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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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部门管理规定(3篇)

公司生产部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部门的正常运作,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部门及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

第三条生产部门应遵循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生产部门设立生产经理,负责生产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理的职责:1. 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2. 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3. 负责组织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工作;5. 负责组织生产流程的优化和改进,提高生产效率;6. 负责组织产品质量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7. 负责组织生产成本的核算和控制;8. 负责组织生产部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9.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生产部门下设以下岗位:1. 生产计划员:负责编制生产计划,跟踪生产进度,确保生产计划的执行;2. 生产调度员:负责生产现场的生产调度,协调各部门的生产活动;3. 设备管理员: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质量检验员: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 生产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6. 生产统计员:负责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为生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生产计划与调度第七条生产计划员根据销售订单、库存情况和生产能力,编制生产计划。

第八条生产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任务清单;2. 生产进度安排;3. 生产资源需求;4. 生产成本预算。

第九条生产调度员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现场的生产活动。

第十条生产调度员应做到:1. 确保生产计划的执行;2. 协调各部门的生产活动,提高生产效率;3. 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四章生产设备与维护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合理利用资源、适度干预,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效实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维护和检修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配合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培训应当包括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管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记录和资料,核实其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六条对于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车间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车间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各个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责任第三条车间负责人是车间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并贯彻落实车间生产安全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车间负责人应明确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和有效性。

第五条车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救自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六条车间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措施的操作规程和流程。

第七条车间应制定并执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八条车间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施第九条车间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条车间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系统,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车间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停电或其他突发情况下能够正常照明。

第五章事故预防和处理第十二条车间应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车间应建立事故记录和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车间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车间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包括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车间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予以惩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四、安全生产检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检查、资料检查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依法进行处理。

六、安全生产投入1.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购置、更新安全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

七、安全生产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经查实的,给予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1.车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2.车间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通道畅通。

3.车间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4.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有害物质时,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妥善存放和处理废弃物。

5.设立专门的疏散通道,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撤离。

6.车间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

7.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间。

8.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与安全无关的行为。

9.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操作危险设备,未经授权的员工进入危险区域。

10.车间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事故事件。

11.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12.车间管理人员应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安全。

13.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车间安全管理是指对生产车间内各种生产操作、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等进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车间。

第四条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生产车间布局和设施第五条生产车间的布局应合理,设施设备应齐全,满足生产操作的需求,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六条生产车间的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域,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混淆和交叉污染。

(二)设立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三)合理设置应急出口和消防设施,保证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灭火。

(四)设置醒目的标识和警示牌,告示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乱堆乱放等安全警示信息。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设立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可靠性。

第八条生产车间应设立留言簿,方便工作人员记录异常情况和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九条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综合治理、持续改进;(三)以人为本、责任到人;(四)依法管理、科学决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对本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共同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四)配合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生产质量管理规定(3篇)

生产质量管理规定(3篇)

生产质量管理规定是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标准,以保证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产质量管理规定:1. 质量目标:确定质量目标,包括产品的规格、性能和一致性要求。

2. 质量责任:明确生产质量的责任方,并确保每个相关部门和个人知道他们在质量管控中的责任。

3. 生产程序和工艺控制:建立适当的生产程序和工艺控制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4. 精确度和准确度:保证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精确度和准确度,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准确性。

5. 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和组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6. 缺陷和不良品处理:建立缺陷和不良品处理程序,包括记录、跟踪和分析,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7. 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定期审查和评估,分析问题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8. 培训和教育:提供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

9. 内部审核和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10. 符合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适用的法规和标准,包括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劳动法规等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生产质量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生产的质量,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有效地进行生产质量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活动及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生产质量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生产质量管理应强调全员参与,注重团队合作,加强内部沟通,不断改进,共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实施生产质量管理的基础。

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现场管理规定(3篇)

生产现场管理规定(3篇)

生产现场管理规定是一个组织内部对于生产现场的管理要求和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产现场管理规定:1. 安全规定:-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生产现场。

