展定位,将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见表1。
二、主要任务
1.优化产业布局、结构。
优化发展布局、鼓励资本运作、加大政策支持,不断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态。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向附加值高的产业链环节延伸,推动低能耗产业加快发展。
制定适应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重点产业节能准入机制,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科学引导全市产业合理发展和布局。
2.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国家相关产业和环保政策要求,以电力、石化、钢铁、水泥、陶瓷、玻璃、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引导
企业(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产能主动退出市场。
3.压缩治理过剩产能。
加强节能减排监管,倒逼过剩产能退出。
制订扶持政策推动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鼓励行业优强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兼并重组,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
贯彻落实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做好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严控新增产能。
4.全面整治分散燃煤锅炉。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速淘汰落后锅炉,确保X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工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经国家、省批准设定的各类工(产)园区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企业自备热电站以及其他区域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按照省级相关部署开展工作。
加大在用锅炉综合整治力度,X年底前在用锅炉基本达到能效标准限定值要求。
5.有序推进煤电节能项目。
按照国家、省有关煤电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煤电项目建设,切实促进煤电有序发展。
6.严格限制新上燃煤项目。
严格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相关政策规定。
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推动能耗较高、环保水平较低的自备电厂主动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关停退
役。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耗增量的重要措施。
7.加强节能先进技术产品应用。
加大对节能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能源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节能重点工程,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能力梯级利用。
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
8.推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县区一级建筑节能监管,推行更X求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强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监督检查。
继续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能耗统计和能耗公示。
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能源审计、建筑节能监察工作,推进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
9.大力发展节能高效交通系统。
建设综合客运体系和一体化货运体系,逐步提高地面公交出行分担率,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额标准。
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行绿色交通行动。
10.积极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产业。
结合节能管理和重点领域节能技改项目,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服务、计量检测等领域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推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节能技术服务水平。
11.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督促电网企业根据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工作。
鼓励并引导电网企业、能源服务公司、电力用户等共同参与,改变用电方式,减少电力消耗,提高终端用能效率。
加快电网智能化发展,提高电网智能化发展,提高电网供电效率。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在全社会推广节约用能理念,形成节能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
1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推进各类工(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与农业、林业、渔业相结合的地面光伏电站;因地制宜、合理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组织做好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居民生活用煤。
13.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加快推进工业燃料和交通燃油替代,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根据电力调峰需求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需要发展天然气发电。
14.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
落实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规划,合理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等集中供热设施,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
到X年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
15.强化分类监测管理。
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科学制订有序用能方案,切实保障民生用能,确保重点领域和重要用户能源供应。
各地新增能源消费指标首先用于保障居民生活用能,在引导社会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同时,优先保障医院、学校、铁路、交通枢纽、水热气供应、广播电信、金融机构、农业生产等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单位、机构和领域的用能需求,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成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专项工作组,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做好与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地方、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二)加强统计和预测预警。
建立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完善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费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制度。
建立各地能源消费量定期公报制度,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
加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能耗增长过快的地区和企业,及时预警、适时调控。
(三)完善政策体系和机构。
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地方标准,适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监管机构,充实力量,强化培训,提高执法和监管能力。
(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完善能源价格和财税政策,逐步建立有利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体制机制,形成节能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对能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鼓励新建用能项目通过资产重组、减量替代交易等市场机制取得用能指标规模,引导各县(市、区)将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耗能、高附加值的项目。
(五)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下达的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将本地控制目标落实具体、到位。
市发改局要加强跟踪分析,根据国家的相关考核要求,研究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及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