- 禁止随意堆放杂物,保持生产区域的通道畅通。

-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耳塞、眼镜等。

- 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2. 生产规范:- 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禁违规操作。

- 生产设备和工具必须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卸或擅自修改。

-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秩序管理:- 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序摆放生产物品。

- 严禁私自调拨或占用他人的工作区域。

- 禁止在生产现场秩序中大声喧哗、打闹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4. 废弃物处理:- 严禁将废弃物随意丢弃或倾倒,必须按照规定的废弃物分类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 废弃物容器必须标明内容物的名称和性质,并妥善封闭。

5.应急处理:- 生产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 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生产现场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员工安全和产品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生产现场的管理,包括生产车间、生产线等。

第三条生产现场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稳定,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满足客户需求。

第四条生产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和人性化管理。

第五条生产现场管理应以预防为主,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生产现场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第七条生产现场管理应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衔接,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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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FN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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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规定
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要能弹性地应变。
第十二条外协管理,在管理外协加工,以及外协制造的半成品或零件时,应适时适量地配合生产进度。
第十三条外协管理单位负责外协加工、外协制造的作业、选择外协厂商时依据下列资料:
(一)生产管理单位发出的外协计划(工程详细内容、质量要求、时限、数量)或外协申请。
第二十四条外协完工后要作成本分析(工时、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判定外协是否有利及判定此外协厂商的能力。
编号
FN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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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所有的资料必须建档备查以利作业。
第二十六条有关外协若有未详见外协管理规定。
第九条制造完工后,将工作命令详细填写有关栏处,送回生产管理单位销令。
第十条于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生产日报表、工作命令、发料单、外协加工等资料汇总,并将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还需汇总成本分析、产销资料等,所有资料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单位要经常地与业务部、存量管理单位、外协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单位、技术单位以及现场制造各科组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
第三条依据年生产计划,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量(成品半成品)拟订月生产计划。
第四条生产管理单位于接到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时应配合有关生产资料作出:
(一)安排生产进度预定表。
(二)计算所需的主副料(何时再需要),在购备时间之前,通知存量管理单位,安排原料。
(三)将外协加工计划通知给外协管理单位,以寻求适当的外协厂商。
(二)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一联通知库管单位备料。
(三)要在开工3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但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七条由现场制造各科组每日报来日报表,了解实际生产进度,且要实地追查、督促。
第八条现场制造各科组,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机器模具损坏、停电等),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单位,予以调整工作。
第五条生产管理单位,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于每周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十天内的生产进度表。
第六条依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情况)和发料单。
(一)工作命令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同时要附工程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准等),一联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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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业务部于下年度开始前3个月,提出年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订出年度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要、人力、设备负荷等拟定计划。
第二十一条对于考核成绩好的优良外协厂商,建议公司给予其较优惠的条件及分配较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配合质量管理单位,做好外协质量管理稽核工作,管理外协厂商承制货品的质量,并协助辅导厂商作好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安排外协业务,必须要有弹性应变的能力,并要经常地与生产管理单位和外协厂商密切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有何困难要立即处理解决,并防止再发。
(二)协作厂商及厂商资料调查表。
(三)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供料报废率的决定。
(四)预估价格及付款条件。
第十四条选择好适当的外协厂商,要督促、确实了解厂商的进度及质量。
第十五条若外协厂商为第一次承制此项外协,则必须要求其先试制,取回样品,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判定合格后,才能通知其正式承制或加工。
第十六条确实管理本公司供料数量,及承制或加工后送回本公司的半成品或零件、下脚料、废料等的详细数量及重量。
第十七条对外协厂商交来货品的质量、交货期、价格、以及内部的管理状况要做审核。
第十八条若有模具(设备)存放于外协厂商处,要确实管理,检查其对模具(设备)使用保养的情况。
第十九条本公司于外协验收、生产装配或再加工时,对外协质量的抱怨。
第二十条外协除了口头方式信用约定,最好要能订立合同,或简明式的外协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奖励条款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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